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三个问题
(1)关联方资金占用:比如母公司借用子公司资金、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借款、子公司借用母公司资金等,此借款都收取资金占用费,都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2)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以上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即为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2)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这个容易理解,就是向上市公司拆借资金,以收取利息。
⑵ 为什么投资者比较害怕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使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应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⑶ 如何规避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的风险
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风险大。
这种审计风险表现在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上。从固有风险看,由于我国某些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约束机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除对关联方及其交易要求披露之外,未作其他规定,造成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固有风险很大。从控制风险看,由于局部利益的驱使,关联方交易存在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的行为,并利用价格调节利润,使资金使用不遵循有偿原则等,造成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控制风险大。从检查风险看,由于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大做文章,使关联方交易量大且复杂,给注册会计师设置了障碍,加大了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提高了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的检查风险。
(二)审计难度大
1、由于关联方的界定不清使审计难度加大。
2、不正常的交易使审计难度加大。
3、未予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也使审计难度加大。
(三)审计具有连续性。
在关联交易的主要事项中,如购货、销货、应收应付款项等,一般应当披露连续两年的比较资料。这使得在今后年度审计过程中,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初期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证据的取得,应该和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确认方法一致。从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实践中,也体现出审计连续性的特点。
3关联方交易审计的重点
(一)关联方的识别。
关联方审计的难点在于发现关联方关系,只要找到了所有关联方,审计也就有了清晰的线索。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制定审计计划时,要对被审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实施以下程序来确定被审单位存在已知或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1、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以前年度工作底稿中确认的关联方,在本期如未发生变动,则仍视其为关联方;而以前年度未作为关联方记录的其他企业则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关联方。
2、了解、评价被审单位识别和处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程序。
3、查阅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名单,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正确判断他们与企业的交易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4、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使注册会计师能认别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审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5、询问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而提高审计效率,但仍要对询问结果审核。
6、审核所审会计期间的重大投资业务或债务重组业务,确认投资和重组的性质是否构成新的关联方关系。
7、审核所得税申报资料。若被审单位报税过高或过低,说明可能存在以转移利润为由的关联方交易。
(二)对关联方交易的识别。
判断关联方交易存在的标准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会计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由于被审单位可能会故意隐瞒关联方,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专门审计程序来识别关联方交易。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2、询问有关当局重大交易时的具体情况。
3、审阅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说明书。
4、了解被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交易性质及范围。
5、了解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交易。
6、查阅会计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或不常发生的交易。
7、审阅有关存款、借款询证函,检查是否存在担保。
(三)对被审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描述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
2、查明并确定已授权或拟授权的关联方交易。
3、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的原始凭证。
4、检查董事会和关键管理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从而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完整性。
5、审查机器设备或建筑物等购销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
6、审查关联方之间的代理、租赁、资金借贷业务。
7、审查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的金额和方式有无不合理。
8、评价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如果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较好,可以减少实质性测试,否则应增加实质性测试。
(四)对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进行实质性测试
1、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销活动、劳务支出、租赁业务,确定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平,相关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2、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有关合同、文件,核实资金是否被无偿占用,检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审查有关担保、抵押协议,查看担保抵押品是否存在。
4、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研究开发项目及其项目转移价格是否偏离真实价格。
5、审查被审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对关联方交易予以披露,披露是否完整。
(五)检查已确认的关联方交易。
注册会计师在根据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目的、性质、范围和对报表影响程度形成审计意见前,还需检查重大关联方交易,并考虑执行附加的审计程序:
1、向关联方询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
2、检查关联方所持的证据。
3、向与经济业务有关人员证实有关问题。
4、从重大往来款及抵押物中获取被审单位关联方的偿债能力。
(六)向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声明书,以明确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各自应负的责任。
(七)审计意见的形成。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结果形成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或保留意见、拒绝意见或否定意见。
⑷ 哪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含有对关联交易风险的描述
你的项目如何才能突破重围,从几十、几百、几千,甚至几十万个同类或类似的项目中脱颖而出,并有效打动投资人,一份优秀的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就是至关重要的。 争夺资本的竞争从来都是异常激烈,投资者对于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挑剔,因此,企业能否拿出一份符合投资商投资标准的优秀项目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就至关重要。 IDG的合伙人章苏阳告诉记者:“大型风投对项目审核都比较严格,最看好具备潜力、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其次公司的团队组合与商业计划书的策划至关重要”。 我们的建议是,融资之前你最应该准备的除了项目本身的各项基本条件外,那就是一份切实可行且操作性 极强的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对于一份优秀的商业计划书,我们 无论如何评价其对于融资和初期运营指导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是集项目产业运作与资本运营于一身,充分阐述项目的运作资源、行业竞争、经营战略、商业模式与运作策略,完美展示项目的投资价值,是当今投融资领域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融资敲门砖。 尽管商业计划书有很多大同小异的模板,但针对一个特定的项目来讲,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和特点。正如两个厨师做的同一个 菜名儿的菜,一个是特级厨师,一个是家庭厨子,或许,他们所使用的原料、作料、锅的材质,甚至火的大小都毫无差别,但他们做出来的菜,一定不在同一个 层次上,有时可能还差得很远。商业计划书的质量差别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个没做过投资、没切身体验过投资 的成功与失败、或根本就没参与过资本市场运作的人,他们做出的商业计划书的质量,可能离投资者的要求会差得很远,一个好的项目也有可能因此被大打折扣, 投资时间可能拉长、融资额少了、融资成功也可能更难了! 大家要记住,一个项目永远不是一斤萝卜白菜那么简单,不是简单描述一下萝卜的形状颜色大小就解决了问题,若这么简单,那可投的项目岂不太多、太容易,事实上,某个项目之所以有投资价值,一定存在某些独到的特殊元素或模式。这是教你怎么写计划书!常说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是创业融资的“敲门砖”。作为众多创业企业成长企业进行融资的必备文件,其作用就如同预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一份对融资公司或项目进行陈述和剖析,便于潜在投资人对投资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初步考察的文本文件。近年来,创业融资的程序日益规范,作为投资公司进行项目审批的正式文件之一,制作商业计划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创业者的“必修课程”。 作为一份标准性的文件,商业计划书有着大同小异的架构。但是,有的商业计划书却能迅速抓住投资人目光,而有的计划书却只能以进入“回收站”作为使命的终结。客观的说,项目自身素质是最关键最核心的原因,但是,一个完美的、专业的表现形式也同样重要,“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逻辑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商业运转中并不适用。一份成功的商业计划书涵盖了潜在投资人对于融资项目所需了解的绝大信息,并且对于其中投资方通常关注的要点进行重点陈述分析。这样的商业计划书可以大大减少投资者在进入尽职调查之前的工作量,便于双方迅速进入后期实质运作。 不同的融资项目,由于项目性质不同、项目所处阶段不同等各种因素,投资人关注点会有所侧重。一般而言,项目的市场、产品、管理团队、风险、项目价值等方面是投资人评审项目的要点。 在下文中,笔者主要针对一份完善商业计划书必需的重点和创业人员在商业计划书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说明: 执行摘要 这一部分是投资人最先阅读的部分,却是在商业计划书写作中最后完成的部分,是对整个商业计划书精华的浓缩,旨在引起投资人的兴趣,有进一步探究项目详细的渴望。执行摘要的长度通常以2-3页为宜,内容力求精练有力,重点阐明公司的投资亮点,尤其是相对于竞争对手的抢眼之处。一般,净现金流入、广泛的客户基础、市场快速增长的机会、背景丰厚的团队都是可能引起投资人兴趣的亮点。 产品和服务介绍 此部分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品和服务的性能、技术特点、典型客户、盈利能力等的陈述,以及未来产品研发计划的介绍。在我们接触到的众多商业计划书中最常见的毛病就是对于产品技术的介绍过于专业和生僻,占用了过多的篇幅。在大多数情况下,商业计划书的执笔者就是创业者本身,他们大多是技术出身,对于自有产品和技术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自豪和亲近,所以经常进入“情不自禁”和“滔滔不绝”的情绪之中。而另一方面,投资人本质上是极为看重收益和回报的商人,而且他们多是经济或金融背景,对于技术方面的专业介绍也不是特别在行。他们更加认同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反映。所以,建议在产品和服务部分只需讲清楚公司的产品体系,向投资人展示公司产品线的完整和可持续发展,而将更多的笔墨放置在产品的盈利能力、典型客户、同类产品比较等内容的介绍上。 市场与竞争分析 与其他融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者的超额收益更多来源于未来的增长。所以,投资者对于项目所处的市场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视。在市场竞争部分,我们重点分析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细分市场的容量、未来增长估计、主要的影响因素等。竞争分析主要包括主要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分析和自身的KSF分析等内容。对于市场容量的估算、未来增长的预测的数据最好是来源于中立第三方的调查或研究报告,避免自行估计。对于特殊市场,在预估时则力求保持客观中肯的态度,免有“自吹自擂”之嫌,令人不能信服。 战略规划与实施计划 拥有了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市场机遇,还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来配合,才能保证最后的成功。在这一部分内容中,我们要着力举证为了实现战略目标而在人员团队、资金、资源、渠道、合作各方面的配置。制定的实施计划要与计划书中其他章节保持一致性。例如,产品计划与产品服务中的未来研发一致,资金配置与资金使用计划一致,人员配置与人力资源规划一致等。 管理团队介绍 美商中经合的总裁刘宇环先生曾经说过:“就象做房地产位置是最重要的一样,做VC的三个要素就是:people,people,people。”风险投资家对于人的因素在整个项目中的作用看得至关重要。再好的计划若没有执行能力强大的团队也可能沦为美丽的泡影。对于初创企业,人的因素尤为重要。[Page] 对于管理团队的描述,除了常规介绍的整个团队的专业背景、学历水平、年龄分布,最重点的是核心团队的经历。一个稳定团结的核心团队可以帮助企业渡过种种难关,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而且,核心团队的过往经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路径。所以,团队成员的成功创业经历对于赢取投资人的资金而言往往是极有份量的筹码。 财务预测与融资方案 任何投资中,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财务情况总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地方。财务预测是对于商业计划书中的所有定性描述进行量化的一个系统过程。许多创业者,在技术方面是专家,而对于财务和融资却是门外汉。所以,往往提交出来的是一份数据粗糙,取舍随意,预测基础不合理的预测数据,难于取得投资人的认可。除了借助内部财务人员和财务预测软件的帮助外,也可以尝试寻求专业顾问人士的帮助。专业人员的经验可以保证整个财务预测体系的规范性、合理性、专业性。财务预测的合理性直接影响融资方案的设计和取舍,这对于在与投资人的直接谈判中至关重要。另一个投资人极为关注的方面就是融资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在通过前面资料了解到企业资金的缺口及来源后,投资人最想知道的就是企业是否有能力管好这笔资金。而一份详细、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很好的减少投资人的顾虑。 风险控制 虽然每一份商业计划书都会对项目的方方面面做出一番美好未来规划,但是作为风险投资一方,他面对一个项目,不确定的因素太多。风险分析部分的目的就是说明各种潜在的风险,向投资人展示针对风险的规避措施。对投资人而言,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对于风险盲目乐观或根本无视于风险存在的创业者。所以,很多创业者对于风险这一部分“避重就轻”的做法并不可取。 在创业者之中,非常大比例的人士是技术出身,对于融资这一套专业程序总是觉得“雾里看花”。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妨尝试外包,即委托专业机构制来作商业计划书,这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参考资料:青年创业网
⑸ 关联交易有哪些风险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会存在定价不公允、利益输送等问题,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对于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而言,要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也应强化这方面的规范。
⑹ 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发生的交易算关联交易吗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交易算不算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无需审议与披露。上市规则没有把控股子公司认为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为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转移资源、利益的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的利益,因此上市规则对这一部分的关联交易就不进行监管。
⑺ 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在哪种情况下属于违规,哪种情况下不属于违规
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履行审批披露手续不属于违规,
没有履行审批披露手续属于违规。
⑻ 证监会有哪些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规章制度: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职能部门提出议案,议案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本制度第四章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十三条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
(三)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如适用); (四)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的特殊性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的转移方向;
(六)交易协议其他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成交价格及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等;对于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持续性或者经常性关联交易,还应当说明该项关联交易的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真实意图和必要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八)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真实情况的其他内容。 公司为关联人和持股5%以下(不含5%)的股东提供担保的,还应当披露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出资额达到第十二条规定标准时,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披露的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发生额,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标准的,分别适用上述各条的规定。
已经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 公司进行前条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并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一方因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十七条 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信息披露,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
⑼ 哪些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求解答
你好,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同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抄进行的交易,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何认定关联方呢?一般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就是袭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比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对于部分集团企业而言,尤其是通过分拆优质资产实现上市的,上市后为了业务正常运作,上市公司往往会和同一控制下集团内部的其他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要一分为二看待知,不正当关联交易存在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帮助关联方转移上市公司资产利润等风险,但合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具有促进公司规模经营、减少交易过程中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运营效率道、实现集团战略目标等积极作用。
⑽ 为什么投资者比较害怕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通过关联交易,管理者可以转移公司的资产,操纵公司的利润,粉饰公司的报表.
关联交易,使投资者很难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