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办理住房贷款步骤
个人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2)按揭贷款办理流程中,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
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名列前茅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
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2.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流程
(1)需要提供咨询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需要受理申请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需要贷前调查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3.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有什么程序流程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三、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四、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六、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4. 如何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过程是怎样的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贷款手续及流程:
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及流程: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
6.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5.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过程是怎样的
一、当借款人通过咨询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的大致过程后,可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银行根据购房协议或合同会向借款人发放一份《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银行收到借款申请人递交的《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和按要求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后,信贷员会立即对上述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接受材料,表示银行正式受理借款申请;对初审不合格的,退还材料,不予受理。
二、贷款查及审批,银行收到借款人贷款请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会对借款申请人是否属贷款象,是否符贷款件,是否有足够偿贷款息的能力,担保手段是否安全可靠,提贷款度、期限、利率的建议等内容进行调查,对符贷款求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上贷款批部门批准。这一过程一般需5个工作日,即在5个工作日后,借款申请人便可收到银行做出的是否批贷款答复。
三、签贷款同,银行经过调查,同意借款人房地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这被称为阶段性保证。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已包含了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的内容。
四、合同公证,根据抵押担保方式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信贷员会负责协同借款人办理抵押合同公证手续。合同公证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和一般合同公证两种,银行一般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以便在借款人违约时,银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
五、抵押登记,由银行信贷员负责协同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银行收押保管。
六、办理保险,在办妥了上述手续之后,借款人还要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业财产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还贷款息止,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业的价值。保险第一收益人为银行。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借款人可委托银行代办抵押物业保险手续。
七、贷款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经办部门核实了当事人申请资料、与借款人签定住房贷款合同,并办理了合同公证、抵押登记和抵押物业财产保险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银行会计部门会为借款人开贷款户并根据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委贷款款,直接贷款借款人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八、归贷款,借款人可贷款行申请用本人信用卡或储蓄卡委托扣款。经银行审核同意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信用卡或储蓄卡委托扣款协议,借款人就可不必每月贷款行的会计柜台用现金偿还个人住房借款了。用信用卡或储蓄卡还贷的,借款人一定要记住在每月20日前查询本人的信用卡或储蓄卡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如果资金不够,应及时补充,以免银行扣款失败。
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还款贷款行将通过依法处分抵押物来收贷款息。当然,银行也允许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九、贷款清撤押,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银行会计部门会出贷款清凭证给个人住房贷款经办部门,信贷员协同借款人到原抵押物登记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6. 个人住房贷款是个人自己申请吗
是的,若您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由于各贷款项目所需条件及申请材料有所不同。您可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7. 个人住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贷款的步骤是个人:
(一)要准备好向银行借款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贷款申请书、客户身份证、工资流水单、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以办理申请。
(二)接下来等待贷款审核,办理其他法律手续。
(三)除贷款签订合同外,需要进行办理另外的法律手续,最后就可以等待接受银行贷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