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lender/non-commercial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financial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5、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
⑵ 央行如何对金融机构分类
我们国家的金融机构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银行金融机构,一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银行”。银行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类,分成: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一、中央银行:1家,在我国特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在所有银行中的地位就是CEO,像什么发行货币、调整利率这种大事,都是它才能做的。二、政策性银行:3家,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所有、不吸收存款、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是不以营利为目标,但不意味着政策性银行都赔本赚吆喝)。它们3家干的活,基本都属于“吃苦耐劳老黄牛”那类的。就是虽然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重大意义,但是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还慢的那些领域。比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三、商业银行:太多,数不清多少家了。我们大家平时最经常打交道的,就是这些数量庞大的商业银行了。不论是查工资、转账汇款、交水电煤气费,都会和它们有交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等等。商业银行众多,还可以再细分种类,比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等。
⑶ 冠字号查询分类贴标,什么标识,表示本机或通过冠字号查询系统
贴蓝标的一般为衫旁渣能自动记录冠字号码的存取款一体机,能查询冠字号码,并且可以对应启亩到相应的业务;贴黄标的一般为柜面或者是取款机,能查询冠字号码,但是不可以或悄对应到相应的业务。
⑷ 简述金融机构的分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⑸ atm机贴蓝标和贴黄标各是什么意思
”蓝标“的意思是:可以实现所支取人民币冠字号物厅则码与该渠道对应号码一一对应。
能够为客户提供取款机所在清分周期中所有现钞冠字号码的取款机可以张贴黄色标识。
”黄标“的意思是:所支取人民币冠字号码与该渠道的记录号码不能一一对应,但可以实现冠字号码的查询。
具备记录冠字号码查询功能,且能记录每笔业务罩棚对应的冠字号码信息。
扩展资伏扮料:
人民币纸币上的编码又称冠字号码,“冠字”是印在纸币上用来标记印刷批次的两个或三个英文字母,由印钞厂按一定规律编排和印刷;“号码”则是印在冠字后面的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用来标明每张钞票在同冠字批次中的排列顺序。
按照央行规定,客户对柜员机取出的人民币纸币真伪有异议,可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
有异议纸币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金融机构卡或存折、取款凭证等),向取款机所在网点(在行式)或柜员机管理金融机构(离行式)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据了解,四大行都在积极更新具有冠字号查询功能的ATM机器。
⑹ 银保监会对金融机构的分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银保监会)成立于2018年,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正部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
拓展资料:
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金融监管机构:
由原来的“一行三会”,在2018年4月8日改为“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
第二类经营性金融机构:
①商业银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合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可分为三种形式:(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城市商业银行
②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开业的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拓展资料:
一、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2018年4月8日上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历史。
⑺ 金融机构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6、中国的分类。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
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⑻ 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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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机构的分类
中国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银行金融机构,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进一步分类。
一、银行金融机构的分类
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三类。
1、中央银行
在我国就是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中心机构,在银行体系中处于领导地位,是国家管理金融的机关,是“银行的银行”。货币发行、利率调整等,都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管理职能,所以,也可以称为“银行管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的营运资金参照行政单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收入应该上缴财政,所需经费由财政拨款解决。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目前主要有三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开发银行。这三家银行都是1994年设立的。
为了管理住房基金以及住房基金贷款,可以考虑成立“城乡住房发展银行”;为了方便大学生贷款和汇寄学费,可以考虑成立“中国教育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是:经营货币资金买卖的金融法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相对于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来说,商业银行属于“银行经营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有关国家参股或国家投资银行以及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民办银行,都属于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称为其他金融机构,具体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
另外,我国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进行管理,从而构成了完整的金融管理与经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