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法2道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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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道题谁会
某工业企业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增值税7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寅传费2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年息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政府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
(7)投资收益18万元,其中包括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和国债利息1万元。已知: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应(退)补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正确答案】:(1)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500+300)×15%=72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00+20-720=100(万元)②销售收入×5%0=(4500+300)×5%0=24(万元)业务招待费×60%=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24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24=26(万元)③新产品开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20(万元)④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的扣除限额=50÷100%×6%3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30=20(万元)⑤向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5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⑥工商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⑦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该企业实际捐赠额为20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⑧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17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属于免税收入。⑨该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28+100+26-20+20+1-18=737(万元)
(2)该企业201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737×25%=184.25(万元)
(3)该企业2010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84.25-157=27.25(万元)。
3. 两税务道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0+15000)*5%=1350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权金额=5400+210=5610,住宅,会所,写字楼各占1/3=1870,其中写字楼对销售的80%部分和赠给政府的10%部分可以扣除,另10%部分不得扣除.
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1870+1870+1870*90%=5423万元.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的计算=2500+1000+4000*90%=7100(万元)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计算:
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利息+不能提供证明的按10%扣除=[300-50]+[(1870+2500)*10%]+[(1870+1000)*10%]+[(1870*90%+4000*90%)*10%]=1502.3(万元)
其他扣除项目=[(1870+2500)+(1870+1000)+(1870*90%+4000*90%)]*20%=12523*20%=2504.6(万元)
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合计=1502.3+2504.6=4006.9(万元)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1350+1350*(7%+3%)=1485
(其中: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50*(7%+3%)=135 )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收入:12000+15000=27000,扣除总计=5423+7100+1502.3+1485+2504.6=18014.9
增值额=27000-18014.9=8985.1 ,增值率=8985.1/18014.9=49.87%,小于50%,适用30%的税率.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8985.1*30%=2695.53(万元)
4. 急问,税法题目,,某企业主要生产饮料,纳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为:(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已扣
1、这道题是有缺陷的首先饮料生产企业广告费的扣除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是销售收入回30%的比例。题答中的所属年度没有明确。我假定为2010年之后。按15%的比例扣除。
2、商业折扣可以扣除,所以实际销售收入是1000万元。
3、广告费的扣除限额是1000*15%=150万元,可以全扣
4、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1000*0.5%=5万元,10*0.6=6万元。所以只能扣除5万元。
5、研究开发费用如何都是费用化的话加计扣除50%=80*1.5=120万元。
6、20万元的非金融机构借款发生利息没有确定证息期,我们也假定刚好一年,则允许扣除的利息是:(20/0.055)*0.05=18.18万元
7、直接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学校捐款2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这二笔不得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540-80-(120-5)-120-(40-20)-18.18-70-8=28.82万元。
8、应纳所得税为:28.82*25%=72050元
很辛苦如果没错请加分呵。
5. 急求会计高手帮我解答几个问题,高分求助!!!
哪里的题?
有些是无解的
2008年应允扣除的金额为3000*15%=450 本期发生820 或结转以后年度为820-450=370
2009年当期回应允扣除的为答4000*15%=600,实际发生215 加上年结转370当期可以扣除585
6. 问第三个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2008年总收入应该为:销售收入45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4800万元
1.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内限额为当年销售收容入的15%
820-(4800*15%)=100万 ,调增
2.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研发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加计扣除:
50-(4800*0.5%)=26万 ,调增 业务招待费
40*50%=20万, 调减 加计扣除(已扣除100%)
3.向非金融机借款利息在所得税年算扣除额不得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利率
50-(50/10%*6%)=20万 ,调增
4、接受工商罚款不允许扣除,公益性捐款指出,在年利润总额12%内部分允许扣除
1万罚金调增
5.投资收益中的国债利息允许扣除,投资外地居民公司分回税后利润允许扣除
18万调减
应纳所得额=628+100+26-20+20+1-18=737万
应纳所得税=737*25%=184.25万
应退(补)所得税额=184.25-157=27.25万
7. 3.某镜内工业企业(居民企业) 201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首先计算利润总额=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4500+300-2000-80-1500-500-80-30+18=628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事项,本题涉及的纳税调整如下: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营业收入的15%=(4500+300)*15%=720万元,即本期可纳税扣除72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800+20-720=1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金额为:收入的0.5%或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孰小原则,收入的0.5%=(4500+300)*0.5%=24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50*60%=30万,可税前扣除24万元,故纳税调增金额=50-24=26万元
(3)新产品研究开发费: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本题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扣除75%,即纳税调减=40万*75%=30万元
(4)利息支出:利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额度,以不超过金融机构正常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为限,故需纳税调增=50万-50/10%*6%=20万元
(5)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题通过市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20万元,属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628*12%=75.36万元,大于20万元,可全额抵扣,无需纳税调整;
(6)罚款: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本题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故需纳税调增1万元
(7)投资收益: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题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应纳税调减,剩余17万元未明确性质,正常系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应纳税调减17万元(如不是,请根据实际自行调整)
(8)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540*2%=10.8万元,本题工会经费15万元,故需纳税调增=15-10.8=4.2万元;
(9)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14%=540*14%=75.6万元,本题职工福利费82万元,故需纳税调增=82-75.6=6.4万元;
(10)职工教育经费: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工资薪金总额8%=540*8%=43.2万元,本题职工教育经费47.7万元,故需纳税调增=47.7-43.2=4.5万元;
综上应纳税所得额=628+100+26-30+20+1-18(国债利息收入1万,其他投资收益17万-题目性质未明确,请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需调整)+4.2+6.4+4.5=742.1(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742.1万*25%=185.525万元(题中税率未写,按照25%计算,如适用其他请自行修改计算)
8. 请求会计人员帮忙解决此问题,谢谢!
(1)应税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
(2)成本、费用、支出额
①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4500+300)×15%=7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限额=800+20-720=100(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②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限额比例扣除。
税前扣除标准1=(4500+300)×5‰=24(万元)
税前扣除标准2=5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50-24=26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③新产品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扣应纳税所得额。
40×50%=20万元,需调减所得额。
④财务费用中利息超标,需调增所得额。
50÷10%×(10%-6%)=20万元
⑤营业外支出中,企业间罚款可以列支,但行政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调增所得额。
⑥捐赠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
捐赠未超限额,不用调整。
该企业应税成本、税金、费用等支出额=2000+8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4800-4063=737(万元)
或=628+100+26-20+20+1-18=737(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737×25%= 184.25(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86.75-157(预缴数)=27.25(万元)
9. 某企业2009年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两笔借款,其中:向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息支出为8万元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借款的利息专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属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金融机构借款利率=8/100*100%=8%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税前扣除标准=120*8%=9.6万元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为8+9.6=17.6万元
10.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按实际数扣除 修改错的地方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按实际数扣除
第三十八条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权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