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没代款,为什么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总是发短信让我还钱
出现这种情况后,建议你去人民银行网站查询一下个人的征信情况,看看有没有贷款体现在征信报告上。如果有,建议你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弄明白这笔贷款是什么原因,是不是有人冒名顶替。如果确实不是自己办理的贷款,建议拨打报警电话。
⑵ 我被朋友骗在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20万,我该怎么办
可以去告他,让他赔偿你的利息费用。
⑶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贷多少以上不还可以构成犯罪
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须同时满足四个构成要件。其中贷款诈骗罪在主观上(主观构成要件)必须是故意还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俗的讲,如果在贷款之时就打定主意不还了(要么明知自己还不了还贷、要么还得起但是在贷款时就不想还了),这就叫非法占有目的,就构成犯罪。
如果当时并无此想法,是后来情况有变客观上还不上,就不构成犯罪,只是民事上的还款责任。
满足上面才谈到金额,构罪金额各地不一,但一般几千元以上就达到了。
⑷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
既然是你朋友带你弄的贷款,你应该找他啊,跑这里问又解决不了问题的,真是的,以后填资料什么的问清楚,毕竟涉及到财产!
⑸ 欠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
您好,骗人的,不会被起诉!祝您生活愉快!
⑹ 个人在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有一笔小额贷款,多久不还银行会起诉 上个月在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做的个人小额贷
80%的可能性不起诉。
原因:
像你这样的小额贷款用法律去催收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他没那个精力。起诉费等各个环节的时间都是很长的,为了这几千跟你较劲。他会反复的打你电话催收,不行他会上门联系你的家人,你的单位同事领导,实在不行,他们才会到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资产,但可能性很低。
你的损失:相对而言比银行贷款逾期不还要小的多,你在银行估计5年内都别想贷款了,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都不行了。
他们这属于消费金融公司,你的逾期信息是不上传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的。
所以,你短时间不换没什么影响,到期换了就是了,大不了不跟他们再合作了!
⑺ 我在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办理了一张mini循环贷卡,因上月还款时间晚了,因此就有催缴部门给我打电话让我
这属于民事纠纷,起诉了你积极应诉就是了,可以协商还款期限,没你想象的那么严重。
⑻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靠谱吗有人知道吗
公司是正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不过我不建议你使用网贷,银行贷款利息低,网贷年化一般大于18%,银行的如工行融e借,建行快贷,交行惠民贷,农行网捷贷,中行e贷,都是利息比较低的。网贷影响征信,容易进去以贷养贷模式。
⑼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逾期,但是我现在也在分期还贷了,还会被起诉嘛
会的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⑽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催款电话一般是什么情况下会给家里人打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和督察,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在取得抽检水样检测报告十五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书。
发现供水水质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机关申请复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五条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