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经常有用户提出这样的疑问:广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为此小编给大家回答一下:
(一)初审贷款资格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屋价格、房屋竣工年限初步计算可贷额度和年限,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测绘评估
(1)买方持身份证复印件、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上市资格审查、测绘。
(2)买卖双方到指定房屋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三)发放贷款承诺函
(1)卖方持本人身份证、农行存折、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
买方及其配偶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公积金查询单、《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申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
(2)办理完中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的手续后,买卖双方持《房屋买卖契约》或《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合同中需注明贷款划入的卖方存折号)、《评估报告》、《抵押贷款补充协议》等到贷款部申请,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承诺函。
(四)贷款受理
买方持贷款申请材料(见本材料反面《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到贷款部递交贷款申请。
(五)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贷款批准后,借款人应跟踪房地产交易中心过产情况,待买方缴纳税费后,持交费凭证和相关材料(详见见本材料反面的《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贷款部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保险,提交抵押登记材料等。
(六)发放贷款
抵押登记办理完华,贷款部应于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每月23~28日不划款)。申请人应按合同要求每月27目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以避免出现透支。
(七)正常还款
贷款划款后当月27日(如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后,则于次月27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自贷款划款之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第一次偿还贷款利息的次月起,借款人于每月27日按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
(八)结清还款
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撤押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等,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押手续。
相关知识: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有城镇常住户口;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5%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9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4%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4%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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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条件
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行规定,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但这只是上限,并非一定能贷足额度。
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㈢ 广州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㈣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由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收款账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7.《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㈤ 广州发布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6月8日,广州发布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实施办法》与旧《实施办法》的主要区别包括,新《实施办法》规定,为支持人才引进,在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包括: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同时,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以下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落实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及《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公积金中心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六条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四)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第八条 公积金中心对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第十条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二)不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发布执行;
(三)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第十二条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
(三)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积金中心收取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材料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缴存职工补充。公积金中心受理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后,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缴存职工;
(二)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等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办理完成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选择使用抵押、保证方式之一为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在申请放款前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所购住房为预售房的,可由该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直至该住房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核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受托银行负责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指令进行放款或扣款,并出具相关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违反前款规定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或以欺骗手段违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后,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构成犯罪的,由公积金中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公积金中心、担保机构、受托银行玩忽职守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本办法与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的,公积金中心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2号)同时废止。
㈥ 广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普通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为了贷款的事情,问了身边很多朋友。大家都给了很多不一样的答案,直到有人跟我说让我去问“广州住房公积金租售中心”,才终于有了明亮的感觉啊。
Emmm...也算是拨开云雾见青天了吧。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
(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3)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6)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四点);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
1.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2.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
(三)不予贷款情形: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以上资料均摘自“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㈦ 广州市可以办理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办理。
(一)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先还后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以贷冲贷方式的借款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
(二)商贷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贷本息。
(四)符合商贷提前还清条件,且以贷冲贷方式须商贷银行配合操作,借款人在取得银行同意后方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他条件。
㈧ 今年我想在广州市买房,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
您好,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大致为:根据各地要求准备证明资料,交由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复审、评估,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确认,持相关材料面签并签订合同,等待放款,放款后按月还款。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较高、审核时间长,如果您有小额贷款的需求,可以使用有钱花进行贷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纯线上申请,无需抵押,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最高借20万。可分期还款、提前还款,还款后恢复额度可循环借款。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
㈨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分别是什么?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广州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广州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3)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4)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广州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广州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四点);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㈩ 我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广州市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第二条第一项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0)广州市房地产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抵押贷款;
(二)单位购买、建造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专项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前款(一)、(二)、(三)项的贷款,应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单位、职工提供贷款或实行抵押贷款应按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和限额控制并提供担保。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