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金融机构为何被银监会罚的最多
据报道,截止7月份,银监会公布的银监系统罚单达到225张,涉及信贷业务、票据的专罚单最属多,占到约七成,农村金融机构被罚最多。
专家表示,只能通过加强监管协调、提高监管能力、严格监管要求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提高自身业务风险治理能力、加强审慎合规经营意识,从而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希望农村的银行机构相关的专业知识可以得到提升。
❷ 农村信用社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从事业务经营
规定第二十五条指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一版)办权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三)代理其他银行金融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五)买卖政府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提供保险箱业务;(八)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九)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备案。
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还可以办理代收代办等中间业务以及包括提供保险箱在内的服务业务等等。这里也要注意随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出台,其他须经批准的业务的审批机构已由人民银行转为银监会的问题。
❸ 哪些是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有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间的清算,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账户透支内。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容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对商业贷款,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 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自己的自有资金,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都有由国家法律授权归其使用的,所以,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能以国家的资金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等提供贷款,也不能为政府财政部门、各银行透支,不是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
❹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专村合作银行。非银属行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保险公司等。
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
2金融服务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3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❺ 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有哪些
农村金融机构是中小法人机构。一般是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金融改革的进程中,逐渐向回农村商业银答行转化,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和商业银行大同小异,主要是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等传统业务,近年来,也开展了代收费等中间业务。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三农”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❻ 银监会管辖的金融机构有农村银行吗
1、是在管辖范围。
2、只要金融备案机构都受到银监会的管辖。
3、银监会主要职责 如下: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5.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6.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7.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8.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9.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❼ 商业银行禁止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商业银行禁止的业务内容:
1.商业银行禁止向未封顶楼盘发放按揭贷回款 。
2.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答禁止投资股票 。
3.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 。
4.禁止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付息 。
5.商业银行应禁止理财业务人员将理财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 。
6.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
7.禁止商业银行限制助学贷款规模。
商业银行简介: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其网络通俗谐音是“存吧”,意为存储银行。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
❽ 银监会关于员工行为管理"四禁止"的内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内容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版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权》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应要求全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在任何场所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2、不得销售或推介未经审批的产品;
3、不得代销未持有金融牌照机构发行的产品;
4、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8)农村金融机构禁止从事的业务有扩展阅读
其他银行从业禁止的行为: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从业人员招聘和任职程序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重点考察是否有不当行为记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利益相关人员,不得降低招聘录用标准。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晋升的基本条件,未达到相关行为要求的从业人员不得晋升。
第二十二条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从业人员处罚信息。
❾ 营业执照上有“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是什么意思 不能从事金融业务具体指那些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1、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2、保险业: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3、信托业: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按照《信托法》第一章第一节对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4、证券业: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关权益的凭证。
所以,证券的本质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该契约或合同赋予合同持有人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对合同规定的标的采取相应的行为,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的权利。
5、租赁业:是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一般的租赁活动,是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物质资料按一定条件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一、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
1、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2、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3、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4、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❿ 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性的业务有哪些
人民银行的禁止性来业务自
为确保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了人民银行不得进行的业务。主要包括:
1)不得向商业银行发放超过1年期的贷款;
2)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4)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5)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