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同业单位存款是什么
就是说不是别的银行存在这里的款项,比如说是:私营企业存放在银行的款项。
非银同业存款是指:(1)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像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不能办理银行类业务的金融机构。(2)同业存款业务:是指对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3)同业存款可分为国内同业存款和国外同业存款两方面.国内同业存款是指:国内各银行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方便结算,在各自有关的结算地点开立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笔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除了银行,保险机构也可以存钱,比如理财保险。
Ⅱ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禁止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支付机构仍可基于银行账户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盛付通线下的消费场景丰富,相信即使是不能再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影响也不大。
Ⅲ 商业银行可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答案是不能
Ⅳ 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一个什么账户
基本户银行只能有一个,在其他银行可以开立一般户或者专户,一般户可用于贷款融资,收付货款等,只能办理转账和现金缴存业务,不能取现。专用账户是指企业为满足特定用途而开设的账户,如纳税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只能办理转账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因临时需要,如异地经营等,也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账户可按规定提现。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条件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等单位是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二、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Ⅳ 企业集团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吗
你好,不是的,企业,集团,公司是属于盈利性质的,而银行等机构属于非盈利性质的机构,两个本质上的概念都是不一样的,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Ⅵ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企业的债权人吗
企业债权人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债券购买者及其他提供贷款的单位或个人。
公司企业的债权人是指除股权资金以外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公司企业的债权人具体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债权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主动债权人
所谓主动债权人,通常指的是与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须由当事人双方台意签署,契约始能成立生效。故公司债权人透过契约而与公司发生债之关系,可谓是基于其意思自主的结果,性质上是主动促成债之关系发生的,故此种公司债权人称为主动债权人。
二、被动债权人
所谓被动债权,顾名思义可以得知,此种债之关系并非出于债权人之自愿,而是被动发生的债权。公司于营利过程,因其与外部之接触,外部人即有可能因公司本身的行为或其雇用人之行为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产生债权,侵权之债即为被动债权,而对公司拥有被动债权的主体即为被动债权人。
三、社会债权人
在公司法中与主动债权人以及被动债权人相并存的,还有另一大类的债权人,他们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举凡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与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分,而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因是基于对社会公平和谐所做出的法律调整,亦可视为是社会债权的一部分,基于社会债权而对公司拥有债权的人即为社会债权人,既然此种债权是基于社会公益而生,则政府往往成为此种社会债权人,乃是极容易想象的事了。
四、公司债债权人
公司债债权人是指因购买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而对公司享有公司债权的人。此种债权人属于主动债权人,因其与公司债之关系的发生系基于购买公司债的行为,但债权人本身又是以投资者的角度而购买公司债,此又类似于股东,故而特别划为一类债权人形式。
公司债债权人之所以类似于股东,主要是基于公司债券的有价证券性、流通性以及可转换性。所谓有价证券性是指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证券本身可表彰其价值:流通性是指公司债券可以自由流通,记名债券可透过背书转让,无记名债券则以交付转让,因其可以流通,故其有价证券之性质表露无疑;至于可转换性,是指公司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则公司须依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入对于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或不转换为股票有选择的权利,一旦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则其马上由债权人转换成为股东的身份,若持有债券的数量庞大,更有可能藉此掌握公司的经营权。
Ⅶ 请教你一个问题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的账户,是不是非银账户,和银行账户一样不
财务公司属于其他金融机构,不是银行账户,这个账户就是资金池之类的,统一汇集集团的资金
Ⅷ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
银行可以接受任何金额、任何期限的存款,可以开支票账户。
其他金融机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