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查找历次降低(提高)存款准备金、降低(提高)利率等重要的货币政策实践,
摘要 您好,2018年以来央行降准情况如下:
Ⅱ 我市多举措促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出台硬核政策、放开审批权限、减免租金——
2月7日,德州财金集团发布减免房租共抗疫情告知书,决定为承租集团本部的经营性资产,并用于经营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2月至4月份房租。
179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减免租金251万元。消息一出,赢得众商户一致感谢和点赞。“在全市上下共同抗击疫情的形势下,我们作为国有企业有义务、有责任为德州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德州财金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王荣峰说。
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对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市各部门积极行动,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政策放大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我市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市委、市政府把企业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精准问诊、精准把脉、精准开方,从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稳定职工队伍、优化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发展等6个方面,提出26条马上能落地、能见效的应急政策举措。“既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现实困难问题,更提振了我们砥砺奋进、克难前行的发展信心。
”对市政府2月5日出台的“26条”,不少中小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受益于政策扶持,乐陵市洪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迎刃而解。作为政府指定的防疫物资包装供应商,洪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连续数日24小时满负荷生产,为疫情防控指定保障单位山东消博士消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材料。然而因配套包材用量成倍增加,导致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在合规操作的前提下,乐陵农商银行本着“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一事一策”的原则,立即开通贷款审批流程绿色通道,24小时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批工作,以最优惠的利率、最快的速度为该企业发放首笔“防疫应急贷”300万元,解决了企业资金缺口问题。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德州监管分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解除前不对营业收入下滑企业调降信用评级和采取强制风控手段,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且最大限度支持企业运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审批特事特办,助力企业扩大生产
疫情的到来,使消毒防护物资需求量骤增,也给生产带来了极大压力。不少有关企业主动申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备案。
1月31日下午4点,山东百多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递交申请,想申办医用隔离眼罩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事项。“接到这一申请后,我们立即开通战‘疫’审批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线上审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负责人孙文恒介绍,仅用半小时时间就完成了备案,企业达到了生产条件。
开通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审批绿色通道,组成防疫用品审批专家组,赶赴企业一线提供“一对一”服务……连日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特事特办、快收快办”的要求,医疗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即来即办”,确保相关生产线第一时间投入运行,节后共办理防疫物资审批10件。
山东安捷高科消毒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峰,最近同样感受到了“特事特办”带来的便利。
由于湖北和德州本地的消毒物资需求旺盛,安捷高科每天开具发票的数量也在增长。原本单张普通发票的开票限额1万元就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如今这个数额却远远不够。德城区税务局了解后,立即组织人员与企业联系,指导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普通发票增版,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全部流程。“感谢税务局的大力支持,我们能够全力以赴生产防疫物资了。
”刘峰说。
保供电帮招工,做好企业“后勤”服务
1月30日,看着最后一车驰援“火神山”医院建设的通风设备运走,武城县科禄格风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丙宏悬着的心才落下。
在接到“火神山”医院建设物资订单后,科禄格公司第一时间召集员工复工,但是突然大规模的生产对供电设备可靠性要求带来挑战。了解情况后,德州供电公司立即组成公司党员突击队,进驻生产企业,帮助企业检查维护用电设备,全程为生产保电护航。经过72个小时的现场值守,圆满完成用电保障工作。
为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靠用电,德州供电公司主动对接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12家企业列入公司重点保障单位名单。“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措施”制定供电保障方案,进行线上监控和实时预警,确保设备用电负荷均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眼下已经过了正月十五,陆续有企业开工投产、招工需求旺盛,德州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服务,将于2月13日至23日,举办德州市春季大型网络视频招聘会。“我们通过线上招聘、面试、宣讲等方式,积极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交流平台。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流动科科长李佳说。(来源:德州日报)
Ⅲ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记者 张莫 向家莹)
Ⅳ 央行:进一步部署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的要求,3月1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国强讲话。
会议指出,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有效推动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落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实现了精准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1114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有序推进,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人民银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效果。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主要包括,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磷肥生产等春耕备耕关键领域,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地方法人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完)
Ⅳ 央行明确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1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
会议明确,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磷肥生产等春耕备耕关键领域,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等行业,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会议指出,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有效推动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落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截至15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1114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Ⅵ 上海银保监局出台18条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质效,上海银保监局推出18条举措,包括: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鼓励银行减免利息等。详↓
加强领导 主动作为
(一)以党建为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在沪中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好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支持企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改进绩效考核,完善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体系。在沪银行保险机构在关键时期要识大体、勇担当,深刻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金融与百姓民生的鱼水关系,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法人机构要主动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分支机构要主动与上级单位联系,改进绩效考核体系,对疫情相关业务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社会责任承担等非盈利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时,根据近年来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的良好经营情况,对利润分配、各类拨备运用政策进行调整,积极应对疫情对本单位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三)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准确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多措并举,推动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长,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四)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要主动增加授信额度,不强制要求额外提供新资料,不强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随时提款,满足企业的临时资金需要。
(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防控疫情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细致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业务应简化内部业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六)利用好各类专项政策,积极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企业。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在沪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将所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七)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需求,鼓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八)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近期有贷款到期的企业,精准施策,主动与客户协商具体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2020年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客户主动进行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九)鼓励银行减免利息。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具体减免方式各行可自行制定相应的细则。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仍然按期还贷还息企业可在后续信贷业务办理中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间的政策宽限期(可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十一)暂缓受疫情影响困难人员的还款。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十二)加快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理赔服务。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应主动开设绿色通道,简易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赔付患病群众,加大对一线医护人员的金融资源倾斜。
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十三)创新“百行进万企”活动方式,实施精准服务。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电话、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十四)推广线上业务办理,大力发展数字普惠。各机构应大力推广线上业务,包括业务办理的申请、审批、签约、提还款等,最大限度减少小微企业线下接触频率。积极利用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大力发展数字普惠业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十五)积极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在沪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与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推广无还本续贷。积极关注各区出台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项补贴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监测监督
(十六)银行保险机构内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疫情期间的业务运营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监测监督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未能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内部问责。
(十七)落实免责制度。辖内各法人机构应当制定特殊时期免责制度或免责行为清单,各分支机构应加大对基层网点机构的业务指导,明确特殊时期的报告请示流程;要积极向总行(司)争取特殊时期各类免责政策,明确免责情形,充分发挥一线业务人员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解决其后顾之忧。
(十八)监管部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疫情期间的业务开展情况、绩效考核改进、信贷计划单列和尽职免责情况、续贷情况、减免利息情况、客户信用修复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监管部门,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监管部门将对各机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资料:上海银保监局
Ⅶ 降税减租,共克时艰!上海再发28条企业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4场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条综合政策举措:包括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详见↓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一)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免征民航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生产指定的重点防疫物资,因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的,企业不承担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嘉奖。
(二)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在沪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将所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
(三)拓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在沪金融市场作用,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加强服务,支持其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
(四)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诉求,鼓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增加进口。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给予技术改造补贴,对被征用企业为生产防疫物资实施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50%-80%的财政补贴。对应急征用企业生产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资所形成生产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给予全额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对企业因政府征用或指定生产而产生的剩余物资,企业继续销售确实难以消化的,按照规定通过政府储备和包销予以解决;对进口医用物资经统筹调配后仍有剩余的,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市级物资储备;对指定采购品种和数量的进口民用防控物资,企业继续销售后确实难以消化的,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纳入市级储备商品。
(六)对进口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七)建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开通进口防疫物资受理专窗和绿色通道,主要进口口岸实现7*24小时全时通关。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作业模式,对确需查验的防疫物资优先安排查验,随到随验,快速验放。对免税进口防疫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后补相关证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组织实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专项,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等渠道给予支持,推动疫情防控创新产品快速形成有效产能并投入应用。
二、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
(九)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延期申报纳税。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十一)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疫情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十三)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十四)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鼓励其他在沪金融机构参照执行。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便利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相关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通过绩效考核调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
(十五)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
(十六)加强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确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
四、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十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十八)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时间。从2020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二十)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十一)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根据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2020年暂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二十二)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五、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十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加强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应。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发挥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机构作用,通过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对接,切实帮助企业复产复工。
(二十四)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在企业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备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引导企业优先安排疫情平稳地区员工回流就业。促进就业供需对接,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微信、网络、视频等渠道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畅通企业间对接通道,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加快培育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服务、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诊疗、原创新药、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健康产业,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6个月以上的云视频会议等云上办公服务。
六、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
(二十六)优化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强化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扩大“随申办”超级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通中小外贸企业服务专窗,便利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理通关、物流、金融等一揽子进出口业务。进一步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
(二十七)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上海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二十八)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就不可抗力免责等防疫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时向有需求的企事业提供指导建议。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国家有其他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执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来源:上海发布
Ⅷ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
Ⅸ 央行: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
3月17日,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的要求,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在2月26日的会议上决定,在前期已经设立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3000亿元,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2020年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LPR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
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指出,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实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优惠利率资金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农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要进一步把政策落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更好保障防疫物资保供、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加强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实效。
为此,人民银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主要包括,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磷肥生产等春耕备耕关键领域,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据了解,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落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实现了精准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1114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央行强调,虽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有序推进,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人民银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效果。
此外,央行还表示,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