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机构设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2个阶段性专项工作办公室。另外,浦东新区推进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局。
一、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内各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督促检查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文件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福利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国内金融区域合作和交流;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机构发展服务处
对口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及其驻沪机构;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传统监管类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
(三)金融规建协调处
负责服务各类金融市场和配套机构;负责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企业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优化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的结构和机构组成;研究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与金融业互相促进的各类政策举措;支持本土的专业配套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
研究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务,制定推动金融业与新区产业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融资,加大对科技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制定并落实“银政合作”方案,通过“征信平台”和“金融服务窗口”为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联系的桥梁;促进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推动金融机构参与新区的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发展。
(五)金融创新服务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和协调工作;组织研究浦东金融业发展和国际金融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新区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负责金融创新项目的前期研究,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负责筹备社区金融文化活动,增强浦东金融文化氛围;负责筹备各类金融学术专题活动,增强浦东金融学术研究氛围。
二、专项办公室
(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受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各项备案,受理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投资人资格认定申请;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
副主任:余佩珍(主持工作)
(二)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
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准金融行业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经营许可的预审和日常监管;负责商务部审批的融资租赁企业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负责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建设的推进工作。
副主任:郭晖(主持工作)
三、浦东新区推进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编制新区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企业上市;支持和鼓励新区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负责区内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主任:施海宁(兼)
常务副主任:董勤发(兼,主持日常工作)
常务副主任:陈浒(兼,负责主任交办的专项工作)
副主任: 沈乃恩(兼)、张晓燕(兼)、门庆兵(兼)、余佩珍(兼)
专职副主任:杨阿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2.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介绍
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国内外金融形势,监测评估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政府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建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领导信息
施海宁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简历:
施海宁,男,1967年12月生于南京,汉族,籍贯江苏海门,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浙江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5月美国Kent State 大学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和MBA学位。
施海宁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中国银行、深圳商业银行工作,1996年赴美留学,1999年起在OfficeMax全球总部任高级金融分析师,2002年经招聘回国,历任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展计划局)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兼任浦东新区金融办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2003年7月至2008年4月参与迪士尼项目谈判,担任中方商务计划组执行组长。2009年8月起任现职。
施海宁拥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董勤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干部工作,负责党建、统战、双拥、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经济处、主持新区上市办日常工作。
简历:
董勤发,男,1962年1月生于上海,汉族,籍贯浙江绍兴,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1988年1月和1996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先后全日制本科(金融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国财政研究方向)和在职博士研究生(西方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毕业,分别获经济学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
1988年1月留校任教,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外国财政教研室和财政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以及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等职。1998年1月以后先后在浦东新区财政(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浦东新区审计局等担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处长、局长助理、厅长助理(挂职)、副局长等职。曾兼任浦东新区财政学会会长、内部审计师协会会长等职。2009年9月起任现职。
董勤发曾获“首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和“国家教育委员会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张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宣传、法制、保密等工作,协助负责综合文秘工作,负责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和新区担保公司筹建等专项工作,分管创新处。
简历:
张涌,男,1975年11月生于宁波,汉族,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研究员。张涌1993年9月起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习,曾任校学生会副主席,2003年1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其间作为福克斯国际学者在美国耶鲁大学学习一年。
毕业后,张涌先后担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和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其间完成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张涌被引进到上海工作,先后担任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委办公室研究一处(决策咨询工作处)处长,2012年5月起任现职。
张涌曾获第二届陈彪如国际金融学术基金一等奖,并出版专著《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研究》。
过志英 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负责人才工作,协助负责人事、财务等工作,分管机构处、管理办,协助分管交流中心服务工作。
简历:
过志英,女,1971年10月生于上海,汉族,籍贯江苏吴县,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结业。
过志英大学毕业后进入华晨集团(NYSE:CBA)投资金融部工作,1995年到新区工作,历任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发改委(发展计划局)、金融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兼任浦东新区金融办主任助理。2011年10月起任现职。
过志英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陈浒 局长助理、聘任制公务员
负责外事和国际交流以及挂靠的社团、民非组织和其它单位的管理,分管协调处、发展办,协助分管交流中心交流培训工作。
简历:
陈浒,男,1975年8月生于南京,汉族,籍贯江苏南京,1997年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理学士学位,2000年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7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Wharton 沃顿商学院全日制MBA毕业,获MBA学位。
陈浒先后任职于知名国企和外资金融机构,2009年初经招聘从美国回到浦东,任浦东新区金融办副主任,2009年8月起任现职。陈浒曾是上海迪士尼项目中方商务谈判组成员。
4. 我就想知道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地方金融局是负责促进当地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不是金融机构。
5. 福建省金融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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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融办属于哪个部门
不存在说属于哪个部门。
市金融办归省金融办管,省金融办归中央的一行三会管理,即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金融办 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
国务院管金融的就是一行三会,但严格意义上说,只有央行是政府机构,而三会都是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不算政府机构.
金融办成立之初定位为议事协调机构,联系、协调“一行三会”和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但由于金融办代表地方政府行事,逐步趋于强势。而“一行三会”的派出机构虽然不归地方政府领导,但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得到地方政府配合,反倒常常要仰仗金融办的鼻息。
金融办是个处级或者副处级单位,接受上级金融局工作指导,金融局是厅局级单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机构,没上级工作指导单位了,只有上级领导单位(一般是市政府)。
7. 金融工作局是干什么的
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在省一级的级别则设有省金融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市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承担本市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三)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五)负责推进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八)负责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本市金融信用环境。
(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 金融服务中心 干什么的
依托网络平台,引进各大金融理财机构进行专业化信息咨询 服务,倡导正确理财观念,服务社会大众,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理财环境
9. 金融局有何职能,福利待遇怎样
就业待遇很好的,福利超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场的发展;承担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三)统筹推进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五)负责推进首都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首都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八)负责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首都金融信用环境。
(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