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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非金融公司金融衍生品

发布时间:2022-03-08 21:46:43

㈠ 美国 金融衍生品 国债

1 今年发行的国债大部分用来偿还去年或者更早的国债。再者,用来平衡财政支出财政预算等等。还有就是,美国国债不用缴纳州税,购买者很多,这个购买者比如说中国,小的说财团,他们需要稳定自己的资本,让自己的钱收到的风险减小。
2美国人买金融衍生品大部分不是要收益,是要给自己的资产买个保险,假如自己资产在市场上价格低了,有个保障,就能得到补偿。 也有一部分用来投资,收益很高,但风险也很高。亏了,能让你卖血都还不清零头。比买股票凶险多了。注意:风险非常非常大!!!!!!!!!!!!!!!!!!!!1

㈡ 美国如何管理场外金融衍生物

美国衍生品的OTC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在OTC市场中,交易是在许多独立经营的衍生品机构之间或者是这些机构与投资者(往往是机构投资者)之间分别进行的。具体到美国,OTC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由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外汇期权、外汇和利率互换。

OTC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OTC市场与交易所场内市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期货衍生品经营机构进行交易。所以,期货衍生品经营机构是OTC市场的直接参加者,又是市场的组织者,他们会制造出衍生品交易的机会,并组织市场活动。

OTC市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以议价方式进行合约买卖及交换。换句话说,场外交易的衍生品是私下协商达成的合同。场外交易的标的均是非标准化的,有时标的物的价值还很大。场外交易的衍生品是应客户的特殊要求而量身定做的,个性特征十分明显,但为了规避场外交易的风险,期货经营机构往往在场内交易中进行风险对冲或都在交易所内进行套期保值。

OTC衍生品交易市场的最后一个特点,就是监管相对较松。美国以前的场外交易市场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给监管增加了难度。当时的交易效率也不及场内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合约。然而,随着电子化交易技术的迅速发展,全球OTC衍生品市场有了爆炸性增长。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场外交易已经大大超过了交易所的交易量。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截至2008年6月末,全球场外衍生品合约的名义本金(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价值都依据某种基础资产,名义本金指的是金融衍生品合约中所参考的基础资产或标的物的价值)余额为683.7万亿美元,市场价值(假如金融衍生品计算时,清算他们的市场价值)达20.4万亿美元,信用风险暴露值(金融衍生品违约不能清算时给交易者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大约等于市场价值减去可以相互抵消的部分余额)为3.9万亿美元。到2008年6月,场内期货与期权合计的名义本金金额为82.2万亿美元,而场外为683.4万亿美元,合计765.9万亿美元,场外交易量占整个金融衍生品交易量的比例从2001年的82.4%上升到89.3%。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与监管脉络

美国最早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是股票期权和对股票(尤其是公司股票)的远期交易。基于利率、汇率和信用评级等的场外金融衍生品早在19世纪初已经广泛存在。即便是被普遍认为是现代金融创新的场外结构性产品,也可以追溯到1929年金融危机前的数十年。在这些种类繁多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有一种不需要进行基础资产的实际交割,而是仅就约定价格和到期的市场价格差额进行结算的交易,当时人们称这类交易为价差合约(difference contracts)。

美国对商品衍生交易的联邦监管始于1921年《期货交易法》,该法要求谷物期货必须在取得政府牌照的交易所进行,并通过特别税收禁止场外谷物期货和期权交易,监管主要针对的是农产品交易。随着20世纪70年代现代金融创新的发展,政府监管的对象逐步向金融衍生品延伸。1974年,美国《商品交易法》修正案一方面将“商品”的范围扩展,不但包括原先例举的农产品,还包括“所有其他的商品或条款……以及所有未来交割合同中,正在或将要交易的服务、权利和权益”;另一方面宣布成立独立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CFTC),赋予其对期货市场的排他性监管权。由于认识上的限制,再加上《商品交易法》修订时许多重要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尚未出现,《商品交易法》在赋予CFTC对期货市场广泛监管权的同时,却没能对期货进行明确定义。

场外金融衍生品是以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为基础的私人合约,尽管形态各异,目的不同,但最基本的功能都是风险管理。正是基于场外金融衍生品的这一本质属性,CFTC认为场外与场内交易是建立在共同的功能基础上的,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有着相同的结构和目的,场所的差异并不能改变产品的基本特性,因此场外金融衍生品属于期货,应受《商品交易法》的调整。而CFTC拥有对期货市场的排他性监管权,“任何意在转移价格风险的活动都应由CFTC管辖”。

场外金融衍生品是基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私人合约,非标准化的特点决定了对其监管不能简单地套用场内交易的要求。美国企图以场内规则体系来规范所有金融衍生品的做法,使场外金融衍生品面临法律不确定性的影响,许多机构纷纷将场外金融衍生品的重心转移到伦敦和其他金融中心。为确保美国在全球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竞争地位,CFTC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权的行使不是将其置于规则的约束下,而是确保其不受规则的影响,监管权实际异化为豁免权。

SEC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同样遵循着放松与豁免的原则。1997年,SEC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商的新规则中不但放松了对净资本的要求,允许交易商使用内部“VAR”模型来确定市场风险资本,而且豁免了场外衍生品交易商的自律组织成员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要求,同时豁免了传统适用于经纪商交易商的《商品交易法》若干规则,允许场外衍生品交易商适用《商品交易法》规则中更富弹性的保证金要求。

银行是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积极推动者和重要交易主体。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利率、汇率风险的加剧和金融自由化对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分离,银行积极展开产品和业务创新,大量介入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

法律的不完善导致“恶意而无效的地盘争夺和代价高昂的不确定性”,而监管缺失引发的过度投机又成为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和催化剂。在此背景下,美国2010年7月通过了专门针对场外衍生品的《华尔街透明度和责任法》,将场外金融衍生品按品种功能和交易功能进行分类,并将监管权限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分配,同时强调协调和合作,通过强制性的磋商和协调机制来达到统一的监管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中银行大量参与CDS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给市场带来了极大风险,《华尔街透明度和责任法》通过的“沃尔克规则”禁止受联邦担保的银行进行金融衍生品自营交易,将银行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限制在套期保值和做市商活动,同时,又通过“林肯规则”将银行的互换交易业务剥离到其资本独立的子公司。“沃尔克规则”和“林肯规则”的共同作用将极大地减少银行在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参与度。

㈢ 美国历年金融衍生品的成交量

找个浏览器,能翻译的,直译成中文,可以好好看,数据都是阿拉伯数字,即使翻译不是很直白也能看懂,用猎豹的浏览器吧,谷歌浏览器虽好,但经常崩溃,用不成。希望对你有帮助

㈣ 非金融机构再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详细点的

如果真正是做套保,教科书上讲的很明白,随便在哪一本金融学教材里都有吧。就当它是一商品期货来操作就可以,只是交割时没有实物,通常是现金交割

㈤ 想了解下美国金融市场的金融衍生品的具体知识,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也称金融衍生品,它是基于一种金融产品然后开发的有直接关系的融产品称之为金融衍生品,如银行把低质量的住房贷款打包好(证券化)买给其他人,这些人再度转让(发债方式),就这样连续的贩卖低质量的住房贷款的工具称之为金融衍生工具。美国是一个金融衍生工具泛滥的国家,金融衍生品毫无顾及,深究其原由是热钱太多,如果管理跟不上危害极大。如美国次货危机——上升到金融危机。

㈥ 美国与法国在金融衍生品上那个牛!

金融衍生物大概就是swap, option, future contract, forward contract, 这些,不是比什么银行什么的,其中金融衍生物的发展离不开其定价理论的发展,而美国在这方面是走在世界的前面的,之前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美国金融衍生物创新太快而引起的,其中对期权进行定价模型而得到诺贝尔奖的就是美国人。
1981年大家公认是,IBM和世界银行签了一单场外的外汇互换,它不是在一个交易所之内做这样一个金融衍生品,是在场外做。那么从80年代开始,衍生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就开始加速了。我们知道,美国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就在80年代开始的,先是由房利美开始做的一单,之后华尔街学会怎么做了,所罗门兄弟开始带头,由投行来把这个房地产按揭的现金流都买来,然后打包、切割、销售,同时在在上面增加复杂度,创新。那么这就引起了房地产的资产抵押、证券化的一系列的创新。
那么90年代开始,就是金融衍生品进入了黄金期间,所谓黄金就是说,它创新非常加快了,而且增长特别迅速,爆炸性的增长。比方说,有两大类的产品引起了很多的交易,一个就是结构性产品,还有一类就是这一次导致次贷危机的,这些产品里面,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信用衍生产品。比方说,信用互换这一类的信用衍生产品就创新了。
关于这些企业的在金融衍生物上面的特点和优点我就很难说了,但是金融衍生物没有好与坏,基本上都是对赌协议,就是我们说的0和游戏,0和游戏哪里来好于坏呢

㈦ 2007年或2008年美国金融衍生品发展的基本情况

衍生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译。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

金融衍生品的分类

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国际上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接连不断地推出新的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都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资产的交易形式。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对合约到期日及其买卖的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作出了统一规定。远期合约是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求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合约。因此,期货交易流动性较高,远期交易流动性较低。

掉期合约是一种为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地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是利率掉期合约和货币掉期合约。掉期合约中规定的交换货币是同种货币,则为利率掉期;是异种货币,则为货币掉期。

期权交易是买卖权利的交易。期权合约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种类、数量、质量原生资产的权利。期权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合同,也有在柜台交易的非标准化合同。

(2)根据原生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细分,股票类中又包括具体的股票和由股票组合形成的股票指数;利率类中又可分为以短期存款利率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长期债券利率为代表的长期利率;货币类中包括各种不同币种之间的比值:商品类中包括各类大宗实物商品。

(3)根据交易方法,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文易。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此外,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设计出标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数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

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具体要求、出售衍生产品的金融机构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场外交易不断产生金融创新。但是,由于每个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双方相互负责进行的,交易参与者仅限于信用程度高的客户。掉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柜台交易的衍生产品。

据统计,在金融衍生产品的持仓量中,按交易形态分类,远期交易的持仓量最大,占整体持仓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货(18%)和期权(13%)。按交易对象分类,以利率掉期、利率远期交易等为代表的有关利率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占市场份额最大,为62%,以下依次是货币衍生产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产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规模扩大了5.7倍。各种交易形态和各种交易对象之间的差距并不大,整体上呈高速扩大的趋势。

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现状

金融衍生品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OTC)市场。自1980年代以来,两类市场的衍生品交易均取得了长足发展:1986~1991年间,交易所市场和OTC市场交易额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36%和40%;1991年两市场的未清偿合约名义价值分别达3.5兆美元和6兆美元,其中利率合约在两市场均占据了主导地位;2001年末,交易所市场合约名义价值已增长至23.54兆美元,OTC市场增长到了111兆美元,并且全球OTC市场的市值达到了3.8兆美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巨幅增长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流动性增强型(即增加现货市场流动性)金融创新的需求,OTC衍生品交易的增长迎合了机构投资者对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的需求。

金融衍生品区域分布结构

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场

欧美发达国家集中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全球80%以上的交易分布在北美和欧洲,近年来这种集中趋势更加明显。1999年末的未清偿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名义价值中,有全球80.5%属于北美和欧洲,到2002年6月末,这一比例上升到了93.7%,北美地区的合约价值占到总价值的64.6%(见表4)。

美国是全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市场,但其地位正在趋于下降,美国交易所成交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在1986、1988、1990、1992、1994年分别占全球交易量的91.4%、74.7%、65.1%、53.5%、44.7%;欧洲市场的增长最为显著,1994年的交易量是1986年的399%;其间日本的交易量大约增长了7倍。从交易额统计看,直至1986年,美国尚占有交易所市场交易额和未清偿合约价值的80%份额。1990年后,美国以外的市场日趋活跃,交易增长率开始超过美国,到1995年,美国以外市场的交易额已超出美国,而未清偿合约价值稍逊于美国。从交易量统计看,1990年后美国以外市场衍生品交易的活跃趋势更加明显(见表5)。

OTC金融衍生品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类似,OTC 金融衍生品市场也主要分布在欧美国家。英国一直保持着OTC市场的领先地位,而且市场份额不断上升,之外的OTC交易主要分布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见表6)。伦敦是OTC金融衍生品市场最重要的中心,2001年日均交易额达6280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6%。纽约日均交易额位居第二,为2850亿美元,较1998年下降3%,法兰克福交易额名列第三,业已取代东京在OTC市场中的位置,法兰克福地位的上升明显得益于引入欧元和欧洲中央银行(ECB)的设立。

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结构

金融机构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美国为例,参与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非银行储贷机构(Thrift)和人寿保险公司三类,其中商业银行是最早和最熟练的参与者。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的一份报告,被调查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参与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机构使用过利率互换,69%的机构使用过远期外汇合约,69%的机构使用过利率期权,46%的机构使用过货币互换,23%的机构使用过货币期权。BIS的统计显示,金融机构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交易额稳步增长,2001年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日均交易额由1995年的7100亿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机构间交易占市场的份额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见表7)。

银行无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场上),1970年代末以来,银行日益热衷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国银行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跃,从1990年到1995年,银行持有与衍生品相关的资产增长了约35%,达到3.1兆美元,其间银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名义价值增加了2倍。银行是金融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换合约的未清偿价值达6兆美元,持有头寸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占到三分之二强,其中银行占了18家。

非金融机构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显然不如金融机构活跃,例如目前非金融机构只占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额的10%,与1995年相比其市场份额有明显萎缩(见表7)。根据三十国集团1993年报告,被调查的非金融类公司中,使用过有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权和货币期权的公司的比例分别是87%、64%、78%、40%和31%。
中国有句古话‘四两拨千斤” 就是为什么一斤的秤砣可以称100的东西 这就是所谓的杠杆效应

一般买100的东西卖出去120元 赚了20 元利润率20%

现在我和货主商量 用5元先定好100的货(一般要有信用担保)但不交货 然后我又把它卖给别人120 ,让货主把货直接发往买主我赚了20元利润率是400% 比原来高了8倍

金融衍生品里的杠杆效应是
1指利用很少的钱就能控制很多的货
2 用很少的钱获得很多的利润
3 高利润必然有高风险 上面如果我的货忽然行情不好,买不出去 我有没有跟多的钱支付 那我只好破产

综合来说就是将盈利或亏损放大
透过美国次贷危机给予我们的启示,我们非但不能减缓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决心和金融创新步伐,而且还应当从五个方面厘清我们进行金融创新的清晰思路:第一,我们必须对金融创新利弊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第二,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不能脱离中国国情;第三,尽管借鉴或引进是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境外的金融创新工具;第四,金融创新一定要有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第五,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更要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引领了全球金融创新的历史潮流,令人眼花缭乱的创新产品的确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但同时金融创新也带来了接连不断的麻烦,特别是今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更是发人深思。

从某种角度来看,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确实给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但我们也可以从中能得到某些启示,这将有助于我们厘清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思路。

第一,我们必须对金融创新利弊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透过此次美国次债危机发现,金融创新中类似衍生产品的创新工具确实存在着事前不为人知的巨大杀伤力。

我们注意到,次级债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满足了美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要求,尤其是有些中低收入者也希望通过房价的不断上涨进行博利。尽管美国承受了此次次贷危机的巨大压力,但美国也通过金融创新方式将次贷风险成功地向全球输出。因为,美国通过金融创新将次级债的收益与风险转嫁给全球资本市场投资者,次级债引发的投资风险自然要由全球资本市场来共同承担。

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行为是应当充分肯定还是予以彻底否定?或许,我们难以做简单评判。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不能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所引起的诸多负面影响,放弃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决心或推迟我们的金融创新脚步。

第二,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不能脱离中国国情。

事实上,金融创新永远也离不开一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如美国次级债就产生于“9·11”事件之后的那个特殊年代。因此,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国情变化的几个基本特点。

一是我国的资本市场已形成气候并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我国股票和基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规范,以及普通老百姓对这个新兴市场认知的不断加深,传统的银行业务必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即便资本市场发展还很难从根本上颠覆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垄断地位,但将会动摇银行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过日子的基础。

二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财富结构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二十多年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长期以来的金字塔型收入结构,正在被“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取而代之。从国际经验来看,伴随着这种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队伍也将逐步壮大起来,此时不断满足投资者各不相同的投资风险偏好要求,既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同时也是实现其业务转型、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三是社会主流消费群体以及消费观念也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受第三次“婴儿潮”的影响,与前代人相比,无论是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还是消费观念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如何适应这样的一种新变化,同样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个既紧迫又十分艰巨的任务。

第三,尽管借鉴或引进是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境外的金融创新工具。

从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中,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不能迷信,更不可盲从所借鉴或引进的国际金融创新工具。

通过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银行的信贷违约及房贷的非流动性风险问题。但证券化不等于没有风险,将风险从银行内部转移到社会并不等于风险并不存在。此外,本次美国次债危机的爆发,对于当前我国到境外投资于金融创新工具也有积极意义。

但笔者认为,不管是实施QDII,还是借鉴ABS,如果我们不从国情出发,不时刻绷紧风险管理这根弦,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进行直接投资,还是引导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总有一天会遭遇“滑铁卢”。

第四,金融创新一定要有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

笔者认为,由美国次贷危机显示,金融创新工具能把本该属于本国的经营或投资风险,通过风险输出影响全球资本市场。因此,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进行金融创新,一定要坚持视野开阔和高瞻的战略眼光。

鉴于此,我们要特别突出地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金融创新的目光投向国际资本市场。对此,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创造有利的创新环境,充分鼓励国内金融机构能像欧美国家的金融机构那样,精心设计一套体系完整、应有尽有的创新操作工具,将那些蜂拥而至的巨额游资一起裹进风险投资之中;二是必须突破传统狭隘经营理念的束缚。对银行来说,在信贷资产的组合结构中,房屋抵押贷款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优质资产之一,而且还可以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延伸进中高端客户群体中。面对这样一个利益巨大的信贷资产,我国银行业难有动力将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这也是目前我国房贷证券化起色不大、步履维艰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兼得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才是创新战略应该锁定的目标;三是要把金融创新的目光指向混业经营。从国际经验及长远来看,混业经营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而且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五,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更要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美国次贷危机给予我们的最深刻教训之一就是,金融创新不能违背了金融机构“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

首先,金融创新的杠杆效应正在公开挑战金融机构“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房屋抵押贷款被证券化后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是,会调动银行或次贷公司在重新获得现金流后扩大信贷规模的积极性,次贷不仅很快会被衍生出各种金融产品,并被分配到各种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组合之中,而且对冲基金及其他高杠杆机构以其财务杠杆工具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地放大与次级债有关的各种交易,最终会放大相关的投资和交易风险。此时,相当多的衍生产品价值与其真实资产价值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割断了,金融创新的杠杆效应不仅远离了金融机构的“谨慎经营”原则,而且也把市场参与者完全隔离在“谨慎经营”的藩篱之外。

其次,金融机构贪婪的逐利性在经营风险被转移给社会后,必然会以牺牲谨慎原则作为扩大信贷规模的基本前提。一旦风险集中爆发,整个社会在为之震惊时,突然会想到要追溯原生信贷产品的发行质量及是否遵循了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但为时已晚。因此,问题是在无风险约束下的放贷行为与风险隐蔽的严重滞后之间,如何实现与谨慎经营原则的有效衔接,这是金融衍生产品创新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再次,金融衍生产品从一开始就远离了“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典型的衍生产品价值依赖于原生资产价值的变化,但由于金融创新,衍生产品通过切分包装、评级定价及金融工程模型等方式被投资银行家们精心包装并推向资本市场后,其价格与投资价值往往会被高估,市场风险随时都有可能集中爆发。同时,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也被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美国次债危机给予我们的深刻教训是,在金融创新中必须很好地坚持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创新与谨慎经营的基本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可能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和棘手的现实问题

㈧ 金融衍生产品与美国次贷危机的关系

金融衍生产品:原生金融工具派生出的具有其自身价值的金融衍生工具。有远期合约,期货,期权等。。。其作用有套期保值,规避风险,投机等
其形式大多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资产的交易形式。
而美国次贷危机简单地来说就是:美国房贷资金链断裂.大量贷款者因为美国楼市下挫,经济能力下降等原因,造成大量断供。借贷者银行,金融机构因收不到房息,资金和拿着一大堆断供的楼房流动不出去.造成坏账,呆账。于是影响美国整个金融系统。造成由次贷引起的金融海啸。
如果要说关系的话,就是次级房贷是属于原生金融产品里面的.但美国的这些投资银行,金融机构就把这些房贷资产派生出如CDS合同这些高风险高杠杆的金融衍生产品以赚取高利润。美国楼市一直升的话,就没事。金融机构们拿着这些房贷资产继续以承担高风险赚取厚利润。一旦楼市下挫。便要完全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所以它们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金融衍生产品。它高利润,高杠杆。但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就因为金融机构们无视风险大搞金融衍生,金融创新。才会承担美国此次次贷危机这么损失惨重的结局。

㈨ 美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大看到很多不同的说法谁能给个客观些的

美国实体经济很繁荣,其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有资金的支持。而这些源源不断的资金一个重要的来源就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说金融经济给美国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其投资品种之一就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我们无法形容其大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3个美国人中就要一个人涉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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