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诈骗500万,会判刑多少年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② 诈骗500万,被判几年
诈骗5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多少年得法院根据情节判决。
③ 非法集资500万最多可以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500万最多可以判多少年要看具体涉嫌的罪名来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
④ 金融诈骗500万,会判多少年,谢谢
5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判多少年看法院判决。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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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⑤ 诈骗500万最多可判多少年
诈骗5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多少年得法院根据情节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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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冒充白富美诈骗500万判有期徒刑14年
女子杨某虚构自己是马来西亚富豪之女,杨紫琼是其婶婶,并靠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被害人李先生忽悠得晕了头。仅仅几个月,李先生就被杨某骗走了500多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杨某被市三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检方指控,杨某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间,向被害人李先生虚构自己是马来西亚富商孙女等事实,并隐瞒自己的还款能力,骗取李先生人民币530余万元。检方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被害人李先生称,2012年年底,他在成都通过微信认识一杨姓女孩,对方自称是马来西亚人,在德国驻中国领事馆工作。李先生介绍自己是做金融投资的,杨某说自己上学时也是学金融的,就这样两人开始互相熟悉。
“她告诉我,她是马来西亚富豪的孙女,杨紫琼是她婶婶。当时我不大相信,可后来她给我发的照片都是和名人、政要的合影,我就信了。”李先生说,杨某还邀请他去上海参加过一个活动。李先生回忆称,一次杨某说其朋友要过生日,他就在上海给杨某买了一块卡地亚手表和一条金项链。之后杨某回到北京,李先生也送她不少礼物。
不过,自杨某回北京后,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李先生借钱。李先生说,杨某还给他打电话,说她母亲和一名香港富豪投资了一个项目,她的钱都在香港账户上,因为急着用钱没时间去香港办理,就想先找李先生借100万元,李先生未加怀疑就汇了款。
2013年初,杨某还多次向李先生借钱。直到一个朋友提醒李先生,称感觉杨某平日所佩戴的首饰都是假的,才开始引起了他的怀疑。醒过闷儿的李先生找到杨某对峙,此时她哑口无言,并被李先生等人带到了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4万元。
⑥ 非法集资50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500万的,根据集资形式的不同,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非法集资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