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金融机构假币

金融机构假币

发布时间:2022-11-02 03:41:50

①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处罚标准

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在上述处刑规定中,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的数额巨大也应指币值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指以下情形:(1)共同犯罪的主犯;(2)购买伪造的货币后投入市场流通的;(3)以前因犯本罪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本罪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② 金融机构所在地没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柜面收缴的假币由()解缴

1.金融机构所在地没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柜面收缴的假币由金融机构所在地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假币解缴单位解缴假币实物。金融机构确认误收或者误付假币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并在上述期限内将假币实物解缴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所在地没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由该金融机构向其所在地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及解缴假币。
2. 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当由2名以上业务 人员当面予以收缴,被收缴人不能接触假币。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如有)、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单位向被收缴人出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范制作的《假币收缴凭证》,加盖收缴单位业务公章,并告知被收缴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判断有异议,可以向鉴定单位申请鉴定。
拓展资料:
1.假币包括伪造币和变造币。伪造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2.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不宜流通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人民币没收收据》。

③ 银行发现储户存款里有假币怎么处理

没收。
双人在场,双人出具假币没收凭证。

④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要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上述处刑规定中,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的“数额巨大”也应指币值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指以下情形:

(1)共同犯罪的主犯;

(2)购买伪造的货币后投入市场流通的;

(3)以前因犯本罪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本罪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一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⑤ 收到假钱如何处理

生活中收到假币怎么办

1、作为普通群众,如果误收假币,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时,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那么哪些机构有权对假币进行收缴呢?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3、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应遵循怎样的程序呢?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⑥ 金融机构应该多多长时间向人民银行移送临柜收缴的假币

—个季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商业银行收缴的假币,应该每个季度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划缴一次。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拓展资料: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1、伪造货币
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真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手段制造出在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伪造货币在形态、颜色上与真币的相似度较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防伪措施,比较容易鉴别。
2、变造货币
与伪造货币不同,变造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目的是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从而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数量。
3、网络假币
相互之间不见面,通过互联网,获取油墨纸张,打印软件程序,下载以后,自行打印。它颜色没有真币的颜靓丽,人物形象色彩不够圆润,边缘非常平滑。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中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本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⑦ 清分中心发现假币上报人行会对金融机构处罚吗

不上报会处罚。上报不处罚。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假币制造,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扫描器扫描,再用打印机印出来,或用彩色影印机影印,印出来之后是整版的钞票,然后用剪子剪开,由于大部份打印机和影印机都不支持双面打印,所以伪钞通常是用两张纸分别印两边,然后用胶水粘合。有些伪钞还配上金属线和假浮水印,增加像真度。

⑧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假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各平台银行理财 浏览:73
京东金融理财金年化收益 浏览:988
94年泸州老窖价格 浏览:890
上海昱起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招聘 浏览:41
东莞证券怎样查股票 浏览:644
白银期货上市对企业有负面影响吗 浏览:893
人民币外汇知乎 浏览:732
富春通信股票股吧 浏览:519
股票红肠 浏览:959
华轩集团破产 浏览:887
也多佳价格 浏览:321
期货年终工作总结 浏览:640
私募基金理财招聘 浏览:257
杠杆定律教学视频 浏览:277
在外汇平台注册帐号 浏览:672
外汇中的非农 浏览:42
期货跳空怎么操作 浏览:425
大连友谊集团股票行情 浏览:595
小爱查一下实时汇率港币 浏览:167
360股份怎么买 浏览: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