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1年中国银行外汇交易创历史新高,累计成交750.33亿美元,若1美元可兑换8.2779元人民币,用科学记数法
∵1美元可兑换8.2779元人民币, ∴750.33亿美元=750.33×8.2779=6211.0156707亿元≈6211亿元人民币; 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时,由于6211有4位整数,所以可以确定n=4-1=3. 所以,6211=6.211×10 3 . 故选A. |
2. 求文章“ 面对WTO协议下人民币业务对外资全面放开,我们准备好了吗”
根据WTO协议,中国将于今年底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对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的人民币业务。与此同时,银监会放开了原来每家外资银行每年只批准开设1家分支机构的规定,外资银行在中国开设网点的进程开始大大加快。
截至2005年9月,已有325家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238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38家可以开办人民币业务,15家获准网上银行业务,41家获准经办衍生品业务,5家获准QFII(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目前,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已经达到25个。即便如此,外资银行依然深受网点不足的掣肘,纷纷选择了入股中资银行,在中国市场抢占制高点。目前,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的海外战略投资者外,汇丰、花旗、德意志、渣打也分别入股交通、浦发、华夏、渤海等股份制银行。通过入股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不仅获得了品牌资源、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等,也获得了巨额利润。
外资银行在经营上有明晰的市场定位,它们将产品资源主要集中在为经过选择的客户群服务上,而中资银行一般都面向所有阶层提供服务,产品资源使用分散。如此发展下去,要么失去对外资银行锁定的优质客户群的服务优势,从而失去客户,要么总体资源使用的回报降低,失去长远的竞争力。
竞争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银行进行业务转型和收入结构优化的动力。1948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的规模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银行数量由原来人民银行1家已经发展到1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17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5万余家农村信用社,银行的总资产规模从当初的近1万亿元发展到今天的28万亿元。加上外资银行的进入,如此数量众多的银行依靠同质业务模式和相对单一的收入结构越来越感到生计维艰。
除了被动接受挑战之外,中国的银行开始主动走入国际资本市场,迎接挑战。中国银行计划于今年6月初在香港上市,募资额约为60亿美元。这将是内地第二家赴海外上市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此前,建设银行于去年10月在香港上市,集资额高达80亿美元,为2001年至今全球最大的首次上市集资金额。除中行外,作为内地资产最多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可能于9月赴港上市,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也都有意在年内登陆香港市场。
面对股东价值持续的增长和长久保持资产质量优秀的严峻问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在“2005(中国)银行家论坛”上指出,通过改制,商业银行每一项资产都要讲收益,每一项负债要讲成本,每一项投资要讲回报,每一项创新要讲投入和产出,每一个网点要讲利润。
中国商业银行将经历国际市场的考验,由国内银行走向国际性的银行。
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中资银行不仅面临发展的问题,甚至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业务创新成为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银行转型势在必行。
转型成为我国银行业一个最热门的话题。无论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向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转型,还是迎合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国内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这些体制、业务等方面的转变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都带来巨大的冲击——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管理体制、营销体系等多个方面都需要“以变应变”。
业内人士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于中资银行也有积极影响。从规模上讲,国内没有能与四大国有银行抗衡的银行,但外资银行资本雄厚,它能够刺激中资银行的紧迫感,促使其提高效率,提升竞争力。竞争即优胜劣汰,也能促进国内银行业的整合改革。
随着资本监管的强化,中国商业银行传统的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经营发展模式陷入了“两难”困境。一方面,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银行信贷等以资金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与支持,银行信贷资产和其他风险资产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并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推进器;另一方面,单纯地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所带来的规模快速扩张,将占用较大的资本,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而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的最低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将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
在新的监管环境下,中国商业银行要实现业务的持续发展,必须探讨经营发展模式和盈利增长模式的转变,提高资产盈利能力,从而增强自身的积累能力和对外部资本的吸引力,通过业务与盈利模式转变,打造银行核心竞争力,提升银行的资本回报水平和投资价值。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动下,全球的银行业正在呈现四大趋势、两大脱媒。四大趋势就是信息化生存的趋势、综合化经营的趋势、资本市场化的趋势和发展国际化的趋势。两大脱媒就是资本性的脱媒和技术性的脱媒。资本性脱媒就是银行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现象正在一天一天的改变,技术性的脱媒就是IT也将会占领银行支付的领域。怎么转型?我觉得唯一的途径就是“金融创新”。
但是,由于历史、制度和实践的各种约束,中国银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还不适应这样的转型,中国的银行必须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去颠覆传统的经营模式、优化治理结构,更新经营理念和银行的文化。
麦肯锡曾给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开了一个药方,说你们想到中国去,最能够赚钱的是私人银行,是消费信贷与信用卡。其建议的策略是让他们与中资银行合作,但要用技术赢得利润。
面对国际竞争环境,中国商业银行现阶段面临经营管理的全面变革与创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银行经营管理的深刻变革和全面创新是不得不为之的应对之策。但由于多年来,中国的银行所建设的业务驱动型系统之间不能互通,信息不能共享,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资源管理,因此,深层次开发、综合利用信息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支持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数据基础还比较薄弱。
2000年,工商银行就扛起了“数据大集中”的大旗,由此在全国掀起了银行业数据集中的建设热潮。此后的几年里,整个银行业的信息化都没有离开这个“主线”。到2002年下半年,工行率先完成了数据大集中的建设,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40多个数据中心整合为互相连接、互为备份的北京、上海两大数据中心,后来又将两大中心合二为一,以上海为中心,北京为备份中心,建成了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系统平台。建行和中行也相继实现数据的集中,在全国建立了数个区域的数据中心。农行的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它通过建立区域中心,然后由大区集中走向全国集中,实现了数据集中。
2004年,是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的一年,各大商业银行的数据大集中建设已基本完成,中国银行业进入了信息化的第三阶段,数据的深入挖掘和集成应用直接关乎服务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关乎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化竞争中的成败。
中国进出口银行科技部总经理王云生认为,数据集中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业务发展,支持业务管理和业务创新,仅仅集中显然不够,还要将这些数据深入挖掘,分析客户及资金流的走向,进行风险的监控和预测等,所以未来一段时间,银行的主要任务就是业务系统的建设。数据仓库和灾备中心的建设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还有一点,那就是通过数据利用也可以进行业务的创新,这是未来银行业竞争力的主要内容。
数据大集中为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后台支撑系统,为用户带来最直观感受的则是建立在各种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化金融业务。网上银行就是很好的例子。比如,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创办得较早,但由于以前客户信息和账户数据管理分散,业务一直处于摸索状态。2002年年底数据大集中完成后,网上银行取得了大发展,用户规模和交易数额增长迅速。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企业用户达到8万多家,个人用户数则达到了900万。
银行再造 新瓶装新酒
现代银行业与IT向来就是鱼水关系。机构要调整,治理要规范,业务要创新,管理要科学。只有那些能够有效利用信息技术资源的金融企业,才能通过管理和业务的创新,获得真正的竞争优势。银行业的历史性进步,反映出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进入一个更加成熟的阶段,站到了更高的台阶之上。数据大集中的基本完成,是这种历史性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业务创新方面,整个银行业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设计的核心业务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并储存丰富的客户基本信息和原始交易信息,在此基础上利用数据库技术营销细分市场。
一位业内权威人士指出,银行改革以后所要支撑的信息系统在总体技术上还有难点,一是如何与历史的系统相结合,平滑过渡。二是涉及开放平台和封闭系统如何选择,这要照顾到银行历史数据的衔接。三是要兼顾到信息安全,确保有相当高的可用度。再有系统建成后的测试,以及系统开发之后整个应用系统的性能评估。这些问题都是各银行在信息化建设中要注意的环节。
银行扬弃过去那种按职能进行分工并设立主管部门来进行组合经营的管理模式,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并设计业务流程,变传统的“银行中心”为“客户至上”,从而推动银行在组织结构、分工格局、产品设计、激励机制、权力配置等方面产生。这就是“银行再造”的实质。
面临世贸过渡期即将结束,中国银行业将迎来对外开放的新局面。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都将面临各自的考验。我们期望,到时中国的商业银行将以数字时代的高科技形象出现在世界面前
一、入世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和利益
1.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向国际标准靠拢。加入WTO后,随着国外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对我国的大举进驻,将为我国银行业提供难得的参照体系和竞争对象,起到示范、激励和交流的作用。它将进一步促使和加强我国银行业与国外银行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市场互补,共同繁荣我国的金融市场。同时,国外金融机构前沿理财的新观念、新思路、新业务、新产品和新途径将刺激我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加速我国银行业向商业化转轨,有利于商业银行体系的完善,从而推动我国金融业务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2.有利于我国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入WTO以后,国外金融机构将把不断创新的金融新产品带入我国。尤其是将把领导现代国际金融市场新潮流的,以货币、外汇、股票、债券、存单,以及利率、汇率、股票指数等一般金融工具的期货交易形式为内容的,以通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等高科技为手段的,以规避市场风险、降低借贷成本、稳定投资收益、提高市场流动性、反馈全球信息、吸引众多客户、预测未来价格等为特点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产品带入我国,为我国未来的金融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
3.有利于金融业务、服务手段的提高和信用消费的进-步普及。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后,将开辟多种国内银行未曾开办的新业务和新服务。这对我国金融业务的扩大、金融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服务手段的优质将创造良好的条件。
4.有利于扩大资金利用渠道和资本投资效用的提高。加入WTO以后,随着国外金融机构的大批进入,将使一部分资金被带入我国,从而将拓宽我国的资金利用渠道。同时,由于国外证券商对基金管理业的参与,将会使基金品种逐步增多,开发出实用高效的金融产品。我国客户不仅可以有更多的投资选择,还可使有限的资本获得最大的效用。
二、入世给我国银行业将带来的压力和冲击
我国加入WTO的首要前提是在金融领域全面参与国际竞争。根据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所做的金融领域的三点承诺:一是我国在进入WTO后将逐步开放人民币业务。在加入WTO两年后,允许外资银行与中国企业进行本地人民币业务往来;在加入WTO5年后,将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银行业务。二是开放证券业。加入WTO后,中国将允许外国金融公司在基金管理企业中的持股达到33%,3年后增至49%;外国股票包销商可在合资承销公司中占33%股份。三是开放保险业。中国将在加入WTO5年内,逐步扩展外资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如团体险、健康险和养老险。中国同意外资可在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中拥有50%的所有权。总之,我国将在一定时候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和进一步开拓人民币业务的范围。
从目前签订的开放人民币业务的时间表看,如此之快的人民币业务开放速度将使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国际业内有关专家认为,对于人民币的开放,中国银行业大约需要十年才能做好准备。原因之一是中国银行业存在资本金充足率普遍不足的情况,补充资本金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其次,中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在五年内难以清除。虽然目前有计划将这部分债务以折价或证券化方式出售,但此过程也许将需花上数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将使我国的银行业在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市场环境、技术手段、人才素质、监管体制以及风险防范等诸多方面与WTO体制的不相适应,因此将面临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面临管理体制的挑战。国外银行大多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而我国金融业由于对外开放程度低,大部分银行还不熟悉国际惯例,不适应在统一规则下进行管理的要求。尤其是我国的银行业则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竞争规则和效率原则进行管理,一些银行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国家虽要求国内的银行依据市场规则而不是按国家计划去贷款,但在一定程度上仍承担着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性职能,扮演着政府出纳的角色。不仅银行被迫进行所谓的政策性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在机构管理、业务经营、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还要执行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尤其是当国家财政困难时,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替代财政并长期承担国家和地方的大量双重政策性业务。据了解,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仍占25%以上,而政策性贷款历来是银行贷款中质量最低的,也是不良资产贷款比例中最高的。管理上的差距将是制约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大隐患。
2.面临经营模式的挑战。我国金融业目前推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按照商业银行法,国内的商业银行不允许开展投资业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国外银行大多采取混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即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当综合化的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银行业在竞争中无疑将处于劣势状态。
3.面临业务创新和优质服务的挑战,加入WTO,我国将在金融业务创新和优质服务方面处于劣势,而国外一些大银行在这方面的发展已很成熟。我国银行目前仍主要采用传统的业务经营方式,并且发展业务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存款市场份额上。这样不仅容易导致我国银行业经营传统人民币业务的风险上升,平均利润率下降,而且容易造成涉外业务、中间业务和新的贷款业务发展缓慢,致使国际结算等业务的流失,使一些新的利润增长点后劲不足。据统计,仅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办理的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目前已占有我国市场份额的40%以上。
4.面临技术手段和金融产品的挑战。国外一些大银行由于技术设备先进、科技化程度高、信息网络健全(银行业务全球联网)、创新能力强,使他们在金融业务和产品方面显现出了全球化、自动化、电子化、标准化的趋势,并且在技术手段创新和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始终处于领先地位。由于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国外银行可以从各项业务、多种渠道中获得盈利,以弥补某一方面的亏损。这种竞争对我国银行业是不利的。我国银行业由于实行分业经营使业务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存贷款领域,并且基本服务对象主要面对国有企业,造成盈利渠道单一,提供的金融产品传统,从而造成银行的金融风险更加集中,竞争力持续弱化。
5.面临融资风险的挑战。加入WTO,由于我国的金融资产形式和融资手段过于单一,将加大我国银行业的融资风险。目前我国金融资产形式主要是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间接融资占金融资产形式的80%以上。我国目前这种过度依靠银行的巨额储蓄存款所形成的单一金融资产结构现状,是由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甚至严重滞后造成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不仅已经难以适应WTO体制的要求,而且会增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在西方发达国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几乎各占50%。同时,由于国外银行在很多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如在税费方面,我国银行的综合税费负担率高达70%左右,而国外银行只有30%。国外银行这些优势将可能造成国内优质客户的大量流失和国内融资份额大幅度下降。统计表明,我国银行80%的利润来自20%的优质客户。一旦我国的优质客户被国外银行抢走,我国银行的优质资金来源将被分流,融资份额也将被挤占。最终将导致我国银行业市场融资能力差和盈利能力下降。
6.面临人才竞争的挑战。加入WTO,国外金融机构与我国银行业竞争最激烈的将是人才。随着国外银行业务在中国市场的不断拓展,他们将会以高薪聘用、优厚福利、委以重任、出国培训、公平的用人激励机制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等条件,吸引大量我国银行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其结果将会使我国银行业新一轮优秀业务骨干流失,进一步加剧我国银行与国际大银行之间的差距。
7.面临金融安全的挑战。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金融装备落后、国产化程度低、风险防范能力差、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制约手段不强、内审制度不严格等是我国金融安全的最大隐患。仅以已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为例,外资银行只要在我国任何一个地方拥有机构,就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当前外资银行普遍存在多存少贷的倾向,它们一方面将境内吸收的外币存款资金调往境外以套汇套利,另一方面外资银行通过转移利润、少缴存款准备金的方式逃避我国的税收。还有一部分外资银行则利用回扣、提成等非价格手段与国有银行进行不公平竞争。如果我国对现有的少量外资银行都缺乏监管手段,那么一旦加入WTO,资本账户对外开放,国际游资进来,给我国银行业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引起金融秩序混乱。同时,由于我国金融安全监管能力弱,还将可能造成被国外银行一向青睐的我国电信、通讯、媒体、铁路、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大型私营企业等行业和市场,在对其全力的扶持下,在一定时间内获取垄断行业的利润,以形成市场垄断和产业垄断。
8.面临不良资产的挑战。国外一些大的银行由于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相对优良等优势将在竞争中处于明显得力的地位。如美国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多亿美元,相当于我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美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目前仅为0.67%,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却高达30%,不仅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17%的最高界限,同时也都大大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不超过8%、保滞贷款不超过5%和呆账不超过2%的比例界限。据调查,如果考虑银行账外贷款和绕规模贷款(贷款科目之外的其他资产科目中隐藏着实际属于贷款的资产,是一种逃避规模控制的违纪行为)因素,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实际不良贷款的比例还要比账面高出10个以上的百分点。如果再把实际的呆账全部冲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可能资不抵债。银行不良资产的扩大是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也是制约银行业健康运营和入世的重要障碍。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的资产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资本充足率过低,资本严重不足。(2)资产流动性下降。表现在:①资金周转速度慢。近年来,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全部贷款的年周转速度平均不到1.2次。②固定资产占资本金的比例过高。近几年,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占资本金的比例平均为70%以上,远远高于我国财政部规定的30%的最高界限,更高于国外一些银行20%左右的比例。③贷款偿付率低。有资料显示,到1999年,国内银行未偿付贷款达9.6万亿元,是当年GDP的110%,其中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几乎占了所有信贷总额的72%。不仅如此,近几年,就连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利息收回率平均不到60%。(3)资产盈利性差。不仅资产收益率低,1999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为0.16%,而且净资产利润率低,近几年,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不到6%,此项指标远远低于国外商业银行。同时虚盈实亏的现象也普遍存在。(4)经营成本过高。一方面是人均营业费高。近几年,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人均营业费用平均近5万元。另一方面是人均创利低。近几年,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人均创利平均为1.5万元左右。(5)资信评级低。目前国际上最大的资信评级机构之一,美国穆迪公司认为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符合国际监督标准,对其信用评级较低。(6)金融风险综合指数高。1999年,金融风险综合指数达到48.2分,已逼近50分的警戒线。(7)信贷增加额减少。高比例的不良贷款,使得信贷资金循环受阻,资产流动性大大下降。金融机构只得依靠大量存款,特别是居民储蓄存款的不断增加来维持其正常运转(我国信贷资金的近70%是由居民储蓄存款构成的),一旦储蓄存款的增长幅度过低或者出现滑坡,不仅会影响银行的信贷资金周转,还可能出现大面积支付困难。(8)存差增大。1997年以来,银行的存差率已达40%以上。预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存差率还将进一步提高。同时,1997年以来,人民银行支付的备付金利息率(又称超额储备,包括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金)已接近8%,其他商业银行则达到18%以上,远远高于商业银行吸收的活期存款利率。由此便诱导资金在银行体系内'空转'。如果加上8%的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间向中央银行按存款平均余额的8%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则中央银行存款中未被利用的资金高达30%以上。这将导致银行资金向社会供应量的减少,加大中央银行利息支付的负担,影响银行的利润和收益。
三、面对WTO加速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宏观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面对WTO,我国银行业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表面上看反映在银行方面,但症结却是我国宏观经济体制中深层次的问题在金融业的反映。因而,增强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问题,绝不仅仅是金融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国家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在财政、信贷、外汇、外贸、税收、人事、企业等方面协调配合,进行综合配套改革,需要同时建立和健全企业、银行、政府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规范化的运行机制。
1.建立和健全金融运行和监管的法律、法规。首先应尽快颁布《信托法》和《投资银行法》,发展金融机构的业务空间,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外资银行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据国际审慎性监管的标准,严格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依法强化监督,控制金融风险,维护平等竞争。同时,要加大对金融领域的执法力度。目前,金融秩序不佳、执法力度不强是困扰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的法律约束,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坚持金融信贷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银行债权人的利益,以制止新的逃账、赖账行为,防止新的不良资产发生。
2.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加入WTO,我国应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之间形成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同类市场的统一,以利于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尤其要发展资本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以分散银行的金融风险。但是,发展直接融资重在制度建设,它应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和以高效率的间接融资作为先决条件。扩大直接融资可将部分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助于解决不良资产。
3.运用财政政策调整国有企业的负债及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化解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我国银行加入WTO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最重要的砝码之一。对此可考虑运用财政政策来解决银行的不良贷款。凡是因财政原因造成的企业债务,如企业因为财政注资不足、政策性亏损等财政应给予而未给予的补贴而靠银行贷款弥补的,应由财政向中央银行发行债券(特种国债,专门用于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的方式来解决。目前银行资金由于放贷困难(好企业不贷银行的款,不好的企业银行不敢贷款),所以愿意持有国债。财政由此筹集的资金应设专门的账户列收列支,并由人大和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财政利用这笔资金可以通过贴息、减税、补贴和直接投资等方式,以专用支票的形式拨给企业,支持一些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和企业发展。企业也以专用支票偿还银行的贷款,专业银行再以专用支票偿还欠中央银行的再贷款。这种债务重组的方法,不仅可以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同时也可以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
4.运用中介机构推进企业与银行进行债权--股权的转换。鉴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商业银行不能持有企业的股份。可考虑运用中介机构推进企业与银行债权--股权的转换。让具有较高市场运作能力的中介机构来承担企业的债务重组。中介机构可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以此购买专业银行对企业拥有的债权,并将债权转换成股权。然后以股权所有者的身份进入企业,在对企业的资本和债务进行重组的同时也对企业的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进行重组,以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这一运作方式的意
3.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
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是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的。中国银行的前身是1905年清政府成立的户部银行。在1908年改称为大清银行,负责整理币制,造币,发行纸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并添股招商。这是清政府“与国际接轨”的尝试。
中国银行成立后,继续担负中央银行职责,到了1928年,国民政府另立央行,特许中国银行为国际汇兑银行。中国银行一开始就走国际化道路,先后分别在香港、澳门、伦敦、大阪、新加坡、纽约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
旧中国的中国银行是官商合办的股份制银行,早期的中国银行在限制北洋军政府开支,抵制袁世凯停兑令,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组织爱国华侨支援国内抗战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
1935年之后,中国银行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落到四大家族中,成了官僚资本主义聚敛财富的工具,是中行历史上的一个污点。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中国银行,1950年1月,周恩来总理向我国驻港机构发布保护,听候接管的命令。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响应周总理的号召,率先起义,宣布接受北京总管理处的领导,不久,伦敦、新加坡、雅加达、吉隆坡、卡拉奇、孟买、加尔各答、仰光等分支机构纷纷宣布接受国内总管理处的领导,为新中国保存了大量的海外资产。此后,中国银行成了新中国金融体系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
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银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的一个职能部门,利用信贷、结算、汇率等多种手段促进外贸的发展,使我国外汇收入不断增加;积极参加反对冻结美元资产的斗争,抵制美国政府对我国实行的经济封锁;支持交通部门逐步建立远洋船队,支持企业通过进口设备合远材料来增加产量和质量;认真履行国家外汇专业银行的职责,加强外汇管理发展与国际金融界的交往。
1979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两块牌子,内部一套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随后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职责不变。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此时中国银行的身份才发生的根本性的变化,由原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分支部门,国家金融管理机关,向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跨入了世界大银行的前列。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放宽对各家银行经营领域的控制。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由外汇管理局经营,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各外汇业务银行在外汇业务经营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这打破了中国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的垄断地位,这也标示中国银行正式结束了国家外汇管理机构的历史使命,完成了向综合性商业银行的转型。
从1994年到2004年这10年间,中国银行凭借悠久的历史、广泛的海外网络、出众的实力和国际金融、外汇业务优势,使中国银行成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盈利总额在国内银行中一直居于首列。许多权威的国际金融杂志一致认为,中国银行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中员工数量最少,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强的银行,人均利润、人均资本合人均资产各项指标均居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之首。
中国银行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5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八位。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个人金融、资金业务和金融机构等业务。公司业务以信贷产品为基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和融资、财务解决方案。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和银行卡在内的服务。资金业务包括本外币保值、资金管理、债务保值、境内外融资等资金运营和管理服务。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百年品牌,中国银行在注重稳健经营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国内银行业的许多第一,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之一。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中国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整合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此后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继开设分支机构,目前拥有遍布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网络,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307个,境外机构共计603个。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
2004年7月14日,中国银行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中国银行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宣传和普及奥运精神,促进本次体育盛会的圆满成功,提升本行企业形象和社会价值。
中国银行多年来的信誉和业绩,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媒体的广泛认可。曾先后8次被《欧洲货币》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和“中国最佳国内银行”;连续16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同时,被《财资》评为" 中国最佳国内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及"中国最佳外汇银行";被《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中国地区产品服务十强企业";中银香港重组上市后,先后荣获《投资者关系》"最佳IPO投资者关系奖"和《亚洲金融》"最佳交易、最佳私有化奖"等多个重要奖项。
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中国银行将承秉"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追求卓越效益,创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宗旨,依托其雄厚的实力、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银行服务,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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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阶段发展史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x0dx0a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x0dx0a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x0dx0a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x0dx0a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x0dx0a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丛升明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渗告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x0dx0a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 x0dx0a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x0dx0a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笑段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x0dx0a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x0dx0a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 x0dx0a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x0dx0a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专门承担中央银行职责,成为完善金融体制、更好发展金融业的紧迫议题。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 x0dx0a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x0dx0a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信用工具不断涌现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机制,搞活金融,发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努力探索和改进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以求达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稳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贷膨胀”、“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初步培育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 x0dx0a四、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 x0dx0a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 x0dx0a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x0dx0a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x0dx0a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三定”调整意见。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 x0dx0a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 x0dx0a“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x0dx0a“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由过去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转变为对金融业的整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转变为综合研究制定金融业的有关改革发展规划和对外开放战略,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协调发展和开放,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转变为加强与外汇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x0dx0a“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今后将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并参与有关的国际反洗钱合作。由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x0dx0a这些新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面对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更加重大的责任,中央银行在履行新的职责过程中,视野要更广,思路要更宽,立足点要更高。特别是要大力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规范、监督与监测,还要从金融市场体系有机关联的角度,密切关注其他各类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综合、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金融宏观调控。要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规划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货币政策决策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金融业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仍然较重、改革与重组任务十分艰巨。在此情况下,中央银行要更善于擅于准确把握影响经济金融发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况、开发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识大局、讲宏观、懂技术、胆识兼备,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中的突出作用。x0dx0a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0dx0a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x0dx0a(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x0dx0a(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x0dx0a(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x0dx0a(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x0dx0a(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x0dx0a(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x0dx0a(七)经理国库。x0dx0a(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x0dx0a(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x0dx0a(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x0dx0a(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x0dx0a(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x0dx0a(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x0dx0a(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