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发布《关于推行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制度的通知》,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首次实行早间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深交所继2007年8月率先推出午间信息披露制度之后,贯彻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推进监管转型工作部署,深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持续提高服务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紧张的技术开发和改造,深交所“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功能模块于2015年4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深交所在现有交易日一日两个信息披露时段(午间和收市后晚间披露时段)的基础上,将增加每个交易日的早间时段(6:00~8:00)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下午(12:00~16:00)信息公告直通披露时间窗口。
早间信息披露制度的推出,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效率,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使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后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可以大幅度减少股票停牌,充分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切实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2016年1月9日,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经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明确具体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 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五、本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减持 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贰』 有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和具体地址的吗
你好!深圳证券交易所位于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叁』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哪一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1990年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
深圳证所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为连续竞价时间。下午为后市,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按证券所载内容可以分为: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
『肆』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5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改,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适用于股票在本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2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2月28日
『伍』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哪里
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 址:深南大道2012号(鹏程二路与福中三路交汇处)电 话:(0755)82083333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以下简容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陆』 深圳证券交易所怎么样
简介:深圳证券交易所地处中国深圳市,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深交所致力于创造 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柒』 近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是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仅适用于股票在本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捌』 中国比较大的证券所有哪里例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大陆只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就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2、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是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同。
『玖』 深圳证券交易所具体位置在哪里
下图A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 址:深南大道2012号(鹏程二路与福中三路交汇处)
电 话:(0755)82083333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