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资产管理是指“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事关近3万亿险资!保险资管新规正式落地,中介也可以代销了
3月25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明确产品定位和形式、产品发行机制、压实产品发行人责任、落实穿透监管等方面为保险资管产品明确了规管办法。
银保监会指出,保险资管产品期限较长、杠杆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层嵌套、资金池等问题。但是,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缺少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也存在差异。此次出台《办法》,是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统一保险资管产品规则,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补齐监管短板、强化业务监管,促进保险资管产品业务持续 健康 发展。
文件内容显示,《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保险资管机构需要在2020年底前对不符合现行要求的产品制定整改计划,报银保监会批准后实施。后续,银保监会还将会陆续出台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细节要求,形成“1+3”的配套管理措施。
整体来看,《办法》共八章六十六条,包括总则、产品当事人、产品发行、存续与终止、产品投资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从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的私募定位、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的中长期特色、坚持原则导向和规则细化相结合的原则展开规范管理。
早在2019年11月,银保监会曾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办法》在嵌套要求方面增加了除外条款,主要变化有二:
在投资者资质方面,将基本养老金、 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明示为产品投资者 。银保监会称,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7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7万亿元。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主要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成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将基本养老金、 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明示为产品投资者,更好体现保险资管产品服务长期资金的导向。
在代理销售机构方面,除保险资管公司自己销售外,将可以委托“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扩展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适当拓宽了代理销售机构范围。 银保监会称此举是为后续业务发展预留了空间。与之配套的,《办法》中还删除了“投资者应当以自己名义在登记交易平台设立的统一账户体系中开立账户”。
目前,保险资管产品主要采用自行销售的方式,若扩展到银行、基金、信托乃至保险中介等机构参与代理销售,销售渠道的建立、销售行为的管理等都将成为需要直面的问题。《办法》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产品推介和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2018年,大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出炉后,为各细分领域的资管办法的制定提供了统一的指导。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打破刚性兑付和严控非标投资风险。在《办法》中,保险资管产品的管理严格遵守大资管新规要求,不承诺保本收益、严控非标投资的35%上限。
《办法》第七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所谓适当性,是指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要与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匹配。这不仅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打破刚性兑付,更要事前为投资者做好风险演示。而投资者一旦做出决定,便要自负盈亏结果,对双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样的,大资管新规对于投资非标比例,也作出了“不得超过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所管理的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的上限。《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产品净资产的35%。
此外,《办法》还严明,保险资管产品投资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严防嵌套及穿透业务;并严禁保险资管机构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③ 保险公司 资产管理资格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资产管理是指“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资产管理公司算金融机构吗
分两种,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4)保险资管是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公司的运营特点:政策与市场并重
1、从以上设立可见,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独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特殊的经营目标及广泛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处置、公司重组、证券承销、兼并等等,很多业务等同于全方位的投资银行)。
这一状况为其日后可能较为独特的运营模式埋下了伏笔,其运营模式呈现出“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并重的特点。
2、政策性保障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设立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额度均由国务院批准。
3、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划拨,其运营目标则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并且,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为此,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方式,在处置中,国家给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享有税收等一系列优惠。
这种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发挥运营功能与资源调配机制的一种有效前提;否则,在推动国有资本的运作中,很可能会受到许多非市场因素的干扰,致使预期目标不能顺利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