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风险预警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一)风险管控体系
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其它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基本因素实现的:
(1)董事会确定总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基本风险管控战略:董事会对金融机构承受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和义务,具有监控职能。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应由董事会审批,为保证战略和政策得到遵守并保持适应性,决策机构应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实施和评估。董事会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要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积极予以落实。
(2)确定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和体系:金融机构必须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命名为“审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用于集中统一管理和控制公司的总体风险及其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主要职责有设计或修正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签发风险管理制度;设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审批限额豁免;评估并监控各种风险暴露,使总体风险水平、结构与公司总体方针相一致;在必要时调整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目标。金融机构必须建设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内容必须覆盖公司所有层面、所有业务。
(3)金融机构应具备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报告和评估程序:包括检查现行政策和程序执行报告和发现例外情况的制度。风险暴露以及盈亏情况应定期向负责监控风险的管理层报告,后者应简要向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高级管理层汇报。
金融机构要对风险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评估应该定期开展,评估应考虑到现行政策的结果、业务以及市场的变化。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的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更应由决策层审核。政策和程序应要求风险管理及控制部门参与对新产品和业务的考察。
B. 完善金融什么体系
一是建立完备的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首先要建立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体系,根据定性和定量指标确定风险水平或级别,根据风险水平或级别及时进行预警。其次要建立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判断和救助体系。另外还要建立对支付危机的处置体系。
二是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淘汰无竞争力或恶意经营的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和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三是加强风险监管,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的立足点和着力点,资本充足率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指标。一是要建立金融机构稳定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不良资产冲销机制。二是加强有效金融监管的制度性建设,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建立对违规者的追究机制,依法规范金融行为。三是加强对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管,探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制度,既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又减少重复监管。四是建立市场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对风险控制良好的金融企业给予较低存款准备金要求等激励措施。五是建立对金融风险的及时校对机制,根据金融机构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校正措施。六是加强资本充足率约束,限制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过度扩张。七是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会计准则,增加信息透明度。与此同时,要在完善证券、保险、银行三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三个监管部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宏观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并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C. 金融风险预警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文章先后分析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监测预警方法,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间的监测预警方法,以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方法,并对这些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国际上已经形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对我国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要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阶段进行创造性拓展。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文章先后分析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监测预警方法,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间的监测预警方法,以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方法,并对这些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国际上已经形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对我国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要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阶段进行创造性拓展。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按时间划分,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由简单到复杂、由静态到动态、由线性到非线性、由局部到系统等特征,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系统关联及风险传染的研究分析也受到高度重视。不同的监测预警方法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最终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要根据一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数据信息统计完备程度以及金融监管体系来决定。本文以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为节点,将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的研究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对各个时期主要风险预警监测方法进行了描述和对比分析,
D. 如何建立我国财政支出风险预警机制
第一是以债务为核心。地方财政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体 制环境和融资环境,这些因素的影响又最终表现为对即期和潜在的财政资金要求。如果即期财政 收入不能满足这些资金需求,则财政只能通过融资来满足,即表现为财政债务的增加。上述因素 最终会通过债务的形式表现出来,因地方此财政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对象是财政债务。主要包括 财政直接债务和财政或有债务,直接债务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而且数额确定的政府债务, 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基础参数计算得到,如政府外债负担可以通过借款额度、币种、利率、期限 和汇率计算得到;或有债务是指基于某一偶然的或有事件的政府债务,其发生的概率及由此引发 的财政支出规模依赖于某一或有事件的发生,如自然灾害、银行危机等。 在确定了以债务为地方财政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对象以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界定 债务以确定债务的外延,使研究对象具体化。或有负债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缺乏必要的统计 数据和技术支持。如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需要掌握地方性金融机构运行状况的具体财务指标;国 有企业转制所引起的财政风险需要分析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 况;社会保障改革成本所涉及的问题也很多,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责任难以准确确定。因此对由或 有负债产生的财政风险应单独进行研究,以附加报告的形式对系统进行补充,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财政运行过程中由于收支矛盾尖锐,形成的赤字包括两个部分,硬赤字和软赤字。硬赤字是指地 方财政以欠发工资、拖欠债务等形式存在的收支缺口;软赤字是指地方财政对必要的公共设施和 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对硬赤字的处理方式是认为每发生一笔硬赤字都认为是一笔新债务的产 生,同时,将该笔债务计入逾期债务。
第二是以项目为基础。财政债务最终表现为一些具体的项目,这是财政风险管理的微观基础, 也是财政风险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根据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对项目进行分类,分析不同项 目对财政预算资金的要求,确定每一类项目的风险程度;依据项目的具体属性:金额、期限、利 率、汇率等确定出每一类项目的财政支出状况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支付要求,并以债务的风险头寸 作为参考指标,确定风险
E. 如何更好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下材料供你参考:x0dx0a加强金融监管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x0dx0a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如何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质的飞跃,建立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是当前所面临的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下手来加强金融监管: x0dx0a(一)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为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遵循国际惯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开发的状况、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金融行业竞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履约水平显著提高,降低金融风险,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为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当对金融监管的执法理念进行调整,给金融个体更大的行动和选择空间,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x0dx0a(二)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明确金融监管内容。从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来看,主要存在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偏重于合规性监管和事后监管等弊端,已难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应当更新监管理念,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向经营性风险监管和功能性监管转变,现在的合规性监管主要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是一种一般性、浅层次、静态的金融监管方式;而经营性风险监管则是以风险监管为中心,着重设立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早期预警体系和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等,是一种深层次,前瞻性动态的监管方式,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提高监管成效;功能性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各监管规则,强调的是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二是从单纯维护金融安全监管提升到兼顾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上来。x0dx0a过去金融监管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安全”,难免会产生“惜货”和“大量超额储备”等现象,这是一种监管成果的变形和异化;真正的监管应当在维护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在监管中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措施,将监管和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兼顾安全和效率。三是以外部监管向内外结合型监管转化。目前我国金融业自律意识较差,行业竞争往往处于无序和牺牲效率追求总量的状态,加上金融监管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所以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外部监管;但是从国外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来看,应当采用内外结合型监管方式,逐渐将监管重心转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督促他们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 x0dx0ax0dx0a(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披露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看金融监管制效率和成果,从美国安然公司和环球电讯公司破产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完全披露信息或披露假信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当前,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披露的作不真实,如高估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等;二是披露的信息不充分,如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和风险管理的定量信息,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等;三是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规范和统一规定等等。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统一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标准,规范披露内容,x0dx0a注重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真实性,满足披露信息的有用相关、可靠和中立,报表附注则应当包括会计政策、资产质量情况,可能构成损失的或有事项金额和衍生金融产品的实际状况等。要进一步改进披露方式,采用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补充报表的披露;创新披露手段,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以实时披露代替定期披露,以复合数据披露代替财务数据披露以期达到巴塞尔协议和国际通行惯例的要求。 x0dx0ax0dx0a(四)完善金融监管操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要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统一量化监化监管标准,确定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结构,确定金融业务结构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严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而保证适度竟争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科学地设计统一的金融机构报表体系,力求金融信息全面、真实和及时地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开发先进的报表分析软件,建立一套严格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运用结构、流动性、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等情况的比例分析体系,强化预警功能,对金融机构进行连续跟踪,充分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将金融风险扼制于萌芽状态。第三,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基本设施建设,因为金信息不仅是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进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依据,也是其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发展变化,标准统一,检索方便,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和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实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x0dx0ax0dx0a(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素质,我国己加入WTO,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汹涌而至,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同异,这些都要求金融监管人员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最新的技术手段,最先进的监管方法和最新的金融信息。监管人员如不具备这些素质,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备以上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一是要建立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机制,择优调配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实副监管岗位,并在人、财、物方面向监管一线倾,形成突出金融监管这一主线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对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如指派监管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践锻炼,逐步熟悉金融机构的各项金融实务和业务流程,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聘请学有所长,精通业务的学者,专家办理讲学,使监管人员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掌握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开拓视野,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着重抓好对监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考核,使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x0dx0a此外,金融监管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应当在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教训,在坚持效率性、协调性、独立性和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继续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使我国经济稳步、持续、健康的发展。x0dx0ax0dx0a希望能帮到你。
F. 商业银行如何构建快速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预警预控
1.运用计算机技术及数据分析方法,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信息系统。通过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对有关市场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和存储,根据客户的信用历史资料和实况,利用一定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运用计算机技术及数据分析方法,建立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及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设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客户信用等级等,从中综合统计得到不同等级的信用分数,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分数,分析客户按时还款的可能性和风险系数,决定是否予以授信以及授信的额度和利率。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建立完善信贷风险防范的指标系统
(1)利用企业在这些指标上的统计资料,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企业的监测,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发出预警。这个指标体系通常包括如下方面:
①企业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又称营运资金比率,是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速动比率,又称酸性测试比率,是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资产负债比率,是指负债总额与全部资产净值之比。
②企业盈利能力指标。资产收益率,又称投资收益率。 它是用来衡量企业有效利用所有资产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润/(资产总额-无形资产)
销售利润率,是指企业税后利润与销售收入之比。
③企业营运能力指标。存货周转率,是指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之比。其中,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应收账款周转率,又称为收账比率,是指赊销净额与平均应收账款之比。
(2)对信贷各项指标综合分析,确定信贷风险权重和等级。及时有效识别预警信号,对信贷各项预警指标的分析和识别预警信号是构建信贷风险系统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一般使用的分析方法有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对信贷风险分类并对其单项指标加权平均后进行计分,可通过计算目标层综合风险指数来反映客户信贷风险总体情况及预警状态, 计算公式为
根据预警模型风险指数可将客户信贷风险等级及预警状态设置为5级。客户信贷风险指数、风险等级和预警状态对照如表2 所示。
表中不但可以得出客户信贷风险总体风险及预警状态, 还可以根据准则风险指标风险指数确定其各自风险及预警状态。
因此,商业银行要集中全行对预警指标体系、计算机技术、财务管理、风险分析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以他们丰富的经验,运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对信贷风险进行归纳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号。通过早期预警信号的识别,有助于发现和预测贷款的现有问题和发展趋势,来确定贷款的按期足额偿还的可能程度。例如:2007年金龙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提出巨额贷款以购买原料的申请,在2008年初,工商银行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该公司财务状况不良,资金利用率不科学,于是及时停止贷款项目的实行,后来金龙集团因经营管理问题造成倒闭,工商银行及时采取措施由此避免了巨大损失。可见,银行管理者要时刻关注和把握,客观冷静地判断和分析早期预警信号,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3.从实际出发,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
风险的评估是指对信贷过程出现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对风险的管理,能针对风险的存在采取有效的信贷控制管理措施,防范或减低风险。对银行信贷风险的评估方法可以有定性的和定量的。定性的分析可以利用一些国际或国内惯用的银行风险的指标体系对其进行评估。例如《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以资本对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来衡量,该比率不低于8%等。定量化分析的模式运用比较广泛,如投资组合风险分析、收益的分析模式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运用等。利用定量分析可以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分析。
在对信贷风险的评估过程中,除了银行信贷专家外,还应该聘请企业经营管理专家、财务专家,证券公司理财专家等银行内外部的人员对贷款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定期对贷款企业进行检查,帮助客户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使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抑制,防患于未然。
4.建立快速预警纠偏机制并健全预警决策系统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提前发现并及时处置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在及时处置方面,很多时候受资金、政策及其他方面的制约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已相当严重的问题久拖难决。近年来,中银信托公司、广东国投公司,南方证券公司等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关闭或破产就雄辩地证明这一点。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充足率为主线的快速预警纠偏机制,应根据信贷充足率的高低,把信贷划分为几种情况,监管部门据此采取不同的预防性监管措施,从而实现对银行信贷风险的控制。例如:根据信贷客户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划分为:良好信贷,一般信贷,微危险信贷,中等危险信贷,严重威胁信贷五个等级。对处于不同信贷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当信贷综合评级处于微危险信贷时,必须在60天确定对其处理方案,输入预警警报系统。
总之,通过构建风险预警体系,就可以对商业银行有关指标、经营管理活动及综合风险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分析发现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效率,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G. 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什么评估指标。
公共危机管理四 经济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公共危机管理四经济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国最为根本的经济利益不受伤害,主要体现在,一国经济在整体上主权独立、基础稳固、运行健康、发展持续;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防卫力和竞争力;不至於因为某些问题的演化而使整个经济受到过大的打击和遭受过多的损失;能够避免或化解可能发生的局部性或全局性的危机。一、金融风险及其化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安全。当今世界的金融市场的发展,资本流动的加速,为许多国家提供了急需的资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资金流动加快、流量加大,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也给金融投机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前几年,东亚、俄罗斯、拉美等地爆发过严重的金融危机,产生很强的扩散效应,波及很多国家和地区,导致财富缩水、经济衰退、政局动荡,给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冲击。我国的现代金融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较为有限,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同时由於部门和地方利益驱动,部分行业和地区投资过热,带动能源原材料等价格上涨,交通运输紧张,给宏观经济的调控和运行带来一系列问题。随著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相继结束,市场保护措施进一步减少,对外资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放宽,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面临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因此,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的安全。金融风险的特徵:金融风险具有扩散性、波动性和可控性。金融风险的预警及防范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指标评估体系。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通过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来实现对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指标类型评估指标主要功能 宏观经济环境评估指标国内信贷/GDP的比率 反映金融深化程度和宏观经济运行是否健康金融相关率(FIR) GDP增长率 M2增长率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通货膨胀率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净资产受益率泡沫经济型风险评估指标市盈率反映泡沫经济程度和大小股票市价总值与GDP的比率 商品房空置率银行内部风险评估指标银行不良贷款率反映银行资产的品质和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国债风险评估指标国债负担率反映政府偿还债务、抵御风险的能力债务依存度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外债风险评估指标经常项目赤字与GDP的比率 反映国际收支状况、外汇储备充足程度和外债偿还能力外债总额与GDP比例 外汇储备支援进口时间短期外债与外债总额之比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管四个层面的立体监管体系。建立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援体系。制定一套保护金融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赋予金融机构保全资产的法律权力,明确规定信贷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借款人所借贷款必须按期归还本息,企业兼并破产前必须经开户银行清理债权债务,办妥转债手续等,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和回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方面要积极发挥政府宏观风险管理的作用,健全化解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主体行为。一是要增加金融风险管理的透明度,二是要完善防范和处理危机金融机构的法律和手段,建立完善有效的风险性化解机制,三是实现多元化资金管理组合,建立金融风险的分散策略,四是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机制。二、财政风险及其化解财政风险,是指财政收支在总量或结构上失衡,进而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为弥补财政赤字,政府经常通过举借债务的方式筹集财政收入,因此,财政风险实际上是指由於各种原因导致财政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财政风险的特徵财政风险具有广泛性。财政风险往往引发政府系统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系统出现危机。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风险包括更为广泛的内容。我国的金融机构多为国有,所以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所导致的损失以及所蕴涵的风险最终要由财政承担。在政府财政和国有企业所有权统一的条件下,使得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就成为财政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面临著由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轨,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制的转轨,由此带来的空账风险最终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同时,要承担保障企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责任,这也构成我国财政风险的重要内容。财政风险具有机遇性。财政风险对应著两种可能性,即得到收益或遭受损失。财政风险具有传导性。财政风险是各种风险的最终承受者,是最深层次的宏观经济风险。比如企业风险、金融风险最终会影响财政运行,导致财政风险。财政风险具有时滞性。财政风险首先表现为其他风险,然後通过一定的传导过程才最终表现出来,因而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政府行为实质上就是政权在各个领域的表现与行使。由於政府因素导致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也是辐射面最广的风险。当然,这种政权的表现与行使也是在现代市场机制运行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规避风险、控制不确定性的最根本的手段。财政风险的预警及防范一要加强对财政风险的评估,建立财政预警评估监控机制;二要构建财政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三要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建立财政风险基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四要转变财政职能,建立专业化制衡的风险控制机制。财政风险的化解风险意味著收益与损失共存,完全回避风险会使行为过於保守,在避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时,也就放弃了获取收益的可能性。要明晰政府债务,加强债务管理,制定合理的债务政策;要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实现财务阳光预算和透明化;要转变政府财政职能,通过市场机制转移风险;要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建立财政风险损失控制机制。三、经济战略资源危机及其化解经济战略资源是指国民经济发展紧急状态下的战略需要,如果供应中断可能危及国家生存的资源。我国经济战略资源体系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粮食为代表的经济安全物资。包括的主要品种为粮食、稀有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尤其是特种钢材)、金属矿产品等。另一类是以石油为代表的战略安全能源。包括的主要品种有石油、天然气等国家重要战略能源。经济战略资源的危机预警与储备制度构建经济战略资源需求预测指标体系。经济战略资源安全预警评估体系。 建立国家经济战略资源储备调控体系。经济战略资源危机的化解1、建立全球视野下的战略物资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应由国内能源勘查开发供应体系、国外能源供应体系和能源战略储备体系三部分组成。实施全球能源战略重点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逐步加大利用国外能源的力度。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经济战略资源储备运行机制。3、以替代战略化解经济战略资源危机。4、以节约战略化解经济战略资源危机。5、建立弹性、灵敏的反映市场需求的能源投资管理体制。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H. 金融风险预警制度是以什么为依据
金融机构的财务与业务比率。
风险预警系统以金融机构的财务与业务比率制度为基础,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是金融监管机构为了更好的对金融经营机构实施有效监控,对其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预报所建立的早期预警系统。
I. 当今我国面临什么系统性金融风险
首先,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解存在偏差。
系统性金融风险指的是所有导致金融风险的因素的总和。也就是说,所有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因素之和就是系统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危机的来源,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实证结果表明,尽管我国目前的总体系统性风险处于相对安全区间,但受房地产信贷、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及汇率波动、宏观环境稳定性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整体系统性金融风险自美国金融危机以来快速上升,潜在威胁不容忽视。我国应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逆周期调控,弱化金融机构的顺周期行为,建立风险预警,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成因:
我国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从根本上植根于传统计划经济金融体制向市场经济金融体制转变这一制度背景。
我国的经济转轨是采用渐进的增量改革的制度变迁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很大比重,为了保证渐进式制度变迁的顺利推进,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实行制度与战略上的倾斜,以保证公有经济部门的快速发展。能否寻求到这笔投资的来源就成为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关键。
那么,我国渐进式改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其内在的必然逻辑在哪里?
首先是公有经济部门的投资资金需求的增长与金融剩余的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1978~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0年、1991~2002年、2003年迄今五个经济周期。经济周期充分表明了,经济增长速度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几次经济过热时期,固定资产年增长率超过30%,最高达到61.8%。这么高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意味着公有经济存在着巨额的投资资金需求。
在公有经济部门投资资金需求增长的同时,居民部门的金融剩余在不断增加。改革开放的27年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5.81%迅猛地提高到2005年的77.36%,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增长了近700倍,年均增长速度为27.44%,差不多是GDP年均增长速度的2倍。对这笔金融剩余的动员,就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
其次是金融剩余动员的制度安排。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部门的资本形成依赖于国家的税收体制,当时的国家金融部门实质上只是政府的会计部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公有经济部门的这种资本形成机制日趋解体。以“拨改贷”为特征的企业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企业的融资途径由财政主导型向银行主导型转变。国有金融机构成为国家动员和聚集居民部门金融剩余的主要渠道。于是,“政府主导的金融控制成为我国金融制度的核心特征”。
第三,政府主导的金融制度安排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因素不断累积。国家通过其主导的高度集中的间接融资体系(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直接融资体系(主要是国内的股票市场),吸收了绝大部分的社会金融剩余,然后通过倾斜性的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准入政策,将稀缺的金融资源分配给低效率的公有经济部门,这种转轨的思路和具体的制度实践导致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因素不断累积,突出地表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与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呈现双向累积的态势。
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增加。从统计数字看, 转轨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基本都在60%以上,负债已由个别行业扩延到各个行业,由少数企业扩展到大多数企业,由短期负债扩展到长期负债,由过去的小额零星负债扩展到大额负债,由单纯的技改贷款扩延到固定资金、流动资金贷款。
另一方面是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持续上升。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从1995年的22%上升到1999年的41%。近几年,由于政府的干预及银行的努力,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神奇地从2000年的34%下降到2005年的8.6%,连续5年实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占比“双下降”。表面上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正处于下降趋势之中。但是,有专家估计,经过两年的宏观调控,可能是我国不良资产形成的第三个高峰。在随后的2~3年,新增信贷将产生5%的不良率。
化解风险应从制度入手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我国中长期内的主要任务。鉴于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产生于制度缺陷,所以,化解风险应从解决形成金融风险的制度因素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问题金融机构。如果说金融危机犹如火灾,金融风险犹如火灾隐患,那么金融预警系统就是消防设备。在体系构建方法上,可以从微观、宏观及中间三个层次上来建立一个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不同档次,如很高风险、高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并可依据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情况,设定各档次的风险概率值,比如95%、75%、50%和15%。然后以各项指标数据乘以风险概率值,概算出从风险可能转化为危机的量化值。当然,这只是针对可以量化的风险,对于实际上难以量化的风险(如制度性风险以及政府干预导致的风险),只能进行专项披露和评估。
加强监管主体的协调沟通能力,完善“四位一体”综合监管系统。当前,我国在强化法定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同时,建立以“一行三会”为监管主体、机构内控为基础、行业自律为纽带、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综合金融监管。但是,“四大巨头”都是部级机构,彼此互不隶属。如何整合有限的金融监管资源,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央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构筑最后一道防线。第二,建立固定的金融协调委员会,增强协调磋商能力。从国内现实情况出发,政府可以考虑参照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模式,建立固定的金融协调委员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人行的领导轮流成为该委员会主席,每位主席任期1~2年,不得连任。第三,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国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最大的问题是,监管部门各自建立一套信息体系,没有建立网络化的监管信息系统,没有可供监管人员随时调阅和分析监管数据的监管信息处理平台,难以做到信息共享。为了提高监管效率,要尽快建立反应灵敏、反馈及时、渠道畅通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
大力推进风险补偿制度,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是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国际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证券投资者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在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中国金融业发展趋势看,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有利于防止金融机构挤兑风险的传递和蔓延,从而在正常金融机构和有问题的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1)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机制,在对为数不多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中,人民银行对个人债务都实行保护制度,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国家信用作后盾。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造成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量居高不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鉴于我国已逐渐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我国应建立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内的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2)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一种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国际证监会组织将“保护投资者”列为对证券市场三大监管目标之一。我国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主要是针对某些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造成大量资金黑洞所引发的赔付问题,以提高投资者信心,保持证券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投保者风险补偿机制。由于利差损失和投资失误等因素,人寿保险公司同样存在破产倒闭的风险,寿险公司的倒闭会给投保人带来巨大损失,无疑会影响金融系统稳定。目前,中国寿险公司(法人机构)越来越多,应当考虑择机建立投保者风险补偿制度,以形成规范的保险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一方面,国有企业必须强化自我约束机制:一是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要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三是增加资本投入,降低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国有企业除了要求财政在力所能及的限度内投入资本金外,必须依靠直接融资方式面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解决。
另一方面,加快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步伐。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制度模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种制度模式能超越它。目前,我国有三家国有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这并不证明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就已成为了真正的商业银行,最多说明它们在制度创新,股份制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在《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中指出,银行坏账80%来自“非金融”领域。国外专家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研究表明,那些受危机影响较大的国家,往往是金融管制程度最高的国家。根据这些经验教训,我国政府管理金融理念,应由管制转为开放,由封闭转向透明,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现阶段,要合理划分政府职能在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合理划分政府与金融市场的职能,解决那些政府以行政权力干预金融市场事务而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习惯问题,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二是合理划分政府与金融企业的职能,解决那些政府“不该管”的问题,这是理顺政府职能关系的核心。
J. 如何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二是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是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监管缺乏科学的实务操作系统。建立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重点,一是建立与完善以监管当局、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二是建立与完善以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风险减震机制、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金融监管合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操作系统;三是培育以稳健的宏观经济环境、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完善的系统性保护性机制和金融问题高效处理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有效金融监管条件。
现阶段,我国已建立了中央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但从实际运行的效果看,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二是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是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实务操作系统
。鉴于此,笔者认为,建立我国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着眼点应放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并没有统一模式,关键是实现金融监管的便利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还将持续一定时期,因此,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应重点突出三大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一)完善监管当局的监管控制系统。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是由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共同构成的。从监管当局的结构状况看,除中央银行的监管资源基本与其监管对象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外,证监会目前只在各省会城市及其他个别城市设立了派出机构,其监管资源状况只能满足于对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和持续营业机构的非现场监测,还无力顾及到对其监管对象经营合规性、风险性的检查与评估。保监会在全国各地的派出机构更少,没有设立保险监管机构的地区,其对保险业的监管工作主要委托当地人民银行代理
,由此造成对保险业的监管责权利脱节,监管质量与效率很低。对此,现阶段完善监管当局监控系统的重点,一是增设证监会、保监会的机构和人员,使其能单独完成或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对其监管对象的监管任务。二是建立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分级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实现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业务并表监管。三是各监管当局的总、分支机构之间要明确监管职权,各分支机构要在授权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行使监管职能。四是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责任制,明确规定监管机构及其人员对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应查未查、应查出未查出、查出不报、不依法处罚、执法过错等行为所负的责任,以促使监管机构及其人员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五是各监管当局要实行本外币业务、内外资机构、境内外机构、表内外业务的统一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覆盖面。
考虑到加入WTO后,为有效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借鉴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实践,笔者认为,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可供选择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保持现有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对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可通过加强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来解决并表监管问题。在实践中还可以实行以一家监管机构为主的做法,来应付金融业务多样化的监管需要。世界上不少国家目前选择的是此类金融监管模式。
第二种模式:顺应混业经营统一并表监管的需要,成立一家超级金融监管机构,从而独自、全面、有效地对业务广泛的金融机构的整体情况加以监控。这是现阶段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新趋势。
第三种模式:打破现有的制度结构,在不成立统一的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按照金融监管的目标设立几个监管部门,各部门从各自的目标出发有权审视各家金融机构,组成矩阵式的监管模式。目前,这种监管模式只是一种理论模型,尚未进入实践阶段。
从上述三种模式比较看,第一种缺陷越来越明显。第二种模式虽然有利但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很高。第三种尚需实践检验。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分两步走。第一步:考虑到国内的信用评级和外部审计尚未达到一定的水平,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等还跟不上,现阶段仍应坚持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重点是改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以实现综合监管。第二步:根据国际金融新趋势,结合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我国的金融监管应逐步走向泥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在向混业模式的过渡中,待条件成熟时,可将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将人民银行的监管部门、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当局,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管,监管当局可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负责对辖内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过程看,金融监管大致经历了行政手段控制为主、标准化指标控制为主、内部模型法控制为主、预先承诺控制为主等几个阶段。随着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要求也更加严密。现阶段的重点为,一是合理设置内控机构。各金融机构都要建立与本系统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部门或稽核部门,并具有相对独立性、超脱性和权威性。可选择在系统内部设立跨地区的监管分局、稽核中心或特派员办事处,消除或减少被查单位对检查部门及其人员的行为制约。二是充实改善内控设施。金融机构建立内控系统网络和相对集中的数据处理中心,一方面改善内部控制的非现场监测条件,运用系统网络观测各经营机构的财务、资产等业务指标变化情况;另一方面能有效防止或减少基层行乱调帐、乱改账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各金融机构都要适时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内控制度,以动态适应其业务发展与金融创新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三)建立金融同业自律控制系统。从世界各国金融同业自律制度建设的实践看,同业公会(或协会)是适应金融业行业保护、行业协调与行业监管的需要,自发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建议:一是在监管当局的鼓励、指导以及社会舆论的倡导下,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金融业同业公会。可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的金融业同业公会,并提倡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金融业同业公会的联系机制。二是赋予金融业同业公会具有行业保护、行业协调、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等职能。
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操作系统的建设看,其构成要素大致包括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设施、金融监管手段、金融监管队伍等内容。从我国的现状看,其完善重点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金融监管制度是金融机构行为规范的准则,是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借以判断和约束被监管对象行为的依据和手段。因此,金融监管制度的适用性与完善程度,直接影响金融监管的效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们虽然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持续营业和市场退出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一是部分制度条款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制度落实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有关制度的执行,缺乏配套政策。对此,考虑到加入WTO对金融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重点应突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制度。一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监管指标体系,逐步统一内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二是适当提高资本充足标准,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三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利、责任和手段;四是要建立与金融机构资产分类相对应的呆坏账准备金制度;五是建立对金融机构统一的资信评估制度;六是建立完备的市场风险控制制度。
(二)构建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我国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尚处于一种分割、低效、失真状态。一是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信息系统分割,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二是监管信息定时报送制度,使得金融监管信息的收集效率很低;三是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人为调整,使得金融监管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是否出现了正常金融机构正在向有问题金融机构转化,是否出现了有问题金融机构向危机金融机构转化,是否出现了危机机构的风险向系统内扩散,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加快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建设,一是要加快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实现系统内部业务发展与监管信息同步反馈。二是加快监管当局的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创造条件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的信息联网,使金融机构的原始信息真实反映到监管部门,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动态观察与分析监管对象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三是加快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建立金融风险减震机制。考虑到加入WTO后,随着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放开,会增加国际金融风险向国内传导的途径。对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缓和国际金融风险冲击的减震机制。(1)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标准。借鉴国外经验,我国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可依据下列参考标准:一是外汇储备支持外贸进口的时间最低不能少于3个月的进口需求;二是外汇储备与外债总额之比不能低于30%;三是外汇储备与短期债务之比不能低于100%;四是外债与GDP之比不能超过50%;五是经常项目顺差与GDP之比应控制在-5%-0%之间;六是外国直接投资加经常项目盈余与GDP之比应控制在-2.5%-5%之间。(2)适度调整汇率制度。借鉴世界各国汇率制度选择的成功经验,加入WTO后,我国应适当调整,适当加大汇率的浮动幅度,适当放开结售汇限制,避免外汇过多地集中于中央银行,迫使央行扩大基础货币投放。随着商业银行、企业、居民持汇量的增加,要逐步培育与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