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集合竟价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交易规则是指在股市开盘前或收盘前,按照一定原则确定股票成交价格的交易方式。以下是集合竞价交易规则的具体内容:
首先,集合竞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以及下午的14:57至15:00。在9:15至9:20之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买入或卖出,同时也可以撤销申报。这一阶段的申报主要是为了测试市场意愿,并不会实际成交。而在9:20至9:25之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但不可以再撤销申报。这个时间段的申报将在9:25分按照成交量最大的原则进行撮合,形成开盘价。
其次,集合竞价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二是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三是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的申报价格有多个,那么上交所会选取这几个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而深交所则选取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再者,集合竞价的结果将决定股票的开盘价或收盘价。所有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或收盘价。这意味着,如果投资者想在开盘时无论价格如何都买入或卖出股票,他们可以在9:20至9:24之间挂出涨停价买入或跌停价卖出的委托,实际的成交价格将会是开盘价。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收盘时的集合竞价。
总的来说,集合竞价交易规则是一种公平、透明的交易方式,它有助于在股市开盘或收盘时形成合理的成交价格,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投资者的交易意愿。同时,这一规则也提醒投资者在交易时要关注市场的整体动态和自己的交易策略,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