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金融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指导协调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建设;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三)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负责股权投资基金的指导与服务;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建设。
(四)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地方金融机构设立、改制和重组等工作。
(五)负责联系中央驻蓉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蓉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化解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牵头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推动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版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权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㈢ 烟台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市区“菜篮子”工程,搞好肉、蛋、菜、奶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有关基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展业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
(八)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
(九)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十)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出口品牌发展战略相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一)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 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产业招商和县市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和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推进重大在谈项目。
(十五)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境外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境外投资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市“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综合评价、统计、考核工作。
(十八)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审批、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金融机构的职能有哪些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这两种资金内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容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4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诚实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㈤ 山东省商务厅的山东省商务厅主要职责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六)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八)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我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省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商务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省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省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拟订全省“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审核上报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核准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管理我省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省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赠款)。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综合评价、统计、考核工作。
(十五)负责发展我省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省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审批、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省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审批商务系统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㈥ 银行的财富中心是做什么的呢
财富中心是对大客户的理财中心,业务涉及范围比较广,主要是针对高端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的投资理财,各类咨询,优先优惠,尊贵专享的贵宾服务,不断满足高端客户对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负责高端客户业务发展。
财富中心是由富于超前国际理念的西部投资集团以及国际著名设计顾问机构、策划顾问精英团队联手精心打造的顶级商务楼盘。高技派的建筑规划、革命性的设计、精锐的系统支持、前瞻性的投资理念、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将使财富中心开创西安独有的发展型国际化精英企业的推进平台。
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2、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3、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4、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 。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