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区别】 买方信贷的优势
卖方信贷就是在大型机械装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1.借款人不同
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业主(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2.担保情况不同
卖方信贷是业主委托银行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直接给承包商开出还款保函或信用证; 买方信贷是借款银行与出口商所指定的银行(以下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例)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由第三家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所在国家财政部)再进行担保。
3.付款方式不同
卖方信贷相当于工袭悄银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建设期工程承包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是人民币,业主的还款是外汇;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就是现汇项目。
4.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不同
卖方信贷存在利率风险(中国运仿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利率情况调整)、汇率风险(人民币有升值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企业难以承受)、收汇风险(对于非承包商责任业主和担保银行到期不还款,中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赔付率为90%,剩余10%要由承包商承担);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不存在上述风险,或上述风险发生对企业影响不大(出现不还款情况,承包商要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追讨)。
5.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程度不同
卖方信贷是承包企业的长期负债,且需要找信誉好有实力的单位为贷款担保,所以对企业压力很大;买方信贷不存在上述问题。
6.前期开拓工作量不同
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是由承包商直接与业主谈判,所有融资条款都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如:贷款条件、保函格式、信用证格式等;
买方信贷是由承包商协调和安排业主指定的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谈判贷款合同;安排业主指定的担保金融机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谈判担保条件(保函格式)。
7.前期工作周期和投入不同
卖方信贷项目融资条件的谈拍宴判,收汇保险和信誉担保单位的落实,都由承包商自己完成,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作周期较短,前期费用投入较少;买方信贷的融资、担保、保险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各方商定,承包商要从中斡旋,并承担相应公关协调费用。
8.对项目的控制程度不同
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以及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确定后,承包商顺理成章地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买方信贷则存在业主公开招标的可能性。
9.业主对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倾向不同
卖方信贷业主委托一家金融机构担保还款即可,操作简便。且融资条件双方可讨论变通,如利息可计入合同总价中等。业主一般倾向卖方信贷的方式融资;买方信贷业主要委托两家金融机构介入,工作难度大,银行费用高,既要支付担保费,又要支付转贷费。
(一)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0年。
(二)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一国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本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本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三)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中国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是独立的经济法人,企业经营管理政党财务状况良好,出口商和国内生产企业具备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
出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等有关规定,出口的有关合同已经签订,有关条件基本落实;
经测算出口项目的经济效益良好,盈利水平和出口换汇成本比较合理,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出口合同的商务条款符合国际惯例,能维护中方的权益,有关的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对己方有利;
出口的设备须符合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已取得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必须资信可靠,并尽可能提供银行可接受的支付保证(如银行保函、信用证、本票等);
必要时,借款企业需投保出口信用险,以确保收汇安全;
借款企业应提供银行认可的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作为还款保证(经银行评定信用等级,授予免担保的信用额度的除外)。
② 什么是买方机构什么是卖方机构
卖方机构者败主要指投资银行等机构,如高盛,摩根等,他们自己本身不在市场直接投资,而是或高为其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为其客户的投资服务,从中赚取交易佣金。卖方报告就是这些卖方机构的分析师所写的报告,他们覆盖、跟踪特定行业和公司,给股票评级,给出赢利预测,投资建议等。
买方机构则是指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直接将资金投入市场的机构。买方主要是指这些机构的研究员所写的报告,一般这些报告不对外,仅供他们内部使用,作为他们自己投资的依据。
(2)买方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买方市场特点:
1、市场商品丰富,货源充沛,消费者能够任意挑选商品。
2、卖者之间在产品的花色、品种、服务、首团颤价格、促销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
3、卖者积极开展促销活动。
4、消费者需求是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轴心。
5、顾客能够获得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6、商品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卖者削价竞销。
③ 投行是买方还是卖方
投行是买方也是卖方都可以的,因为它是可以交易的,所以都可以。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
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二种
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三种
代销。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所以投行又可以买又可以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