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宜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有哪些
中国农业银行,宜昌农信社
中小金融机构是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服务对象最初是两小经济,即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对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
今天的发达国家在发展的早期,其金融结构是以地区性中小银行为主,随着产业发展,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风险增加,才逐渐发展大银行和股票市场等,而且,即使到今天发达国家还存在许多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以美国为例,就还有9000多家地区性中小银行,其中95%资产规模小于5亿美元,以及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如互助储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等。不仅如此,由于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上的优势,发达国家的政府还通过立法,设立机构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
❷ 怎么举报一个小型金融公司,没有五证。没有劳动合同。随意扣工资。
举报一个小型金融公司,没有五证,没有劳动合同,随意扣工资:
1.没有五证,任何人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非法经营;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工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❸ 请问什么是独立小型金融机构有哪些是可以私人开办的
中国不存在独立小型金融机构,中国政策不允许私人开办金融企业。
否则那些富翁就不会独独呆在房地产市场了。。。
❹ 小型金融公司,一直招人,都是年轻人,没有底薪,但据说工资奇高,是不是骗子公司
别去,这种公司刚注册的小公司,骗子倒不至于。但没有底薪全部要靠自己做业务带来回利润然后和答公司分成的,你做一个月没有业绩哪怕你做得再认真也没有用,没工资拿的,风险很高,如果你业务上没这个能力,别做,否则就是浪费自己时间,亏自己的。这种公司就是无底薪提成制的,提成高但你没业绩哪里来的提成。有类似从业经历的飘过。我最后也是放弃的。
❺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哪些
商业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这个不算小型了,呵呵),地方性农村商业银版行,村镇银行
政策性银行: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只贷款,不接受存款)
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金融服务社,合作基金会
其他:小额信贷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
❻ 深圳小型贷款金融公司有哪些
你要是说小额贷款公司,网络一下几千家都可以任你挑选了
❼ 小微金融贷款公司能去做吗
当然可以,小额贷款公司也是有金融牌照的。具体看看放款主体,尽量不用社会上的小额高息。
❽ 请问专业人士,小型金融公司包括哪些典当公司算不算
不算!
典当行是否属于金融企业?是否适用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长期以来业界内一直存在疑问和争议,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似乎莫衷一是。
典当行的行业定位也即当前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典当行比较关切问题之一,也是分析典当行是否属于金融企业的关键所在。目前,有人认为典当行是金融机构,有人认为典当行是特殊的工商企业,有人认为典当行是金融企业,还有的人认为典当行是服务业,等等。典当行究竟应定位为何种行业呢?以下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以梳理,分析典当行的变迁,确定典当行的行业定位。
1996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下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119号),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根据银发[1996]119号文件内容可以看出当时典当行具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显然此时期典当行既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又是特殊金融企业。
2000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的通知》(银发[200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发展的需要,规范典当行的管理,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典当行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典当行金融机构的资格,将原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典当行业做为一类特殊的工商企业,交由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
2001年8月8日,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典当行发展的情况,制订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典当行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
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了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通知和规定可知,典当行移交给原国家经贸委以后,典当行被取消了金融机构的资格,之后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典当管理办法》均将典当行称为“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没有延续《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特殊金融企业”称谓。因此,此时的典当行根据“交接通知”内容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
分析至此,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特殊的工商企业”。我们知道,工商企业指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活动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特殊的工商企业,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工商企业。典当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是由其特殊性决定的,其特殊性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典当行可以作为非金融机构从事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和房地产抵押典当贷款业务;其二、典当行质押动产涉及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的通知》将典当行界定为“特殊的工商企业”,但问题是“特殊的工商企业”的概念过于笼统和宽泛,导致了当前典当行对自身行业定位和法律地位的混乱认识,进一步导致了典当行对有关政策规定的无所适从。在将典当行笼统定位为特殊的工商企业前提下,典当行所从事的典当行的准确行业定位更值得探讨。明确了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就能明确典当行的法律地位。
根据2003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可以发现工商企业是一个横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根据工商企业的定义显然典当行属于第三产业中的商业类企业。无论是工商业、还是商业,都是属于产业概念,而不是行业概念,也就是说对典当行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的定位,是一个产业定位,而不是行业定位。作为改革开放后恢复并取得长足发展的典当行,不能仅用一个笼统的产业概念来定位,需要有明确的行业定位才能适应当前典当行的发展现状。
虽然国家没有专门下文对典当行规定其行业定位,但是我们可以援引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来分析典当行的行业定位问题。
2002年9月12日,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044号)及其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明确将“典当”分类在J门类(金融业)、71大类(其他金融活动)、715中类和7150小类(典当),对该类的说明是“指以实物质押的放款活动”。2011年8月16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1〕69号),进一步将“典当”分类在J门类(金融业)、66大类(货币金融服务)、663中类(非货币银行服务)、6633小类(典当),对该类的说明是“指以实物、财产权利质押或抵押的放款活动”。至此对于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分析已很明确,不论是新版还是旧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一致将典当分类为金融业。既然典当属于金融业,那么从事典当行务的特殊工商企业典当行必然属于金融企业。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可以得出以下肯定结论:第一、典当行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第二、典当行不属于金融机构,属于金融企业。
典当行不属于金融机构而属于金融企业,需要对二者进行区分。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是两个相互交叉的概念。在我国,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的实体组织才属于金融机构,不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而从事金融行业的实体组织只能属于金融企业。金融机构的外延较窄,政策要求比较严格,金融企业的外延相对宽泛。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属于金融机构的不一定是金融企业,属于金融企业的不一定是金融机构。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但是它不是金融企业而是国家行政机关;各类商业银行即是金融机构也是金融企业;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金融企业,但不是金融机构。
金融公司,也称财务公司,资金的筹集主要靠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也从银行借款,但比重很小。汇集的资金是用于贷放给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的消费者及小企业。金融公司分为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类。
典当行亦称典当公司或当铺,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典当公司依据《典当管理办法》,需要经过商务部门审批。
❾ 那些小型金融投资公司营业执照那办的银监会管不管
金融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为工商部门,办理方式如下:
注册公司的步骤是
1、核名;
2.地址备案;
3.工商授理;
4、刻章;
5.领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
8.银行开户。
建议小型金融公司可以找一间财务公司帮忙注册,其会根据金融公司的经营方向给出适合的建议,同时财务公司还会有后续服务,这样就可以不用担心。
❿ 金融知识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哪些)
1.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哪些
1、成长之路
建行依据标准的业务流程以及简化的操作程序和多样的融资产品,满足了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并且依据企业的信用等级提供授信额度,持续支持企业。
2、速贷通
建行依据分析及预测企业首先还款来源的可靠度的前提下,满足小微企业客户快捷和便利的融资需求,来提供足够数额且有效的抵(质)担保而办理的信贷业务。
3、小额贷
小额贷针对的信贷业务客户是单户授信总额为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小微企业。
4、信用贷
建行主要看的是企业的综合评价及主信用情况,资信好的小微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10)小型金融公司有吗扩展阅读:
为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晋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至4月末,全市共有4家银行机构为6家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贷款余额1.5亿元。
为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晋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至4月末,全市共有4家银行机构为6家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贷款余额1.5亿元。
晋江农商银行联合人才办、人社局、金融局以及晋华集成电路公司推出“人才贷”产品,为优秀人才群体提供便捷融资申贷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及优秀创业团队来晋江发展创业。至4月末,共办理“人才贷”12笔,余额258万元。
2.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有哪些措施
由于小微企业既是就业的主要载体,又是创业创新的活力源泉,所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一直被列入金融机构的重要任务。
要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回应市场期盼。当然,除了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在考察两家金融机构以及随后召开座谈会时,总理对金融业发展的各方面均提出了要求,内容包括金融调控要服从大局、深化金融改革、扩大直接融资、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支持金融创新等,这向外界释放出明确信号,要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
3.金融机构如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应该在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上着手。
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时常面临着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流程,不仅牵扯精力,还有可能耽误发展时机。
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第一,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第三,创新贷款机制。
第四,创新担保与抵押方式。
第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4.
国家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手段包括: 1、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机制的引导作用,细化考核措施,将总体目标分解到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层层推动落实。
2、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
3、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搭建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4、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建立起与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
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服务网点。
5.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有哪些
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是,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勿以客小而不帮,勿以利小而不为,要懂得薄利多销、积少成多、积善成德的商道真言,动员更多的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金融功能。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要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要通过延时错时、“扫街”上门等方式,积极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6.什么是小微金融
一、中国小微金融60人论坛 “中国小微金融60人论坛”是致力于微型金融理论与实践的非官方、非赢利性学术研究组织,论坛以前瞻视野和探索精神,夯实中国微型金融学术基础,探究微型金融领域前沿课题,推动中国微型金融行业改革实践,为中国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贡献力量。
二、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 阿里巴巴集团于2013年3月7日宣布将筹备成立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主要业务范畴涉及包括支付、小贷、保险、担保等领域。通过阿里巴巴一个平台,将帮助小微企业实现物种多样化,为网商提供工具,支持网商面对消费者;通过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将为无数小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资金、支付、担保等多种他们需要的服务,支持他们的生存和发展。
由彭蕾出任小微金融服务集团CEO。 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公司运营 据媒体报道,阿里小贷资金来源于四大方面,一是旗下浙江、重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总计16亿元;二是面向银行融资;三是资产证券化;四是将面向越来越多的银行开放。
此前,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阐述过阿里未来发展的三大阶段:平台、金融和数据三大业务。 在2013年早期阿里巴巴集团架构调整成为25个事业群后,平台业务已基本确定。
而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成立意味着第二阶段的开始。在这一体系中,最重要的理念是“信用等于财富”,而“开放、透明、责任、分享、互动”是核心价值观。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中国不需要再多一家金融公司,但中国缺一家真正专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公司。 有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有了新变化,主要表现在融资需求和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的双增加,为此,各路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纷纷布局,推出各自服务模式。
商业保理业作为类金融机构,已经成为小微融资和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其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得到了理解和认可,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加速发展。 卡得万利首创的商业保理模式做小微金融服务,符合小微企业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增长的要求,也体现了其专注、专业、批量、标准的服务理念。
专注:服务目标群定位为有POS机收银的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体;批量: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减少了人工审核操作的偏差和繁琐过程,降低服务成本,批量处理信息数据,批量提供服务;标准:将服务做成标准产品,服务的全过程就像一条工厂流水线,各个环节都按照标准操作执行,形成标准服务。
7.小微金融的小微金融的特点
小微金融应有的两个特点:
一、是以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
二、是由于客户有特殊性,所以它会有适合这样一些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小微企业金融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
高风险性,抵押品的不足使得小微企业金融在多数时候都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此外,小微企业较强的不确定性也是小贷的主要风险来源。
高收益性,除传统意义上的风险溢价外,由于市场不开放,需求远大于供给,小贷的政策溢价是超额收益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