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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融机构现金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13 06:52:46

A. 如何对一个企业现金流量表分析企业

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的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既要掌握该表的结构及特点,分析其内部构成,又要结合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此,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分析
企业的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部分构成。分析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龙去脉和现金收支构成,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创现能力、筹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l、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是有意义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有多大。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当企业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补偿不了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但如果企业投资有效,将会在未来产生现金净流入用于偿还债务,创造收益,企业不会有偿债困难。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目前的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如果现金净流入量主要来自于企业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不仅不会面临偿债压力,资金实力反而增强。因此,在分析时,可将吸收权益性资本收到的现金与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比较,所占比重大,说明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
(四)现金流量构成分析。首先,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的比重,了解现金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比重大的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财务风险较低,现金流入结构较为合理。其次,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流出的比重,它能具体反映企业的现金用于哪些方面。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比重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支出结构较为合理。
二、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比较分析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重要报表,它揭示了企业利润的计算过程和利润的形成过程。利润被看成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但却存在一定的缺陷。众所周知,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的差额,而收入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广泛地运用收入实现原则、费用配比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等来进行的,其中包括了太多的会计估计。尽管会计人员在进行估计时要遵循会计准则,并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但不可避免地要运用主观判断。而且,由于收入与费用是按其归属来确认的,而不管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了现金,以此计算的利润常常使一个企业的盈利水平与其真实的财务状况不符。有的企业账面利润很大,看似业绩可观,而现金却入不敷出,举步艰难;而有的企业虽然巨额亏损,却现金充足,周转自如。所以,仅以利润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有失偏颇。如能结合现金流量表所提供的现金流量信息,特别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则较为客观全面。其实,利润和现金净流量是两个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业绩的指标,前者可称之为应计制利润,后者可称之为现金制利润。二者的关系,通过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揭示出来。具体分析时,可将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损益表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以评价企业利润的质量。
(一)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较,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利润的质量。也就是说,企业每实现1元的账面利润中,实际有多少现金支撑,比率越高,利润质量越高。但这一指标,只有在企业经营正常,既能创造利润又能盈得现金净流量时才可比,分析这一比率也才有意义。为了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计算口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三)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账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三、现金流且表与资产负债表比较分析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期末资产和负债状况的报表,运用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指标比较,可以更为客观地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
(一)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而流动资产体现的是能在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包括了许多流动性不强的项目,如呆滞的存货,有可能收不回的应收账款,以及本质上属于费用的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预付账款等。它们虽然具有资产的性质,但事实上却不能再转变为现金,不再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而且,不同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差异较大,资产质量各不相同,因此,仅用流动比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往往有失偏颇。可运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流动比率等指标的补充。具体内容为:
l、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之比。这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获得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偿债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全部债务之比。该比率可以反映企业用经营活动中所获现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这个比率越大,说明企业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
3、现金(含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与流动负债之比。这一比率反映企业直接支付债务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大。但由于现金收益性差,这一比率也并非越大越好。
(二)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分析。由于利润指标存在的缺陷,因此,可运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的补充。
l、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总股本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每股资本获取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资产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投资者投入资本创造现金的能力,比率越高,创现能力越强。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四)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账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B. 2017年银行业盘点要点有哪些

严监管”是贯穿2017年银行业的关键词。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可见,严监管、防风险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重中之重。

针对市场上乱象频出,“套路”横行,监管重拳层层加码,相继落地,掷地有声。

站在2017年的年尾,本网盘点了一年来银行业的重点监管事件,每一件都反映了监管趋严的态度,每一件都见证了银行业发展的进程。

一、净化金融环境,银监会启动三三四专项治理

3月29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同天,还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

4月6日,银监会继续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瞄准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认为,监管文件不断发布,监管措施不断推进,这代表了监管层对金融业加强监管的决心,目的就是净化金融环境,使金融进一步为实体经济服务。

二、银监会:大中型银行年内需完成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5月26日,银监会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有利于相关银行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提供差异化产品,加大资源保障,增强业务开展动力。

三、防范利益输送,银监会规范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

6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在强化廉洁从业、严禁利益输送、防范道德风险、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营造廉洁从业风气,培育合规文化,并有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四、银监会等三部委发文整治校园贷

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疏堵结合、打开正门、扎紧围栏、加强治理”的总体思路,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强调,应针对校园贷加快立法,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对借贷平台的资质审核、资金监管、信息共享、监管主体等作出详尽的规定,以科学立法引导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具有欺诈性、不合规的校园贷平台。

五、银行取消多项收费,中小企业或将获得实惠

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等。

业内人士称,此次通知调整较大的主要是对公业务,即本票、汇票的费用减免,中小企业或将从此规定中获得实惠。

六、七部门定性ICO为非法公开融资

9月4日,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称,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此次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充分利用了法律的武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

七、银监会提高股东准入门槛,隐性股东将被有效监管

11月1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总的原则和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股东的管理,避免和杜绝代持、隐形股东,通过穿透的原则识别出最终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

中信证券研究部研究员肖斐斐、冉宇航认为,《办法》赋予银行监督股东的权力,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管理和信息披露,股权代持、恶意收购、经营干预等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十、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加码,中小行将被有效监管

12月6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三是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如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融资管理等。

联讯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指出,新增三个量化指标弥补了之前对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监管的短板,加强了对银行同业业务的抑制,有助于鼓励银行业务回归传统业务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C. 22家银行网点暂停开户!私转私、公转私10万元起将被严查

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全省金融机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暨跨境赌博工作推进会, 对违规银行通报批评、暂停开户资格、追责相关机构和人员、降级。



1、对管理不善,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4家银行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见其行领导进行监管谈话。


2、暂停4家银行网点3个月的新开立单位银行账户业务,暂停18家银行网点1个月的新开立单位银行账户业务


3、责令各涉案银行省内最高管辖行内部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责令严肃追究开户网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客户经理以及负责开户审核、非柜面业务管理、交易监测、对账管理、实名制动态复核等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4、将涉案企业银行账户情况纳入对银行机构“两管理、两综合”评价内容,降低涉案银行评价等级。


暂停开户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暂停开户对银行来讲威慑力巨大,意味着这段时间无法为新营销的企业开户,而很可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企业被其他银行抢走。


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规定:


1、凡是发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应当倒查银行、支付机构的责任落实情况。银行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制度以及本通知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可采取暂停1个月至6个月新开立账户和办理支付业务的监管措施。


2、凡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辖区内银行和支付机构未有效履职尽责,公众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遭受严重资金损失,产生恶劣 社会 影响的,应当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问责。


可以看到人行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追责机制是倒查,凡是发生电信诈骗的,倒查银行和支付机构,而最高可以暂停6个月新开户或者是暂停支付业务。


而本次被处罚的银行网点中有4家暂停三个月,18家暂停1个月,虽然已经非常严厉,但还未达到处罚上限。


企业开户存在这些情况将被重点关注


近年来为了支持小微提升银行账户服务,人行已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要求银行压缩企业开户时间。例如宣传中经常提到的,企业平均开户时间缩短到三天。


但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是,由于国内反洗钱要求逐步趋严,无论是人行2017年末下发的235号文,还是2018年的164号文,都要求银行履行尽职调查,识别开户主体的实际控制人,需要银行在开户前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做尽职调查,这与缩短企业开户流程的要求相矛盾。


随着现在支付手段越来越丰富,在提升便利度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利用买卖账户或第三方支付等形式电信诈骗转移赃款、洗钱等违法行为。


因此,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问题上,监管各部门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打击整治涉诈企业银行账户相关黑灰产业。存在 以下情况的企业将被重点关注



私转私、公转私10万元起将被重点监控,私户避税再也行不通了!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境内所有银行的主管,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


所以说,这个新政非常重磅!释放了很多“重要信号”,与你息息相关,下面请看详细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问题1:大额现金监管,多少钱才算大额?


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 50万元。

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 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机智的你,此时一定想到了:把大金额拆分成几个小金额分别取出,不就可以绕过监管了?


所以,新政针对这种想法,又做补充说明: 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问题2: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


现在只是试点征求意见稿, 下月通过后将启动,试点时间为2年,不排除会有扩大试点范围。


问题3:提现会变得困难吗?


不影响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但是要接受严格的审核、管理、登记。银行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要求企业提供规范的现金日记账。


重大信号1:大额现金广泛使用蕴含较大风险

央行表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但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各国普遍强化对大额现金的管理。我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强化。

按照国务院要求,央行研究了加强我国大额现金管理的具体措施。我国各地经济金融情况各异,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大额现金管理的有效路径,有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最佳的操作层面方案,逐步推广合理用现理念,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个税”,在很长一段时间流行着,因为确实难以被发现和监管,公司里有以老板、业务人员、财务名义专门开的私人账户,几乎成为“避税专用道”了。


有了银行的强势加入,可以说补齐了反偷逃税的最后一块拼图。


重大信号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根据文件,试点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 包括取现预约、存取现登记、分级审核、风险信息等。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预约、登记、风险防范要求与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自身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大额现金业务信息的整合、归集,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及准确性。

有了银行私户、公户的大额业务交易的信息以后,再结合个税申报系统里的信息,就可以锁定到底这个私户是属于哪个企业在使用了。



这在信息技术大数据处理之下,比对分析锁定,这些程序是很容易实现的,而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重大信息3:特定行业企业大额提现设额度标准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浙江省 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 汽车 销售行业 ,分别确定各行业企业大额现金提取额度标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企业超出额度的取现业务,引导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确有大额提现需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预约环节加强管理提示,在取现环节加强交易资料真实性审核,在后续环节重点关注客户现金使用情况。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重大信号4:非现金支付方式监控到位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浙江省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 汽车 销售行业,分别确定各行业企业大额现金提取额度标准。 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企业超出额度的取现业务,引导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确有大额提现需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预约环节加强管理提示,在取现环节加强交易资料真实性审核,在后续环节重点关注客户现金使用情况。


同是加强资金流动监管,为什么会对非现金支付方式,就如此放心?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除了监管各大银行外,早在2017年底就把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收编”,纳入监管体系之下。现在可以集中力量打扫现金支付的“盲区”。



我国地域辽阔,文化差异大,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大额现金管理牵涉面广、影响广泛。基于此考虑,现阶段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先存取后收付的思路,选择大额现金业务具备代表性、覆盖度较大、总量具备一定梯度,且公共服务管理和 社会 管理基础较好的部分地区,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存取为切入点,营造大额现金管理 社会 氛围,并积极与特定行业、特殊领域大额现金收付和收入申报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共识,研究措施,共同推进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及时完善薄弱环节和不足,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全国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在银行网络与监管方式齐备的情况下,监控个人资金动态已不是难事,难的是大额现金的流向比较难以掌握,不过国家对大额现金的流向要出手了!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央行对大额现金进行监管,还记得2017年7月1日实施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政策吗?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 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简单来说这些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D. 两家银行宣布停办现金业务,专家对这一现象是如何解答的

两家银行宣布停办现金业务,专家对这一现象是如何解答的?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盘和林剖析觉得,一部分金融机构很有可能在往网上走,一个是异地存款限定,一个是营业网点降低限定现金业务流程,小金融机构以撤销现金业务流程来控制成本,但与此同时也因而外流顾客人群,或是顾客人群产生变化,将一部分客户避而不见,也不利金融机构本身市场拓展,因而大金融机构不容易跟进。

E. 2017金融业发生哪些大事

即将过去的2017年,必然是载入中国金融业史册的一年。趣店风波、“无现金时代”之争、资管行业大一统、人工智能崛起……金融乱象纠偏的背后,无不透露着日渐鲜明的监管信号。

F. 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分析意见应关注并清晰描述哪些内容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6)2017金融机构现金分析扩展阅读

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G. 私转私怎么交税

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拓展资料】
1、试点意义

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过三省市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然后有可能推向全国。

经询权威银行人士,这个大额现金管理只限于对现钞存取的管理,银行转账,包括公对公、公对私、私对私,仍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范。

2、时间地点

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始试点。

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始试点。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去年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说的:

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3、金额起点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三省市对公账户(含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现金存取50万元以上,河北省对私账户10万元以上、浙江省对私账户30万元以上、深圳市对私账户20万元以上,属于大额现金管理的范畴。

从文件的内容分析,金额起点既包括单笔,也包括多笔累计,累计的期间应该为一个自然日。

4、大额取现要预约

各商业银行将建立预约规则,对大额提取现金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并将有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5、大额存取要登记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商业银行同时应将相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6、现金实物可追溯

试点行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说白了,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相关联,比如说谁取的,什么时候取的,在哪儿取的,谁存的,什么时候存的,在哪儿存的。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7、风险防范

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这里面提到的可疑交易报告,具体参见《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

8、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这个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较有震撼力,前段时间已经看到有些地区开展税警银三方合作,通过监控纳税人银行账户,交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

9、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管理措施

1、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2、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3、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在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10、个人现金收入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2020年起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目前,银行对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都会进行监控,并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什么是大额支付?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也就是前文说的(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大额交易为: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

简单来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另外,银行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看到这里很多财务该苦恼了,转账也被严查?

放心,好书也是做财务的,早已整理过以下几种情况,都是合法的!

公户转私户:

这8种情况,财务放心大胆的转!

情况一: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不用担心!

情况二: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不用担心!

情况三: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万元打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H. 解读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一张现金进进出出的报表:

只要有任何现金流入公司,在表上就会以正值表示;如果现金从公司流出到其他地方,在表示就会以负值表示。

它可以帮助企业得知自己目前的资金情况。

表中主要科目有三大类,分别是:

营业活动现金流量(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先进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因此,只要有上一期与这一期的利润表,加上期初与期末的两张资产负债表,就能推导出现金流量表。以下是“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关系。

三张报表放在一起看,环环相扣,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上面是“贵州茅台”近五年的现金流量表。我们以它为例一一说明现金流量表中的三个部分。

1、营业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活动现金流量是以利润表的净利润为基础。将不是真正现金支出的折旧费用与分歧摊销费用加回来,经过计算,得到“营业活动现金流量”。

一家公司到底是有钱入账还是赤字亏钱,通过这个指标一目了然,比如贵州茅台,五年逐年递增,2017年,扎扎实实从利润表为公司赚进222亿的现金!

反之,如果一家企业该指标为负,可以认为经营活动的流入少于流出,也就是说,这家公司销售产品所获得的钱不足以支付它的日常开支,入不敷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这些公司日子不会好过的。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一般情况下,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值。从上面表格中看到茅台2013~2017五年的该项数据都是负的。

表面公司为例持续经营,不断地投资更多的机械、厂房等资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收入。这个数据源自于资产负债表的左边。

所以,当我们看到一家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时候,通常表示投资活动的流入少于流出。可以理解为这家公司看好自己的行业与前景发展,所以持续加码,以满足未来成长所需。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如果这个数据为正,表示筹资活动的流入大于流出,也就是公司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是内向还是外向,反正借到钱了。如果为负,则表示公司对银行还款或者对股东分红了,或者两种情况都有。

该数据源于“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茅台该指标五年为负,2017年还款、分红共计88.99亿元。

下面的图给出了“现金流量表”对应数据是正和负,分别代表的意思

主人公叫小明,2017年他大学毕业后想创业,准备做倒卖图书的生意。家里人给予支持,给出1000创业资金(为了方便理解,钱越少越好,不要数那么多的零),生意不错一月份收入1000块。

假设后面每个月都比上个月多50%的营业额,毛利为40%,固定月租500块,无其他成本。

上游厂家给他30天月结的优惠,他给下游小商品市场60天结账的条件。

回顾下前面学习过的知识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

1、一月份小明账面

收入:1000块

成本:1000*60%=600块

毛利:1000*40%=400块

费用:500块

一月份利润为400-500=-100块

2、二月份小明账面

收入:1000*1.5=1500块

成本:1500*60%=900块

毛利:1500*40%=600块

费用:500

二月份利润为600-500=100块,二月份由负转正了。

3、同理可得,三月份小明账面:

收入:1500*1.5=2250块

成本:2250*60%=1350块

毛利:2250*40%=900块

费用:500块

三月份利润为900-500=400块,利润越来越高,感觉很不错。

综合以上数据,小明做出了2017年一季度利润表,如下

别急着乐,再来分析一下他的现金流量表:

个人生意很简单,没有投资、筹资行为,所以只有“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就是现金的进进出出,整理如下:(别忘了条件哦:上游给他30天付款,他给下游60天结账)

(1)上游付款时间:上游厂家给他30天付款,所以,一月的成本600块,二月份付。二月的成本900块三月份付,以此类推。

(2)收入进账时间:一月份的收入1000块要等到三月份才能变成现金打入账户;二月份的1500块要等到四月份才能进账,以此类推。

综上,小明又整理出他的图书小生意的现金流量表

小明将两张报表放在一起,傻眼了,心情瞬间坠入谷底!利润表倒是挺好看,但是公司三个月里没有实打实的现金进账,现金缺口越来越严重。第二个月缺口达到600元,第三个月既然达到1000元,慢慢变成一个巨大的黑洞。

如果将单位换成“亿”了呢?三个月的现金流量为负1000亿?!还没有现金入账的话,真的是要因为现金流危机而倒闭了!

所以利润表只是个推估的概念,要结合现金流量表一起看,综合立体的判断。

那小明的问题有没有办法改善呢?肯定有!

把上、下游的付款条件换一下,小明付给上游由30天改成60天,下游给小明付款由60天改成30天。也就是说小米的一月收入1000块二月份就可以到账,而一月份给上游的支出要到三月份才付,效果如何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仅仅改变了首付款条件,现金流一下子就得到了极大改善

通过上面简单的案例,我们感受到了先进流的重要性,如果你是老板,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那就是快收慢付。

首先回顾一下“做完整生意的周期”

第一,作为老板,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缩短“平均收现天数”,减小做生意的周期,尽快收回现金!

即“快收”:应收账款快快收回!比如小明的下游给他结账的天数。

第二,拉长“应付账款付款天数”,尽量用供货商的钱!

即“慢付”:应付账款慢慢支付!比如小明要付给上游厂家的钱!

“快收慢付”是公司经营中很重要的技巧之一。当然理论上很容易,但实际的生意场上,如果你长期拖付“应付账款”,有可能供货商就不和你合作了。但如果一味的迎合供货商,也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竞争力。所以,生意场上需要智慧!将来我们自己做公司,也要掌握这些原则,不要让公司不断挣钱到破产!

再拿到现金流量表,我们要注意看下面四个要点:

1、公司有没有真正的现金?

2、获利含金量(OCF/NI)是否大于100%?

3、公司的OCF是否大于固定资产投资?

4、OCF和NI趋势是否一致?

I. 大额资金怎么避免银行被查

国家对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的情况会进行监控。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历时半年,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对公资金超过50万,对私资金超过10万的将被严密监管。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去年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说的:

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对公账户起点50万,对私账户10万、20万、30万起

央行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机智的你,此时一定想到了:把大金额拆分成几个小金额分别取出,不就可以绕过监管了吗?

但新政针对这一想法,已经做了补充说明: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大额取现要预约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要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银行需要明确客户预约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地区央行报送。

大额存取要登记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地区央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现金实物可追溯

而且试点地区的央行,要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这个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较有震撼力,前段时间已经看到有些地区开展税警银三方合作,通过监控纳税人银行账户,交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

银行新政释放重要信号

那么如今移动支付、银行卡等各种支付手段十分便捷,为何在此时还要管理大额现金?其实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除了监管各大银行外,其实早在2017年底,就把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国内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全部“收编”,资金监管覆盖第三方支付。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金融数据,通通纳入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可以最终追溯到资金的流向。而此次监管的重点就是现金监控!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神速的今天,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非常完善,但是现金的用量需求却有增无减。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研发现,有单次取款超过1亿元现金的情况,在如今银行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不合常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需求仍呈上升态势。
在管理大额现金后,个人日常现金使用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现金管理新规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_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更何况,对于有实际正常需求的历时半年,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对公资金超过50万,对私资金超过10万的将被严密监管。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J. 大额资金怎么避免银行被查

大额资金怎么避免银行被查?
大额现金存入,会被自动采集到人行反洗钱系统。银行不一定会调查。但你的大额存入信息已进入人行反洗钱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将运行大额现金报告监测系统,单个账户单月单边现金进出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各商业银行将上报人行。随后人行收集各商业银行关于账户持有人的资金进出信息进行汇总,若可疑,则将通过反洗钱平台进行调查。
拓展资料:
国家对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的情况会进行监控。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历时半年,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对公资金超过50万,对私资金超过10万的将被严密监管。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去年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说的:
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对公账户起点50万,对私账户10万、20万、30万起
央行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机智的你,此时一定想到了:把大金额拆分成几个小金额分别取出,不就可以绕过监管了吗?
但新政针对这一想法,已经做了补充说明: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大额取现要预约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要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银行需要明确客户预约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地区央行报送。
大额存取要登记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地区央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现金实物可追溯
而且试点地区的央行,要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这个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较有震撼力,前段时间已经看到有些地区开展税警银三方合作,通过监控纳税人银行账户,交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
银行新政释放重要信号
那么如今移动支付、银行卡等各种支付手段十分便捷,为何在此时还要管理大额现金?其实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除了监管各大银行外,其实早在2017年底,就把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国内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全部“收编”,资金监管覆盖第三方支付。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金融数据,通通纳入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可以最终追溯到资金的流向。而此次监管的重点就是现金监控!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神速的今天,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非常完善,但是现金的用量需求却有增无减。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研发现,有单次取款超过1亿元现金的情况,在如今银行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不合常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需求仍呈上升态势。
在管理大额现金后,个人日常现金使用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现金管理新规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_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更何况,对于有实际正常需求的历时半年,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对公资金超过50万,对私资金超过10万的将被严密监管。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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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金融机构现金分析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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