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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法人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11 15:38:12

A. 天津自贸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天津自贸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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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天津自贸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1-28,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齐界,公司地址是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2-1501、2-1508、2-1509、2-1510、2-1511、2-151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1201180587053617,行业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登记机关是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自贸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120116000143793



• 股东: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5.00%,认缴出资额是17000.000000万

天津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0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0万




• 高管人员:



齐界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刘海波在公司任职董事

高茜在公司任职监事

于修阳在公司任职董事

齐界在公司任职总经理

田志伟在公司任职董事

刘晓彬在公司任职董事


B. 自贸区成立的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
1.企业登记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登记多家市场主体。对经营项目无需前置或后置审批、许可的企业,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凡属济南片区范围内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无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2.“一业一证”改革。把同一行业涉及的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加快审批全程网办,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审批管理。
3.“证照联办”。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新办)、不涉及实际经营条件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涉及实际生产条件变化的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企业名称或住所变更的计量标准器具变更、专项计量授权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8个事项与营业执照申请实施“证照联办”,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和行业许可证一次申请,同时办理。
4.涉企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所有涉企审批事项,凡企业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先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5.“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能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相应的行政决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6.“独任审批官”制度。将企业设立登记、符合简易登记条件的注册登记、不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审批事宜,由“一审一核”模式改为“独任审核”模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判官独立审查材料、签发执照,实现简易登记事项“立等可取”。
7.“不见面审批”。优化实地勘验方式,综合运用材料简化、数据共享、材料邮寄、自助服务等手段,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模式。
8.“无人审批”。建立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自助申报、办事指南查询打印、企业信息查询打印、税务、社保、不动产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的办理。
9.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联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社会投资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对社会投资小型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全链条”精简审批模式。
10. 优化用地性质调整流程。申请将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业用地、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综合用地、文化用地的,均可走简易程序办理,不再履行原控规调整程序。
1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增工业标准厂房、新型产业等工业用地,对于容积率及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有特殊要求且具备规划实施条件的,均可走简易容积率调整程序办理,不再履行原容积率调整程序。
12、盘活存量用地鼓励科技创新。存量工业用地转为新型产业用地,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超5%且100%自持的新型产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3.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试点区域内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样品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人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试点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生产产品。
14.加大医疗器械审批上市服务力度。对符合创新医疗器械审批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安排专人协调国家或省技术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指导服务。
15.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远程审核处方。集团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满足远程审方的条件下,可按2人服务20家药店的标准配备执业药师。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济南片区设立自助售药设备。
16.推行网络购药服务。济南片区内医药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可在网上面向消费者展示其商品(含麻、含特、精神类商品除外),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在线上下单购买,实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
17.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审批双证齐发。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普通技工学校审批等四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链条”审批,实现“一份服务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审批完成发证”,双证齐发。
18.餐饮业实行“注册即经营”。济南片区内开办餐饮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自主开展经营,企业注册时申请人同时出具承诺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及现场核查后置。
19.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除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外,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
20.改革民生计量监管模式。采取统计抽样的方法延长电能表轮换周期,在现有8年基础上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4 年。创新抽检方式,实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现场检验,降低企业抽检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1.设立商标受理窗口。缩短商标注册时间,降低企业商标注册时间成本。
22. 优化市场准入审批帮代办服务。以更加便利的精准精细服务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忧。组建商事登记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帮代办服务。
二、税务服务便利化
23.涉税事项“网上办”。提供“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的一体化网上全流程办税服务。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实行网上办理,实现对外支付“一次不用跑”。
24.常规事项“自助办”。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在自贸试验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写字楼集中办公区合理设置自助办税终端,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
25.涉税业务“容缺办”。纳税人遗漏非核心涉税资料,税务部门可先行受理,企业限期补齐。
26.税收优惠“简约办”。依照规定为片区内企业提供“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便利享受税收优惠。片区内非居民纳税人可自行判断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7.新开办企业业务就近办。对自贸试验区新开办企业,纳税人可任意选择高新区、历下区、历城区一家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税控器、税费缴纳,实现片区内新开办企业涉税业务“一厅式”办理。
28.一般程序注销“事项前移、一站办结”。办税服务厅直接受理注销事项,将一般程序注销的检查职能由税源管理、纳税评估部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后台,实现办税服务厅内一站办结。
29.对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行先许可后核查。对自贸试验区内申请税控系统100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后,先行准予许可,并办理相关系统发行、发票发放业务。主管税务机关在许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再依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30.首笔出口业务先退税后核查。对自贸试验区内出口企业首笔出口的退税业务,实行先进行备案,办理退税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开展核查,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完结。
31.推行出口退(免)税“当天办”。对自贸试验区内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出口退(免)税“当天申报、当天到账”,即企业当天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当天审核,国库部门当天退库,退税当天到达企业账户。
32.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对签订税企服务协议的企业,由税务机关自动识别其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纳税人无需提交申请即可享受退税优惠。
33.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实行减免。支持实行规范化会员管理的自贸试验区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对其自然人会员可由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4.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税收困难减免。属于国家鼓励发展项目并列入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除外)的,建设期间项目尚未投产,如企业建设期内每季度会计利润出现亏损的,可按季自行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待年度终了后,按照规定办理上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事宜。
35.融资租赁业务实行出口退税。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36.实施入户评估检查审慎制度。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除涉及重大举报及总局、省局或市局发布的高风险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入户检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37.实行纳税人无过错免责制度。对税收政策未明确的涉税事项和重大的特定涉税事项,纳税人涉及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且主动诚信报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纳税人无主观恶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贸易投资便利化
38.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以企业为单元的总担保、企业自主申报额度的总担保等多元化担保模式,简化“两步申报”税款担保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财务公司参与税收担保改革试点;开展科创类减免税设备共享改革试点。
39.优化企业信用管理。对区内企业经海关认证,符合海关高级认证标准的,直接赋予高级认证企业资质。高级认证企业可申请免除担保优惠政策,布控查验率处于较低水平。
40.推行主动披露容错机制。对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
41.拓展综合保税区功能。大力推动支持综保区升级21项举措落地生效,推进综保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大型设备,实施异地委托监管。简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进出区监管手续,促进便捷进出,支持开展保税存储、展示交易。
42.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流程,支持研发、检测维修、再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简化科研测试用医疗器械进口检验流程,取消验核相关注册、备案证明。采信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对部分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取消抽样送检。支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允许进口的高附加值数控机床、工程设备、电子设备、通信设备等旧机电设备的进口、维修和再制造业务。支持综保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检测、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对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实施保税监管。
43.开展“链上自贸”保税展示展销试点。充分发挥海关监管创新和自贸制度创新优势,利用浪潮集团QID码区块链、物联网技术,构建了以“货物出区(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一物一码可追溯、展示商品可退回、交易消费才缴税”为特色的全流程保税监管模式,打通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关键节点。
44.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在综保区内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面复制推广简化申报、汇总统计、批量转关等创新监管制度,落实“365日无休日,货到后24小时办结海关手续”等。
45.搭建特殊物品绿色通道。打造生物试剂、样品、微生物、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一站式监管模式。创新生物制剂集约式检疫查验模式,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取代逐批审批,缩短审批流程、提高放行速度。
46.动植物进出境便捷通关。实施动植物检疫证书低风险清单管理,清单内货物免于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简化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程序,区内企业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后,直接由直属海关进行初审,不再由进境口岸海关办理。
47.支持济南片区集成电路重点产业发展。发挥海关职能优势,在国家鼓励项目申请、全面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认证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开展进口减免税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对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全面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48.实施“四自一简”新型监管方式。支持综保区内企业适用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四自一简”新型监管方式。
49.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快速维权处理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体系,建立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搭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一对一”专人服务网络,切实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金融外汇便利化
50.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A 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
51.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注册且经营场所均在试验区区内的银行可自主审慎选择试验区内企业,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
52.允许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53.允许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54.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55.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企业,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56.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允许试验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57.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
58.支持在济南片区依法依规设立外商投资金融机构。积极争 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取消银行和金 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济南片区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在济南片区发起设立外资控股、参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
59.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片区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境外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允许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人民币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 衍生品投资业务。
60.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适当降低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客户准入条件,提高资金净流入额度,便利片区内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资金使用。
61.支持济南片区内银行按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鼓励和支持片区内银行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62.探索设立专业从事境内股权类投资基金公司。试点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济南片区设立投资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63.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工作。允许境外投资机构在济南片区内发起设立合作制私募基金,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人民币资金,购汇后或直接以人民币投资于境外市场。
64.在严格监管前提下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交叉持牌,经批准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以全资、控股、参股、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等形式,打造金融业态完备、各金融板块高效协同、具备全链条投融资服务能力的金融综合集团。
65.支持本地法人银行开展股债联动业务试点。鼓励本地法人银行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面向企业提供“股 权+债权”投融资服务,完善“以贷带投、以投补贷”合作机制。
66.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包括飞机、重大装备等租赁在内的特定领域业务,进一步推动相关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发展。
67.建立诚信企业“信易贷”绿色通道。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运用行业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帮助济南片区诚信企业高效率、低成本获得信贷。
68.人力资本价值作价出资注册公司。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股东可以人力资本价值作价出资,出资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
五、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服务
69.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鼓励各类企业、科研记过在综合保税区内建设专门公共仓库、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加大济南片区内科研机构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力度。建设济南片区特殊物品集中监管与服务平台,探索特殊物品及生物耗材“一站式”申报和通关流程。
70.引进国外高端研发机构。统筹安排市区联合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大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共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
71.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外资研发机构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或参与国际(国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对区内高端研发机构获得的由我市单位牵头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72.加快国际科技孵化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在科技发达国家建设海外孵化器或研发机构,并逐步推广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支持。
73.依托综合保税区建设产业中试基地。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在综合保税区联合共建产业中试基地,研发所用进口仪器设备、实验试剂等享受综合保税区各项免税政策。对利用中试基地开展研发活动的科研单位、企业,给予创新券政策支持。
74.引进高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拟长期在济南片区工作的高技术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一次性给予2年及以上工作许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优秀外籍毕业生,不设工作经历要求,可申请在济南片区工作。
75.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发展。国内外知名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以人才培养为主的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校区 (分校)、二级学院等;国内高校与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可“一事一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76.支持引进的高等教育机构探索实行“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发展模式。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允许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允许设立有限公司作为运行实体,以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教育培训及人员聘用、考核、激励等。
77.支持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法(试行)》,确定设立外资培训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
78.支持设立外商独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出台《济南片区外商独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机构设立所需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79.开展职业资格互认。对持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持有所在国家(地区)认可的国(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在济南片区内均予认可。除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外,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提出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80.放宽医疗服务领域要求。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片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境外资本即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81.给予医疗人才准入便利。鼓励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来华、来内地行医,优化相关审批流程,做到即时办理。
82.给予先进医疗技术优先准入。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先进医疗技术,建立项目备案绿色通道,在风险可控、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优先准入。
83.片区内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支持片区内具备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条件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申报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开展干细胞相关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
84.推进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权限下放。全面实行医师、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制度。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
85.强化中医治未病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中中医治未病人才培养,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满足规定年限,职称评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出入境便利化
86.外籍人员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我市及省、国家相关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均可在济南出入境管理局办理R(人才)签证及2-5年外国人居留证件。外国人符合办理永久居留的受理上报,将受理初审上报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3个月缩短至20个工作日。
87.设立外事紧急事务通道。将片区外国人出席紧急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活动纳入紧急事务通道加急快速办理。
88.简化外籍人员手续办理程序。外国人签证业务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紧急事项随来随办,立等可取;居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在1个工作日办结。
89.拓宽“绿卡”、泉城服务金卡服务范围。外国人及持山东省“绿卡”、泉城“服务金卡”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实行精准服务,方便持卡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办理签证及居留证件。在签证、居留证件办理期限及办理时限等方面享受上述各项优惠措施。进区投资、创新创业外国人可按照其需要办理每次停留180天、多次出入境有效的访问(F)、贸易(M)、人才(R)签证。
90.投资、创新创业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将初审上报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3个月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内。
9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在境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读的外国硕士、博士拟将科研成果转化驻区企业或自行在自贸试验区创办企业转化科研成果的,可凭相关证明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92.贯彻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新政。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七、生活服务便利化
93.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
94.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效率。推动登记、年报等业务网上办理、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承诺为社会组织提供24小时全天候技术服务。加快社会组织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
95.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试点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加大与国内外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力度,开发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国际医学部通过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的即时结算。
96.设置“全市通办、就近能办、一窗多办”的医保工作站。在企业、街道、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可承担异地备案、定点变更、医保信息查询打印等14项医保业务职能的医保工作站,把医保服务事项放在离服务对象最近的地方。
97.建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工作模式,减少纸质材料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办成”。
98.打造母爱无忧之家。选择具有3岁以下托育服务资质和丰富运营经验的托育服务机构负责运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99.建立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服务平台。依托高新区户籍儿童招生报名系统,实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材料网上申报。
100.建立企业员工全周期服务体系。引入优质物业服务机构,开展学生接送、父母居家照料等延伸服务,打造自贸民生品牌;建立专业的企业管家队伍,提供行政、接待、会议、财务、人力资源等非核心业务外包服务,促进企业专注研发主业发展。

C. 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优惠

企业扶持政策好 税收政策好但现已停批 只能收购 或者其它自贸区新注册 优惠政策也不错

D. 天津金城银行是黑名单银行吗

你好,天津金城银行不是黑名单银行
天津金城银行于2015年4月27日挂牌营业营业 ,总行设于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金城银行是由中国银监会获准筹建的全国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之一,同时也是天津首家民营银行。
作为中国银监会首批批准的五家民营银行之一,天津金城银行行由天津地方民营企业天津华北集团有限公司和麦购(天津)集团共同设立,注册资本30亿元。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等14家民营机构。其中,天津华北集团有限公司占20%,麦购(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占18%。
金城银行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五家试点民营银行之一。也是天津第一家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在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正式开业运营。筹备一年的天津金城银行是天津自贸区唯一一家在天津自贸区注册成立的法人银行,也是银监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项重大举措。
从金融业务范围来看,金城银行主要定位为“公存公贷”。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监管局对开户申请的批复(金银监复[2015]136号),天津市金城银行获批的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法人和其他存款。组织;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主要面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境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外汇;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代理资金收付及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银行
银行是依法设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世界银行。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即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法国兴业银行等。
世界银行:用于支持各国克服贫困。各种机构在减少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E. 天金所和天金登什么关系

天金所只有属地的企业才能挂牌,也就是只有天津的公司可以挂,外地的公司不可以挂的,天金所挂牌可以做资产转让。天金登是天津金融资产结算公司、登记中心,如果挂牌的话只能在天金登做信息披露,不可以做资产转让,也就不可以摘牌,只是单纯的做一个备案。
拓展资料:
1.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5月21日,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31层,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军。经营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的处置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资产转让、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融资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管理、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财务、管理咨询;信息技术中介和外包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管理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2.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天金所”)经财政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批准,于2010年5月21日注册成立,是全国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初始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天金所始终秉承“创新、创业、创造”的企业精神,依托天津自贸区政策优势,率先以规范发展实现了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信息披露、会员服务、服务标准、结算模式的“六统一、六覆盖”,在行业内创造了诸多第一和众多标准,真正形成了全国统一、独立、公开和互联网化的金融资产流转平台。
3. 为了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产优化配置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交易风险,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以金融市场为中心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相关批复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于2010年5月21日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6月11日正式揭牌运营。天金所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统一的、专业化的、独立公开的金融资产流转市场。天金所主要交易产品包括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物权等金融资产,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信贷资产、租赁资产和在基础资产上开发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等金融创新产品。

F.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机构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管理,管委会领导班子为“一正七副”,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出任主任,副市长阎庆民出任第一副主任,三大片区所涉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出任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
天津自贸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自贸区各项改革措施;研究提出深化自贸区各项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自贸区各项改革措施的后评估;负责配合拟订自贸区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协调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统计等有关行政工作;负责协调自贸区内金融、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拟订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布自贸区公共信息,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自贸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改革局、综合协调局、综合监管局及信息服务中心。
自贸区领导信息及工作分工:
段春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自贸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阎庆民副市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统筹协调自贸区内金融创新及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协助主任分管自贸区管委会工作。刘剑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协调与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工作;牵头协调自贸区管委会与市内各单位关系;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自贸区管委会的关系。
张勇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处理自贸区管委会与滨海新区、三个功能区与滨海新区的关系。张爱国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管委会主任、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分管天津港东疆片区办事处和服务大厅全面工作
郑伟铭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主任、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分管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和服务大厅全面工作杨兵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分管天津机场片区办事外和服务大厅全面工作。
蒋光建市商务委巡视员、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主持自贸区管委会日常工作 。

G. 金城银行征信查询次数

一个月内不超过4次。
商业银行信用卡类业务对于征信硬查询次数的要求:一个月内不超过4次,三个月内不超过8次,半年内不超过12次。
天津金城银行是由中国银监会获准筹建的全国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之一,同时也是天津首家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是天津自贸区内注册设立的唯一一家法人银行,也是中国银监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重大举措。2021年9月获得第九届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颁发的“2021年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12月,荣获2021(第十一届)“榜样天津”企业社会责任“卓越金融机构”大奖。

H. 天津市三个自贸区都在什么地方

(一)天津港片区共30平方公里

范围:东至渤海湾,南至天津新港主航道,西至反“F”港池、西藏路,北至永定新河入海口。

(二)天津机场片区共43.1平方公里

范围:东至蓟汕高速,南至津滨快速路、民族路、津北公路,西至外环绿化带东侧,北至津汉快速路、东四道、杨北公路。

(三)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共46.8平方公里

范围:东至临海路、东堤路、新港二号路、天津新港主航道、新港船闸、海河、闸南路、规划路、石油新村路、大沽排水河、东环路,南至物流北路、物流北路西延长线,西至大沽排水河、河南路、海门大桥、河北路,北至大连东道、中央大道、新港三号路、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北围网。

(8)天津自贸区法人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天津自贸试验区是国家批准的租赁创新示范区,聚集融资租赁企业3500余家,租赁资产超过万亿元。

区内聚集空中客车、德国汉莎等国际知名航空企业,已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航空制造维修基地。平行进口汽车进口量和进口额占全国70%以上。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技术、商业保理、股权基金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自设立以来,新注册企业5.3万家,其中外资企业2453家,注册资本4431亿元,用占全市1%的面积创造了占全市约12%的地区生产总值、近10%的一般预算收入、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额、三分之二的对外投资中方投资额、四分之一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已成为促进滨海新区乃至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参考资料

网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I. 天津自贸区挂牌2年后自主制度创新举措落实情况如何

4月21日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两周年。“截至目前,全市31个单位牵头承担的90项改革任务完成了80项;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举措中有168项落地实施,落地率达到96%。”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介绍,自贸区设立至2016年底,新登记市场主体2.78万家,注册资本9619亿元人民币,新增市场主体数超过设立前历年总和。


“‘金改30条’核心政策70%落地实施,实现了天津自贸区在金融领域的一系列开放创新。”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负责人说。随着金城银行、华运金租、汇丰银行等民营、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截至2016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达到132家,跨境收支额近80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1885亿元。

天津自贸区还编制了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梳理出制度创新过程中48项风险事项、71个风险点,并提出了120条风险防控措施。聚焦金融等重点领域,建立了融资租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开展风险实时预警识别。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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