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性别填错怎么办
只有重新写了!
❷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加盖哪些部门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需要乡里的证明,县、镇民政局(家庭困难证明表)的盖印。
建议不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如在校申请助学贷款或者走绿色通道。证明比较简单,手续也是,相比那个来说,成功率和还款都应该是简单的。
❸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申请表你最好找你们老师要,这个申请表是需要学校学生处和支部书记那里盖章的。这个申请表也是你的在校证明。我这里就有那个申请表,你要要我也可以邮箱给你
❹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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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http://syd.he.e.cn/
首先进入这个网站,河北省唯一指定的助学贷款申请网址。接着有提示你如果操作的一个文件,你把它下载下来,学习!然后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在网上进行申请,就会自动生成你要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你可能不太清楚申请生源地贷款必须要在网上进行注册,否则你有只申请表根本无法办理贷款,因为你没有在网上进行备案是无效的,还有你进行注册的网址上明确了你需要准备的所有资料!好了就这些吧。祝你顺利~!
❻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工作单位怎么填
我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那有我想下载填写 但是找不到申请表 在那?非常急!
❼ 怎么下载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呀求指教
请登录http://syd.hee.cn/网址以你的身份证号码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你的信息生成申请表,然后打印就可以了。记住是在网上直接生成的啊,套用下载的表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就没有你的申请信息。
❽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怎样修改
家庭电话错了一个字 而且信息已经提交 想重新填写可是不行 我该怎么办?
❾ 求文档: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单独的申请表没有进入申请助学贷款的那个网站然后注册,能过注册的用户进入然后输入基本情况后自己动的就会出现你的申请表
❿ 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表怎么下载
河北首次推行网上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07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7月22日专电(记者朱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日前已经开通,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和今年度被录取的高校新生,均可上网登录填写申请表。这是河北省首次推行网上申请此种贷款业务。 记者从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凡准备申请的学生现在均可以从互联网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需要提醒的是,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截止到10月30日。 贷款学生和信用社联社签定贷款协议后,如是河北省外高校的学生,由县联社打印高校回执表,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县联社。河北省高校贷款学生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信用社。 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号。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按相关规定,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