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权质押比例多少正常
1、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2、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3、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拓展资料: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公司)或第三法按照法律将其股权占比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股权”不仅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出的资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现在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了,迫切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需要进行股权质押了:假如因为这段时间公司需要2000万资金,拿股票质押来进行融资,倘若银行把钱给他,如果用折扣率为五折,那实际拿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状况,平仓线和预警线就是银行为这个设置的,保证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此外,针对公司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要求的,一般是股票质押的质押率5折到6折,基本上是5折,期限寻常是半年至2年,公司的资质可以来决定质押率的水平。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如果说股权已经被冻结了那么质押是不能再进行了。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到上市公司的官网,还有就是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股市里比较重要的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还需留意其他重要信息。建议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含有了这些值得大家关注的信息,有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❷ 股权质押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按照标的物抄的不同,股权质押融资袭主要分为两类: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
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2.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3.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❸ 转让后可否只能将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
股权并非只能质押给金融机构。股东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可以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权人不一定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其他的法人企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❹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2、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3、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❺ 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市场波动加剧的风险。 1.由于 质押 股份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为了保护质押权人的利益,股份质押时其市场价值一般远高于质押融资金额,按照市场一般估算的3-4成 股权质押 率,二者之比普遍在250%-300%之间。鉴于创业板的高波动性,创业板 上市公司 的股份可质押融资金额较主板更低。根据现行制度,当相关质押股份股价下行,导致股份市场价值与融资金额比例降低,触及预警线时,质押权人往往需要出质人追加质押物;触及平仓线时,质押权人需要出质人追加质押物或赎回质押股权,如出质人不采取相应措施,质押权人则有权抛售相关股份套现。资金融出方的平仓行为以及股东通过减持其他股票筹资补仓的过程在短期内均对股市形成进一步下行压力。 2.市场流动性风险。 如果个别大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融资投放到股市,通过配资再次购买股票,以获得投资收益或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旦股市出现波动行情,风险将会被进一步放大。若发生质押股票被平仓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股价的进一步下跌产生推波助澜的效应,甚至形成想平仓都无法实现的危险局面。在股价大幅下跌时,大股东为防止出现追加质押物甚至强制平仓的风险,往往会更多的向上市公司施加停牌的压力,直至市场企稳甚至反弹。股权质押风险引起的长期停牌阻碍了交易的连续性、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对市场的交易机制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所以说,股权质押风险引起的停牌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 3.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对象主要为市场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大多不具有长期从事实业经营管理的安排。因此大股东股权高比例质押一旦被强平,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往往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频繁变更,经营管理缺乏稳定性,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动荡。尤其是许多股票被质押给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当其被动成为大股东后,所持股权往往会再次转让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再次变更,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将再次放大。此外,即使因为停牌、市场大幅下跌等原因暂时无法平仓,相关股份往往也会由质押权人实际控制,导致上市公司名义控制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正常的公司治理机制都会产生影响。 4.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风险。 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追加质押物的预警线、平仓线与上市公司股价密切相关,必然增加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对于股权质押占比最大的民营上市公司而言,大多数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合,为其对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创造了更为便捷的条件。在股价跌幅过大情况下,为避免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相关股东、上市公司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与市场机构联手等方式,违规操纵股价的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近年以来,在大股东面临平仓风险时,往往更有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利好消息的动机,带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当大股东股权被质押或冻结时,则更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欲望,而此时的占款行为则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二级市场继续下跌,将有更多质押上市公司股权的大股东面临追加质押物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已经很高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追加资金压力更大,股东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规事项可能再抬头。
❻ 股权质押风险是谁造成的
股权质押的风险,主体责任当然是各上市公司股东。股东质押融资的目的,大致有几个:一是补充流动资金;二是筹集投资资金;三是利用质押套利;四是想套现离场。
在这轮股权质押的大潮中,金融机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曾几何时,这些上市公司门庭若市,券商银行频繁出入,目的就是营销股权质押业务。在当时的情况下,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认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流动性最好的资产。
而对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需求,金融机构总能设计出一款符合他需求的股权质押融资产品,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但金融机构也不傻,为了控制风险,对于股权质押担保的折率,也是有一定控制的。融资合同约定了平仓线,如果跌破要么还款要么强制平仓。
可是谁也没想到,随着股市的一路下行,出质的股东发现面临尴尬的境地:由于股价下跌,担保出现风险敞口,而融资的资金又不能即刻收回。摆在大股东面前只有三条路:一条是增加其他担保;一条是立即还款;还有一条是被迫清仓。在无路可走的时候,市场上强制平仓就大量出现了。
金融机构强制平仓,大量股权被抛售,会导致股价持续下跌。这样就会出现“三输”的情况,即股票市值缩水,金融机构亏损,大股东对企业失去控制权。尤其是最后一条,一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失去对企业控制权,企业经营立马会进入困境。
所以,有关方面不得不救。只有想办法帮助上市公司解除股权质押,才能稳定股价,股民才不会损失,金融机构才不会亏损,上市公司才能继续经营。——这又是一个一群坏小子闯祸,让最后老子来收拾残局的案例。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有利益的时候,就应当想到有风险。有风险的时候,却一筹莫展。这,就是很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结果。
股权质押,原本是为了帮助企业筹集资金,解决发展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却被很多企业过度运用了,以至于在股市出现下跌后,就面临股权质押风险,需要别人来救助。
那么,股权质押风险是谁造成的呢?最主要的责任者,当然是大股东,他们为了筹集资金,把股权质押到融资机构,获取资金。但是,由于大股东大多在上市时已经将优质资产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因此,在出现质押风险时,没有能力再追加抵押物,容易发生质押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出现质押风险的主要原因,也是股权质押需要完善的地方。
其二是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尤其是董监高等。他们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从而把风险全部留给了市场和投资者。所以,在质押风险中,也不排除有很多个人股东,并与大股东混淆在一起。
第三是融资机构。为了一时之需,不顾风险,以过高的质押比例将资金投放给大股东等,造成贷款从投放之日起,就隐藏着很大的风险。
这是新时代新问题,但是他就是一个毒瘤,困扰银行,更绑架了管理层,作恶多端也是报应,如同新股不断扩容,越来越多的大小非减持,甚至清仓式抛空,与原来的设计相背离,上市仅仅为了兑现,创造亿万富而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发展。
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想脱颖而出就得加杠杆,所以大部分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信贷。
在国家严令去杠杆的大环境下,很多企业一时间无法借新还旧,质押品的市面价又随着股市下跌不断缩水的时候,股权质押风险就浮出水面了!
因为这是关乎国家政策,企业经营,百姓就业, 社会 稳定的大事,已经不单单是企业管理者个人的事了,所以只能由有关各方帮忙解决!
而且,有关各方解决的也只是企业正常经营,百姓安居乐业, 社会 稳定的事!企业管理者个人债务依然要由他自己承担和解决,所以并不涉及 社会 公平的问题!
股权质押的风险,自然是质押股权的股东造成的。
股权质押被当做一种融资工具在用,股东可以拿到资金,金融机构可以发展业务,双方都有利,自然是皆大欢喜的事。
当然,股权质押自然是有风险的,尤其是上市公司。
公司股东质押股权,价格一般是基于上市公司股价,比如,500万股,每股10元,那可能就能贷出来400万。
一旦二级市场股价下跌,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就会要求质押方,再增加股票份额,或者补充资金。
若是一直下跌,质押方没有股票了,或者没有资金了,那就会面临爆仓的风险。金融机构有权处置质押的股权。
可能是公开拍卖,也可能是直接自己接管,或者有意向的第三方主动接手,甚至可能是金融机构直接委托给第三方资管机构处置。
总之,在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股权架构很可能会发生变化,相应地公司管理层也可能会调整,未来就会很不明朗,有很多不确定性。
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是大S婆婆张兰的俏江南,在引入了对赌资金后,因为没有成功上市,俏江南之后几易其主,好好的公司,就这样折腾坏了。
也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还是需要保持谨慎和理性。
股权质押不存在问题,在可控范围之内
应该只有发展本企业才能质押。套利就是变相减持
孩子闯祸回家找爸妈
这肯管理层呀,怎么可以让上市公司的股票扺押套钱呢?难怪这么多公司造假也要拼命上市了。套了股民的钱不算还要套银行的钱。象长生一样,它破产了股民的钱没了,管理层有没有考虑股民的利益。
股价低于质押价格,会要求补充质押;质押风险是多方多原因造成的,譬如股价下跌,出质方有转移或者违规操作等。
❼ 股权质押比例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自己不赔钱,借出去的资金肯定低于被抵押股票的市值。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股权质押的抵押率不能超过60%,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比例一般只有40%-50%,也就是1个亿市值的股票大概只能借个5000万不到。钱借出去了,兜里的股票如果跌了,市值比借出去的钱还要少,金融机构还是不干的。
❽ 请问:如果一个企业将自身的股份进行了股权质押,质押给了金融机构,那么会影响该企业的上市进程吗
肯定有影响,股权质押了是无法实现上市的,必须在上市前解除股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