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改变贷款用途构成什么罪
改变贷款用途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骗取贷款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因行为人违反规定,采用虚构、隐瞒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② 贷款用途改变还不上款是否属于诈骗
贷款用途改变还不上款是否属于诈骗这个东西也不能说他属于大片完全的属于但是他这种就是生不可取的。
③ 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使用的限制,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④ 是否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人不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的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借款人擅自更改借款用途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⑤ 私自改变贷款用途有哪些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是由于贷款人是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从而同意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的贷款用到急需的、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地方去,同时也保证收回贷款的安全性。
⑥ 个人信用贷款改变贷款用途
首先,个人信用贷款的用途是固定的,是不能改变贷款用途的,
其次,如果你其他方面也需要用钱的话,可以重新申请别的贷款。
⑦ 改变贷款用途是啥罪
诈骗
比如你以皮鞋厂生产需要为名,贷款1000w买原料,实际拿到钱后去炒股,那么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