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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介公司转型

发布时间:2021-03-06 14:28:51

㈠ 金融中介理论的结论启示

在金融理论中,对金融中介的存在性的解释是最基础的部分,然而相对来说,这也是受到较少关注的领域,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大部分经济、金融学家都是把金融中介作为既定的组织。现有的金融中介理论是伴随着金融业的实践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体现出这样一个过程:即不断地向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模型中加入现实因素。首先是以金融中介技术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来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但随着金融交易技术进步,这种解释的说服力明显下降。于是,新金融中介理论开始寻求更基本的原因。借助于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交易成本一度成为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核心概念。但是,随着近十多年来金融中介职能的转变,人们开始寻求交易成本之外的其他原因,典型的如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了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而制度、法律和技术则构成了中介演化的现实条件。所有这些也构成了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
从金融中介理论本身来说,一方面,金融中介理论尤其是金融中介新论发展的时间不长,无论是古典理论,还是新论中的不确定性、风险、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参与成本都只是部分的解释了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另一方面,现有的金融中介理论都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虽然这些理论到后来尤其是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和 Merton ( 1995 )那里已经开始注重演进与结构变化的所谓动态视角,但也只是一种十分有限的扩展,或者说只是把原来分割和静态的市场与中介的关系加以整合,从总体上讲,仍然是以市场体制作为背景和条件的。而没有考虑到不发达经济 / 转轨经济的制度背景。 McKinnon ( 1993 )和张杰( 1998 )作了初步的尝试。张杰( 2001 )认为合理解释转轨经济条件下金融中介的理论和假说一定是一种更为一般的理论,而不是更为特殊的理论范式。这同时意味着,金融中介理论将在解释转轨经济金融中介问题的过程中获得创新与发展的新机遇。
对于金融中介的正确认识也有助于政府的管制。如果像新金融中介理论所分析的那样,金融中介的职能不仅仅是资产转型的话,那么对金融中介的管制以及管制方法就应当有所改变。比如说,在金融中介系统中,产品创新和金融基础设施演进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政府行为能够减轻金融产品和金融基础设施之间的冲突,中介也可能加重它们之间的冲突,关键在于政府的管制政策。 Merton 、 Bodie 等人认为在快速变化的时代,与机构观相比,金融系统的功能应更有用,更便于政府的金融管制。这是因为:第一,功能观把注意力集中在预测未来将最有效发挥中介功能的机构结构上。依据这样的预测,政府能够制定必要的政策以促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化,而不是试图维护和保留现存的机构结构。第二,随着交易技术的发展和交易成本的降低,金融中介的产品和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但是从功能角度看,产品和服务则是相对稳定的。第三,功能管制还会减少机构致力于“管制套利”的机会。第四,由于功能管制不要求管制或管制主体的同时修正,因而功能管制便于推进机构结构的必要变革。对商业银行来说,只有从功能观点出发进行不断的创新,寻找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比较优势的产品和业务,才能生存下去。
金融中介的功能观对我国金融理论研究、金融改革、金融市场发展等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博迪( Bodie , 2000 )认为,中国可以跨越一步,即抛开传统的中介体系,利用最廉价的技术建立一个配置资本的整体框架。他进一步表明,我们必须抛弃银行,不要试图设置一个已经证明是十分脆弱的体系,改革的重点是建立提供金融功能的机制,而不必模仿西方国家,一一建立西方国家已有的各种金融机构(廖理, 2000 )。而默顿( Merton , 2000 )也曾表态,博迪的上述观点基本上可以代表他的看法,同时认为,如果中国直接采用最先进的金融技术去设计自己的金融体系,而非单纯效仿现有的金融体系,它就能实现一个飞跃,远远超过现有体系的效率。然而,一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都是随着时间而逐渐演变形成的,都有其存在的经济社会环境,而不理解这一点就会犯类似“大跃进”的错误。所以对上述观点,我们不敢苟同。因此,必须以中介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情并适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来设计金融政策。

㈡ 金融中介,网贷中介该如何转型,现在还好做吗

网贷越来越多不正常吗?网贷也是互联网的产物之一,互联网这么发达,随之网贷也越来越多。我没法理解你说的技术是什么意思。网贷也是公司,和开公司有区别吗?没有!一样都要合伙人,员工,部门,团队,公关

㈢ 论金融市场、机构与产品之间的关系

一 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中介通常说,金融机构就是融通资金的机构,其实,不少金融机构不仅在融资,而且在投资。融资与投资在实际工作中似乎难以划分清楚,但从理论上是应当清楚的。一般说来,融资是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行为(双向);投资是通过资金运用取得回报的行为(单向)。在计算现金流量时,对融资、投资有另一种解释。融资活动主要影响企业的负债,增加负债减少资产(如现金支出),如发行股票、债券、向银行借款。投资活动主要是影响企业的资产,资产增减,如企业收回投资,减少一种资产,增加另一种资产,购置、处置各种资产。此外,经营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也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样划分的意义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现金业务的发展状况;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未来业务的发展状况;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负债规模。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把金融业划分为四大类,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这是按业务活动的特征进行的大致划分,并且未纳入所有的金融机构,如果要把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在内,则有直接从事融资投资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也有间接从事融资投资的金融机构,如信用评估公司、信贷担保公司、专业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按其功能可分为:投资经营型金融机构、经纪服务型金融机构、公证仲裁型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型金融机构。一个金融机构可能具有单一的功能,也可能具有多种功能,如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既融资,又投资,还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再如证券公司,有的只能从事经纪业务,则只能替客户买卖证券,有的除能从事经纪业务外,还能从事自营业务,则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给金融中介定义?中介者,居间也;居间者,媒质也;媒质者,助也。如果这样定义,则严格地说,金融中介机构应当是从事融资活动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那些金融机构。这就是说,从事金融投资活动的不具有“中介”的性质,它们应当是金融经营机构。准确地说,是经营金融商品的机构。如果要把经营金融商品的机构也包括在金融中介机构中,则是广义的金融中介机构。在一些文献中,有人把金融中介与金融中介机构等同起来,认为金融中介就是指金融中介机构而言。其实,这是一种大致的说法,严格地说这二者的含义是不同的。广义上说,金融中介是指从事媒介融资、投资的活动;金融中介机构是指从事这种活动所形成的组织。形成了组织从事融资投资的媒介活动,是金融中介;没有形成组织仍从事融资、投资活动,也是金融中介。所以,金融中介与金融中介机构的含义是不同的。在浙江的农村有一种称做“银背”的个人,这种人一般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和社会地位,有钱、有势,在民间信贷中充当掮客,即吸收一部份人的存款,向另一部分人发放贷款,这是一些地区民间广泛存在的能够被人们认可的金融中介活动。这就是说,金融机构、狭义的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是不能完全等同的。做这样的区分,有利于确认它们的不同性质,考察它们的特殊供求,制定对它们区别对待的政策,选择对它们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现代西方的金融理论把金融中介组织划分为三类,一是吸存金融中介组织,简称吸存机构;二是基金型的金融中介组织,简称投资基金;三是经纪人型的金融中介组织,简称经纪人。除经纪人以外,它们认为吸存机构相对投资基金来说有三大特点:一是投资人(基金盈余者)把资金投资于吸存机构,其价值不受吸存机构资产组合的影响;如果投资人把资金投资于投资基金,其价值要受投资基金资产组合的影响。为什么前者不受影响,而后者要受影响?因为二者的投资交易合约不同。二是投资人把资金投资于吸存机构,回报是相对固定的,而把资金投资于投资基金,回报是相对不固定的。三是吸存机构的资产相当部分是“不可转让的证券”,对此,不需要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这样的融资能适应那些出于保密不愿意提供信息的借款人的要求。它们强调经纪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因为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要把资金盈余者的投资纳入自己的资产组合中,无论是吸存机构,还是投资基金都是这样。它们强调这一点是为了使资金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起来,以便“风险共担、利益同享”,有利于“保证投资回报”。“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要把投资纳入自己的资产组合中”,这样的论断也反映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它指出:“金融中介是从事买卖金融资产事业的企业”。把这种企业称作“金融中介”,是要表明金融中介在资产选择、组合当中的作用,应当说是广义的金融中介。而对相对狭义的金融中介而言,实际上是“金融经营”。这样的概括基本上符合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说它“基本上”符合实际,是因为在那里有的金融机构运作中,没有资金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起来,比如“契约型基金经理公司”,它具有单纯的中介机构的性质,只有“公司型基金经理公司”才把资产盈余者的投资与自己的资产结合在一起。在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是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它主要由三类组成:一是行业性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二是公证性中介组织,如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等事业事务所以及证券、仲裁等中介组织;三是服务性中介组织,如就业、广告、房地产等服务组织。在考察金融领域的中介组织时,必须服从于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的传统和习惯,即长期以来已经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同的含义和能够接受的概念。因此,我们更倾向于把金融经营组织与真正的金融中介组织区别开来。二、金融中介机构存在和发展的理论支撑1.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金融中介机构为什么能够存在和发展,换句话说,它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靠什么理论支撑解释?于是就产生了各式各样的金融中介理论。最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论是“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交易成本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之所以存在,就在于它能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等于零,金融中介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信息对称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之所以存在,就在于它能够缓解资金融出者与融入者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果二者的信息是对称的或容易把握的,金融中介机构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两种学说密切相关:金融中介机构的存在能降低交易成本,就在于它掌握信息的系统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可信性和分享性,也就是说,它在融资中能够系统地、较大范围地掌握融资双方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经过专业化的分析、加工,提高它们的可信度,使得每个投资者都可以分享,因而能大大降低每个投资者参与金融交易的成本。除“交易成本说”和“信息对称说”外,用来解释金融机构存在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还有“规模经济说”、“防范风险说”和“增强资产流动性说”。“规模经济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是“贷者的集中和借者的集中”,“积少成多,续短为长”所以能求得规模经济。“防范风险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能转移风险、分散风险和稳定风险。转移风险是指通过它的操作能使风险在时间、空间上变动;分散风险是指它通过对资产负债的“打包分拆”,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稳定风险是指它能够协调社会上风险偏好者与风险厌恶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个社会的金融风险稳定在一定承受力的水平上。“增强资产流动性说”认为,金融中介机构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商品,从而使资产的替代品多元化、连续化,能够提高资产的变现能力,从而增强其流动性。金融中介理论虽然各种各样,但它们都集中回答一个问题,即金融中介机构为什么能够存在,或它们的生命力何在。尽管如此,它们观察问题的角度仍有所不同或者说提出这种学说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交易成本说”、“信息对称说”和“增强资产流动性说”,是基于融资参与者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规模经济说”和“防范风险说”是基于金融中介机构自身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市场发展与金融中介理论的推进。20世纪60~70年代以后,由于金融创新和金融商品的增多,金融市场有很大的发展,但金融中介机构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企业和家庭仍然依赖金融中介机构融资,这种状况主要体现为“共同基金”的兴起。解释这种状况兴起的原因是“参与成本说”。“参与成本说”认为:金融市场具有有限参与的性质,即并不是每一个投资者都能无成本地参加交易的,参加交易必须付出成本,有了成本因而参与有限。换句话说,要参与金融市场必须付出成本即“参与成本”。参与成本包括学习成本和机会成本,学习成本是为了取得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能力,减少机会成本是为了节约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时间。由于存在“参与成本”,为了减少“参与成本”,不少企业、家庭仍然依赖金融中介机构融资,这也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阐明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发展中国家的实际与中介理论创新。上述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理论是基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现实,总的说来具有解释力和生命力。但怎样运用这些理论去解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处于转型经济中的发展中国家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则需要研究。理论来源于实践并结合实践,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实际是寻求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而一般说来,面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环境是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较大。在这种状况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是一般意义上需要金融中介机构,而是特殊意义上需要金融中介机构。其特殊性就在于:(1)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融通资金,而且需要它们积累资金;(2)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需要金融中介调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3)不仅需要金融中介机构为家庭和企业的资产选择服务,而且需要金融中介机构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服务。在这种状况下,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上或主要不是市场调节的需要,而是政府调控的需要。特别是在“信用必须集中于国家手中”的传统理论指导下,更是明显。所以,结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当看到政府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可谓创新的金融中介理论:“推动发展论”。我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而且是转型经济的国家,现阶段的要务是发展的同时要致力于改革。不发展,经济实力上不去;不改革,经济体制难以转型。这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最大的实际。面对这样的实际,不仅要推动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而且要促进其改革,而面对改革的最大课题,是如何促进国有经济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这种体制反映在金融领域长期以来的状况是:国有企业缺乏资本金,而流动性资金的需要主要由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供给。金融中介机构不仅为国有企业积累资金,而且几乎成43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结算和现金出纳。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金融中介机构在资金融通方面、机制建立方面以及市场导向方面等,采取配套措施。也就是说,要从这一方面去理解认识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可谓又一创新的金融中介理论:“配套改革论”。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收入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的转变,人们的需求在变化。相当多的人不仅要消费物质产品,而且要消费精神产品;不仅要劳动就业,而且要赢得更多的时间休闲。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消费方兴未艾,是现阶段呈现出的新生事物。概括地说,金融消费是社会公众购买金融公共产品享受金融服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与金融投资有联系,但有别于金融投资,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金融消费要付出,不能求得额外的回报,而金融投资一般都要寻求回报;金融消费不存在风险,而金融投资一般都存在风险;金融消费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的契约关系是承诺提供服务与享有服务的关系,而金融投资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区别表明:沿用传统的或已有的金融功能是难以解释的;同时表明,社会对金融的需要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功能的发展。反过来说,金融功能的发展必须适应社会对金融消费的需要。所以,用以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和发展的金融中介理论,绝不能停留在已有的理念上。已有的理念主要基于发达的市场经济,立足于融资、投资、避免风险,它没有纳入金融消费。但客观的形势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状况逼着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要面对现实。基于这样的理念,在解释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应当纳入“金融消费论”,这可谓金融中介理论的重要创新。三、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总的说来,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二者体现的契约关系不同、技术安排不同、可选择的范围不同等。一般说来,机构融资要产生双层的契约关系,即资金融出者与中介机构的契约关系和中介机构与资金融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而市场融资只产生单层的契约关系,即资金融出者与融入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双层的契约关系会产生多重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构;单层的契约关系会产生单一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构。由于机构在融资中能够提供一种信用资证,作为资金融出方资产的替代品,比如银行签发支票,在技术上能够转换。而在市场融资中,没有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资证作为资金融出方的资产替代品,在技术上不能转换。相对说来,机构融资可选择的范围较窄,而市场融资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是选择机构融资,还是选择市场融资,其影响的因素较多,重要的是融资的成本和效率。这取决于需求与供给双方的选择。一般说来,(1)机构融资由机构运作,具有间接性和集中性的特征,主体双方是既定的;而市场融资由供求双方运作,具有直接性和分散性的特征,融资的一方即融出方是不确定的。(2)机构融资,信息不需要投资者把握,外部信息内部化,信息可不透明,可“暗箱操作”;而市场融资信息必须要投资者自己把握,内部信息外部化,信息必须透明,不能“暗箱操作”,如果暗箱操作有违“公开、公正、公平”。(3)机构融资是一种复合型的融资,能够分散风险,风险由机构承担。而市场融资是一种单一型的融资,难以分散风险,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总之,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的划分在于二者有不同的性质、特点,是融资制度的安排。一般说来,融资双方只能在既定的制度中选择。但融资制度是融资双方创造的,是发展变化的,所以要考察机构与市场的关系。四、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关系金融市场不是一个空间概念,而是货币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供求关系体系。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应当是这一体系供求关系的孕育者、承担者和推动者。讨论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考察市场主体与供求关系体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是相互支撑的、互动的、互补的和相互替代的。1.机构与市场应当是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制度安排,它们共同构成一国的金融体系。这二者除具有不同的特性外,它们之间是相互支撑的。金融市场靠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支撑,金融机构的展业靠金融市场支撑。当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具有标准化趋于成熟时,这种产品就会成为金融市场金融交易的对象;当金融市场的包容能力增大、化解风险的能力增强时,金融机构的资产就能证券化融入金融市场。2.机构与市场相互支撑是静态的考察,如果从动态考察,则二者是互动的关系,即金融机构的有效运作将扩大市场供求关系体系,而市场供求关系体系扩大,又要求金融机构结构的外部调整和内部治理改善。结合我国的实际,比较典型的事例是个人委托贷款和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产生。个人委托贷款建立在对金融机构信任的基础上,但金融机构又不能作出承诺担保,它只能起着牵线、搭桥和公证的作用,要有效地运行就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全的信用制度。为此,就要求有信托性金融机构,担保和信用评估类金融机构介入,而当它们有效介入后,市场便扩大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建立在多方契约关系的基础上的,这种契约关系要能保证实现,不仅要承诺应尽的义务,而且要享有必要的权利,比如掌握有关方面的市场营销和财务状况,这样就需要改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关系的需要。这二者的互动表明机构的展业必须适应市场的要求,而市场的需求促使机构的外部调整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善。美国经济学家默顿(Merton)认为,机构与市场之间的联系是动态的具螺旋式的推进,意思是进入金融交易的产品从无到有、从特殊到一般,从不成熟到成熟,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创新起着推动作用。3.机构与市场互补主要基于融资的多元化供给和多样化需求。以机构融资来说,有融资的“百货公司”,也有融资的“专卖店”;有公有银行,有民营银行。各种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经济实力、技术平台、市场定位又有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面对着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怎样选择,有可能倾向于机构,有可能倾向于市场,也可能“半机构,半市场”。这样,机构与市场在选择中就起着互补作用。机构与市场的互补还体现在功能方面。一般说来,机构融资在特定条件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相对集中但力弱;而市场融资在群体力量的组合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相对分散但力强。这样就可能产生以市场融资去弥补机构融资的不足,或者以机构融资弥补市场融资的不足,这就是功能上的互补。4.机构与市场的替代主要基于交易成本、风险度和资产的流动性。当机构融资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融资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当机构融资的风险度小于市场融资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当机构融资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时,选择机构融资,相反,选择市场融资。这样的替代关系还会基于其他因素,有正常的,有非正常的。比如,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以债收贷”和“以贷承债”的情况,这也是一种替代,只不过是一种非正常的替代,会产生有损于投资者及广大社会公众的替代。因此,考察机构融资与市场融资的替代,既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消极的一面,既要评价它的正面效应,又要指出它的弊端。

期货中介机构的职能,性质和作用

期货公司作为企业,其性质曾长期是业界人士较为困惑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法规的完善,期货公司的企业性质逐渐明晰:期货公司是金融企业,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
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特别是现阶段,我国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都是关系到今后市场发展和监管政策取向的重要问题。本文将通过研究金融中介理论并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来探讨这些问题。
一、金融中介的内涵及类别
金融中介的内涵随着金融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发展不断演进。在以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为主的时代,金融中介的本质就是完成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之间插入一个第三方。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既从最终贷款人手中借钱,又贷放给最终借款人,既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也向贷款人发行债权,从而成为金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的范围在不断扩大,金融中介的内涵更加丰富。一般看来,现代金融中介机构就是从事金融合同和证券买卖活动的专业经济部门。
金融中介最通常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业务划分,主要包括存款类中介(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等存款机构)、契约储蓄类中介(主要为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和投资服务类金融中介(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共同基金和投资基金等)。
二、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及主流观点
金融理论研究领域中,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新论”与“旧论”。“新论”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不同的转型服务进行了更细致的识别与分析,更深入地探寻金融中介如何运用资源以博取有用信息、克服交易成本从而通过改变风险与收益的对比来实现这些转型。“旧论”将金融中介提供的服务等同于资产的转型,金融中介向客户发行债权,而这些债权与其自身持有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把金融中介视为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只能根据他们在市场上所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情况完成组合选择。

㈤ 传统的金融中介会不会因互联网的兴起而消亡

金融中介不会因为互联网的兴起而消亡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日臻成熟以及互联网的全面普及,信息流动出现了新的特点。作为共享、开放的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大大降低了信息跨时空传递所涉及的交易成本。有人认为资金供求双方有可能绕过金融中介机构,直接取得联系并达成交易。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甚至提出,可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的数据库,用比特币来解决金融支付。人们对于金融服务有了更多选择和更多想象,甚至有人预言传统金融机构将逐渐失去金融和交易的中介地位。
对于上述挑战必须引起重视,但并不能就此断言金融机构会被“去中介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金融机构的核心功能是资产转化,即实现资金在时间、空间、规模等维度上的转化,这是金融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社会资源合理利用和配置之所需。实现这一功能需要有风险控制技能、团队和经验,需要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信息数据积累和处理分析能力,其投资大,见效慢。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的检索和传递成本,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一方面,第三方机构是通过嫁接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才在办理支付、撮合资金供求双方交易等方面取得了部分进展;另一方面,至今所有的实践都未能证明第三方机构具备承担大规模资产转化的能力与经验。
发展中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各类欺诈风险频发,信用市场摩擦和交易成本较高。信用市场的参与者因获得信息渠道不同、信息量多寡差异而承担不同风险,获取不同收益。要成功实现资产转化,需要掌握比交易对手更充分、有效的信息。银行长期从事信用中介,擅长信息收集、数据分析、模型构建等,具备风险甄别、风险定价、风险监测、风险处置等核心能力。且其掌握的数据一般是金融、财务、生产和市场类及信用违约等“强数据”,这些信息是很难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得的。这类数据具有完整性、准确性、结构化和历史长度等优势,易于进行低成本的挖掘使用。而单纯依靠购物、社交等非金融性活动获取的“弱数据”,则很难克服数据碎片化、准确度不高及挖掘利用低效率和高成本等问题。
第二,金融服务需要高效率和低成本,只有综合化、一揽子服务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才能形成竞争力。现代金融服务需要多项金融功能的组合。这些功能涵盖存贷、支付、交易、咨询、风险管理、资产及利率汇率管理等各个领域,覆盖国内外两个市场,只有具备完备的产品组合和线上线下资源、专业的服务技能、丰富的运作经验才能完成这样复杂、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成本和信息博弈成本,平衡利益并增加双方的收益。
第三,金融机构需要承担昂贵的监管成本。信用危机辐射面广、破坏力强,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信用社会需要行业秩序、法律法规和较高的准入门槛。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确立高标准的资本和流动性比例、严苛的合规监管及风险管理要求,并通过宏观审慎管理,维系信用经济的正常运转和金融体系稳定。金融机构不乏百年老店,长期稳健经营、注重信誉品牌,加强信息披露,不滥用信息优势,通过传递“公正和信任”信号,降低了消费者的“获得成本”。美国的数字化发展、互联网创新均领全球之先,信用环境也非常完善,但它的银行等金融中介仍在有效发挥作用,并没有任何消亡迹象

㈥ 证券营业部如何从提供通道服务向综合财富管理转型

请参考:

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

编者按:随着投资者综合理财需求的觉醒,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广义财富管理将成为证券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主流发展方向。在日前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券商普遍认为,行业应把握机会,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竞争模式,尽快推动经纪业务由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逐步形成证券公司不可替代的金融中介优势,促进证券公司向“投资银行”本源的回归,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投资理念的形成,进而完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引 言
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践行财富管理的切入点与实现方式,传统客户服务的模式将从以营业部为主体逐渐转变为以“人”、以投资顾问为主体,证券公司应围绕财富管理的体系,分类管理、分类促进,充分发挥并张扬投资顾问的自身特长,引导投顾服务模式的创新。
分析人士指出,财富管理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大而全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发展道路以外,凭借自身经营特色与资源优势,中小型证券公司同样可就某一细分市场与业务领域进行深入挖掘,进而推动行业特色化经营与差异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华宝证券
券商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政策支持
华宝证券指出,证券公司从综合理财需求出发,强化对金融产品的专业分析,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和专业周到的理财服务。这要求证券公司在整合金融产品、提供投顾服务、构建服务网络等方面形成体系,形成区别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特色和优势。
华宝证券认为,不同的证券公司应有不同的发展方向。规模大、业务资格全的证券公司可在充分发挥本土化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把自身打造成为资本规模和实力雄厚、核心竞争能力全面提升,能够参与国际、国内资本证券市场竞争,运行稳健且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综合性投资银行。
对于中小证券公司而言,应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创新,建立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
华宝证券认为,证券公司要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放松营业网点设立条件,丰富代销综合金融产品类型实现真正的财富管理服务,打开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方向和平台功能,为证券公司特色化发展营造更大的空间。
二是完善证券公司分类和评价体系。建议将有关特色和创新的业务指标纳入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现有的资本和传统业务规模决定分类级别的权重,及分类级别又反过来决定券商业务准入的情况。
三是加快推进金融工具研发和上市工作。丰富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是券商特色经营的基础,促进各类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开发和上市交易。
四是适当放松杠杆限制,提高证券公司资本利用效率。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杠杆率,为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化、特色化经营营造更大的空间。
五是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根据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证券市场发展规划、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等基础法律制度。
招商证券
构建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必须多方面创新
招商证券认为,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必须发挥券商自身优势,从监管政策、业务定位、服务模式、产品体系、人员组织、IT系统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才能构建有效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市场份额。
招商证券指出,近年来国内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刚刚起步,目前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国内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投机性强,通过资产配置和长期价值投资进行财富管理的理念还不占主导地位;其次,受到监管政策和自身产品开发及投资管理能力限制,国内证券公司内部产品的开发和外部产品的代销均受到影响,可供客户选择的有竞争力的产品较少;最后,直接服务客户的投资顾问无论从数量还是能力素质上都难以满足财富管理业务的需要。
他们认为,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从短期来看要应对经纪业务激烈的竞争环境,稳定甚至提升佣金水平;从长期来看,要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综合分析证券公司业务现状,招商证券提出了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构建思路。
首先,具有明确定价标准的高端资讯服务。根据不同层级客户服务需求的差异性,量身定制的深度资讯服务具有较高的价值度,可以通过提高交易佣金费率的形式来定价。
其次,协助管理业务。向客户提供全周期的投资组合管理与产品推荐建议,由客户自行决策交易。
最后,受托管理业务。借助公司资管平台,以集合理财、定向理财或专项理财形式向客户提供全面受托资产管理服务。收入包括管理费、业绩提成以及交易佣金收入。
此外,招商证券还指出,构建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打造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和提升服务团队专业素质。
华泰证券
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要避免“边缘化”困境
华泰证券表示,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是券商发展的必然趋势。券商发展财富管理应立足经纪业务,统筹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资源和客户资源,努力整合其他外部金融产品服务,着力向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差异化、综合化、集成化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国内券商纷纷推进经纪业务转型,打造理财服务品牌和新型客户服务体系,但华泰证券认为,现阶段的经纪业务转型总体上仍没有突破基于通道服务的中介收费盈利模式,转型目标模式也尚不明晰。与现有经纪业务模式相比,财富管理很大程度上起到对客户财富全面保护及对客户投资能力持续教育提高的职能,使投资顾问成为真正的金融医生,从对客户索取变成给予,从而建立券商与客户利益共赢的机制。
为此,推动券商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不仅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经纪业务转型升级的目标模式,更是对券商业务功能的全面升级和业务角色的重塑再造。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可以推动券商对客户的价值挖掘由传统的显性价值挖掘转变到终身价值挖掘,推动经纪业务由佣金模式主导向佣金与费用模式并重转化,提高券商高端客户个性化服务能力,提升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在综合金融服务竞争中的比较优势,避免“边缘化”困境。
华泰证券表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是一个券商内部整个运营与管理制度改造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公司业务前后台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的分解、整合、创新与再生。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财富管理部门为抓手,整合资源打造客户链条和服务链条,并使客户链与服务链有机对接。
华泰证券建议,鉴于券商经纪业务转型总体处于通道模式与理财模式阶段,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及体系构建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在战略上适当超前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券商比较优势,找准目标客户定位,从产品层面到理财规划层面,从人才层面到技术支撑层面分步骤推进。
中信建投
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各方条件已具备

中信建投表示,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已刻不容缓。结合国外成熟经验看,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不是锦上添花的选择,而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经阶段。
他们认为,当前,证券公司面对行业内外部的激烈竞争和客户日益增长和丰富的理财需求,唯有通过不断创新,构建出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体系,才能踏上新的发展之路。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初步统计显示, 2010年底,券商共有4555家营业部,创造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1085亿元;2011年底,营业部总数增加至5032家,而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仅为689亿元。一年时间,营业部数量增加477家,创造收入却减少396亿元。
“这组数据显示经纪业务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也显示出券商根据客户的需求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从而改变目前收入模式单一、简单竞争局面的必要性。” 中信建投表示。
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和通货膨胀的日益加剧,市场需要能够满足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使得客户多样化需求得以有效满足;投资顾问体系的建立使得证券公司具备了一支服务客户的专业化队伍;近几年,支持创新的政策频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具备了政策条件。
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中信建投认为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一是发展和丰富投资顾问业务,扩大投顾服务内容;二是提供针对性的资管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理财需求;三是筛选、推介第三方理财产品,丰富财富管理体系产品线。这其中,发展和丰富投顾业务是基石,通过不断扩大投顾的服务范围来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咨询;丰富财富管理体系的产品线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需求是实现手段。
东吴证券
探索特色化经营新思路
东吴证券表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在由新兴市场向成熟资本市场跨越,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也面临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东吴证券对特色化经营思路进行了再思考,抢抓机遇、迎接挑战。
东吴证券认为,今年以来,在监管层主导下推进的“定准底线、放大空间”的发展新思路指引下,行业发展环境气象一新,中国资本市场正进入向成熟市场迈进的新起点,这必将从制度上加速推进证券行业的新一轮增长。
为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年伊始,东吴证券便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广泛的开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讨论,公司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与广大干部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座谈调研,解放思想,全面动员,广泛征集创新建议。在此基础上,公司于4月22日以“转型升级,改革创新”为主题,就公司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首先,新定位,根据地战略在深化中加强。全面深化根据地建设。主要做法是,加快分公司转型,打造综合金融平台,继续深化根据地战略。
其次,新合作,综合优势在平台中显现。为了更好的促进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强金融创新和高新产业发展力度,提升区域金融环境和金融服务能力,公司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
第三,新对接,特色服务在创新中完善。为了全面对接需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东吴证券将“缩短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范围”作为行动指南,积极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向“以 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变。
第四,新融合,企业文化在演绎中升华。公司要成功实现创新转型,首先要做到思想统一。
国信证券
理想投顾业务体系应具备六大要素
“投资顾问业务是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着力点和引擎。” 国信证券表示,无论是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高净值群体增加还是行业竞争的需要,突破传统的通道服务向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需求的财富管理转型已成为券商经纪业务发展的共识。
国信证券认为,一个较为理想的投顾业务支持体系应该具备基本的六大要素: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及时、有效、充足的信息资讯支持;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体系。
国信证券指出,在上述六大要素中,“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和“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是当前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的瓶颈。
今年以来,监管层在如何促进经纪业务创新方面,已有若干举措,比如证券公司代销多元化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已在征集意见、保证金账户作为支付渠道也在创新课题中有所体现,这些政策的变革对券商的转型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国信证券提出三点促进业务发展的建议。
首先,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明码标价。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行业长远发展,呼吁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其次,尝试更加多元化的收费方式。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收费模式希望予以支持,在此基础上,能否探索将投资顾问收费同客户盈利挂钩,更加能够体现投资顾问的专业水平和价值,促使证券公司关注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探索将投顾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有效结合,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的需求。
通过“小额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由投资顾问直接提供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需求的服务,在客户授权范围内,为其直接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账户管理”,这需要进一步得到政策的支持。
长城证券
以投顾发展为核心全面改造经纪业务
长城证券表示, 传统意义上的经纪业务的交易代理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基础的职能,而不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客户群、投资目标、投资工具和策略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来获得多元化的收益成为经纪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
长城证券认为,成熟的境外市场的经验的确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但国内证券市场无论市场、客户还是证券公司的成熟度都与成熟市场差距很大,因此我们只能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路径。
从国内的具体情况来看,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考虑到各证券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力、客户基础、地域等因素的不同,加上监管部门的创新带动作用,不同公司在经纪业务的转型方面的考虑和选择是有所不同的,转型的重点可以有如下方面:营销模式、客户管理模式、特色客户服务、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业务、跨市场、跨境市场交易服务。
同时,基于成本和基础能力的考虑,部分公司或在部分业务上可能采取对外合作的方式实现扩展,如银行、信托、保险、基金公司,甚至第三方的财富管理、私募、咨询服务等机构。
针对投顾业务的发展,长城证券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明晰法规界定与解释;二是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投资顾问是一项成长型的业务,仅依靠一套标准难以明晰其职能定位,因此,有必要结合经纪业务转型要求,对投资顾问分类发展、管理与促进;三是券商建立健全支持体系。从券商自身来看,在行业顶层设计的同时,决策层也应结合竞争特点,选择相对明确的投顾定位及业务发展方向,藉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支持体系,将投顾个人品牌转化为公司品牌。
大同证券
行业创新将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
“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 大同证券认为,证券行业创新之路的成功必将是过去传统的、同质化的、服务低端化的经纪业务模式的结束,取而代之的将是新型的、特色化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全新经纪业务模式的开始。
他们认为,当前,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而此次创新之路与前几年大为不同。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在此前的牛市行情背景下,券商不需要自主创新就可以获得非常可观的经纪业务收入,其创新的内生动力很弱,行业的创新更多地体现为行政主导型。
而近两年来,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没有出路,迫使券商不得不重新审视原有的模式,思考如何通过转型来扭转被动的经营局面,创新开始成为券商发自内生性的必然选择。因此,行业创新也将由原来的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
可以预见,一旦市场主导型创新被大大激发出来,市场的活力将是前所未有的,对券商不同经营模式、行业差异化发展格局的打造等都将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同时对我们这类券商的冲击和影响也将会是根本性的。
基于这样的判断,大同证券认为,在未来三到五年,不论是做全产业链综合经营的券商,还是只做产业链中某一段的专业化经营的券商,需要秉承以下几个理念:
首先,需要有非常清晰的战略定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券商需要明确与自身资源相匹配的战略定位,清晰自身的市场定位,从而实现券商之间战略定位的差异化。
其次,要注重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在以往整个行业业务高度同质化的时期,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很小,基础也很薄弱。但是,随着证券行业创新步伐的加快,业务领域深度、广度的不断挖掘,专业化分工将越来越细,这将大大拓宽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同时也会加强行业内的资源配置。
第三,创新不是形式上的简单照搬和盲从。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即突破旧的思维定势和旧的成规戒律,但在创新时,仍然要基于企业自身的定位、可匹配的资源来进行,切忌脱离企业自身的实际,一哄而上,盲目跟风。
银河证券
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创新
银河证券表示,在未来三年内内,银河证券将经纪业务转型的发展战略定为——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以客户中心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战略。
银河证券认为,券商实现经纪业务转型,必须重新梳理自身的市场定位、经营模式,取长补短,确立新的战略方向,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重新确立比较优势。
具体到银河证券的“大投顾业务”体系,银河证券介绍说,“大投顾业务”是中国银河证券以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为准绳,以金融产品创新为发展战略,协同公司各条业务线共同构建的投资顾问业务体系。
具体讲,该业务体系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产品销售型业务。 以总部投资顾问部统一生产的资讯产品为核心,通过签约服务人员为关联客户推荐、匹配公司统一提供的投资顾问资讯产品,并据此获取增值服务佣金收入。
二是产品配置型业务。以财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为标准,为目标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并据此获取金融产品销售收入。
三是投资建议型业务。 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据此获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包括固定收费或按账户资产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四是研究销售型业务。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研究服务,获取研究销售收入;或者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为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研究服务,并据此获取分仓佣金收入。
五是专户投顾型业务。为资产总值100万元以上的单一客户介绍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为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介绍基金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业务,并据此获取交易佣金收入或账户管理费收入。
六是综合服务型业务。客户的综合性服务需求为公司各业务线的服务资源,通过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采用固定收费或账户管理费等方式获得综合性服务收入。

㈦ 金融中介机构有哪些

您好来
金融中介机构自实际上现在很不好,中国只有股票和期货两个合法的理财项目,左右做这些的都是机构都不是真正的机构,另外股票市场里面的机构赚钱的是老百姓的钱,建议远离,还有一点股票市场目前就是机构,或者是一些无业游民,建议远离股票市场,我强调一句,中国股票市场由于国家经济的转型的问题,很可能还会跌倒一千五百点的位置,切记远离股票,远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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