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实物资产的实物资产交易流程
一、提交转让申请
转让方应向中证资产交易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资产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转让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四)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
(五)实物资产转让有权批准机构同意转让的批复或决议;
(六)转让方企业公司章程;
(七)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备案表;
(八)转让标的为房地产的,需提交标的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九)拟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十)若委托经纪会员的,需提交《资产交易委托合同》。
(十一)转让标的为机动车的,需提交机动车行使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保险单、养路费证、车辆使用税证、单位法人代码证(一车一份),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现场填写车辆交接单,车辆无违章记录,车辆在年检期内。
二、信息披露
资产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中证资产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资产交易信息。信息披露内容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主。
三、提交受让申请
『贰』 请问全国有多少家金融资产交易所请提供完整列表。
全国共有九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包括:北京、深圳前海、河北、大连、天津、重庆、武汉、四川、海峡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很多。
『叁』 什么是资产交易什么是股权交易百科写得太复杂!能简单说明吗最好举个例子!感谢!
简单举个例子,资产交易如羊毛买卖,而股权交易如羊买卖。
『肆』 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其内容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其子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确定审批管理权限。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转让方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产权转让应当由转让方按照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履职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单位。
第十条 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产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伍』 资产交易与股权交易的税负差异是什么啊
资产交易与股权交易的税负差异是股权交易不征增值税资产交易需要征增值税。
『陆』 资产交易
因为45W占公允价值比例的20%不超过25%,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由题得双方为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乙公司按照交换出去的资产公允价值入账
总公允价值=225W。
借:库存商品--A产品 150W
固定资产--B设备 75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25W
贷:银行存款 45W
库存商品--C产品 180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W
其他应交款-税金 7.65W
『柒』 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上交所、深交所的区别
全国有八家金融资产交易所(例如天津、重庆、河北、南京、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一般交易的资产是债权、权益等金融相关的资产(比如贷款债权、信托债权、P2P债权等等)。交易的方式是通过在自己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通常是在其官网上公告产品的相关信息,总金额、收益、价格等等。买卖都必须在这个交易所内进行(场内交易,没有像股票一样上市交易),并且要先注册成为金交所的会员,才能参与。这个流动性不强。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的是股票、公司债、国债逆回购等,交易者是在证券公司开户,可以非常方便地买卖,流动性非常强。
『捌』 固定资产交易
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将乙、丙、丁公司吸收进入甲公司,这样就不涉及税收问题。如果进行交易,则按照销售方式进行纳税。
『玖』 什么是金融资产交易所 金融资产交易所有哪些
金融交易所的成立来背景,综合自起来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
一、 国内产权交易市场过度分散,恶性竞争,缺乏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产权交易平台。
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为了有效地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各省市成立了一大批产权交易机构,全国各种各样的产权交易所有300多家,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了地方割据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产权的跨地域流动性。国有资产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流转配置,没有真正的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区域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联盟,形成以上海产权交易中心为首的长江流域市场,以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为首的北方市场联盟,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的北方共同市场。但是这些区域性市场都是松散型的行业联盟,通过合作协议捆绑在一起,没有统一的平台和统一的规则,也无法解决产权跨区域流动的问题。因此,目前我国仍缺乏一个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产权交易平台。
二、 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分散,道德风险突出,呼吁一个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