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业养老保险有多重要,看看国家新政怎么说
近期,国务院五部委(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业养老保险将如何发展?保险服务方式怎样创新?如何提前做好“养老防老”规划?与您有关的干货全在这一篇。
商业养老保险有多重要,看看国家新政怎么说
一、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创建更为安稳的晚年生活
新政:“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1.基本养老保险,通常所指社保,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2.企业年金,指一些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比较强,乐意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3.商业养老保险,即目前保险公司所销售的养老险。
在新政中,更有一句“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表明了商业养老保险将与每个人的晚年生活息息相关。在拥有基础的社保之后,可以补充一些商业养老保险来提供更为安稳、更有品质的晚年生活。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二、加快保险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开展新型保险试点
新政:“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中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主要是指中老年人可以将产权所有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每月获取养老金的“倒按揭”养老方式,中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对于中老年人而言,创新型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会拓宽中老年人养老资金来源、缓解子女生活压力、避免房产遗产纠纷等。此外,还有利于丰富中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开展试点,在不影响中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养老方式,中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
三、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中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新政:“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中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简单来说是为被保险人在养老院、社区护理中心、医院或家里接受的长期医疗护理或普通照顾性护理服务提供费用保障。拥有了这个保险,相当于预先为亲人或自己在需要长期护理时“请了保姆”。
随着商业养老险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该如何选购商业养老险?您可以这样选: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险种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养老保险大致分为传统型、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连接型,投保人可根据家庭自身情况来选择。例如,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消费者,可选择带有投资理财性质的险种;高龄消费者可先考虑安全稳健,再考虑保值增值的险种。
2.养老保险越早买越划算
商业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年轻时投保保费支出较少,负担也相对较轻,容易承保,等上了一定的年纪,可能会由于身体状况不良等因素被要求加费,甚至会被拒保。有哪些好的寿险推荐,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十大保险公司热销寿险盘点!
3.可以产品组合的形式购买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退化,中老年人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来自于疾病和意外伤害。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建议选择相应的附加险或进行产品组合,从而规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
4.以家庭资产实际状况进行养老投入
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规划不可或缺的一项,但并不是投入得越多越好,需要结合家庭资产的实际情况,以不影响家庭的正常支出为主。
来源:中国人寿
Ⅱ 国家发展改革委:26项政策措施帮扶养老托育服务业,目的是什么
首先是为更好的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底前,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类、出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儿服务机构免收租金。自有商业用房,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要知道的是多项养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是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助力养老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的重要举措。民政部门将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政策,有效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在疫情影响下面临的困难,确保政策措施惠企利民。
Ⅲ 养老金融是什么
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养老金融是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的一个系统性的概念体系。目前,在政府和市场通力合作的背景下,养老金金融步入新的轨道,养老服务金融成效初现,养老产业金融持续发力。
但与此同时,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在养老金金融方面,制度设计有待完善,资产管理能力仍需提升;在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多方因素制约,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在养老产业金融方面,不确定因素增加,机遇与风险并存。尽管一系列挑战制约了我国目前养老金融的发展速度,但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将长期存在的背景下,养老需求也将持续增加,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未来前景依然广阔。
养老金融的三大领域:
1. 养老金金融
指的是为储备制度化的养老金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 其对象是制度化的养老金资产, 目标是通过制度安排积累养老资产,同时实现保值增值。
具体而言,养老金金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养老金制度安排,旨在人口老龄化成为世界趋势、养老金制度体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可持续性困境的背景下, 通过政府、 单位和个人责任分担建立多支柱、 风险分散的养老金制度体系; 二是养老金资产管理,旨在保障养老金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我们知道的三支柱养老金模式,这些支柱里面还有很多的制度安排,同时还包括养老金的资产管理。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图如下
两幅图表达的意思是一样,想看哪幅看哪幅
2. 养老服务金融
作为养老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除制度化的养老金以外, 金融机构围绕全体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投资、 理财、消费及其他衍生需求采取的一系列有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金融活动,其本质是通过金融创新保障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具体而言,养老服务金融涉及两方面的服务内容, 一是养老财富管理, 包括工作期以养老为目标的财富积累以及老年期养老资产的管理和消费, 旨在开发跨生命周期内平滑消费需求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如银行业的养老理财产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基金业的养老目标基金,保险业的商业养老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及信托业的养老信托等; 二是养老金融便捷性支持, 包括适应不同年龄段人群需求的软件设计以及适老化改造等硬件设施的完善等等。
3.养老产业金融
指的是为与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其对象是养老产业,目标是满足养老产业的各种投融资需求。
养老产业金融业态的产生主要是基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社会化养老功能逐步兴起, 养老产业需求不断增加, 但由于养老产业具有投资额度大、回报周期长等一系列特征,需要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
总体来看, 养老金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的最终目标都是为广大国民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财富, 从而为实现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经济基础, 养老产业金融的目标则是通过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 从而为国民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服务保障, 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Ⅳ 现在国家对个人开办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啊
优惠政策如下:
从哈尔滨市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供地保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收费减免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对符合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兴办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组织的,可优先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同时,哈市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用地,对养老院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规划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工业地价办理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用地,乡镇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可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优先保障供应。
(4)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困难扩展阅读: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
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前提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按照40%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Ⅳ 13部门公布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措施,这对相关行业有什么影响呢
13部门公布了养老托育服务行业妤困扶持若干措施,这也会影响到相关行业的发展,比如说经营者可以享受到房租和税费减免的福利,还可以获得社会保险和金融的支持。这些行业其实一直在惨淡经营,毕竟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收入很低,但支出却很多。在这种情况下经营就面临着众多的困难,不过经营者并没有放弃,终于等到了国家的帮助,也能让他们渡过难关。
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如果真的经营不善,还可以进行贷款,并且可以延期还本付息,这也能够让企业渡过难关。
Ⅵ 养老院产业的相关金融政策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
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八、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
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全文》
Ⅶ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哪些政策措施,帮扶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
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