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资金的管理,保证电子化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加快电子化建设项目的进度,提高电子化建设的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财政部批准从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基金列支的专项资金;
(二)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中“专项支出”列支的“电子设备购置费”。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立项的电子化建设项目的资金,从信贷基金和电子设备购置费中专项拨款,作为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对零星业务的微机购置和更新的资金,实行核定电子设备购置费专项指标管理。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电子化建设项目的各项设备、基本建设;
(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组织的软件开发支出。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财务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既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需要、又节约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在批准的项目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电子化项目建设中的正常业务支出、管理费开支纳入用款单位的预算支出。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支付与科技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及年度计划的下达;
(二)会计司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参与计划和资金预算的审批,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委托,向用款单位拨付专项资金。第二章电子化项目计划的申报与审批第五条支付与科技司根据国家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建设五年规划,确定年度建设目标,制定电子化建设年度计划要点和资金投入计划,商会计司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管行长审定,报总行党组批准。
年度电子化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年底预算报财政部批准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
在年度预算批复前,对急需安排的项目资金,经行领导批准,可部分先行实施。第六条用款单位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达的年度计划要点和本单位电子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向支付与科技司上报电子化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资金的用途、性质列出项目的资金预算。第七条支付与科技司根据已经确定的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和用款单位上报的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专项资金的总盘子内综合平衡,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审查意见,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计划,与会计司协商一致后,执行领导批准下达执行。
确定的项目应体现保证重点、保证急需、保证效益的原则。第八条实行专项指标管理的零星业务用微机的购置和更新所需的资金,由各分行科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向会计部门提出微机购置和更新计划,由会计部门纳入该分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并与支付与科技司协商一致后,核定各分行的电子设备购置费指标,在核批分行年度预算时一并下达,由各分行科技部门商会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三章专项资金的拨付第九条支付与科技司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用款单位项目进展情况,编制专项资金分批拨付计划,送会计司审核后,按此向会计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发出“分批拨付电子化专项资金通知单”。分批拨付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支付与科技司存查,一联交会计司凭以向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拨付专项资金,一联交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查收资金。第十条会计司在收到拨付通知单后3日内按通知单所列金额将专项资金从信贷基金和专项支出中划出,拨入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的专用帐户,款项拨付后应及时通知支付与科技司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第十一条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电子化专项资金专用帐户,此帐户只限于办理支付与科技司拨付通知单内的专项拨款,不得转移和挪作他用。第十二条用款单位待项目批准后,上报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包括技术需求和业务需求,经支付与科技司组织业务技术专家审查后,批准实施。支付与科技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制“电子化项目拨款通知单”,通知拨付项目资金。拨款通知单一式四联,一联支付与科技司存查,一联交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凭以对用款单位拨款,一联交会计司监督拨款,一联寄用款单位凭以核对收款。
B. 人民银行附属单位有哪些
人民银行附属单位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中国金融出版社;
金融时报社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中国金币总公司;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党校;
中国金融培训中心;
中国钱币博物馆。
C.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的发展历程
1957年人民银行核算工厂(即金电公司的前身)在北京成立,业务即从事全国手工联行对帐工作。
1970年3月核算工厂迁至大三线四川省旺苍县。
1975年3月迁回北京。
1984年人民银行银发(84)63号文,核算工厂改为人民银行电子计算中心。
1987年,伴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人民银行决定成立企业化机构,以贷款的方式解决银行电子化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
1988年8月,经中央领导及有关部委批准,人民银行银发(1988)248号文决定成立中国金融电脑公司。公司系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正局级企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人民银行电子化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工作。
1990年6月8日人民银行银办发(1990)19号文批准中国金融电脑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原电子计算中心成建制并入金电公司。公司成立后,全国人民银行系统电子化建设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壮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991年后,总行决定把政府职能、业务系统运行、项目建设分开,成立了科技司。
1992年清算总中心从金电公司分离出去。金电公司主要承担人民银行电子化项目建设与实施、电子化资金管理及人行全国手工联行对帐与监督工作。
1996年经总行党组决定,银“三定”办(1996)3号文批复,金电公司改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人民银行电子化项目建设、软件开发、技术培训和金融标准化建设、金融展的组织等工作。
2005年12月,根据总行《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中国金币总公司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方案》要求,金电公司开始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向现代企业转变。
D.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电子化公司”是垃圾公司吗 PS。不是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哦,那个是人民银行下属的
应该不是什么正当公司,人民银行对于各金融机构的计算机和软件都没有要求,只要能达到要求,所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电子化公司,应该是打着幌子忽悠人的。
E.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怎么样啊
国企啊,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应该很不错的。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China Financial Computerization Corp.)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8年成立、在国内最先从事金融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企业。秉承立足人行、服务金融、面向社会的宗旨,履行人民银行软件开发中心职责,坚持为金融信息化建设服务的使命,经过20多年的开拓建设,发展成为集软件开发、
、项目集成、数据中心运营及灾备外包、网络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支持、科技培训、标准化、科技交流与金融信息化宣传等服务于一体,技术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服务完备的国家金融信息化建设龙头企业。
F.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的装备及管理工作是金融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装备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装备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对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装备与管理提出总体要求,指导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装备向科学化、系列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确保电子化系统顺利集成,使电子化系统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第二条 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负责有关电子化装备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电子化设备选型和关键设备选购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电子化设备装备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 电子化设备包括计算机软件(系统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通信网络软件、工具软件等)、计算机硬件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机房场地设备等。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以及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第五条 电子化设备装备工作应符合人民银行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技术路线,要以金融计算机网络系统、人民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中心,要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为原则。第六条 电子化设备装备与选型应采用成熟技术并能适应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第七条 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定期(每年)组织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以下简称金电公司)、清算总中心等有关单位进行电子化设备选型范围的评审工作。第八条 电子化设备选购应选择技术成熟先进、质量稳定、价格优惠并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产品;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良好的供应商。要贯彻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引进竞争机制,使供应商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公开竞争。第九条 应用系统设备装备工作要按系统建设进程分阶段进行,避免由于设备配置超前或盲目引进而导致设备闲置的情况发生;要统一网络、计算机系统平台,使电子化设备得到充分共享;对于通用的或业务系统覆盖范围大的电子化设备原则上以总行或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为单位集中采购。第十条 电子化系统的关键设备由总行统一组织选型,包括:总行统一组织开发的重要应用系统所含电子化设备;小型机以上的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网络及通信系统、安全保密系统及设备;项目总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化系统及设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化设备。
关键设备的采购工作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执行。
人民银行统一采购或授权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采购工作由支付科技司组织。清算总中心负责金融卫星通信网有关设备的技术和商务谈判,与供货商签订合同;金融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总行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的技术和商务谈判,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其他由金电公司负责设备的技术和商务谈判,会同相关方按项目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支付科技司对谈判结果进行审批,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报主管行领导审批。第十一条 非关键设备由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有关部门在人民银行确定的设备选型范围内依据各自掌握的产品和厂商情况自行采购。第十二条 电子化设备采购方式要参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1999〕139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在设备采购工作中,要建立必要的制约机制,有关人员要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对借采购设备之便损公肥私者,一旦查出,对当事人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按照《关于金融电子化建设项目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科发〔1998〕116号)要求,符合具备减免进口环节税条件的项目和关键设备,必须到支付科技司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金电公司、清算总中心、金融信息管理中心对所管辖的设备采购办理具体申请免税手续,分支行设备采购统一由金电公司办理具体申请免税手续。第十五条 凡需办理机电设备进口登记或转报手续的,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机电设备进口办公室办理(设在支付科技司科技管理处),受委托代理人民银行电子化设备进口工作的进出口公司须经支付科技司审批后方可合作。第十六条 最终用户要对购入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与供货商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对于关键设备的验收报告要分别交人民银行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备案。
G.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的公司概况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目前主要职责是承担人民银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与运行维护、测试、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安全、标准化服务以及组织金融技术暨设备展览、出版发行《金融电子化》杂志、数据备份中心,开展信息化交流和有关宣传。秉承立足人行、服务金融、面向社会的宗旨,经过20年的开拓建设,发展成为集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系统集成、数据中心运营及备份、网络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支持、科技培训、标准化、科技信息交流与金融信息化宣传等服务于一体,技术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服务完备的国家金融系统信息化龙头企业。以银行软件开发、金融系统测评、灾难数据中心、中国国际金融展、金融电子化杂志社等多个主营服务平台为依托,服务领域遍及人民银行、银监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财政税务等各个领域。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内设18个部门。现有人员40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263人。多人具备IBM、MICROSOFT、HP、CISCO等专业认证资格。
H. 人民银行有研发中心吗
有的。中国人民银行软件开发中心(金电技术开发中心)于1992年成立,是直属于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专门从事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设市场部、总体部、系统集成部、开发四个部、网络安全部、测试中心、培训中心、技术支持中心。拥有一支近300人、具有信息化建设丰富经验、具有竞争进取意识和过硬技术业务水平、可承担大型及多种信息化建设任务的科技队伍。是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
I. 中国金融化电子公司 怎么样到底是私企还是国企
属于国有企业,但是经过了一系列的改制。
这个公司效益一般,远远不如人行其他的直属企业,所以除了面向人行内部的一些开发以外,还展开了很多面向商业银行的服务业务,说得好听一点,就是人民银行对外服务的窗口。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效益问题。公司保留着很多国企的风格,很多规章制度不够人性化,公司员工上下班坐班车都要交200块钱的费用。有的部门连出差补贴制度都因人而异。
这个公司我呆过一段时间,待遇一般,金融IT领域公司里属于中等偏下的,毕竟他本身效益就不好,公司里甚至有1000/月的程序员,廉价劳动力偏多,至于工作内容看你的部门和项目了,有些需要出差,有些可能要加班。而且内部存在体制不同的问题,比如公司的领导层都是人民银行的编制,底层的员工都是金电公司的编制,待遇差别很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满意的话就把悬赏给我吧~
J. 请问,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怎么样,待遇发展如何
1:季度奖金 2000以上
2:半年奖金 6K起
3:年终奖 根据级别 1。5W起吧
4:公积金等基数不高,但不是按最低走的,工作年限多,交的高
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