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属于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哪些
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版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权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❷ 金融机构体系包括哪些
金融机构体系主要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两大类。
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能够吸收存款并以存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以下几种:
中央银行。它是货币金融管理机关,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职能。它在发挥国家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职能时,保管政府、公共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负债业务,也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
商业银行。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是最典型的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形式为工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也称为其他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它是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承担投保人出险后的风险补偿责任、拥有专业化风险管理技术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按其业务险种或业务层级可划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类型。
信托投资公司。它是以收取报酬为目的,接受他人委托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或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机构。它是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评估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组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面向企业、个人和机构提供各种资产管理业务,如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二是专门处理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它是以融资租赁业务为其主要业务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期货类机构。它是从事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他相关活动的经济机构,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市场相关参与者。
黄金投融资机构。它是指主要从事黄金投融资交易,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黄金交易所、黄金结算所(公司)、黄金经纪公司、从事自营业务的会员和非会员黄金投资机构等,如黄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黄金ETF)。
专业融资公司。它是指为特定用途提供融资业务的机构。它们以自有资金为资本,从市场上融入资金,多以动产、不动产为抵押发放贷款或提供资金,主要有不动产抵押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典当行等。
服务机构。它是指为接受信用提供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担保公司、征信公司、信用评估机构等。此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也属于广义的信用服务机构。
❸ 中国银行业由哪些机构组成
全国性的商业性质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
全国性的政策性银行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还有一些其他的全国性经营货币的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❹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三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可以采取国家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有制法人持股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的组织形式。
拓展资料:
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作为特殊银行,首先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营利性,安全性 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商业银行由国家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
❺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
1、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
2、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❻ 银行分行是什么意思
分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管理机构。是一个地区银行的主管行,可以管储蓄所和分理处。
【(6)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扩展阅读】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为了加强管理,开展好各项金融业务,它的组织架构是由:总行——一级分行(省行)——二级分行(市行)——一级支行(区、县、县级市级行)——二级支行(分理处或储蓄所),来进行相关业务上的管理。银行支行主要负责一些项目的审批,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检查等。如: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等。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我国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有5家(工、农、建、中、交)、全国性股份制中小型商业银行12家(招商、浦发、中信、民生、兴业、平安、光大、华夏、广发、浙商、渤海、恒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20年8月15日,网络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网络闪付卡。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❼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参照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驻在国家(地区)不允许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额外措施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第二章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识别和评估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政策和程序。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要求嵌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全面覆盖各项产品及服务。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职责划分;
(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措施;
(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五)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六)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信息保密制度;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等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承担最终责任。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应当承担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任命或者授权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其有权独立开展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能够充分获取履职所需的权限和资源,避免可能影响其履职的利益冲突。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工作。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岗位,并配备足够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职责,保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流程中的贯彻执行。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不同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及其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性质,了解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重现该项交易,以提供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❽ 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是不同的两个概念。2018年之前,我国有458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含22种金融机构类型,具体有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贷款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等。
而银行只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里的其中几类,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
1.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
1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如果你在某处看到或听到“3家政策性银行”,那便指的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如果是“2家政策性银行”,指的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这3家其实是同胞兄弟。1994年的时候,国家一起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到了2015年,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从政策银行序列中剥离。但目前很多人还是习惯将国家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并列统计。
所以我们提到三大政策性银行时,其中仍包括国开行。狭义来说,国开行是开发性金融机构,这也是对它最准确的定位。
那开发性金融机构到底和政策性银行有什么不同?
政策性银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服务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开发性金融机构用官方的话来说,是更高级阶段的政策性银行。
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为主动服务于国家战略,但对项目有选择权,依托信用支持。
简单来说,政策性金融机构仍为“国家兜底”,虽然现在基本可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但不排除在特定年份、特定项目局部赔钱。 而开发性金融机构“市场运作,中长期保本微利,实现财务可持续”,这是开发性金融区别于政策性金融的最大不同之处。
所以有人说,开发性银行介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
2. 广义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部分内容我都在前面具体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3.住房储蓄银行
我国唯一一家住房储蓄银行叫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合资,于2004年在天津正式开业。
住房储蓄银行,光听名字,就知道它与住房息息相关。
我们国家在80年代成立了2家住房储蓄银行。一家是蚌埠住房储蓄银行,一家是砚台住房储蓄银行。随着90年代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渐取代住房储蓄银行的职能。2家银行开始转型,蚌埠住房储蓄银行被当地的城市信用社合并,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
现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的成立并发展,也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不足,许多私企或者小企业的员工,没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这部分人群就可以在住房储蓄银行得到类似的服务。
模式很简单,客户与住房储蓄银行签订《住房储蓄合同》,然后每个月有规律地存入一笔钱,日后达到一定条件后,就可以从银行里贷款。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都很低,叫“低存低贷”。
这和我们在体系内的住房公积金是一样的运作模式。每个月,我们都会从工资里扣除一部分存入到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非常地低。等我们要买房或者装修时,又可以从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而且贷款利率又远低于商业贷款。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他们实际上因银行而生。
我国银行在初期一段时间内,只是服务于政府和国有企业,相当于国家的出纳。这种非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必然带来了奇高的不良贷款率。后来,国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1999年的时候,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把银行的烂账收走。从此,银行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开始了自己的业务模式。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四大AMC,所以以后看到AMC,大家要知道说的是哪一类金融机构。
现在四大AMC都陆陆续续转型,市场化运营,做一些投资类的赚钱的项目。
5. 贷款公司
这里的贷款公司和我们经常在大街小巷看到的小额贷款公司有些不同。贷款公司是指由银保监会审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❾ 金融机构里有哪些组成部分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这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版区别在于
有否金权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4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诚实信用合作社、证券
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外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❿ 我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
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1.中央银行:PBC,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管政策(货币政策)、管金钱(人民币的发行及其流通的管理)、管市场(银行间同业拆解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管外汇(银行间外汇市场)、管黄金(黄金市场)、管储备(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管国库、管清算、管反洗钱。
2.监管机构:CBR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主要负责:管审批(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管资格(董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管规则(制定审慎经营规则)、管监督(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管并表、管突发(突发事件的处理)、管统计(全国银行业的统计数据处理)、管自律(中国银行协会要听CBRC的话)、管日常(主要是指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行业自律:中国银行协会,CBA,它的底下有六大委员会,各干各的活: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