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
B. 医药企业与供应链金融合作方式
医药企业与供应链金融合作方式
供应链金融公司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与上下游配套企业的交易关系,借助对大型企业支付能力和强势信用支持等方面的评估,而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应付与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质押融资,面向供应链上的单个或多个医药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支持,从而有力地解决了供应链企业的资金缺口和信用失衡等问题。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药企业与供应链金融合作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医药行业上游采购环节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需求。根据医药行业产业链条中采购环节特点,对于采购环节的金融产品我们推荐国内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业务。
1、国内保理业务
(1)业务释义:指上游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医药生产企业)赊销并形成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公司受让该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向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买方信用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2)适用情况: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生产或贸易企业)有一定资金实力,可以自有资金生产或采购并向核心企业赊销。
(3)风险点及控制措施:为保护供应链金融公司在应收账款项下的权益,应在业务下柜前在人民供应链金融公司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上进行查询并登记,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并取得优先顺位求偿权。
2、国内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1)业务释义:指上游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医药生产企业)赊销形成应收账款,并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给供应链金融公司而获得的供应链金融公司授信额度及其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以应收账款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供应链金融公司对授信申请人(即上游供应商)保留融资追索权。
(2)适用情况: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生产或贸易企业)有一定资金实力,可以自有资金生产或采购并向核心企业赊销。
(3)风控措施:业务下柜前应在人民供应链金融公司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和登记,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并取得优先顺位求偿权。
(二)医药行业下游销售环节相关产品需求
3、保兑仓业务
(1)业务背景介绍:保兑仓业务是供应链金融公司针对药品供应链中药品生产企业的下游客户(这些下游客户主要是除医院以外的药品经销商、代理商等,以下统称医药公司),因为其在向核心企业采购药品到收到销售款时,存在回款账期而缺乏短期流动资金所提供的融资方案。
(2)业务释义:指供应链金融公司通过与核心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医药公司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允许医药公司以现金和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等提货,核心企业受托保管药品。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付款后,供应链金融公司通知核心企业发货,核心企业按照供应链金融公司指令发货。
(3)适用情况:医药公司应被核心企业认可并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推荐;核心企业愿意协助供应链金融公司控货,并承担差额(未发货部分)退款责任。
(4)操作要点:应在三方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核心企业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供应链金融公司融资款项定向支付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应由供应链金融公司直接交付给核心企业。
(5)业务流程:①供应链金融公司与核心企业签署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业务总对总合作协议;②供应链金融公司、核心企业、医药公司签署三方业务合作协议;③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开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或流贷、国内信用证等);④供应链金融公司向核心企业定向付款;⑤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付款申请提货;⑥供应链金融公司通知核心企业发货;⑦核心企业向医药公司发货(注:如此循环操作,直至发货完毕),在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或三方协议到期前,医药公司应向供应链金融公司存足保证金,使融资敞口同时填平;⑧如医药公司违约(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提货),供应链金融公司通知核心企业向供应链金融公司退回未提货部分对应的'款项。
4、厂商银业务
(1)业务背景介绍:与保兑仓业务相似。
(2)业务释义:厂商银业务操作与保兑仓业务相似,指供应链金融公司通过与核心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医药公司(医药流通企业等)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给予医药公司融资用于满足其向核心企业订购药品、医药器械的资金需求,并由核心企业为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与保兑仓业务的区别在于厂商银业务不可同保兑仓业务一样循环操作。
(3)适用情况:医药公司与核心企业关系密切,例如医药公司为核心企业在各地设立的销售分子公司等;医药公司应被核心企业认可并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推荐;核心企业愿意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风控要点:核心企业须与供应链金融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并明确由其对于医药公司在供应链金融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业务流程:①供应链金融公司与核心企业签署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业务总对总合作协议和担保合同;②供应链金融公司、核心企业、医药公司签署三方业务合作协议;③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开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或流贷、国内信用证等等);④供应链金融公司向核心企业定向付款;⑤核心企业根据生产及销售进度计划,自行向医药公司发货;⑥如医药公司违约,供应链金融公司通知核心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向供应链金融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5、订单融资
(1)业务背景:对于资质较好,有稳定的供销渠道,或者与作为核心企业关联公司的医药公司,若其下游企业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医院,医院在向医药公司批量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时不愿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融资服务,且不愿确认对医药公司确认应收账款时,供应链金融公司可对医药公司提供融资。
(2)业务释义:指企业凭信用良好的买方产品订单,在技术成熟、生产能力有保障并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下,由供应链金融公司提供专项贷款,供企业购买材料组织生产,企业在收到货款后立即偿还贷款的业务。
(3)业务流程:①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出具承诺函,约定其收款账户为监管账户;②当医院对医药公司签署采购协议后,医药公司凭协议原件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融资,供应链金融公司审核采购协议;③供应链金融公司向核心企业定向付款,根据医药公司向核心企业的采购合同给予流贷或者开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承兑汇票;④核心企业收到货款后通过供应链金融公司指定物流公司发货;⑤医院收到药品或医药器械后按采购合同上的收款账号将货款打入供应链金融公司监管账户。
(4)风险点控制:由医药公司与医院签订采购协议时约定锁定回款账号在供应链金融公司;要求医药公司向供应链金融公司出具承诺函:该公司所有销售回款均回笼供应链金融公司账号,供应链金融公司对该收款账号进行监管;供应链金融公司与医药公司共同签署知会函,告知医院该医药公司已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医院须按照订单和采购协议约定将货款打入供应链金融公司账户;药品生产厂在发货时必须通过供应链金融公司指定物流公司发货,供应链金融公司全程监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运输过程。
6、国内商业发票贴现
(1)业务背景: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是供应链金融公司针对药品供应链中医药公司,因为其下游客户较为强势(如医院等),多采用赊销的方式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医药公司在从向下游客户销售药品到收到销售款时,存在回款账期而缺乏短期流动资金。
(2)业务释义:国内商业发票贴现指供应链金融公司与卖方之间存在一种契约,根据该契约,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供应链金融公司,由供应链金融公司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该业务也是一种国内保理业务的一种,建立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基础上。
卖方凭带有债权转让声明的拟贴现商业发票、增值税发票正本及复印件等相关商业文件及单据即可向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融资。
(3)业务适用客户及业务:与供应链金融公司有一定合作年限、经营稳定,需尽快实现销售回款、要求资金快速周转的中小型企业;广泛应用于赊销、托收等交易方式。
(4)业务流程:①医药公司和供应链金融公司签订《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②医药公司向下游企业销售了医疗用品或提供了服务;③下游企业通知医药公司开立商业性专用发票;④供应链金融公司对卖方的商业发票按贴现协议的规定进行贴现,同时医药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传达至买方;⑤供应链金融公司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采取合适的方式向买方催收;⑥若在已贴现商业发票到期日未收到买方的付款,供应链金融公司有权自相关商业发票到期日三十天后向医药公司追偿贴现款项并合理计息。买方到期付款,供应链金融公司用以归还贴现本息,将余额转给卖方。
(5)风险控制:供应链金融公司在对医药公司给予发票贴现前,需严格审查其经营情况及未来现金流;选择资质较好的下游客户;由供应链金融公司在应收账款到期前需向买方催收货款;一旦发现下游客户无力支付或者有拒付倾向的,需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供应链金融公司信贷资金能按时收回。
7、应收账款质押
(1)业务背景:供应链金融公司针对药品供应链中医药公司或者药品生产商在向下游企业销售货款时,存在回款账期而缺乏短期流动资金所提供的融资方案。
(2)业务释义及操作流程:同核心企业采购阶段原材料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融资办法一致
;C. 医疗融资租赁有哪些业务模式
医院融资租赁
(一)公立医院体系融资租赁
公立医院的授信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以二甲为核心,兼顾三级医院,以渠道开拓为主要工作,迅速形成一大批优秀的租赁资产。
准入标准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原则上年医疗收入在一亿元以上;
2)县级排名前两名、市级排名前五名、覆盖人口在40万人以上;
3)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年总收入的比率<50%;
4)必须是医院建设及购买设备需求,不得代政府融资及挪用;
5)租赁物必须是权属清晰,属于医院所有,没有任何他项权利(包括其他租赁公司租赁物、合作投放设备、抵押设备);
6)租赁物必须有发票,价值认定以医院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准,不打折;
7)融资租赁项目要登记中登网。
8)信用授信,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抵押担保。
2.授信规模、期限
1)对医院客户授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度收入总额的80%;
2)医院的偿债来源须覆盖全部金融机构短期融资利息及长期融资本息看(即扣除其他金融机构负债);
3)二甲医院5年,三甲医院最高8年,按季度等额本息还款(与按揭相似);
4)合同利率在基准上浮10-50%,少量手续费及保证金,整体成本平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下浮20%-基准利率。
(二)民营医院体系融资租赁
模式一:民营医疗集团综合授信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赁对民营医疗集团进行综合授信,再针对集团下医院融资需求进行设备租赁;由民营医疗集团为旗下医院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模式二:民营医疗集团战略联盟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赁与民营医疗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助民营医疗集团资源优势,民生租赁向医疗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包括药厂、耗材厂、器械厂等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模式三:公立医院改制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赁对公立医院进行融资租赁授信,在公立医院改制成民营医院过程中获得一定比例股权。
(三)医疗不动产租赁模式
模式一: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目前民营医院的投入大部分资金在基建上,可以利用医院自有房产进行融资租赁,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租赁公司,按照资产现值获得相应比例的流动资金,租赁公司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核定租售比)当租赁期限结束后公司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租赁期限:10年以上,
融资租赁盈利模式:稳定的租金收益。(将买卖过户费算进资金成本)
租赁公司负责该物业的维保及日后的运营管理,可与医院商定除固定收益外按照一定比例对医院的经营利润进行分成。
关注点:医院自身的经营状况,医疗用地的买卖是否有壁垒。过户的税费。
模式二:经营性租赁业务模式
连锁大型民营医院或专科医院有落地需求的,租赁公司可按照医院的需求结合不动产中心在一线城市寻找合适的物业(医疗或商业用地均可)租赁公司购置后与民营医院合作经营,租赁期限结束后做为自有资产可继续租赁或做卖断处理。
经营性租赁盈利模式:1、收取租金的固定收益(测算合适的租售比);2、租赁公司按照院方的需求负责物业的装修改造工程(交钥匙工程);3、物业的维保及日后的运营管理,可与医院商定除固定收益外按照一定比例对医院的经营利润进行分成
(四)租赁期满后的资产处置收益
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承租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当等原因导致租金迟付或不付的现象,这种信用风险的把控需要我们业务人员在接受项目申请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行尽职调查的相关流程,对医院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经营发展状况尤其是物业的价值判断上作出审慎的评估和判断。
渠道开拓
目前民营医院的发展水平良莠不齐,要保证医院未来的发展稳健首先绑定大型连锁民营医院及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医疗管理集团、大型的集团性医药企业(上市公司)涉足的高端体检及健康管理中心等。
目前社会办医的主要对象是以二级医院为主的中小规模医院,未来社会办医将经历一个医院规模从小到大,小医院、专科医院的社会资本进入速度由慢变快的过程,而大型医疗集团将在这一过程中出现雏形,当然目前通过收购等方式进入医疗市场的制药公司也将迎来一个快速扩张阶段。专科医院、为综合性公立医院做配套的高端康复医院将是民营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
根据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的统计,2013年我国国产医疗器械行业产值约1500亿,进口医疗器械约150亿美元。
进口医疗设备租赁
进口医疗设备单体价值高,设备可靠性好。但设备厂商均为国际大型厂商,基本上都不承担回购责任。因此,进口医疗设备及国内部分强势医疗设备厂商的直接租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将风险控制措施分散在医院及大型经销商上。
模式一:以承租医院为主的直接租赁
直租业务相比于回租业务具有融资规模更小,租赁期更短,且对医院的收入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以单体医院直接租赁的业务主要条件如下:
1、医院级别不低于二甲,收入控制在8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2、期限3-5年;
3、其他条件参考二甲医院的授信条件。
模式二:以大型经销商和医院并重的直接租赁
大型经销商与医院有长期的合作,并且也具有一定的实力,在交易中承担了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渠道作用;二是到期租金的垫付缓冲作用,确保我公司项目不会逾期,同时也强化经销商对医院的持续沟通责任。
1、医院级别不低于二级,收入规模控制在5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2、期限3年,特殊情况下不高于4年,在建设期(6-9个月)内医院不还本息;
3、经销商承担无条件债权回购责任。
国产医疗设备租赁
模式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融资租赁
对生产医疗器械企业直接融资,用于支持其扩大生产、周转资金等用途。
准入条件:市场销售收入排名前20前企业,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名,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融资额度:最高给予其上年销售收入的30%
模式二:厂商租赁
基于厂商信誉对其代理商和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
针对合作厂商综合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由厂商对融资租赁风险承担最终回购责任。
代理商模式
合作要点:- 单体价值50万以上设备
选择厂商销售排名前5名的代理商合作
代理商提供其他还款保障措施
厂商租赁因操作琐碎,参与方较多,不适宜单体价格低的医疗器械操作,暂提出单价50万以上开始操作,重点推广国内厂商,如国外厂商有机会亦可参照执行。
模式三:联合租赁模式
合作要点:- 选择有丰富客户资源的专业租赁公司
厂商提供回购担保
药厂及医疗服务商的融资租赁
模式一:基础业务模式--直租和回租
制药企业融资将以直租为主,回租赁为辅。
我司支持类客户集中在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这一目标区域内的企业多为上市公司
模式二:高流转交易模式
除了传统租赁所涉及的三方,还增加了银行/同业等金融机构。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与租赁相关的一系列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担保合同、还有出租人与资金提供者的融资合同,例如: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金融租赁等。此类模式自带供血功能,为资产高扭转模式,即在药厂项目操作过程中,将项目保理/证券化,这种模式对项目质量要求较高。
模式三:制药装备企业厂商租赁模式
在制药产业链条里占绝对优势的为单体规模最大,药品链条最全、拥有自主定价权的药企,除此以外药品制造机械厂也是我们潜在的优质客户。与医药器械生产上合作的模式是传统的“厂商租赁模式”,可采用“双向开发”的策略,即通过药厂直租项目了解/营销制药装备企业;与制药装备企业建立厂商模式的合作,向我们推荐药厂客户。目标客户包括:东富龙、楚天、新华医疗、远东制药、纳诺、千山、远跃、迦南、赛德力、华南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