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并满足更广泛群体的金融需求、增强金融普惠性,但互联网金融在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风险隐患,值得我们大家警醒和注意。
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较高,造成了投融资双方了解度不够,而大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对投融资双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格,准入门槛要求低,且缺乏完备的征信机制,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高杠杆比率下经营,个别机构引入不具充足担保实力的第三方金融机构,甚至在无抵押无担保状态下的贷款。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互联网金融机构纷纷推出高收益、高流动性的产品,看似诱人的回报背后却给将来埋下了隐患,也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那么,如何加强和防范互联网金融潜在的风险呢。
首先,要不断创造、设计、开发出各种新的组合金融工具,使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和风险控制能得以加强,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并建立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对贷款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实时监测、评估,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预测。另外应该建立一套应对大规模挤兑的应急预案,比如留存一定比例的备付金。
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相关机构应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网络金融的安全,最终是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来实现和支撑的,其关键技术有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智能卡技术等,主要是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来实现。
最后,还要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业管理制度,强化在工商注册、金融业务监管、电信备案或许可等不同环节的协作管理,探索构建跨部门联动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从业机构及产品监管规则,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性的监管机制。要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为长效机制的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作为国内知名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善林金融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宗旨,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风险防控为原则,建立良好的创新机制,通过产品、技术、制度、服务和流程等创新方式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金和信息使用效率。善林金融的成功,原因在于始终把风控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首位,并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
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包括哪些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金属防护门、金属防护栅栏、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系统等,按照公安部ga38-2004的规定配置。
原则上,应该有五个级别的保护:
1. 外围车辆控制
2. 视频内部和外部网络
3. 智能识别软件与系统
4. 服务人员防御
5. 防阻塞接入。
拓展资料:金融机构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地位和功能分为四类:
(1)是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就是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金融公司、第三方金融公司等。
(4)在中国设立的外资、华侨、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根据金融机构的管理状况,可分为金融监管机构和受监管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国家以及所有其他银行、证券公司行使金融监管权的机构,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必须接受监管。
3.根据是否接受公众存款,可分为存款金融机构和非存款金融机构。存款金融机构主要通过以存款形式向公众借款获得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各类证券公司、金融公司等非存款金融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储蓄存款。
4.根据是否承担国家政策性金融任务,可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设立,按照政府意图和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不承担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
5.根据是否属于银行体系,可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出资的国家属性,可分为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国家划分,也可分为国内金融机构、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③ 警惕新型数字人民币诈骗金融机构如何觅踪管控措施
最近不法分子利用了一些普通人对数字人民币缺乏了解,想积极参与其中的心态。他们打着“数字人民币”的旗号,不断利用翻新伎俩行骗,造成财产损失和信息泄露。
面对新的形势,在加大对公众反诈骗宣传的基础上,作为数字人民币重要参与者的金融机构,在这场反诈骗反洗钱战役中应该做些什么?
安全与风险控制的新课题
“针对数字人民币诈骗风险这一新课题,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需要升级账户前端识别验证、商户信息尽职调查和交易终端安全认证,进而完善异常资金交易监测,特别是异常数字人民币交易实时甄别规则和预警模型,加强账户和商户管理等技术手段,做到精准感知和动态防御,阻断可疑交易,切断有问题的资金环节。"同盾科技行业安全专家、支付清算协会反欺诈讲师岳薇建议,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二。进一步加强对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针对数字人民币异常签约、卡绑定、充值等涉及洗钱的资金异常流向,以及异常交易的特征,设置智能实时、准实时检测系统,切实提高准确识别风险的能力。
三。全面排查识别数字人民币关联交易和相关交易对手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环节。针对数字货币交易频率高、账户多、交易分散的特点,可以引入知识图谱技术进行溯源分析、关联分析、串并案例分析,进一步挖掘涉案团伙。
“从根本上说,金融机构需要针对数字人民币交易呈现的新风险和新特点,加强对异常资金链的实时管控能力,完善数字人民币交易的防欺诈体系,从前期了解客户、风险识别到交易控制、切断欺诈交易链条,再到事后风险评级、调整反馈策略。”念微说道。
KYC可信系统
据微介绍,近期数字人民币诈骗的诈骗套路主要涉及骗取、窃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窃取、盗取用户数字钱包和银行账户,不排除存在租借、购买他人手机卡、银行卡/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等违法行为。在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过程中,往往会有大量小额资金跨行流转,大大提高了银行识别交易账户的难度。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分析涉案卡的特征、充值账户、个人基本信息、关联方信息、内外标签信息和绝蠢设备、手机号码、IP风险清单等。以其掌握的货币相关交易数据为基础,结合外部数据有效识别货币相关账户;以及交易用户是否基于其账户进行平时的交易行为、常用设备、可信环境和时间等风险画像,并借助机器学习模型做出可信判断,从而识别用户是否存在盗用或非本人意愿的交易行为。
监控数字钱包中与货币相关的交易
人民币基于其双重线下支付、新技术加密保证安全性和可控匿名性,其法定货币本身具有强大的安全技术加持。其载体数字钱包和银行账户的风险防范成为这一新技术热点最重要的风险防控。
因此,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安全管理、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的跨行资金转移、数字人民币钱包与账户之间的跨行资金转移等交易监控,都需要金融机构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特征捕捉和异常交易监控,通过规则和策略识别异常绝宏物和可疑交易,数字人民币钱包与账户之间的交易监控
金融机构应在有效的KYC、可信系统和数字钱包货币相关交易监控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平台和风控集市的数据供给,构建货币相关特征计算、货币相关规则、模型和图谱分析等决策系统,最终生成数字货币交易账户/商户列表,切断涉及的资金交易环节,完成风险处置和效果分析,反馈风险控制策略的优化。
金融机构还需要结合非法资金转账交易的特点,重点监控可疑的“收款账户”,因为在很多有问题的交易中,转账或收款方往往会更改“马甲”账户或虚假充值、支付交易等。以规避银行的风险控制。因此,银行和支付机构需要进一步建立非法资金转移交易风险清单数据库,对非法交易账户实行“零容忍”。
引入知识图谱技术,遵循图谱,加强资金链追溯。
许多与金钱有关的欺诈性资金交易是团伙行为,上下游分工明确。金融机构需要防范网络赌博、洗钱等团伙对数字人民币的诈骗。因此,阅微建议金融机构结合知识图谱技术,对团伙犯罪进行深度挖掘、溯源分析、涉钱上下游账户关联分析等团伙检测。
知识图谱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基于数据分析和场景分析构建复杂的实体网络,并将异常关系和风险特征模型使用于知识图谱,从而动态计算风险的传播路径、传播结果和影响因素,有效挖掘数字货币交易的潜在风险。
介绍风险情况意识系统
金融机构除了关注数字货币、钱包和金融系统之间的联系,采取“止付”等措施外,还可以主动学习和识别未知的异常事件,以嗅出货币相关交易中潜在的风险欺诈模式。终端安全风险态势感知系统,基于设备指纹技术和并液网络数据,结合大数据处理技术、业务知识沉淀和AI算法模型,能够主动锁定威胁现有系统和信息的新风险源,实现全网风险主动感知、检测、防御、可视化、联动、溯源的全闭环链接。
目前人民币还处于前期试点阶段,生态防御体系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同盾科技表示将继续探索研究,不断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业务安全解决方案。
④ 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常识
1. 金融行业如何防范安全风险
这些变化引发了金融行业的两大战略转变:从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服务、管理为中心进行转变;从单一的经营模式向全球网络化、多元化的混业经营模式转变。
这些变革,将给金融信息化带来新的机会和挑战。 首先,银行将全面部署与整合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
银行业未来经营格局将是面向多市场、跨平台、多交易品种,因此新型的综合业务系统将成为金融业的必然选择。数据大集中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必将是应用系统的整合。
而新型的综合业务系统将是整合应用系统的核心引擎。新型的综合业务系统将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安全、稳定、可靠;二、灵活、多变、多功能,要快速支持金融行业快速的产品创新和差异化服务;三、以客户为中心。
其次,更加强调数据的合理与有效利用 现在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实现数据的物理或逻辑集中,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利用数据将成为银行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如使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商业智能、决策支持等技术,基于基础客户信息数据,通过信息挖掘、提炼,对银行的业务流程、产品等进行改进,从而为银行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全面提高和改善银行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
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家银行尝试应用CRM系统,用于理财、贷款、信用卡、中间业务等服务。 通过数据仓库、商业智能等工具把原始信息变成有价值的信息。
基于数据仓库的决策支持系统(DSS)能够帮助银行实现对客户的正确识别和经营风险的自动预警。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能够有效地控制关联企业的信贷风险,建立以客户管理为中心的信贷决策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配置和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体现商业智能和自动化处理的价值。
第三,更加注重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性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普遍、深入的应用,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已经成为银行业务正常运营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意外灾祸、系统故障、人为操作不当、安全管理及措施的漏洞等都有可能造成信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影响到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
信息安全越来越成为银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第四, 银行间数据将互联互通 各个商业银行间数据的互联互通不仅是客户的基本需求,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银行间数据的共享、扩展各自业务的覆盖范围。
着眼于此,数据标准化、集成化将是一段时期内需要重点关注与发展的领域。 第五, 前台业务处理系统与后台支持系统进行数据整合 完善的前台业务处理系统与强大的后台支持管理系统是商业银行的两大基础系统,系统间的数据整合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完善的前台处理系统是银行运作、经营的基本系统,强大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利润分析、风险控制、绩效评估和战略决策等支持系统是银行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的支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两大基础系统间的数据进行整合有利于业务经营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对安全提出新挑战 金融行业的这些变革趋势,对安全提出了更多新的挑战。 首先,银行业风险管控的要求本身就很高。
新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要求;三是信息披露要求。在银行信息化过程中,银行必须将自身的业务、技术需求与新协议中的要求结合起来,做到风险与收益、控制与效能的平衡。
其次,对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数据的大集中,对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数据集中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集中,如何准确地在效率与安全之间选择平衡点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 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成为一个关注点。
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委员会已经制定和发布了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DSS),对涉及支付卡的数据安全提出明确要求,作为该类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机构,银行需要在信息化中遵守相关的标准,以对个人数据的隐私性加以保护。 第四, 银行业务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成为银行信息化中的重要目标。
由于银行经营活动的特征,决定了银行业务与数据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和高可持续性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在银行业信息化中将得到具体体现,如对系统、数据的高可靠性指标的要求,业务持续性管理的要求等。 实施六大措施对风险进行管理 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是金融行业在变革中需要面对的难题。
建议可通过实施以下六种风险管控措施,多管齐下地防范金融风险。 首先,进行业务流程的改进,通过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 有效提高业务系统的效率、效果,有效控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进行资产负债管理(ALM),有效控制并预防流动性风险,降低因资产负债不匹配而导致的额外成本,并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增强银行盈利能力。 第三,应用系统风险评估与控制咨询,实施业务系统风险与控制的评估、设计、审计服务,可以有效降低业务流程风险,避免人为控制出现的偏差与失误。
第四,对信息安全与业务持续性进行有效管理,由于综合业务系统的特殊性,需要对大量受保护的业务、经营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进。
2. 银行安全防范的三原则是什么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是“三防一保”: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以下是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一般遵循的细则,供参考:1。 运钞车到达终点时应当最大限度地靠近目的地停放。
5。押运时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数量、人员、车型等情况。
2。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支行行长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区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财产安全。4。
支行行长对本行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凭证,至少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5。每个营业网点必须实行“三人当班,双人临柜”的工作制度,职工应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采取有效控制,防范措施得力。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柜台内,因公需要进入柜台内的上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必须有本单位现职领导陪同且信证齐全才予接待,否则不得开门受检。
3. 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一、押钞车在运行途中,驾押人员严禁饮酒、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空车无人值守。
二、押钞车遇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面临时封锁或被阻塞,应立即电话向局领导说明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离开事发现场,防止意外发生。
三、车辆行至邮储网点时,事先要做好交接款的准备工作,下车后出纳员行动要快,处理业务迅速、准确,办毕后立即离开。交接款时,车上要有人值守,以防空车被尾随者盯梢,乘机破坏车窗门偷盗钱物。
四、押钞车在行驶过程中,如遇车胎被钉入空心钉,导致车胎泄气无法行走时,不任是白天还是夜晚,应抓住有利时机致电110报警,告知事发地点、时间、原因和工作性质,解除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险。
通过此次省行领导对天水案件和樟树押钞车被窃案件的分析,让我对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理解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时刻提醒自己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使生活充满欢乐、更加美好。
请问是不是这个!
4. 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领域的欺诈风险,就要加强金融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金融风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
金融欺诈案多数主要集中于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金融欺诈案件主要通过银行的金融票据、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等信用工具进行,而且诈骗手段隐蔽、金额巨大,已形成国际化、集团化的趋势。金融欺诈风险不仅会使银行和进出口企业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中,造成银行的巨额资金损失,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银行的国际声誉。
5. 如何做好当下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内容预览: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银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也不例外,与以往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体制相比较,有几个明显变化:一是管理目标和工作范围大幅延伸,管理任务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随着大量的高科技电子防护设施的陆续投入使用,技防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手段开始由“人防”向“技防”过度,科技含量逐渐加大,对安保队伍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针对柜面员工操作风险的监控管理工作日渐突出,而现有的安保队伍中复合型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工作水平和工……。
6. 银行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提出了13条防范操作风险的意见,并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内控十三条”,从央行的重视程度和督促力度,就可看出防范操作风险已成为规范业务发展的重要和必要内容。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近年来纷纷开展了全行性的操作风险大检查,同时采取不同的方式来防范操作风险。对如何加强内控建设,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打造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引,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警示教育,提高内控与员工的价值关联度,切实防范员工因道德风险引发的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培育金融企业合规文化,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并通过教育与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还使人的自觉行为与制度对人的约束有机结合,也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同时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先规范、后发展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办理业务。
2.严格岗位职责管理,要以风险防范为前提,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岗位职责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控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责,做到工作岗位、工作范围、职责权限清晰,使内控覆盖所有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重要岗位、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
3.加强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建设,要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夯实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岗位分离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严格授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事中控制;加强对高管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控制,离岗审计。如从目前农业银行基层行的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建全制度,清理制度盲点,弥补制度空白点,坚持内控在前,制度先行,使各种经营行为都置于制度约束之下,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切实落实业务营运制度、管理制度、处罚制度,把管理工作和控制融入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其次要加强岗位控制,按照纵向有监督、横向有制约,从优化业务流程着手,形成机控和人控的联控机制,切实解决业务操作岗位的失控问题。
4.构建独立的内审管理体系,要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行业务与监督分离,建立独立运作的内审管理系统,使内审工作真正发挥超脱性、权威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实施自律监管,提高自律监管的效果,应严格按照自律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充实监管力量,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与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克服重监管,轻整改的思想,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监管队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注重监管手段的互通与监管成果的相互利用,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和各种监管手段的作用。
5.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当前,信息科技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实现经营战略转型和业务运营的基础平台以及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的高度依赖,使得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为此,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尽快树立并强化信息科技安全风险意识,要从提高风险管理支持可靠性、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等方面,认识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着力研究和防范信息科技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另一方面要着重关注和做好信息科技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调、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科技体系变动和发展的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管理以及业务持续性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
⑤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各金融机构有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的营业场所。金库,是指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第三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应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经济实用。第四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单位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第五条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是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六条各金融机构在新建和改建营业场所、金库前,保卫部门要对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提出具体方案并报上一级单位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当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由公安机关发给《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后方可营业或启用。第七条各金融机构现有营业场所、金库,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做出整改计划,逐步达到本规定的安全防范要求。第八条公安机关应本着“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协助金融机构保卫部门按照本规定,研究制订营业场所、金库改造达标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第二章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第九条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第十条营业场所二层以下的窗户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栏)。第十一条有条件的新建、改建营业场所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第十二条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他工作区隔开。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第十四条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内应设工作人员卫生间,有条件的应设生活区。第十五条营业柜台的安全防范设施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0米,宽度不少于0.6米。
(二)有现金出纳业务的柜台上方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窗)并封顶。县级(包括县级以上机构的营业场所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20米(以柜面基准计算)以上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融防护栏(窗)封顶。
(三)柜台上方安装防弹玻璃的,根据业务需要,柜台应设置数个30CM(长)×20CM(宽)×15C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取钱槽,不得在防弹玻璃上开窗口或洞口。为方便与客户对话,采用两块防弹玻璃错位连接出现空隙的,错位部位长度不得少于10CM,空隙宽度不得超过3CM。
(四)营业场所一般不设置柜台通勤门。因特殊情况必须设置的,应采用防撬、防掸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县级(包括县级)以上机构的营业场所应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第十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应安装电视监控报警设备:
(一)城市营业场所日均现金收付量超过150万元;
(二)乡镇营业场所日均现金收付量超过50万元;
(三)设有金库;
(四)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确有安装必要。第三章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第十七条金库应采用混凝土六面整体浇铸,墙体厚度不得低于32cm。第十八条安装的金库门,必须符合《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T143-1996)的规定。第十九条金库应设置双道门,即在金库门外增设一道金属防盗门,防盗门安装两把锁具,两把钥匙由本单位保卫人员和管库业务人员分别负责开启和锁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第二十条金库位置应当隐蔽。设在建筑群体内的金库,其墙体不得与其他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相连。第二十一条金库内(含清点间、交接室、守库室)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报警设备,配置防潮、灭火设备,安装防爆灯,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第二十二条金库必须配置守库室。守库室应与外部隔离,门窗必须坚固并安装钢筋防护栏杆。第二十三条守库室配置的接受报警和与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必须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⑥ 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1) 信息泄露:保护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
(2) 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
(3) 拒绝服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被无条件地阻止。
(4) 非法使用(非授权访问):某一资源被某个非授权的人,或以非授权的方式使用。
(5) 窃听:用各种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窃取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对通信线路中传输的信号搭线监听,或者利用通信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6) 业务流分析:通过对系统进行长期监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诸如通信频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总量的变化等参数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规律。
(7) 假冒:通过欺骗通信系统(或用户)达到非法用户冒充成为合法用户,或者特权小的用户冒充成为特权大的用户的目的。我们平常所说的黑客大多采用的就是假冒攻击。
(8) 旁路控制: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处获得非授权的权利或特权。例如,攻击者通过各种攻击手段发现原本应保密,但是却又暴露出来的一些系统“特性”,利用这些“特性”,攻击者可以绕过防线守卫者侵入系统的内部。
(9) 授权侵犯:被授权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统或资源的某个人,却将此权限用于其他非授权的目的,也称作“内部攻击”。
(10)抵赖:这是一种来自用户的攻击,涵盖范围比较广泛,比如:否认自己曾经发布过的某条消息、伪造一份对方来信等。
(11)计算机病毒:这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功能的程序,行为类似病毒,故称作计算机病毒。
(12)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当前约束操作信息行为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很多人打法律的擦边球,这就给信息窃取、信息破坏者以可趁之机。
⑦ 金融法律小常识
1.金融法律法规知识
授信原则的四个基本原则 。
合法 , 诚实 , 统一授信 , 统一授权 。 免于报告的三类 : 交易一方是国家机关 , 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贷款转贷 , 同一银行下 。
债权人 ( 借款人 ) 将债权转移给第三方 , 保证人的保证内容不变 。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银行 , 银行人员或者银行金融机构 。
未约定期限的债权 , 默认 6 个月 。 关于反洗黑钱 o 央行负责 组织协调全国 , 实行资金监测 。
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授权 , 参与国际的反洗钱活动 o 银监会负责 对于所监管的金融机构 , 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内控要求 。 民事法律行为 - 公民 / 法人 物的保证有 抵押 , 质押 , 留置 三种权利 。
票据 o 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 持票人对出票人给予的权利 , 期限 6 个月 。 拒绝承兑后 , 追索权是被拒绝承兑后的 6 个月 。
再追索权是清偿或者起诉后 3 个月 。 见票即付的功能是 2 年 。
o 票据的功能是流通 , 转让的方式是背书 。 o 票据的 4 个行为 , 背书 , 出票 , 承兑 , 保证 。
容易混淆的是 , 撤销权对债权人是一年内有效 , 对债务人是 , 五年之内没有行使的 , 可以撤销 。 代理 : 三种 ,猛桥 法定 , 指定 , 委托 。
o 指定代理 : 人民法院或者机关 。 o 法定代理 : 根据法律而规定 。
o 无权代理 : 善意 , 行为人无代理权 , 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和他人 , 不违法 , 与第三人 有民事行为能力 。 经理由董事会指派 。
合同 : o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因素 :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判刑 o 职位挪占罪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o 非国家人员受贿 , 最高 5 年以上 。 o 挪用资金 ,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 3 年以下 o 有价证券诈骗 , 不会是单位构成 。
犯罪主体 o 一般主体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o 特殊主体 : 违法房贷 , 到帐不入账 , 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背信运用财产 ,。 o 特殊主体包括 , 商业银行 , 证券公司 , 保险公司 , 期货公司 , 经纪公司或其他金 融机构 。
金融犯罪实施的主体 o 针对银行的犯罪 外部犯罪 内部犯罪 o 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抵押 o 实现抵押权的三个方式 : 折价 变卖抵押物 拍卖抵押物 本罪主体 o 单位不可以构成主体的是 信用卡诈骗 贷款诈骗 o 只能是自然人 信用卡诈骗 有价证券诈骗 票据诈骗 o 金融凭证诈骗 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念知键 银行存单 ( 本票 , 汇票 , 支票等结算凭证都不是算入金融凭证诈骗。
2.贷款的法律知识
一.总则 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 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 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律师在银行贷款中的业务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 参与贷款协议的起草、谈判或审查; 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银行贷款活动的参与, 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 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 并仔巧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操作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制订, 主要适用于一家境内商业银行向一家境内企业提供人民币资金的贷款业务,旨在为律师办理此类贷款业务提供一般性的指引。
本操作指引并不适用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担保贷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资活动。 二.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律师在承办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时, 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资格要求 作为借款人的律师,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借款人的各方面条件,提供有关法律建议协助借款人符合借款的法定资质要求; 作为银行的律师,应帮助银行审查借款人的资质, 确保银行放贷的借款人符合法定的借取贷款的资质要求。 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作为借款人的企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律师应当就借款人的合法成立以及存续情况等进行审查: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外,还应当审查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需要审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部分事业法人外, 各类企业均应当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 (二)借款人的资格证明书: 贷款证 为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 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证管理办法》, 明确企业领取贷款证后, 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所谓贷款证, 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发给注册地法人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法人企业, 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还款关系者, 必须申领贷款证。法人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
一个法人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三)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贷款人经营贷款业务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作为贷款人律师应当合理提示贷款人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各项监控性和监测性指标。
三.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时,律师应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协助: (1)对《借款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 (2)协助借款人就贷款申请履行必要的公司授权程序; (3)协助借款人就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法律审查。 (二)贷款调查和审批 受理借款人申请后, 贷款人律师应当配合银行对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 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这是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借款人律师可以提示借款人为实现贷款而配合银行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为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 律师还应协助银行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法律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借款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借款人是否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定的借款资质, 借款人是否已经获得了所有必需的 *** 批准, 借款人的公司授权是否充分等。 另外, 律师应当提示贷款人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同时,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它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其中关系人是指: 1.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2.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三)起草及签订贷款合同 《商业银行法》第37条和《贷款通则》第29条规定, 所有贷款应由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通常由律师起草, 贷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 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贷款合同一般有如下重要条款: 1.贷款的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是指贷款的使用范围。借。
3.金融法律常识
首先,金融法律常识比较多,以下几项:
1.金融企业的客户是否是“消费者”?
2.怎样理解基金?
3.什么是股票期权?
4.单一资金信托的概念
5. *** 资金信托设计原则
6.什么叫 *** 资金信托?
7.什么是期权?
8.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将涉及哪些主体?
9.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0.期货交易的风险
11.期货交易的欺诈问题
12.期货交易主要当事人
13.期货交易的法律性质
14.期货交易开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15.确认违法行为责任人及责任大小的证据
16.拒绝、阻碍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证据
17.典当融资也可以
18.次级抵押债券
19.应付债券
20.次级按揭债券
其次,如果想学习相关金融法律常识可以购买相关书籍作为参考,推荐
1、金融法律知识指南
2、中国金融法律知识手册
4.金融知识法制教育作文250字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下面是学习啦带来的安全法制教育的心得作文,欢迎欣赏。
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作文一: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作文二: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
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
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 *** 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 *** !!!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
5.民间借贷法律常识有哪些
民间借贷法律常识 我国民间借贷一直很活跃,为给大家在这方面有法律意见,现把我国在这方面法律给大家讲一下,供大家参考: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6.金融知识
我对金融学的认识 学习金融学专业已经有一个学期的时间了,也有一些感受了。
平时的时间很多,可是大多没有好好利用。学期结束的时候金融学院给我们布置了这个对于金融学的认识的题目,作为寒假期间的实践作业。
在第一个学期里,学习了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掌握了经济数学——《微积分》的一部分知识,也了解了一些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形势。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金融产业的狂飙式发展。
金融市场的繁荣,促使高校大力投资兴办经济学类专业,人民对于金融学的热情高涨,专家学者对其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金融学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和货币流通处于不可分割状态。因此金融学的基本内容是:把信用和货币流通紧密联系在一起,研究它们本身的运动规律和它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它们与其他经济范畴的相互制约关系。
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紧密联系构成金融活动,是近代资本经济发展起来以后的事情。在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信用形式是高利贷,与之同时存在的主要是金属货币的流通。
金属货币的铸造权通常是由 *** 所垄断,这时信用与货币流通之间的联系只分别涉及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的一部分;就整体来说,它们则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后,现代银行产生了,银行成为国民经济中信用活动的中心,并在信用活动的基础上发行银行券和组织转帐结算。
银行券的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开展,逐步代替并最终完全排除了金属铸币的流通。这样,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变化则由银行信用的扩张或紧缩来调节,货币的运动则与信用关系中债权、债务的转移和消长结合在一起,并终于形成了现代的金融活动。
金融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
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货币信用学”的名称逐渐被广泛采用。这时,开始注意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的金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如:人民币的性质问题,货币流通规律问题,社会主义银行的作用问题,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平衡问题,等等。
不过,总的说,在这期间,金融学没有受到重视。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金融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一方面结合实际重新研究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金融学说,另一方面则扭转了完全排斥西方当代金融学的倾向,并展开了对它们的研究和评介;同时,随着经济生活中金融活动作用的日益增强,金融学科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这就为以中国实际为背景的金融学创造了迅速发展的有利条件。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信托、保险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
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 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
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学、金融工程学、金融经济学、投资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等等。
数学、物理和工程学方法在金融学中被广泛应用,阐述金融思想的工具从日常语言发展到数理语言,具有了理论的精神与抽象将物理和应用数学应用于金融模型的高峰期,比如使用差分、偏微分方程和随机积分等数学工具描述股票走势、收益率曲线等。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之中,金融学同样也面临着这样的局面。
在转型期的法律体系下,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最能有效配置资源?怎样为解决银行坏帐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等金融创新提供法律支持?怎样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不合时宜的条款,激励金融创新?等等。类似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近年来已成风潮,而且逐渐形成了一门新兴学科,谓之“法和金融学(Law And Finance)”。
法和金融学有两大研究方向:一是结合法律制度来研究金融学问题,也就是以金融学为中心、同时研究涉及的法律问题;二是利用金融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法学问题,例如金融立法和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法和金融学对中国的金融创新和司法改革意义尤为深远。
目前,这门学科在我国尚属空白,不过目前学术界的研究还停留在概念引进阶段,其对实际工作和教学科研的意义尚未显露。换言之,要实现法和金融学由概念诠释到实务操作、教学普及直至学科发展的跃升,学界仍需付出巨大努力,从头作起。
后记:新的学期,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我们又开设了会计学、微观经济学等金融学基础课程。
微积分在金融专业的学习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必须要。
⑧ 银行保安的安全防范要做到哪些
保安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服务行业,随着这种新型服务行业的有序发展,银行内的保安也是越来越多了,保安也成了各个公司帆含消所必不可少的一个岗位,银行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对于安全性的要求是十分高的老裤,而银行的保安需要做到哪些安全防范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熟悉所属银行。
其实不仅仅是在银行,在任何的企业单位中,安全也是最重要的,在安全上保安人员的专业素养是与他息息相关的,因此在选择上应选择优秀的保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