1. 求起个公司名 跟金融相关行业 两个字的最好 不要重复的不能注册
金融公司现在貌似是不能注册了,你确定你要注册吗
2. 别人对我说:最好不要去什么投资,金融类的公司上班,说那里不好。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这些地方工作量大,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沟通特别重要,需要喝酒应酬;工作很忙,需要经常出差,照顾不到家,所以一般女孩子最好不要去了;受金融危机影响特别大,就业环境不稳定。其他的都还好,看你自己的选择。
有得必有失。
3.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公司金融三要两不要扩展阅读: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4. 我的车是广汽传祺。购车时说是两年零利息,说是公司做的金融贷款,还完贷款,你还要不要去解押
那要看你是否办理过车辆登记证书抵押,如果是抵押状态,就要自己找办理贷款的金融专员帮你解押
5. 为什么很多大公司金融产品和钱包产品需要分开做
金融公司的产品和钱包是俩种不同的产品。金融产品属于理财产品,有较高的收益,有金额的限制,有时间的限制,基本都是以千,万等额度进行为期几十天到几年的期限,中间是取不出来的,到期返本反息。而钱包就很形象,可以随便往里放前任,也可以取钱,如同钱包一样。这个一般没有利息,或者利息很低。这个钱包钱可以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钱到期后也划到个人钱包。
6. 为什么有些公司招聘不要做过金融工作的
就是找客户的。个人理财成为金融机构竞争的主要百策略。在金融机构中由“产品为中心”向“客户度需求为中心”顾问式服务模式的转型中,其个人理财业务能力将决定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问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迫切需要专业的个人理财规划师及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答理财培训。加之我国中产阶层的壮大发展,理财规划师的用武之地将越来越大。不是不需要经验,去之前首先得知道他们都做什么的,有一版个大概的了解,一般去之后会有一到三个权月的考核 ,有一些是有底薪的。哪一种行业都没有绝对的好做 用心都能做好的
7. 金融学这三个研究方向1.货币银行与国际金融2.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3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有什么区别呀.
1、金融学这三个研究方向①货币银行与国际金融②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③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区别在于:这三个研究方向的侧重点不同。货币银行与国际金融侧重于货币与国际金融的关系,而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侧重于资本与公司金融的关系,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侧重于金融的风险的研究与分析。
2、金融学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是现代经济社会的产物。金融、金融学均为现代经济产物。古代主要是农耕、农业经济,主要是易货和简单的货币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学。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
8. 财务公司的企业金融是怎么回事啊
财务和金融是一体两面,但是金融的概念很大,包括很多方面。比如corporate finance,如果你一点也不懂会计,实在是不敢相信,你怎么可能作得了这个工作。即使是cfa,在一级中也许要非常扎实的会计基础,因为financial statement是考试的重点。所以,从很多领域来说,金融和会计是非常有关系的两个学科。说学金融不要懂会计,那是以偏盖全了。国外的某些注册会计证书,涵盖面非常广,虽说是会计证书,可是有很多也会考金融分析,投资,金融市场这些内容,只是可能比重不高。但是也足以说明,会计和金融,到了某一个层次就会融合到一起,这也是为什么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很多学金融或财务的毕业生最喜欢的去处。这也是为什么在国外很多有过四大经验的人,能够相对容易进入投资银行,或者在一个大型企业找到更高职位的原因。
00现今,很多人都会把会计等同于在所谓会计部门做工作的人,事实上,会计部门,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accounting部门,所做的工作确实是非常之枯燥而低级的。但是,这个和所谓的职业会计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学会计的人,大多数的方向,还是走职业会计师的路,而职业会计师,从很大的角度来说,现代的职业会计,在这个大多数大型企业都已经上市的今天,不懂金融常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学会计,如果学的好,是前途无量的。而学金融的人,除非一些很特殊的领域,或躲或少,不可避免地要和会计接触,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不懂会计,而想成为职业金融分析师,也是很有难度的。所以,一个真正懂金融的人,往往有非常扎实的会计基础,而一个懂会计的人,想要真正有所建树,不懂金融也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两者的侧重点不一样而已。但是都是finance概念下的学科。所以称之为一体两面。
00所以,这两面根本没有好坏之分。会计学的好的人,也可以进入投行,比如M&A部门,学金融的人,也可以去公司财务部门,有很多公司的财务部门,需要金融人才,分析汇率,分析风险
9. 请问大学里面 公司理财 和 公司金融 这两门课什么关系 衔接大么 类似度大么 大家帮我指点下吧 谢谢了
我读的是商学和财务管理两个学士~感觉金融方面的基本都是有共同联系的,虽版然不是权说一通百通~但是一些其他科目的问题也可以使用其他方面的知识做解答。自己感觉财务管理,和公司理财,金融计划等科目是练习比较紧密的,我不是学国贸所以不是太了解,不过有不少知识都是共通的,比方说金融学和公司理财就有很多共通点,你吧金融学学好,公司理财许多问题都很简单,主要看你要考什么方面的研究生了,经济类的分类很细的,总体有营销,项目管理,理财(财务管理),会计,商学,国贸~等等~ 不过自己觉得如果你英语和数学不错的话,自然不会存在什么短腿之说
10.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如何规定的
有两种截然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八条的规定,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主管税务机关从扩大税基的角度出发,大多坚持第一种观点。纳税人从节约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则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加符合税收的公平性原则,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小额货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或准金融企业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从金融企业的定义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和不允许办理结算业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企业。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审批过程、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业的规范和要求,它与一般工商企业的设立条件、审批过程、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制度明显不同。与金融企业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监管机关是地方政府下属的金融办,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特别要求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参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事实上就是一种金融企业或者是一种准金融企业。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或者是准金融企业,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就应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
二、小额货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属于合法收入并依法纳税
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法经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及相关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据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这些企业很难从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获得贷款,不得不承担超过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利息的2-3倍利息,从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融资。这种表面上“自愿、平等”的借贷关系,却掩盖着中小企业的难言之隐。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并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据。若主管税务机关坚持认为这些中小企业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这更加重了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与税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则是严重相背离的,这也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税收障碍。
再换个角度看,小额贷款公司收到高于周期同类贷款的利息,已经依法缴纳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借款企业将超过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在税前扣除,并没有减少税收收入。相反,若超过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而进行纳税调整,这就意味着同一笔收入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借款企业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一种重复征税。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后大量涌现的新的企业类型,它究竟属于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这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全额扣除”争论关键点。笔者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这类企业的性质,否则,将引起税、企之间不必要的争议,也给主管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发挥提供了空间,不利于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遵从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