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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高股份协议交易

发布时间:2022-01-22 05:41:40

『壹』 当持股比例达到30%时触发要约收购的理解

一、2%和5%不矛复盾。

二、要制约收购分为两种:主动要约和被动要约。主动要约是收购人主动自主发起要约收购,被动要约则是触发了法律条件,也就是题目中提到的持股比例超过30%,这时候继续增持的话,必须以要约收购的形式进行。

三、若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准则可以商议进行部分要约收购,收购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若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则要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1)胜高股份协议交易扩展阅读

2%属于证监会规定的豁免要约事项,具体说是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的情形,简单的说就是豁免发出要约并且直接可以购买,但是有前提,就是持股达到30%以后的一年以后,而且当年增持不超过2%。

当达到百分之三十时,达到了强制要约,可以进行商义部分收购,这个额度是要在百分之五以上的,但是如果没有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就还得进行全面要约。

『贰』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有何区别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由于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为善意收购;要约收购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自然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经营者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多为敌意收购所采用。
(4)要约收购主要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与股东分离的情况下;协议收购则多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收购人可通过协议方式实现控制权的转让。
(5)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就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做出股份出售承诺的股东则与收购人产生合同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是建立在双方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基础上的,不具有强制性。

『叁』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

问: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
四、收购的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肆』 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区别 其中关于“股份限制不同”做何解释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
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市交易),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协议收购的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

『伍』 新三板是做市交易还是协议交易是怎么区分的

做市交易方式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只能两者取其一。
挂牌前,拟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挂牌时采取做市或者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还需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挂牌后,挂牌公司还可以申请转换交易方式。挂牌公司也应就转换交易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协议拟转换为做市交易方式的,还应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拟转换为协议转让方式的,为其做市的做市商应当同意退出做市。此外,当做市商不足两家,还存在由做市交易强制转换为协议转让方式的情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等规定对转让方式的确定、转换的条件,申请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陆』 大股东协议转让特定股份是否要遵守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的限制

根据《上市公司来股东、董源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特定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即共用该1%的减持额度。受让方持股5%以上或者为控股股东、或者为董监高的,还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董监高减持的规定。

『柒』 协议交易的股票可以转板上市吗

三板转板上市规则来了,哪些挂牌企业能够率先去A股?", "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并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融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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