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模式有哪些选择原则
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模式有哪些选择原则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
1、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2、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3、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方式下,借款的还款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银行为保障利益须要从这个项目的资产中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这个项目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建成或者是经营失败,则借款银行没有权利向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4、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担保的借款项目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第三方担保。贷款行可以向第三方追索。但担保人承担的债务是以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一、有限追索
实现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有限追索,是设计项目及资模式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具体说来取决于项目所辆处行业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项目开发阶段、项目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项目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为了限制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素责任,需要考虑:第一,项目的经济强度在正常情况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资的债务偿还;第二,项目融资是否能够找到强有力的来自投资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对于融资结构的设计能否作出适当的技术性处理。
二、项目风险分担
保证投资老不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责任是项目融资模式设计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其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例如项目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以后,投资者所承担的强风险责任将有可能被限制在一个特殊性确定的范围内,如投资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购买项目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产品的方式承担项目的市场风险,而贷款银行也可能需要承担项目的一部分经营风险。
三、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融资的要求
任何项目的投资都需要项目投资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作为项目开发的支持。然而这种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例如,如果投资者希望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资,则投资者的股本资金可以考虑以担保存款、信用证担保等非传统形式出现。但是这时需要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过程中充分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四、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具有两层含义,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其次,以合理的市场价格从投资项目中获取产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的主要动机。国际项目融资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处理融资与市场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这些市场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融资利益与市场安排利益相结合,应该成为项目投资者设计项目融资模式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五、处理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大型工程的项目融资一般都是7-10年中长期贷款。近些年最长的甚至可以达到20年左右。也有投资者的融资战略会是一种短期战略,如果决定采用项目融资的各种基本因素变化不大。就长期保持项目融资的结构;一旦这些因素朝着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发生较大变化时,他们就会希望重新安排敲资结构,放松或取消银行对投资者的种种限制,降低融资成本,这就是在项目融资中经常会遇到重新融资问题"。
六、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通常来讲,项目是以项目负债的形式融资。例如,在项目融资中可以把一项贷款或一项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设计成为"商业交易"的形式,按照商,业交易来处理,这样,既实现了融资的安排,也达到了不把这种贷款或担保列入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的目的,这样就可以不影响提供贷款或担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种做法是采取"BOT" 项目融资模式。这是近十年未在东南亚国家中首先发展起来的一种融资结构,政府以"特许权合约"为手段,利用私人资本和项目融资兴建本国的基础设施,一方面达列了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状况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政府的直接债务。
;❷ 公司融资模式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融资模式主要有哪些
1、公司融资模式有以下两点:
(1)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
(2)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称,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
2、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
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
3、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
4、法律风险,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违规、造假或欺骗行为,导致触犯刑律的可能性。
❸ 项目融资模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方式很多,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在我国运用的利弊也不一样,因此如何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项目融资方式就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模式有,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3.项目风险的分散性
因融资主体的排他性、追索权的有限性,决定着作为项目签约各方对各种风险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论证。确定各方参与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优势条件,设计出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4.项目信用的多样性
将多样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协议),原材料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供货等,以确保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5.项目融资程序的复杂性
项目融资数额大、时限长、涉及面广,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资程序比传统融资复杂。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利息也高于公司贷款。
❹ 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主要的
项目融资面临的信贷风险比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大得多。另外,项目融资具有结构复杂、参与者多、运作难度大、风险因素多等特点。那么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呢?我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的模式,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项目融资的模式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 方法 ,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 教育 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项目融资的原理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 渠道 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如果不了解金融知识,不学习金融知识,作为搞经济的领导干部是不称职的,作为企业的领导人也是不称职的。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 经验 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❺ 项目融资有哪些模式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
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
❻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那么工程项目的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相关内容。
ABS方式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具体讲,它是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高等级证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
(1)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建SPC.即组建一个特别用途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该机构可以是一个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它独立法人,该机构应能够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较高级别的信用等级(AAA或AA级),由于SPC是进行ABS融资的载体,成功组建SPC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2)SPC与项目结合。即SPC寻找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一般来说,投资项目所依附的资产只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带来现金收入,就可以进行ABS融资。它们可以是房地产的未来租金收入,飞机、汽车等未来运营的收入,项目产品出口贸易收入,航空、港口及铁路的未来运费收入,收费公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收费收入,税收及其他财政收入等。拥有这种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企业(项目公司)成为原始权益人。这些未来现金流量所代表的资产,是ABS融资方式的物质基础。在进行ABS融资时,一般应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稳定、可靠、风险较小的项目资产。SPC进行ABS方式融资时,其融资风险仅与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而与建设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无关。
3)进行信用增级。利用信用增级手段使该组资产获得预期的信用等级。为此,就要调整项目资产现有的财务结构,使项目融资债券达到投资级水平,达到SPC关于承包ABS债券的条件要求。SPC通过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
4)SPC发行债券。SPC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经过SPC通过信用担保,由其它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5)SPC偿债。由于项目原始收益人已将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权利让渡给SPC,因此,SPC就能利用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量,清偿其在国际高等级投资证券市场上所发行债券的本息。
(2)BOT与ABS的区别。BOT和ABS融资方式都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两者在运作中特点及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其主要区别有:
1)运作繁简程度与融资成本的差异。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采用BO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文件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特许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不易实施,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ABS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它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别用途公司SPC、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许及外汇担保,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的非政府的途径运作的融资方式。它既实现了操作的简单化,又降低了融资成本。
2)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的差异。BOT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届满,所有权将移交给政府。因此,通过外资BOT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ABS方式中,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SPC,而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义务把项目的现金收入支付给SPC,待债券到期,用资产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后,资产的所有权又复归原始权益人。因此,利用ABS进行基础设施国际项目融资,可以使东道国保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投资风险的差异。BOT项目投资人一般都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投资是不能随便放弃和转让的,每一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而ABS项目的投资者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数量众多,这就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同时,这种债券可在二级市场流通,并经过信用增级降低了投资风险,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4)适用范围的差异。BOT方式是非政府资本介入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项目在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方式的。ABS方式则不然,在债券的发行期间,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C所有,但项目的经营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因此,运用ABS方式不必担心重要项目被外商控制。比如,不能采用BOT方式的重要铁路干线、大规模发电厂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都可以考虑采用ABS方式。相比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使用范围要比BOT方式广泛。
工程项目融资的含义
1. 直接融资模式
直接融资模式:是指由项目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的融资,并直接承担融资安排中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一种方式。它可根据股东主体的不同需求分为集中化形式和分散化形式。直接融资模式作为一种结构最简单的融资模式,有着可以灵活安排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优点,同时也需要注意应该如何限制贷款银行对投资者的权利追索问题。
2. 项目公司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有单一项目公司模式和合资项目模式两种形式。其中前者相对于后者减少了投资者在项目中的直接风险,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同时前者运行起来比后者要更为复杂。整体来说,项目公司融资模式在税务结构的安排上,债务形式的选择上缺乏灵活性。
3.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
它是指在项目投资者的安排下,由杠杆租赁结构中资产出租人融资购买项目的资产,然后租赁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优点颇多,最突出的就是可享受税前尝租的好处,而且债务偿还较为灵活。同时,由于这种模式参与者众多,它运行起来是比较复杂的,而且重新安排融资的灵活性差,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局限。
4. 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
顾名思义,这种模式是指在某种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提供者和这种设施的使用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协议。他要求所建的工程有不可替代性,而且这种融资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完善的协议支撑,还要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奖惩。
5. 产品支付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以项目生产的产品及其销售收益的所有权作为担保品,而不是采用转让和抵押方式。这就使产品的价格,销路相对稳定,收益比较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产品支付只是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产品本身的转移。
工程项目融资的种类
1.按所融资金的性质分类
(1)权益资金
(2)负债资金
2.按是否通过金融机构分类
(1)直接融资
(2)间接融资
3.按所融资金的期限
(1)长期资金
(2)短期资金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扩展: 有关融资过程的谈判技巧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一点,我们所面对的投资人并不一样,更多时候,我们会同时面对多个投资人,他们的背景、喜好、知识结构等都不一样,因此,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及提问方式也不相同,所以,谈判,没有技巧可言,这里我讲的“技巧”,实际上就是一个心理的准备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可以增加自己的自信,降低自己的弱势。
一、在几分钟的时间内,最好的介绍方式是找对应物(行业中,成功或失败的例子),谈对应物会让对方非常容易了解你在做什么。同时也考察了投资商对你领域了解程度。同时要告诉对方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包括是处于早期还是晚期,每年的销售额,在市场中的份额等。当然,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立刻区分开您与竞争对手的不同之处,以强化自己的项目优势。
二、介绍自己时不要说描述性很多的语言。要用几个点去定位,让对方清楚知道你做什么,企业的状况。如果站在投资商角度想问题,会更容易地抓住其注意力。因为每个投资商都会接到很多商业计划书,会见到很多人,关键在于怎样把你与别人区分开来。然后,告诉对方未来的发展规划。此时投资商会和自己投资的策略进行定位。如果正好符合,自然会开始感兴趣。
三、想要多少钱。这个问题一定要投资商首先提出,这是一个技巧。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最后开价的.人最值钱,虽然计划书里面有详细的资金使用额度与财务分析等,但投资商还会问你,如果他不问,你不要强调你想要多少钱,而是要把话题重点放在你的优势和他的收益上……
四、奇迹来源于积累,需要不停地做很小的事情。与投资商的见面往往只留下一个印象,所以需要进一步进行跟踪。实际上投资商的时间是非常有限,如果愿意在你身上花时间,对你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如果一个投资商不愿意在你身上花什么,说明他对你不感兴趣。如果有投资商愿意跟你谈,要很好地接待,处理好关系,使投资人逐渐深入了解你,并越来越向企业核心的问题前进。
五、企业核心问题是财务预测,例如商业模式、团队、现有的市场的形式、竞争环境、服务对象、未来3到5年的收入与利润等,财务预测反映出来的是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同时需要说服投资商确实能够实现这样的目标。投资商给企业估价方式非常简单:一个方式是市盈率法,通过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乘以PE值就是公司的价值。正常的PE值在10至15左右。如果企业增长非常快,PE值会达到30、50甚至1000。会用这个估算出来企业最低的价值。投资商会据此在内部形成一个报告,预计在三年之后这家公司值多少钱,现在投资能够赚多少钱。你了解他们对你的项目(企业)如何做商业价值评估,对你的谈判主动性会有帮助。
六、了解风险投资人的语言体系,要认识到自己和投资商的“语言体系”不同,创业者往往滔滔不绝于投资商所不关注的东西。
投资商最爱问几个问题:你这个想法的核心价值是什么?能给客户带来什么价值?为什么你能做成?核心竞争力在哪里?这些问题创业者都要思考清楚,并懂得用精炼的语言去表达。
关于核心价值问题。很多商务模式并不是创业者的首创,比如我经常都能接触到一些关于IT行业的创业人,他们委托我们帮助撰写商业计划书,但是,就这个大环境(行业)而言,既然大家都想做这个事,那么你有什么绝招?你为什么觉得能比别人做得好?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才是对核心价值的表述,而不是夸夸其谈于这种模式本身。 还有“客户价值”的问题。任何产品,只有给别人带来价值,别人才会使用。不要反复说自己对这个东西如何沉迷、喜爱,这是没有说服力的。
七、还有一个常犯的错误是空谈目标,但是没有一个行动纲领,行动计划。其实是否一定要达到“中国最大”之类的目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把目标分解,哪怕目标并不那么宏伟,但让人觉得你能一步一步地靠近目标。靠近目标的能力就是创业者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不突出,是众多计划被否定的主因。
八、不要怀疑投资人,不要隐瞒自己的核心部分,如果担心,万一融资失败,我刚才所说的一切,是否已经将商业机密暴露了。我接触非常多的创业者会有同样的心态,既想让你帮忙撰写计划书,或者推荐投资机构,又担心你抄袭、剽窃他的商业机密,他只是一直强调:“我的模式是独有的,赢利性是极强的,如果您感兴趣,咱们谈,不感兴趣,我们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首先,投资人在不了解项目细节的情况下,是不会作出任何决定或态度的,另外,这样的创业者,只能让投资人感觉他没有任何核心竞争力,他的创业计划被复制性一定极高,否则,他不会这样不自信。如果您想创业,却依然这样“畏缩”的话,最好不要在尝试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您一点机会都不会有……
九、很多创业者在融资的过程中,容易表现出担心上当(或被VC耍)的心态,担心将来的合作出现被动局面,担心最终被VC吃掉。其实,这些只是项目方不了解VC造成的,VC的目的是赚钱,不会幼稚到“伤害为他赚钱的伙伴”层面上;另外,创业前期,我建议创业者起码要看一本书——《公司法》,详细的了解一下合资或合作公司等操作模式,这样能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另外,建议在找VC之前,要搜集一些关于VC的资料,起码要了解他的投资方式和流程,这样,在谈判的时候,不至于说出“自卫性质”的话题来,也不会让VC感觉到你不信任、不了解他们,因此,创业者在接触VC时,特别是第一次接触时,不要表现的不知所措,总在思考如何保全自己的问题,这样会让老奸巨滑的VC们一眼看出你的弱点。
十、在项目的前期规划时,或者在谈判时,创业者应该保持住自己的主动权以及合作底线,不要为了获得资金而过分的出卖自己应有的利益和权利,否则,投资人不会吃掉你,因为,他已经决定放弃投资了。很多项目方问我,商业计划里面,我该转让多少股份合适啊,我们没有钱,技术入股又无法满足持股量;其实,在一开始设计融资方案时,项目方就已经错位了,并非是你们在集资合作,而是你在转让股份吸引资金,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像是朋友合作,没开始出资呢,就相互争取各自的权益,而后者,创业者是主动的,没吸引VC之前,我们拥有100%的股份,现在我只转让一点点,吸引些资金罢了,而不是为VC打工,这一点,希望项目方能够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尤其是在谈判的时候,底线不要太低,更不要轻易的被打破。
十一、还有一些谈话小技巧,在谈判的时候也有着重大的意义。比如,尽量采用一问一答式,不要投资人问一个问题,你就解释很多问题,也不要他们问了很多问题,你就用一个答案解答了,最好的方法,他问什么,你就清晰的答什么;另外,问问题时,也尽量留有空间,比如,不要问:“您还有问题吗?”,而是要问:“您还有什么问题?”;还有,不要觉得“谨慎”是你的优点,在VC面前,不要直接询问关于他们企业的内幕,比如:“我可以了解您成功的投资案例吗?”或者“我可以查一下你们公司的资金来源吗?等等,如果你真的对这些问题感兴趣,请在离开之后,利用其他渠道进行了解,毕竟,VC也是人,没有人喜欢这样被人怀疑。还有,谈判结束时,一般都不会有很明显的结果,更多的是让您等消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问:“您觉得我的项目,获得您投资的机会有多大”,更不要说:“希望尽快给我答复,因为还有很多家投资公司在约我”,否则,谈判过程所有的努力,都将成为过去。
十二、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刚起步没多久,还有很多不正规的地方,特别是一些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甚至欺骗的行为,但是,无论您过去是否被骗过,见到新的投资人的时候,都不要说出来,否则,谈判的气氛就会被你破坏掉,您可以把过去的经历当成经验,在与新VC的谈判过程中,作为警戒作用来提醒自己,但是,不要犯“怀疑”的错误,因为,一旦被VC察觉,你的“谨慎”就变成了“不真诚”,如果在谈判过程中,VC提出了过去您被骗的同样的伎俩时,您只要婉转的说:“哦,我前期接触过类似的投资机构,但是后来他们出现了问题,我想知道,您公司是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的呢?”,这样就可以了,一种情况是,他会认真的解答,以消除您的顾虑,另外一种就是,他碰到了钉子,骗术被识破,这样,也就不敢在妄为了。
;❼ 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❽ 项目融资新模式是什么
项目融资新模式是什么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
项目融资指的就是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提供贷款,并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在最初阶段,项目融资市场上的贷款人主要是外资银行,贷款品种包括商业贷款、出口信贷以及政府贷款,贷款中的大部分用来进口国外生产的机器设备。贷款人不但要求在项目的全部资产之上设置担保,而且往往要求并能够获得发起人的保证担保,甚至是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担保,尽管这在项目融资的模式中并不是常见的安排。为此,投融界在这里为大家解读项目融资的两种新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公司和银行进行的项目融资交易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具备我国的项目融资交易主要有两类:在中国境内进行的项目融资和在中国境外进行的项目融资,两种模式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一、境内的项目融资
(1)中国本土的银行已经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
(2)在市场中具有最强谈判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已经逐渐接受了这种融资模式;
(3)目前,使用项目融资模式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化工、核电站、高速公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4)交易受限于中国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其中既包括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这样的最直接相关的规则,也包括一些间接的规定,如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等等;
(5)买方市场的特征非常明显什么是项目融资新模式?。
当前的国内市场处于货币政策紧缩的状态,由于国际上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等原因,外资银行的资金面比较紧张。但是,项目融资的借款人仍能占有很强的谈判地位,能够向贷款人要求有利的贷款条件。这主要是因为,项目发起人大都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项目本身也是很大的,并且通常会有很强的当地政府的支持。这些有利的贷款条件可能是在一般的交易中没有出现过的。例如,银团贷款的借款人可能会要求在贷款协议中增加如下的条款:如果任何的成员行未能及时放款,则其未提供的份额需要由牵头行和其他参加行补足文章。另一个条款的例子是:如果任何贷款人或者代理行未能及时放款或划付资金,则要按照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贷款罚息利率向借款人计付利息。
二、境外的项目融资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政府支持的企业“走出去”类业务发展迅猛,这些交易往往都需要中资银行的支持。很多此类的交易采用了项目融资的模式,并且具有以下的特点:
(1)中资银行已经快速地成长为海外项目融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在一些交易中承担牵头行或安排行的角色。尽管中资银行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但凭借着充足的资金实力,中资银行已经大大地提升了自己的业务经验和市场影响力。
(2)大多数的发起人或借款人具有中资的背景作为贷款人的中资银行,不但要求在项目的所有资产上设置担保,而且往往要求背后的`中资母公司出具担保或者承诺投资创业。
(3)大多数的交易集中在自然资源领域。
(4)针对这一类的跨境交易,有一些特定的法律、法规会被适用。例如,如果中资母公司在交易中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则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则需要被遵守。通常而言,中资母公司在提供担保前需要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融资模式】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❾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 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
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
2.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即使企业在金融资产的信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能够解释出售的原因并且证明出售并不反映业务模式的改变,出售频率或者出售价值在特定时期内增加不一定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矛盾。
3.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4. 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1.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 按照上述1和2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❿ 建筑公司融资项目都有哪些方式
一、贷款融资模式 贷款融资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模式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应用最广,只要满足商业 银行贷款条件 即可申请贷款融资,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环节。贷款融资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 银行贷款 和 公积金贷款 模式。 1.1 开发性金融 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中长期贷款,将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发挥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作用,提供成本更低、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 1.2 商业银行贷款 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其运作主要包括申请贷款、审查评估、签订贷款合同、还本付息四个环节。优势在于融资程序简单、环节较少,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需其自身商业价值高。 1.3 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住宅项目中,还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融资,其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 公积金 管理中心只是提供贷款资金,但并不自行发放贷款,而是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 二、 债务 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由承建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 债权债务 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债务工具直接融资可分为债券融资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两种。 2.1 债券融资 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 代理 机构,发行直接 债务融资 工具募集资金。常见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前三种很类似。 债务融资受政策限制较多,通常受两方面制约:一是融资项目的资本金,二是可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现金流。尤其是对不具备盈利条件的项目。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贷款规模和大额低息长期性的贷款的获得有一定限制。大多数的融资平台无法达到发行条件,且易受到宏观调控政策(如:从紧的货币政策,收缩银根等)的制约。 2.2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 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的方式。资产支持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发行企业有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如既有债权(回收款和应收账款)、公共交通收费权等收益权资产;二是资产在法律上权属明确并且没有用于 抵押担保 。 三、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指出资人通过收购融资企业股权方式向企业和项目注入资金,然后通过股权溢价回购、转让或分享企业利润取得投资回报。这种模式可分为股权融资和产业基金融资。 3.1 股权融资 项目的承担企业或者公司,通过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项目所有权以及 质押 股票等形式,引进新的股东和资金。对于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无须还本付息,但要向新股东即出资人分享企业利润。有直接上市融资、间接上市融资(借壳上市)和上市再融资三类。 其中,上市再融资指由已经上市的公司承担项目时,通过再次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行为,主要有配股发行和增发发行。其中增发新股又分为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新股,定向增发只向特定不超过10名对象发行股票。有除手续费、发行费等中间费用外,没有其他成本,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的优点。但对融资机构资质要求高,必须是上市企业。 3.2 投资基金融资 通过吸引投资基金以 股权投资 方式注资,是一种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投资基金,是指以信托、契约或公司的形式,通过发行基金证券将众多社会闲置资金募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类别有公用事业型、房地产型、高科技型。 股权融资较 债权融资 的优点在于融资规模大、企业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是门槛较高,资本市场对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高的回报率,只适用于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 四、非传统融资模式 非传统融资指筹资企业借助信托公司或基金 子公司 ,由这些金融机构设计和发售金融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再由信托公司或基金子公司通过贷款或者股权形式将资金注入筹资企业。 4.1 信托计划融资 指筹资单位借助信托公司获得融资。信托公司发行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筹资单位,待项目产生收益后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再退出企业或项目。 根据资金注入方式,信托融资分为贷款型和股权型。贷款型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以 信托合同 的形式集合资金,再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注入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后者定期支付利息并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偿还本金给信托公司。股权型是指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收购股权或增资扩股)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同时项目公司或关联的第三方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如两年)后溢价回购信托公司持有的股权,信托公司收回资金与收益。 4.2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融资。基金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合同或者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通过权益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项目产生收益和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由项目公司回购权益,基金子公司收回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和收益。 在我国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就是贷款融资。相关的建设者可通过 土地使用证 或建设项目许可证,向银行进行相应的贷款。获取资金后进行相应的建设和开发工作,我国的经济市场,对建筑项目也有着越来越多的融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