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并作出相应部署,为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审慎有序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要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逐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根本方向,要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减少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归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以防控金融风险为根本要求,这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金融改革与创新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重点,并通过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更加精准地防控风险。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理监管和合规经营。监管层不断强调“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消费金融也不例外。
法律依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之五规定: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贰』 2019年十三五规划金融四大关键词解读
11月3日,《******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正式发布。在金融领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出四大关键词,分别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等。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和对内双向开放的举措接二连三,这无疑大大加快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而在此次《建议》中,“双向开放”被多次提及。
《建议》提出: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上海金融办主任郑杨此前曾这样解读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实际就是要求境内外的机构和投资者,能够双向投资于境内外的证券期货市场,两方面能够全部打通,双向能够进行很好的资金融通,推动交易。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也有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近年来,人民币跨境金融交易渠道逐步拓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望在近期实现,外汇管理条例也在修订之中。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显然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2011年底推出的RQFII,实际上就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环,其规模不断增加,意味着将有更多人民币回流国内投资市场,完成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回环。而近日中德成立合资交易所,上证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三所共同出资在法兰克福成立离岸人民币证券产品交易平台,有利于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将为离岸人民币市场提供丰富的投资工具,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郑杨指出,人民币国际化是上海自贸区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人民币国际化按照原来提法叫做人民币走出去,人民币跨境使用。现在基本明确地提出来,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这就要求在全球范围内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能够作为支付、清算和计价以及储备货币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业内专家预期,,中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一重大金融改革能够基本完成,并由此为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创造有利条件。
“双向开放”同样出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建议》提出: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从自贸区试点,到“一带一路”战略,从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到出资设立丝路基金,中国新一轮经济开放步伐不断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正日渐清晰。在这一进程中,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被给予厚望。
业内专家表示,例如“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中,对金融业双向开放有不少描述: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等等。可以说,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利于运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参与全球竞争。
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2013年以来,银监会开展了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批复筹建的首批5家民营银行目前已全部开业。在此次《建议》中,“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再次出现。
《建议》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曾在201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截至一季度末,民间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股权中的占比超过50%的已有100多家,占总数的70%左右。至一季度末,共批准54家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4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筹建,22家已开业,这些机构大多都有民间资本的参与。
此外,有关金融机构的部分,《建议》同时提出: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
业内专家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改制方案终于靴子落地,金融机构尤其银行业面临的责任与挑战日益重大。不仅如此,面对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小贷公司等一系列金融业态的新生,监管层将持何种态度,如何允许、鼓励其在合法范围内经营,又如何防控风险等,是对“十三五”金融监管提出的最大挑战之一。
外汇管理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正在逐步推广,中国外汇管理也正向负面清单模式转变。
《建议》提出: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
其实早在6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方面打破经常和资本项目管理体制,尤其是在资本金和外债结汇方面引进负面清单管理,创新资本项下可兑换体制和机制。而在上海自贸区的外汇管理创新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也曾建议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业内专家指出,外汇管理负面清单是落实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降低跨境贸易投资的成本,方便中国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打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资本流动渠道。在人民币进入双向波动阶段、外汇流入流出渐趋平衡的背景下,实施外汇管理负面清单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此外,外汇储备管理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建议》提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外汇储备数量十分庞大,因此外汇管理体制需要改革。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增加通货膨胀压力。
1994年初,中国实行了单一汇率制度,在对资本与金融项目实行严格管制的同时,对经常项目实施强制的结售汇制度。该制度规定,除了允许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设外汇现汇账户外,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少数非贸易非经营性收入外,都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外汇指定银行的结算周转头寸等都是有央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的,也就是说,央行是中国外汇市场最大的买入者。随着中国连续贸易顺差,央行只能购买超额的外汇,这就造成了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增大,加上货币乘数的作用,形成过分宽裕的货币供给,加剧了通货膨胀压力,不利于央行对国内的宏观经济进行调控。
完善金融监管框架
“十二五”期间曾热议的一行三会合并、成立类似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大一统”机构的做法,在“十三五”期间是否推进,此次并没有明示。不过,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还是被提上议事日程。
《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对此, 北京大学 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改善并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完全必要的。目前中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相互合作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很难满足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曹凤岐所提到的是当前越来越明显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中国目前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管理体制,存在职责不清、监管重叠、监管漏洞、监管套利、监管成本高和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问题。最终中国应当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变分业监管为统一监管。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
曹凤岐指出,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金监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中国金监会对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现在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变成金监会的下属的分业监管部门,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和相应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制订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协调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叁』 2021年热点金融话题有哪些
热点一: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将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期间及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商流为核心、物流为基础、信息流为先导、资金流为支持,流通产业将不断夯实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作用。
热点二:2021年消费品市场将快速增长,助推双循环发展新格局。2021年中国疫情防控的胜利成效将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活动和居民商品消费、服务性消费将全面恢复到正常状态,经济增长、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将比2020年明显加快。
热点三: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应对模式挑战,融入国内大市场未来可期。通过出口转内销推动国内外标准的加快对接,实现外贸企业的转型升级。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肆』 2021年国家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1. 紧抓三大政策主线
2. 明晰六大政策聚焦点
3. 关注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上的诸多变化
4. 2021年金融体系市场主体变化
5. 相关支持类政策信息
6. 继续强化对国家区域经济战略的政策支持
法律依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对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职责,并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任何地方政府、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审批或干预审批。
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或经营金融业务的,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为其提供开户、信贷、结算及现金等服务。
『伍』 2019.2020.2021.2022实行什么样的货币政策
2019年实施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开放,2019年央行系统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措施;三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四是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五是全面做好外汇管理与服务;六是深入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七是加快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和金融机构改革;八是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水平;九是继续加强内部管理。
2020年,货币政策具体为: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二是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三是持续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四是坚持让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021年货币政策具体为: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二是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三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四是加快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五是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六是深度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严密防控外部金融风险,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七是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八是深化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九是持续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十是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2022年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到三个“稳”:总量稳定增长,结构稳步优化,成本稳中有降,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参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陆』 23条金融举措出台,这些政策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有哪些积极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23条政策举措,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这些举措将为哪些群体带来利好?又将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助力?今年以来,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加大。
“关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增长情况,我们对21家全国性银行按季度进行评估,利用相关政策工具,力保这两类市场主体的新增信贷持续增长。”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强调,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柒』 天津出台绿色金融支持31项措施,绿色金融是如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
天津出台绿色金融支持31项措施,可以加快实体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变,让实体经济更加的健康活跃。比如天津发展的绿色租赁、绿色产业基金以及绿色直接融资,可以让这一系列的金融活动更加的有保障,让甲方与乙方更加的信任彼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以抓住转型升级的机会加大对于节能环保以及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的建设,在后续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就会更加的符合环保政策。
只有先立后破,才可以让企业与绿色金融进行接轨,也能让企业的创新更有活力。
『捌』 央行、外汇局出台23条政策,涉及房产、小微企业等
4月18日,央行、外汇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央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
《通知》还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 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央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
在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将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
与此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此外,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
数据显示,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
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
另外,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近期,受疫情多发、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产建筑营销活动受阻等因素影响,商品住宅销售额出现了下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也有小幅回落。
数据显示,3月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8.9%,余额同比增速比去年末下降了2.3个百分点。
《通知》指出,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2022年一季度金融数据统计新闻发布会上,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称,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100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外,部分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要求,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在全国政策范围内,下调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这是城市政府、银行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经营策略,做出的差别化、市场化调整,适应了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的特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存在推迟偿还月供、重新安排还款计划的需求,近期多家银行也相继推出延期还款政策。
上述《通知》指出,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玖』 国有银行承担维护当地经济秩序的政策有哪些
人民银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二、把握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对相关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明确信贷规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四、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处理。五、严禁非法活动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六、改进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七、加强协调配合民间借贷活动情况复杂、涉及方面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八、依法调查处理(一)对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以及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三)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九、加强宣传引导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
『拾』 23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这将带来哪些影响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新出台的举措中,有的与重要农产品产销、能源供应有关,有的涉及物流航运,有的旨在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支持。而这些金融举措背后,是一项项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功能: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为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新出台的金融举措优化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比如,为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在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的企业类型中,新加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如,此前减半收取的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此次直接改为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