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市场准入
政府金融主管部门规定设立金融机构的标准,也称为金融市场的准入资格。由于金融市场风险较大,而且属于系统性风险,各国政府对金融市场准入资格,都进行严格审查,都规定了较高的准入资格。
我国的金融市场准入资格,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较高的。例如,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有5项: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其中,注册资本要求的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外国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我国规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审查批准,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在我国,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它的自有资金应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需要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人民币2亿元。
如果将上述条件与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设立条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参加,最低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行业不同,有不同的要求,但对于不需要特许的行业已取消注册资本限制,即一元也能注册公司。
我国的市场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还有特殊规定:在我国设立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最低注册资本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时,也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外国总行在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的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同时,它要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设在中国境内分行的营运资金。
除了上述注册资本要求之外,准入审查还包括,审查申请设立金融机构者的产权结构、经营计划、经营制度、内部组织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设立金融机构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前景预测、审查申请人关联公司情况以及业务并表情况。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后,还要审查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股权转让情况、重大投资与收购情况等。
不但我国金融主管机构严格审查准入资格,而且,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建立的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协会”也在其《核心原则》(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审查要求。
金融机构经营范围
金融机构允许在什么范围内开展业务也是法律要规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规定的经营范围越大,金融机构获利的机会就越大,同时,风险也越大。反之,金融经营的范围越窄,金融机构获利的机会也越小,风险也相应减少。
国际金融领域,一直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美国从1933年格拉斯.迪格尔法案颁布后,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
1986年,英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金融机构业务可以混业经营。
1996年日本效仿英国,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业经营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开始陆续施行。
1999年11月,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实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尔法废除。新法案放弃了分业经营限制,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我国目前还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还限于传统业务,而不允许经营证券投资与信托业务。我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同样,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按照分业经营来制定的。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前者的业务范围比较宽,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能做自营业务。为了防止其他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法律还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一些证券市场资金渠道多元化探索,采取了放宽的政策。现在,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也允许银行资金通过股票抵押方式,对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还允许包括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反映出金融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反映出各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不同处理哲学:分业经营的哲学是避免风险,而混业经营的哲学是管理风险。如何对待风险,除了政府之外,还要依靠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监管人员的监管经验,金融市场投资者的理性与成熟程度。分业经营对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监管人员经验、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后者的要求条件似乎更高。
我国金融业将来是否能够搞“混业经营”,要看条件是否具备?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改革并不晚。
金融机构自律
金融资产大部分是以负债形式取得的,在债权意义上金融资产是属于“别人的钱”;这个行业的风险非常大,而且属于系统性的风险,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后,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危机。所以,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机制表现为三个层次:第一是金融机构内部的自律机制;第二是金融同业之间的自律机制;第三是金融市场中的客户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业务管理、现金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帐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和检查监督”。
我国证券业组成同业协会,它的职责包括: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等。
我国商业银行的同业协会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的同业协会、保险业的同业协会也已依法成立。
各种金融机构的同业协会在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为守则,并对本行业的营业者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以便维护在行业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存款人和大众投资者保护
在金融法律调整的金融交易关系中,法律更多地关注保护存款人或投资人的利益。这是金融法与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机构更多的是利用“别人的钱”在经营。如果经营失败,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资人又没有参与经营,让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资人再承担责任,显然是过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护存款人和基金投资人。具体表现在:
(1)商业银行法设专章对存款人进行保护。保护的内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其二,拒绝法律授权以外对个人储蓄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其三,拒绝法律和法规授权以外,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其四,保证存款本金与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商业银行还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其六,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且公告。
(2)证券法也对投资人的利益进行保护。主要内容分为两类,其一,是对证券发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与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及发行后的持续披露。其二,是规定禁止交易行为,保护证券市场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禁止通过单独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禁止与他人串通,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互相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互相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自己为交易对像,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禁止证券交易及中介结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禁止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从事法律认定的各种欺诈客户利益的行为等。
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金融交易合同,无论是贷款合同,还是证券交易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都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金融法的角度来看,金融交易合同不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且,还是受到政府宏观调控的合同。
我们可以举目前正在流行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为例子(以下简称“个贷”),来说明政府宏观调控的情况。从1998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举办“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到2000年底,全国商业银行发放的城镇居民住房贷款达3991亿元人民币,占今年新增贷款的40%。
上述表面看,“个贷”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借贷关系从产生、发展到最终结束,都将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这种调控在金融法及有关法规中都有规定。
对“个贷”宏观调控开始于1997年,首先是政府转变观念,城市居民住房从非商品化转变为商品化。然后,政府金融主管机关批准商业银行在个别城市,进行“个贷”业务试点。接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项贷款业务,整个房地产市场与金融贷款市场开始被调理好转。全国城市空置5000多万平米房产,以及被房产占压银行大约几千亿元贷款资金,重新流动起来。又间接带动了大约40多个相关行业发展,解决了一批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还为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从“个贷”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观调控对金融业和与金融有关的其他行业的影响之大。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由于我国处于资金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许的范围之外,不时会出现金融市场禁止的情况,例如,在银行领域,出现的资金“体外循环”,“乱集资”,“高息揽存”,“资金地方保护主义”和“抵押执行难”,“暴力抢劫银行现金”,“伤害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非法制造、贩运假钞假币”,“非法设立假银行”,“伪造银行汇票和印鋻”,“制造假存单”,“伪造信用卡”,等等情况。在外汇管理领域,出现的“外汇黑市”;在证券市场出现的“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私下交易”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情况;在保险市场出现的“保险诈骗”等情况。所以,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降低与预防上述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现像。为此:一,在金融立法时,就要考虑针对该领域犯罪的解决方案;二,在金融市场各种交易中,事先进行规范性程序设计,采用规范程序与制度建设,辅助技术措施,预防违法与犯罪;三,对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强金融法制观念与金融职业操守的自律。
建立金融信用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信用为基础,信用依靠交易记录来积累与评价。个人在金融支付与结算中的记录,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国与欧洲的金融市场上,就被业内管理系统作为信用记录与评价的参考因素。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这种信用关系需要金融法来建立,并加以维护。
规范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框架协议中,有服务贸易的一揽子协议(GATS)。服务贸易协议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FSA)。该协议已于1997年12月13日签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现有102个WTO成员国,作出了开放本国金融市场的承诺。
我国在加入WTO后,也面临是否承诺接受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开放本国金融服务市场的时间问题。我国金融法律界要加紧研究有关法律文件,比较我国金融业发展情况,预先作好立法准备工作。
我们还面临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战,这就是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将对我国传统金融业形成另一冲击。在国际上,金融业电子化与信息化,正在改变着金融机构外在的形式和内在的内容。银行营业门市数量正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动提款机(ATM),甚至是安装在笔记本电脑中的网络银行服务系统(ONLINE-BANKING)。
证券交易的网上运行,将股票交易大厅变成了新股上市的仪式场所,实际交易完全可采用“无场所化”运作。“将大户室搬到家里”和使用电话委托买卖证券,基本实现股票交易“无纸化”和“无场所化”。这种电子化与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场中运用,将金融交易正在转化成为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未来的金融机构将演变成为金融数据信息处理与服务公司。
诸如这些变化,必将产生新的法律问题,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法提出难题。由于我国金融法立法中积累的经验,主要是在“有纸化”和“有场化”金融交易与监管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还有待于实践,它将给金融立法带来什么问题,现在还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员应该从现在起,迅速开展研究,准备新的立法设计方案。 金融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金融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金融交易关系应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但金融交易的具体关系和金融调控以及金融监管关系则是民法不予调整的。
金融法与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引起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法调整的金融关系的性质,其中既有民事关系,也有商事关系,还有经济调控管理关系。商法中关于商业信用的票据、公司融资的股票、债券等法律规范与金融法竞合,但金融法调整的金融关系中的民事关系、经济调控管理关系则显然是商法所不能调整的。
金融法与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法中的调控关系应有行政关系的性质,因此应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则。但行政法显然不能调整金融交易关系。
金融法与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平等经济主体的经济协作关系和不平等主体的经济调控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前所述,金融法调控的社会关系,既有金融交易关系,又有金融调控管理关系,且是两者纵横协调关系的总和。因此,金融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应适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加入WTO后,修订现有金融法的建议
由于我国现有金融法律与法规的一些内容,与WTO规则不适应,急需修订。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明年适当的时间开始,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上述法律,同时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银行结算管理条例等。另外,还要抓紧制定中外合资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等新法规,使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与WTO规则协调一致,同时,也使我国政府在谈判过程中所做的承诺,在立法上得以实现。
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立法问题
1、金融法在“金融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利率及汇率”和“从业人员资格”等四个基本层面上进行规范。将金融安全行为规范依法确定在一定条件之上。
2、通过众多法律与法规,将金融交易与金融监管的具体内容,落实到程序化和操作化层面。金融机构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行业和机构内部的操作规范与程序,将金融交易中的风险或不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操作程序加以预防。
3、将违反金融法律规定,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行为,认定为金融犯罪,依法追究行为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要加强现场的检查与监督。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督有四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督;二是,同业协会的行业监督;三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合规性检查与监督、财务稽核、审计监督、财经纪律检查、税务监督等;四是,司法部门监督。我国的检察院与公安部门对接到举报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有关司法程序的调查。我国法院对于金融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有关的诉讼案件。
5、金融从业人员入门的素质要高,入门后还要不断进行素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与职业道德素质水平。
最后,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设计也要考虑到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带来的变化,参考国际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管理机制设计的经验,不断改进与完善我们的管理机制的设计。达到管理机制设计的合理性与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及效率性,同司法的公正性的结合。
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之中。我们还存在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在金融机构管理体制与市场运作的关系中,依然带有浓重的政府“政策导向”的色彩,使金融机构对“市场导向”不够敏感。久而久之,金融机构会养成过度依赖政府,不依靠市场生存和发展的习惯。
政府对金融业的宏观调控的效果比较明显,调节手段也更为直接,这是必要的。但是,过度使用它,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政府承担过重的金融市场风险。这种负面影响,在国内金融市场还没有更多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现阶段还表现不明显,但是,如果国内金融市场对外进一步开放时,其负面效果就会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
政府政策导向型的金融业另一种负面影响,是不利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定位。在法律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公司,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它们更偏重于政府部门。例如,法律要求设立商业银行要有章程,但是,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的三家,没有公布与法律相适应的新章程,依然沿用老章程。关于是否设立董事会制度的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说法。类似情况在其他金融法中也存在。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存在,将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法律形式与实际内容方面出现脱节,不利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发展。
金融机构的自主权问题
在我国金融法的立法与执法过程中,都要保障金融机构在经营中的自主权。这个问题与金融机构自律问题是相辅相成的。
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中,几乎都规定了金融机构的自主权内容,依法享有企业法人的经营自主权。从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来看,也必须对其授予经营自主权。因为金融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既然要求金融机构自己承担风险,就要给予金融机构经营上的自主权。使它们根据风险大小,选择经营业务。如果金融机构选择了某种业务,经营失败而造成损失时,风险就要由他们自己承担,政府不替它承担。相反,金融机构经营什么业务不是由他们选择的,而是有其他外来的因素要求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就不应该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风险。银行承担金融风险的性质的区别:如果是纯商业性,或经营性风险,银行自己承担。如果是带有政策性的风险,就不能完全让银行来承担,而由政府间接承担。当金融机构承担经营性风险的时候,就要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金融资产市场化的新问题
我们还面临着金融业发展市场化的挑战。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规模还比较小,人员数量较多,金融交易的效率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差距。主要差距是我国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不高,金融资产的市场化,特别是证券化程度不高。
我国金融领域的银行抵押资产的证券化,股票抵押融资,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商业票据的贴现与再贴现已经开始探索,“债转股”的法律问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商业机构应收款证券化等也需要抓紧研究。再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上市,以及证券交易所自身挂牌上市等。上述新的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快,观念新,影响大。相比之下,立法研究与司法实践滞后。
目前,这方面表现出来的问题是:政府一些金融体制改革新措施已经开始实施,而法律措施还没有及时跟上。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政府金融改革措施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这些新的法律问题将来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金融信用评价、审计师的责任、风险隔离机制、电子系统事故责任等问题。所以,建议立法机关要加强对金融法的系统研究,为已经出现和即将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
B. 商业知识竞赛题目
1、判断更正: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中国银监会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中国银监会直接宣告其破产并组织人员进行清算。
参考答案:错。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判断更正: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由工商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参考答案: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3、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统一原则、适度原则和预警原则。
4、判断更正: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参考答案:错。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判断更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管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参考答案:正确。
6、判断更正: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参考答案: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决定,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7、《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财务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应该于每年的什么时候之前报送中国银监会?
参考答案:每年4月15日前。
8、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A)。
A、伦敦 B、巴黎 C、法兰克福 D、纽约
9、判断更正:日本武士债券是指日本人在外国债券市场发行的日元债券。
参考答案:错。日本武士债券是指外国人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的日元债券。
10、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市场,请问以下哪些属于资本市场。
A、股票市场 B、债券市场 C、基金市场 D、回购市场
参考答案:A、B、C。
11、按照货币的流动性,一般将货币供应量分为M0、M1、M2三个层次,请问,居民储蓄存款属于哪个层次?(C)
A、M0 B、M1 C、M2
12、引发通货膨胀的原因主要哪些?(A、B、C)
A、成本推进 B、结构失调 C、需求拉动 D、货币贬值
13、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但是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总金额的(C)。
A、30% B、50% C、60% D、80%
14、导致商业银行终止的法定事由有(B、C、D)。
A、被接管 B.被撤销 C、解散 D、破产
15、以下各项中,哪些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A、借款人不提供担保的,一律不予贷款
B、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C、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参考答案: C、D。
16、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或者个人给予何种处分(B)。
A、行政处分 B、纪律处分 C、刑事处分 D、民事处分
17、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水平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银监会应当督促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A)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A、控制 B、管理 C、掌握 D、预测
18、TOT项目融资模式指的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在与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移交给经营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经营者手中获得资金,用于建设开发新项目。在特许经营期满后,经营者再将该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请问,TOT模式不包括(D)阶段。
A、移交 B、经营 C、拥有 D、建设
19、以下哪种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B、C、D)。
A、投资业务 B、结算业务 C、代理业务
D、保管业务 E、贴现业务
20、1961年,世界上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由哪家银行创造出来的。
A、大通曼哈顿银行 B、摩根思坦利银行
C、英格兰银行 D、花旗银行。
参考答案: D。
21、下列属于效益性管理指标的是(C)。
A、贷款质量比例 B、备付金比例
C、负债成本比例 D、存贷款比例
22、从商业银行税后利润中分配的项目是(C)。
A、业务管理费 B、营业税 C、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D、利息支出
23、商业银行营销的4P不包括(B)。
A、产品 B、计划 C、价格 D、促销 E、地点
24、我国历史上,早在哪个时期就已出现票据雏形。
A、秦汉 B、汉唐 C、唐宋 D、明清
参考答案:C(唐代“飞钱”与汇票相近,“贴”类似银行支票,宋代“便钱”类似即期汇票,“交子”类似本票)。
25、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政策管理可能面临内外均衡的冲突。要实现N个独立的政策目标,必须具备N个独立的政策工具,这被称为(A)。
A、丁伯根法则 B、米德冲突
C、蒙代尔的政策搭配说 D、斯旺图示
26、国际上银行监管模式可分为集中监管体制和分散监管体制两种,请简要说明集中监管模式有哪三种类型?德国采用哪种类型?
参考答案:一种是由中央银行或政府货币当局进行监管;一种是由政府财政部或商贸部进行监管;还有一种是由独立的政府检查部门进行监管。德国采用由独立的政府检查部门进行监管的模式。
27、我国于什么时候开始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
参考答案:2003年12月1日。
28、农村合作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谁?
参考答案: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9、《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农村合作银行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
参考答案:不得超过20%。
30、《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主要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
31、《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哪些风险?
参考答案: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32、《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最迟要在什么时候达到最低资本要求?
参考答案:2007年1月1日。
3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资格股,哪些情况不得办理退股?
参考答案:一是当年亏损的;二是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4、《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指关联交易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35、《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对“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四证”具体指哪些?
参考答案: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常用方法有哪几种?
参考答案:询问法(调查问卷、现场访谈)、书面文档检查、观察、流程图法、抽样法、穿行测试法、压力测试法。
37、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参考答案: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38、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主要有哪几类?
参考答案: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主要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39、国际上通行的骆驼评级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资本、资产质量、管理、收益、流动性。
40、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B、C、D)。
A、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章程
B、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C、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D、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1、非现场监管的主要目的有哪些?
参考答案:包括评估银行机构的总体状况、对有问题的银行机构进行密切跟踪、通过对同组银行机构的比较,关注整个银行业的经营、对银行风险进行预警。
42、目前在我国国债流通市场上,允许开展的流通方式主要有些?
参考答案:主要有国债贴现、国债现货交易、国债回购。
43、资本充足性监管的重要作用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一是维护社会公众对银行机构的信心;二是弥补不良资产损失;三是弥补银行机构的经营亏损。
44、外资金融机构设立代表处有效驻在期限为:(D)。
A、6年 B、10年 C、20年 D、无限定
45、金融市场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构成。
46、同业拆借是什么?
参考答案: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
47、债券具有哪些特点?
参考答案:偿还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48、判断更正: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应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
参考答案:对。
49、判断更正: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规定,县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持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0.5%,单个法人持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
参考答案:错。单个法人持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
50、判断更正: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参考答案:对。
51、判断更正:商业银行表内外资产可分为银行帐户和交易帐户资产两大类,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
参考答案:错。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
52、判断更正:从银行提取现金备用一定不会引起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数额变动。
参考答案:对。
53、判断更正:通货膨胀是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的特有现象,其基本标志是有效需求大于有效供给。
参考答案:错。基本标志是物价上涨。
54、判断更正:一国的进口贸易额会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假设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如果本币升值,则会导致进口贸易额减少。
参考答案:错。如果本币升值,则会导致进口贸易额增加。
55、判断更正: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中最容易实施的一个工具是存款准备金率。
参考答案:对。
56、判断更正:在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大量闲置,经济萧条时,应实行松的货币政策及紧的财政政策。
参考答案:错。应实行松的货币政策及松的财政政策。
57、《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哪些?请列举四种。
参考答案: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和期权合约。
58、判断更正:商业汇票的购销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商定不超过12个月的付款期限。
参考答案:错。可以商定不超过6个月的付款期限。
59、判断更正:银行对核销后的债权不具有追索权。
参考答案:错。对核销后的债权仍然具有追索权。
60、判断更正:我国人民币汇率采取的是间接标价法。
参考答案:错。我国采取的是直接标价法。
61、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主要形式哪三种形式?
参考答案:有解散、撤销(关闭)和破产三种形式。
62、判断更正:基金有分为契约型和信托型两种。
参考答案:错。基金分为是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
63、判断更正:贴现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参考答案:错。不是贴现,再贴现才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64、判断更正:财政赤字能否引起通货膨胀,取决于赤字形成的原因。
参考答案:错。财政赤字能否引起通货膨胀,取决于赤字的弥补办法。
65、判断更正:目前在我国基本上只有金融资产,没有金融负债的是中央银行。
参考答案:错。在我国基本上只有金融资产,没有金融负债的是居民。
66、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哪两类?
参考答案:包括银行信用、消费信用。
67、判断更正: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财务处理。
参考答案:错。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承担的风险。
68、判断更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可以进行租赁、置换、核销、转让、销售。
参考答案: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只可以进行租赁、置换、转让、销售,不能核销。
69、判断更正:商业银行传统的表外业务有:贷款承诺、担保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
参考答案:错。期权业务、期货业务不属于表外业务。
70、判断更正:货币乘数就是货币供应量与银行存款相比的比值。
参考答案:错。货币乘数是货币供应量与基础货币相比的比值。
71、按金融创新的内容划分,金融创新可分为哪几类?
参考答案: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制度等。
72、判断更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是负债风险管理。
参考答案:错。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是资产风险管理。
73、商业银行风险按产生原因,可划分为哪几类?
参考答案:错。可划分为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74、判断更正: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通货膨胀高的国家货币汇率贴水。
参考答案:错。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通货膨胀的国家货币汇率贬值。
75、请简要说明1998年以来我国信贷管理体制的特点。
参考答案:1998年来的信贷管理体制特点是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
76、判断更正: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存在的矛盾是: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
参考答案:对。
77、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哪些处罚?
参考答案:可以当场作出的处罚包括:一是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二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警告。
78、判断更正: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6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对吗?
参考答案:错。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
79、判断更正:《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二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参考答案:错。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80、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哪些要素?
参考答案:包括:(1)内部控制环境;(2)风险识别与评估;(3)内部控制措施;(4)信息交流与反馈;(5)监督评价与纠正。
81、判断更正: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参考答案:错。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82、判断更正: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参考答案:错。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83、《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指出: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含)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含)以下。
84、什么是一般关联交易?
参考答案: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85、商业银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何?
参考答案: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未设立董事会的,应当由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经营决策机构批准。
86、我国国债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不可流通国债是指(A)。
A、凭证式国债 B、记账式国债 C、有纸国债 D、企业债券
87、引起货币贬值的经济政策有(A、C)。
A、扩张性财政政策 B、紧缩性财政政策
C、扩张性货币政策 D、刺激进口的贸易政策
88、在一国经济供求大体平衡,但存在消费需偏旺,投资需求不足的结构性矛盾时,应实行(C)政策。
A、松的货币政策和松的财政政策
B、紧的货币政策和紧的财政政策
C、松的货币政策和紧的财政政策
D紧的货币政策和松的财政政策
89、如果一国货币汇率下跌,即对外贬值,这有利于(D)。
A、本国出口减少 B、本国进口增加
C、本国旅游收入减少 D、本国旅游收入增加
90、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要求是(C)。
A、及时性 B、可比性 C、明晰性 D、一贯性
91、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主要采取 (C、D、E)方式。
A、行政性摊派 B、柜台交易 C、承购包销
D、招标发行 E、定向募集
92、按照我国新的《刑法》,对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还应处(C)的罚金。
A、1倍以上5倍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93、按现行分税制体制,下列各税种下,(B、D、E)属于中央预算固定收入。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E、车辆购置税
94、印花税在我国是一个有着长久历史的税种,目前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下列选项中,(C)不缴纳印花税。
A、土地使用证 B、房屋产权证 C、注册会计师 D、营业执照
95、按照我国的《预算法》,由(B)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A、各级人大 B、各级人大常委会
C、各级政府 D、各级财政部门
96、下列因素可能造成本国货币贬值的有(A、C)。
A、国际收支出现逆差 B、国际收支出现顺差 C、通货膨胀高于他国 D、通货膨胀低于他国
97、根据我国货币概览,准货币不包括(A)。
A、单位活期存款 B、单位定期存款
C、活期储蓄存款 D、定期储蓄存款
98、营业税是我国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A、C)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A、特快专递 B、供水供电 C、专利转让 D、文物捐赠
99、我国同业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 B )个月。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100、在我国现阶段货币供应量层次中M1代表是( C )。
A、流通中的现金 B、广义货币供应量
C、狭义货币供应量 D、居民储蓄存款
101、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在(D)年调为8%。
A、1990 B、1996 C、1983 D、1998
102、目前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额起点是( D )。
A、3万元 B、5万元 C、1万元 D、2万元
103、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上银行(SFNB)在( C )诞生。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瑞士
104、金融机构的所得税税率为( B )。
A、31% B、32% C、33% D、34%
10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哪些事项进行审批?。
参考答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进行审批。
10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哪些方面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参考答案:对其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10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什么?
参考答案:目的是为了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状况。
108、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哪些账户?
参考答案: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帐户。
10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什么不正当要求?
参考答案: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110、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哪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答案: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111、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以及哪些内容予以公告。
参考答案: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112、某商业银行储蓄所开业后自行停业一年,请问,这一行为是否违规?如违规应由何机构给予何种处罚?
参考答案:该行为属违规行为,应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113、判断更正: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角、分,对吗?
参考答案:错。人民币的单位为元。
114、判断更正: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在其贷款银行还可以另外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以便于银行收贷。对吗?
参考答案:错。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115、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何制定?
参考答案: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116、对于付息债券,如果市场价格低于面值,则( B )。
A、到期收益率低于票面利率 B、到期收益率高于票面利率
C、到期收益率等于票面利率 D、不一定
C. 按照《反洗钱》的规定,客户身份证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客户的交易信息,金融机构应当保存多少年
5年,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 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 年。
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每个营业日结束后将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核对身份证明的义务: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D.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八)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九)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十)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十一)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二)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数。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2号)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3号)同时废止。
附表: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内容(略)
E.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全文内容
〔2006〕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行长 周小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为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适用本规定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或者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二)负责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四)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五)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
(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八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以及稽核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
(一)进入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二)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列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现场检查后,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当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加盖公章,送达被检查机构。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包括检查情况、检查评价、改进意见与措施。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其就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将检查情况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涉及的客户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可以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情况;查阅、复制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可以封存。
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和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查阅、复制、封存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调查人员封存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金融机构,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对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执行。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认为需要继续冻结的,金融机构在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的通知后,应当予以配合。侦查机关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的,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到侦查机关不需要继续冻结的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解除临时冻结。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48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临时冻结。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者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同时废止。
F. 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有没有题库
2017下半年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考试于2017年10月28日、29日进行。
此次考试地点设在229个城市。
2017年下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初级报名时间延长至10月8日下午17时;
中级①预报名时间延长至9月27日下午17时;②正式报名时间延长至10月8日下午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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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金融市场上的资金净借入者是:( )
A、居民部门 B、企业 C、政 府 D、合同式储蓄机构 E、中介性金融机构
2、公认的最早成立的现代中央银行是:( )
A、瑞典国家银行 B、英格兰银行
C、法兰西银行 D、德国国家银行
3、1994年以前不实行商业银行分支行制的是:( )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E、瑞典
4、年通货膨胀率在3%以下的通货膨胀称为( )。
A、爬行式通货膨胀 B、温和式通货膨胀
C、奔腾式通货膨胀 D、恶性通货膨胀
5、按我国货币供给的统计口径,M1等于:( )
A、现金流通量 B、企业活期存款
C、①+② D、储蓄存款
6、导致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是( )。
A、货币供应过多 B、货币贬值 C、纸币流通 D、物价上涨
7、现代银行的本质特征是:( )
A、扩大了信用中介功能
B、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C、建立了部分准备金制度
D、实行非现金流通制度
8、我国利率属于:( )
A、市场利率 B、官定利率 C、公定利率 D、优惠利率
9、下列属于所有权凭证的金融工具是:( )
A、债券 B、股票 C、商业票据 D、银行票据
10、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金不得少于风险资产的( );核心资本的比率不得小于( )。
A、20%;10% B、15%;10% C、10%;5% D、8%;4%
11、哪种理论认为,没有必要把资产管理作为银行保持流动性的唯一手段,银行完全可以在需要资金时进 入市场借入资金:( )
A、负债管理理论 B、资产管理理论 C、商业贷款理论 D、流动偏好理论
12、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的是:( )
A、一元中央银行制
B、二元中央银行制
C、多元中央银行制
D、复合中央银行制
13、金融深化表现为金融与经济发展形成一种( )的状态。
A、良性循环 B、恶性循环
C、无序 D、频繁变动
14、按我国货币供给的统计口径,M0等于:( )
A、现金流通量 B、企业活期存款
C、①+② D、储蓄存款
15、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一般物价水平变动情况,但容易受到物价结构影响的通货膨胀测定指标是( )。
A、消费物价指数 B、批发物价指数
C、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 D、居民生活费用指数
16、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货币层次划分口径,M1包括( )。
A、活期存款 B、现金 C、储蓄存款 D、A与B之和 E、A与C之和
17、下列不属于“准货币”范畴的是( )。
A、定期存款 B、储蓄存款
C、活期存款 D、外币存款
18、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认为,货币需求函数具有( )的特点。
A、不稳定 B、不确定 C、相对稳定 D、相对不稳定
19、下列各项中,( )通常不包括在货币政策的三要素中。
A、传导机制 B、政策工具 C、中介指标 D、政策目标
20、货币政策诸目标间呈一致**的是( )。
A、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 B、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
C、物价稳定与经济增长 D、物价稳定与充分就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下列属于“准货币”范畴的是( )。
A、定期存款 B、储蓄存款
C、活期存款 D、外币存款
2、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的形式有:( )
A、固定利率的定期存单
B、欧洲美元存单
C、浮动利率的欧洲美元存单
D、本票 E、发行债券
3、弗里德曼认为,货币需求取决于:( )
A、总财富 B、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
C、非人力财富在总财富中所占的比重 D、利率水平
E、财富所有者对不同形式财富所提供效用的嗜好与偏好
4、中央银行的贴现率有以下特点:
A、是一种短期利率
B、是一种长期利率
C、是一种市场利率
D、是一种官定利率
E、是一种标准利率或最低利率
5、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选取要符合如下标准:
A、可控性 B、可测性 C、相关性
D、抗性 E、可行性
6、中央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分为:( )
A、现金结算 B、非现金结算
C、集中票据交换
D、集中清算交换的差额
E、组织异地之间的资金转移
7、货币政策的三要素是指 ( ADE )。
A、政策效果 B、传导机制
C、政策工具 D、中介指标
E、政策目标
8、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全国存款准备金的目的在于:( )
A、保证存款机构的清偿能力
B、通过调整准备率,控制商业银行货币创造能力和信用规模
C、通过存款准备的集中保管,增强中央银行资金实力
D、等待有利的贷款或投资机会
E、直接给政 府以贷款或透支
9、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包括:( )
A、贷款承诺 B、票据承兑或保证
C、货币掉期 D、远期利率合约
E、外汇期权
10、“紧”的货币政策是指( )。
A、提高利率 B、降低利率 C、放松信贷 D、收紧信贷 E、增加货币供应量
11、货币政策时滞以中央银行为界限可分为( )。
A、内部时滞 B、外部时滞 C、认识时滞 D、行动时滞 E、管理时滞
12、在货币政策诸目标之间,更多表现为矛盾与冲突的有( )。
A、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 B、充分就业与物价稳定
C、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 D、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
E、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
13、决定货币乘数大小的因素有( )。
A、提现率 B、国外净资产 C、超额准备金率 D、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E、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之间的比率
14、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点是( )。
A、调控效果猛烈 B、主动性强
C、灵活性高 D、影响范围广 E、可以进行微调
三、名词解释(每题3分)
1、通货膨胀
2、原始存款
3、超额准备金率
4、货币市场
5、商业信用
6、金融工具
四、问答题(每题8分)
1、简述我国利率的决定与影响因素。
2、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是什么?西方国家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存贷款经营的管理?
3、什么是货币政策中介指标?如何选定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4、简述公开市场业务的长处与制约因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B 2、B 3、A 4、A 5、C 6、D 7、B 8、B 9、B 10、D
11、A 12、A 13、A 14、A 15、C 16、D 17、C 18、C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ABD 2、ABCE 3、ABCD 4、AD 5、ABC 6、CDE 7、ACE 8、ABC
9、ABCDE 10、AD 11、AB 12、BCDE 13、ACDE 14、BCDE
三、名词解释(每个3分)
1、是指由于货币供应过多而引起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货币现象。
2、一般是指商业银行(或专业银行)接受的客户现金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是商业银行从事资产业务的基础。
3、是指商业银行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保留的准备金占全部存款的比率。
4、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务工具大量交易的市场。
5、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以赊销商品或预付贷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6、在信用和融资活动中产生,能够证明金融交易金额、期限、价格的书面文件。
四、问答题(每题8分)
1、答:利率的平均水平;
资金的供求情况;
物价变动的幅度;
国际经济的环境;
政策性因素。
2、答: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有:
(1)安全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应尽量减少资产风险。
(2)流动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应能及时满足存款人随时支取的要求。
(3)盈利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利润最大化是银行追求的最终目标。以上三个方针是统一的,也是对立的。只有从实际出发,统一协调,寻求最佳组合,才是各国银行努力的最终目标。
西方国家对商业银行存、贷款经营的管理主要体现在:
(1)存款经营的管理。包括对存款利率管理、对存款保险管理和对吸收存款方式进行某些限制。
(2)贷款经营的管理。包括对贷款风险管理;对贷款长短期限结构管理;重视信用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的比例,鼓励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业务;对内部人员和关系户贷款进行限制以防止徇私舞弊。
3、答:货币政策中介指标是指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选定的中间性或传导性金融变量。
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选取标准为:
可测性:指中央银行能够迅速获得该指标准确的资料数据,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
可控性:指该指标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接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并按政策设定的方向和力度发生变化。
相关性:是指该指标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控制住该指标就能基本实现货币政策。
4、答:(1)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来调节市场货币量的政策行为。
(2)公开市场业务的长处是:主动性强、灵活性高、调控效果和缓、震动性小,影响范围广。
(3)公开市场业务的制约因素:中央银行干预与控制金融市场的金融实力;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其它政策工具的配合。
一、单项选择(10*2共20分)
1、货币的本质是( )
A、金属货币 B、纸币 C、支付凭证 D、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2、企业之间的赊销、预付属于什么信用形式( )
A、商业信用 B、银行信用 C、国家信用 D、消费信用
3、按资金的偿还期限分,金融市场分为( )
A、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B、同业拆借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
C、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D、回购市场和债券市场
4、银行在票据未到期前将票据买进的做法叫( )
A、票据贴现 B、回购 C、同业拆借 D、票据结算
5、下面哪种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 )
A、有价证券买卖 B、贷款业务 C、再贴现业务 D、货币发行
6、目前各国商业银行常采用的经营管理方法是( )
A、资产管理 B、负债管理 C、资产负债综合管理 D、贷款管理
7、我国目前拥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是( )
A、中国进出口银行 B、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D、中国人民银行
8、认为通货膨胀的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是( )
A、需求拉上论 B、成本推进论 C、开放型通货膨胀 D、隐蔽型通货膨胀
9、凯恩斯把人们对货币的需求动机分为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 )
A、消费动机 B、投机动机 C、流通动机 D、安全动机
10、下列不属于国家所追求实现的宏观经济目标是( )。
A、充分就业 B、利率稳定 C、国际收支平衡 D、物价稳定
二、多项选择(10*2共20分)
1、货币的职能有( )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储藏手段
D、支付手段 E、世界货币
2、影响资产需求的因素主要有( )
A、财富总量 B、预期收益 C、流动性
D、风险性 E、期限性
3、下列信用工具中属于短期信用工具的有( )
A、优先股 B、普通股 C、商业票据
D、国库券 E、人寿保险单
4、金融交易客体中属于基础性的有( )
A、货币头寸 B、期货 C、债券
D、外汇 E、股票
5、金融创新的原因包括( )
A、竞争需要 B、规避管制 C、规避风险
D、技术进步 E、政 府支持
6、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特征( )
A、金融市场开放 B、金融资产形式单一 C、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
D、政 府管制严格 E、金融机构单一
7、下面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 )
A、商业银行 B、信托公司 C、保险公司
D、中央银行 E、证券公司
8、属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有( )
A、证券投资 B、票据贴现 C、货币发行
D、贷款 E、吸收存款
9、中央银行典型的三大职能有( )
A、发行的银行 B、证券投资 C、银行的银行
D、国家的银行 E、政策制定
10、下列机构中属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有( )
A、银监会 B、证监会 C、保监会
D、财政部 E、社保中心
三、名词解释(4*5共20分)
1、国家信用
2、同业拆借
3、金融创新
4、风险投资
四、简答题(任选3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货币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
2、简述二板市场的特征及创建二板市场的意义。
3、简述金融创新的影响。
4、简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以及经常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五、论述分析题(本大题共16分)
1、某机械出口公司,出口一批机械产品,合同金额为120万美元,采用货到付款方式,预计三个月后可能到账。为防止市场风险,你可以采用保险、远期合约、期货和期权等保值措施。(1)请分别说明如何用这四种方式保值;(2)如果用期权方式,交纳期权费6万元,合同汇率为1美元=8.30人民币,请分别计算三个月到期后1美元=8.28人民币和1美元=8.32人民币时两种不同情况下企业的收益。(提示:已知企业的出口综合成本为950万元人民币)
单项选择
1、D 2、A 3、C 4、A 5、D 6、C 7、D 8、A 9、B 10、B
多项选择
1、ABCDE 2、ABCD 3、CD 4、ACDE 5、ABCDE 6、BCDE 7、BCE 8、ABD 9、ACD 10、ABC
三、名词解释
1、国家信用——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
2、同业拆借——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外)之间的互相借贷短期资金的行为。
3、金融创新——创新即创造新生事物,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内的创新。
4、风险投资——资本投向高风险领域(高新技术及产品开发领域),又称创业投资。
四、简答题
1、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规定本位币货币材料与货币单位。
第二,确定本位币和辅币的发行与流通程序。
第三,规定发行准备。
第四,规定过比的对外关系,如能否自由兑换,汇价的确定方法等。
2、二板市场的特点及创建二板市场的意义。
特点有:一是,面向新兴的高成长、高科技中小企业
二是,与主板市场不同,上市条件比较宽松
三是,信息披露等管理很严格,以保证市场稳定
四是,保荐人制度和做市商制度
意义有:一是,给风险资本提供了退出机制
二是,高科技发展的资本支持,提供再融资平台
三是,上市以便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3、金融创新的影响。
有利影响:对投资者和筹资者来说,提供了多元选择,满足不同的要求。
对金融机构来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收益。
对金融市场来说,使市场更繁荣,推动经济发展。
不利影响:风险增大。
监管难度加大,政策造作更复杂。
4、简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以及经常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宏观政策目标是: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充分就业,经济增长
货币政策工具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
五、论述说明题
我国金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
我国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方式及渠道,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仍然还存在不足其中主要反映在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中和金融市场中的不足,可以分别从这两个方面来谈金融改革中仍然还存在的缺陷。
一、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谈:
以银行机构业务经营为例:银行包括现有业务品种单一,经营方式不够灵活以及经营理念,管理体制中仍有不足,可以从相关方面来完善。
二、从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来谈:
以资本市场为例:我国资本市场中股票市场融资比例和债券市场融资的比例不协调,股票市场相对发达而债券市场相对发展滞后,同时在债券市场中又存在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更为滞后的现象。
1、
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在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资金投入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农民自己对生产活动本身的投资;二是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这三个方面,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统计数字表明,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中,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达到90%。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 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2003年当年,全国有6 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凸显。
3、为什么国务院决定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答: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在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也亲自考察农村信用社工作,并作重要指示。2003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很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如何因地制宜地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确定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等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试验。特别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两个重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责权利关系的调整,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积极慎重、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试点,在认真实践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H. 银监办发[2016]2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16〕2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
为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治理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违规收费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要求,现就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及时跟进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服务的各项诉求和关切
(一)加强制度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和基本原则,尽快建立起目标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科学、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体系,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在相关经营管理环节中都能体现为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标准。
(二)健全组织体系。开办个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董(理)事会下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定期向董(理)事会提交有关报告,确保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同时,应在法人机构层面设立专职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并保证其开展相关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能力。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个人业务规模较小的外资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
(三)完善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各个业务环节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监管要求。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到综合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配以合理考核权重,有效引导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条线进行严肃问责。
(四)改进投诉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认识到消费者投诉对于改进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改变单纯压降投诉数量的简单管理模式,注重源头治理,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切实承担起投诉处置的主体责任。高管层应定期分析消费者投诉处理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确保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投诉管理体系,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求偿权。
二、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
(一)加强产品信息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产品宣传材料应真实、全面地反映产品的主要特性,严禁夸大收益率或隐瞒重要风险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对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风险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提示,并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供消费者查询。凡未在信息查询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通过电子渠道销售的,也应遵守监管部门关于产品销售的规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实产品销售透明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金融产品及其差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金融产品风险评估及分级管理制度。售前开展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确保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妥善留存消费者已明确知晓产品重要属性和风险信息的相关证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实施产品销售专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应有明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站、查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专区销售人员应当具有理财和代销业务相应资格,除本机构本行销售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销售专区内应公示咨询举报电话,便于消费者确认产品属性及相关信息,举报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
(四)实施专区产品销售“双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像中应可明确辨别银行员工和消费者面部特征,录音应可明确辨识员工和消费者语言表述。录音录像资料至少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后6个月,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录音录像录制和保存的管控,确保录音录像的录制和保存不受人为干预或操纵。录制过程中应保护消费者隐私,注重消费者体验,严格防控录音录像信息泄露风险,并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可随时精准检索和调阅,以有效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部分确有实施困难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五)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各个环节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其推送各类服务和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六)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和监管规定,通过完善业务流程、改进业务系统功能以及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七)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应保证各项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消费者自愿选择。受理申请后,在做好申请人身份识别和审核工作的同时,应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公开工作流程,诚实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公平对待消费者。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八)提升代销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严格代销业务范围,完善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销售环节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隔离,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九)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倡导诚信服务,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及员工行为标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杜绝银行员工利用从业身份及借助银行营业场所私售“飞单”、从事非法集资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要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高度关注员工参与“掮客”交易、频繁划转大额资金等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防止各类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同时还应大力倡导诚信举报,鼓励员工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十)主动提升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认真检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细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及流程。在关系到消费者重大权益的问题上,要在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积极通过事先与消费者约定的各类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动告知相关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对待消费者。
(十一)加强对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关爱和保护。特殊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内容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在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工、残障人士、下岗失业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相关权益。应通过实行相关费用优惠减免、根据其消费特点和风险偏好开发金融产品、针对其行为特点设计人性化的服务流程、加大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应急处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创造适宜的金融服务环境,有效维护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
三、强化监管引领,有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消费者投诉“首问负责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特别是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基层单位投诉处理工作的系统管理和指导,按照“先机构、后监管”的工作流程,妥善处理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各类业务纠纷。同时,各级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违规处理工作。要不断总结前期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试点工作相关经验,积极探索设立具有独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引导消费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化。
(二)联动市场准入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市场准入的导向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对于有开办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和代销产品业务资质的拟设网点,应在准入审批环节严格考察其销售专区及专区产品销售“双录”等监管要求落实情况。
(三)强化日常行为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内容,通过舆情监测、消费者投诉分析等渠道,抓住银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方面的监管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非现场监管体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或结合其他现场检查项目开展检查,2016年重点检查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误导销售、私售“飞单”、信用卡违规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相关监管要求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部署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组织各会员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充实健全考核评价要素和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考评指标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逐步推动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结果与监管评级体系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其他日常监管手段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约束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要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问责,对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和各种强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要强化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安排专门的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在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充分动员全体员工,利用营业网点和各种网络资源优势,扩大日常宣传效果。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级监管机构要有效整合行业协会等方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统筹安排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频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资源浪费。组织和动员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方式,积极提升银行业消费者金融知识素养。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扩大金融知识教育活动的覆盖面,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
(三)突出宣教重点。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增强敏感性,提升宣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当前多发的存款纠纷、私售“飞单”、信用卡还款纠纷、储户个人信息泄露、非法揽储等突出问题,灵活调整和安排宣传内容,增强广大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业务、非法金融活动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