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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ip价格

发布时间:2022-02-05 14:21:58

Ⅰ 财经新闻名为影视ip经济学,天价ip的钱怎么挣

认为景山批注应该怎么做,我认为真敢抄了,应该是他因为有动力随着你高兴就好的证,还比较可爱粉的。

Ⅱ 做电影IP的业内人士月薪多少钱

ip产业是什么意思?

首先来看看它的相关简介:
IP很明显是个名词短语的缩写,但老实说,第一印象会想到互联网IP地址,其次有人想到Iphone的缩写,万万不会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联系到一起,但就是这么不普罗的名词缩写,如今也走起了风靡路线,大有“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趋势,娱乐布局也少不了IP一拼,话说不就是一无形的文化资产,却活生生将这个词炒成了热门,不过是资源一件,却硬生生将价值膨胀,IP就是IP,少点儿噱头,成不成。
IP=招牌

游戏改编成影视作品如《仙剑》系列;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如电影《小时代》;漫画改变成电影如《十万个冷笑话》;海外作品改编如翻拍韩国电影《奇怪的她》的《重返20岁》;综艺就更不在话下,韩综引进风靡2014年电视荧屏,其中拍成大电影、衍生小游戏的不在话下,而这些原版就是所谓的IP。
笔者认为这样的举例说明要比书面的文字解释更直观,那是不是就可以把IP理解为版权呢?也不尽然,仅仅是理解成版权略显片面,可以说文化娱乐产业IP就是自成品牌,而品牌价值是会随着经营而改变的,所以不是一笔版权费就能等同于一个IP的价值,只能说IP的拥有者借你它的金字招牌在你家门前挂两天,而IP拥有者就如同地主,大可坐等收钱。
IP=内容

之所以认为IP这个词被膨胀了,就是因为在笔者看来,大大小小的IP,归根结底不就是大家所倚重的内容吗?内容为王的时代,好内容难得的时代,大伙儿引进了个专业词儿,IP。就像跑进外企,每每中文中夹杂着几个英语单词,确实洋气,但本质没变。
文化娱乐产业包括电影、电视剧、综艺、小说、游戏、周边产品等,只要其中一项内容形式形成品牌价值,其余衍生产品也就依次蔓延,照实了说,IP就是小说、剧本、游戏、模式这样的内容源。如今日益注重自制内容的视频网站也无非是想自立招牌,自产自销,用别人的内容还要交租金,到头来还仅得个使用权。
IP变现=产业链延伸

其实谈来谈去,到头来都归结到怎么变现的问题上,正如视频网站有再美的蓝图,外界关心的只是它的财报何时盈利。而IP变现的过程就是一个文化产
业链贯通的过程,当一个IP在一个领域崛起,要变现就要将其庞大,衍生到其他领域,进行二次、三次接二连三的创作,从一个IP发展成一个IP体系,从一个品牌发展成一个品牌集群,整体就是一个品牌与其衍生产品一起建队发展影响力。
但也不是所有“IP变现”都能获得成功,好内容也要有好团队运营,此前韩寒的小说《一座城池》在改编成电影之后票房惨淡,郭敬明《小时代》的电视剧也远远不如电影受关注。从这两个例子的共同点可见,就是因为缺少核心关键人物韩寒与郭敬明的介入。“变现”少不了与粉丝经济搭边,想让粉丝为IP的衍生产品买单,除了内容的影响力,IP的核心也是多多益善,如《奔跑吧兄弟》首期邀请韩国原版的明星参与,其后还做了韩国专场,助其快速积攒人气,所以产业链不是复制延伸就够的,IP源的裙带效应需要嫁接一用。
IP产业链=反哺

正如开头所说的,IP的价值不是固定的,随着经营会有变化,如果经营有加,价值自然不断攀升,同时更能形成反哺现象。《仙剑》游戏迷会因为游戏本身而去看影视作品,而没玩过游戏的影视迷也可能因为电视剧而进入《仙剑》的游戏世界,可以说,对游戏的二次创作,不仅为影视作品奠定了粉丝基础,同时电视剧粉也反哺了游戏粉,一来一回,品牌的无形资产也在无形间壮大,多几次衍生创作,便是在为IP增值,可见,产业链不是单行道,顺流逆流都能行,IP价值全培养。
不介意你用IP取代“内容”这个通俗的表达手法,但拿IP出来忽悠大众就不厚道了,让人不明所以,云里雾里。所谓的优质IP,说白了不过是好内容,深凿一下优质内容的开发,创作,变现,反哺来得更有意义。

网络视频平台打通IP产业,基于IP的内容开发空间高达4000亿。由于人们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审美倾向的不断提高,粗制滥造、剧情白痴、制作不够精美的娱乐内容逐渐受到摈弃,需要有故事、制作精美的内容,从而引发了对IP的需求。移动互联网推动收视群体从电视台向互联网迁移,年轻的互联网观剧群体和电影、游戏玩家高度重合,有利于IP产业链打通,实现协同效应。互联网视频平台多拥有电影制作、游戏发行等子公司,能够开展付费观看、发行电影、游戏等业务,比传统电视台更灵活、可延展,盈利能力更强,从而成为打通IP产业链的绝佳场景。目前电影、游戏、品牌授权、主题乐园、电视剧市场规模分别达到450、650、400、300、200亿,合计2000亿,如果算上未来大规模发展的付费视频业务,市场空间将高达4000亿。
精选具有IP培养能力、培养意识的公司。在中游环节选择公司,首先必须具备IP培养能力,能够拍出精品剧,这需要有IP和制作团队储备;其次,具备IP养成思维的公司,不是简单利用原著的庞大粉丝群体,需要公司的掌舵人对IP拥有自己思考和规划;第三,能绑定作者,有效延长和管理IP的生命周期。

Ⅲ 现在有没有做影视IP投资的平台

肯定是有的呢

Ⅳ 什么叫IP估值

你所谓的IP是指现在热门的小说啊改编成电影、影视作品这样的知识产权的意思吗?估值的话一般都会偏高,现在很多网络小说作家的作品,以前苦逼的要死,但现在的经济情况导致影视、娱乐非常火爆,很多作家的作品都成了IP,估值千万甚至上亿

Ⅳ 明星影视ip真的很便宜就能请到明星代言吗

明星代言动辄几百万上千万,而明星剧照最多不超20-30万
影视剧照属于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明星、艺人、个人、网络公司 等,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网络直播、短视频、电影、广告 等,播放原电影、电视剧内容,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怎么能够拥有影视版权?
拥有电影版权的影视公司,自己是影片的发行方。所以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去推广,宣传所拥有的电影版权。那么怎么宣传推广这些电影呢?首先,除了在院线播放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那就是销售电影光盘以及印发电影海报,而最主要的宣传推广的方式就是销售电影光盘以及印发电影海报。在宣传推广中,电影公司会联合各企事业单位各知名品牌共同助推这些电影,这个时候,所授权的公司就可以在影视公司授权后,参与这部电影进行宣传推广。
当拥有版权的影视公司出具所授权的版权证明后,就可以合理地设计一些电影元素与品牌的产品相结合,这些电影元素,就包括了剧中主演,但是在设计的过程中,严禁使用形象大使品牌代言人之类的字样。因为所用的是影视剧照,而不是艺人的肖像。所以,不存在代言人,或品牌大使的存在。简单来讲,就是品牌结合影视来联动性宣传,而目的 就是宣传本部影视作品。
那么使用影视剧照有没有侵权呢?
其实,影视公司在宣传这部电影的时候,不单以DVD为载体,还有完整的电影海报在终端门店,影视公司需要用到电影里面的经典剧照,这些剧照是演员本人没错,但是演员拿走片酬后,宣传和推广这部电影艺人方是无权干涉的。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去选择剧照代言,价格便宜,但是对于消费者起到的效果是一样的!相比明星代言动辄百万千万的费用,剧照代言似乎有了巨大优势
企业或品牌想增加知名度和品牌认知度最快的方法是邀请明星代言,一般而言,明星代言的产品更容易被消费者记忆,所以这是形成品牌的大好时机。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面对高昂的代言费用只能是望而止步。哪里有市场需求,哪里就会有新的模式出来,影视IP衍生品,将影视剧照版权联动宣传的市场价值充分发挥,来切合品牌实际来达到最大的宣传!
明星代言的产品更容易被消费者认可,而中小型生产企业想要快速的建立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的价值,明星代言无疑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办法,但是面对高昂的代言费只能望而却步,因此,明星剧照版结合产品进行版权联动,通俗的说也就是明星剧照代言,并且剧照代言的费用非常友好,连明星本人代言的价格十分之一都不到,所产生的效果和明星本人代言是一样的,因此能更好的帮助商家建立品牌形象,树立品牌认知度,快速的被消费者所接受。
在大环境下进行品牌营销的过程中,企业家们往往都具有强烈的品牌意识:不但需要较高的知名度(曝光量),更是需要较高的认知度。而品牌知名度是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度,而品牌认知度才是衡量消费者对品牌及品牌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度,也是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关键因素之一。就企业主们如何让自身品牌从“广而告知”到“广而认知”便成为了一大难点。
当今的明星本人代言现状如下:一线明星代言对产品的筛选极其严格,基本上只代言国际一线品牌;同时,即使明星愿意代言,高昂的费用让中小品牌方望而却步,高圆圆两年全代言1600万起,孙俪、杨幂这些都是2200万起。(科普一下:明星代言分为全代言、平面代言、肖像代言,基本上一线明星只接全代言最贵的。全代言就是明星可以一年出席两次发布会,转发两次产品微博等;平面代言:明星可以手持产品拍几张素材;肖像代言是明星亲自授权几张本人艺术照而已。这个和明星剧照代言效果类似,价格差几十倍)

Ⅵ 如何判断IP的价值

IP的商业价值构成

IP价值转移的背后是什么?是世界观、是故事?实际上,其根本就是粉丝的转移和流动。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认为能够带动粉丝转移的都可以称为IP,能够转移的粉丝数量越多其价值的就越高,能够转移的付费粉丝的数量越多,其价值越高。

我同IP公司进行授权沟通中,也采用了此核算方法:一个IP形象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用户和流量,而用户和流量在行业中是有一个公认的价格范围的,并以此作为计算的参考。此算法我们也应用在诉讼中,因此算是一种较为公平的IP价值量化方式。这就是IP的第一个价值点——粉丝的价值。

然而,这种计算方式只在有数据验证的条件下适合,曾经一次在头脑风暴的时候提出一个大IP的概念,即一部作品在网络小说、动漫、影视、游戏领域一起发力,形成一个粉丝流的循环。而在某大型动漫平台的朋友则从他们经验而言:从文学网站过来看动漫的人并不如想象的多,而且过来给差评的概率更大。笔者不禁愕然,转而释然,IP转移必然存在其差异化,其中的不适应一定会导致粉丝之间的不认同。因此,在不同文化形式转变的情况下,IP的价值估算会存在较大误差。

为什么要购买IP?任何一个行业都存在试错的成本,无疑文学创作的试错成本是最低的,其次是漫画、动画,综艺、影视作品试错成本较高,试错成本高就意味着风险的提升。一个成功的作品,首先是经过市场验证过的成功作品,IP的第二个商业价值——降低创作风险。

同时,因为作品发行前就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其本身就具有一些传播点,在发行渠道中争取更好的资源,减少发行的成本,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愿意将成熟的作品进行改编。在游戏行业就体现为更容易拿到文章的推荐位,更容易获得渠道的推荐时间。IP的第三个商业价值——降低发行风险。

也许到这里大家也就可以分析出IP的价值的几个基本价值纬度:粉丝的价值、降低创作风险及降低发行风险,其综合所构成的价值就是一个IP的总价值。

IP选择原则:没有最佳 只有最合适

到底什么是好IP呢?

老游戏一定是好IP,现成的精准的用户,现成的游戏机制,直接换平台就可以了。例如三剑系列(仙剑系列、轩辕剑系列、古剑系列),以及传奇等老端游。

网络文学也是游戏改编的重要题材,君不见2005年前后多少游戏公司的策划原本就是网络小说的写手,现在有多少网络小说是按照游戏的架构创作。

影视行业依然是强势的传播渠道和IP助推器:文学是上选,游戏现在也是主要的改编源。不过由于影视改编中会增加复杂的情感戏,有粉转路人的可能。午餐时间,同事还在吐槽《青云志》怎么能让碧瑶移情别恋,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回去再把书看一遍,balabala……

电影一时红,《冰雪奇缘 冰纷乐》是典型的影视改编作品,业绩不错。然而,当《沉睡魔咒》上映的时候,就直接换皮了上了。毕竟,人家要赶时间。

最难改的是综艺类节目,毕竟题材限制较多,播出周期也短。目前较为成功的也就《跑男》一例。

回朔游戏圈IP热的起源:一部很热的互联网动漫作品《我叫MT》,一直到2013年经过大师的改编成手游之后,开启了游戏圈追捧IP的热潮,一场对IP进行“围杀”战役开启序幕。为什么用“围杀”这个词呢?,IP方也开始无限制地进行授权,而游戏发行方则认为 IP自身的粉丝可以同渠道的用户行程流动,从而在发行渠道上占据更好的位置,从而开始疯狂采购。前面提到的天价IP和还没动笔就已经售出的情况,无疑是价值上的一种扭曲。

彼之蜜糖,我之毒药。成功的案例太多,在此不再赘述。下面提供几份毒药,请谨慎品尝。

在大家突然发现游戏被称为IP变现的一个捷径的时候,任何IP都想在游戏领域是否能实现变现,然并卵,在IP策划之初就没有考虑是否适合改编游戏,扔给本来想走捷径的游戏公司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如何让游戏公司买帐?曾经有一个对话类网络综艺节目询问我,他们的节目能做一个游戏吗?从节目而言的确热度足够。不过,当时我告诉他们,做游戏不是不可以,不过估计不挣钱,你们如果出本书也许更合适。同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某个火爆大江南北的宫斗电视剧,其改编的游戏也是成绩平平。

同样,一些游戏公司的哥们也在抱怨:买了xxIP之后,从动漫引入的用户都是不付费的用户,热闹是热闹,还是没有达到提升收入的目的。也只能拍拍这个哥们儿的肩膊安慰一下:有用户还怕没办法挣钱,还是多在产品上努力一下吧。当大家都有IP之后,什么更重要呢?是否又回归到产品本身了呢?

同样,我们在策划《一雪》这部动画片的时候,对其的定位是一个营销向短视频。曾经有投资人问我们:《一雪》能改编游戏吗?我们表示:改编肯定能,不过要看什么类型,估计重度游戏有点难。投资人继续问:不能改编游戏,你们如何盈利?虽然有点无语:改编游戏不是IP唯一的盈利途径,也许有机会再造一个暖暖。我们当初在定义这个IP的时候就是一个营销向的视频,所以首先从B端开始规划盈利方向。我们已经先后同滴滴出行、京东金融、网易新闻等达成了合作,也正在同比亚迪汽车、卡西欧相机洽谈。至于未来,任何一个IP最终都是从粉丝上挣钱,不过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

IP的价值不是恒定的而是变化的

当我真正进入IP行业的时候,最有感触的一句话就是:IP是熬出来的。应该说不单单是熬,更多的对IP的运营和沉淀。因此,IP的价值是随着时间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在于IP的价值的提升,同样也在于IP价值的流失。

当然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 “爆款”时有发生,而其在IP价值体现方面也如同烟花之璀璨,昨日之“脸萌”,今日之“paipi酱”,“爆款”IP是否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只能让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曾经在一次论坛上,蓝港互动的王世颖在演讲中也提到:一部作品的授权价格会随着项目的进展而改变——在项目初期,价格可能较高,因为大家都还有较多时间进行选择;项目中期时间较紧,也许时间已经不足以完成一个全新的产品,价格会有妥协的可能;当项目末期,游戏只能做换皮版本的时候,为了赶档期价格也需会比较便宜;而项目上线了,爆火则价格会暴涨,不火则有可能出现白送也没人要的情况。何时进入才是最恰当的时间点,需要操盘手临机而断。

而在更长的时间线看,即便是常青树类的IP价值也是波动的,最鲜明的例子就是日漫作品,例如皮卡丘到现在仍是日本王牌的IP,而随着时间流逝当年很火爆的日漫IP逐渐变得再也无人提及,而如同海贼王、死神这样的IP再度成为动漫迷的新宠。

国内的例子可能更佳明显,我是看郑渊洁老师的《舒克和贝塔》、《皮皮鲁和鲁西西》长大的,大概3年前在一次沟通《皮皮鲁和鲁西西》合作时,无意间进行了公司内部对2个IP的调查,结果很愕然:居然很多85-90后同事对此都非常陌生。

IP价值的另类评估:你是在消耗IP的力量,还是为IP增值

这也许是应该是IP持有方的更多要思考的问题:全力售出你想要的结果是什么?熬了这么多年仅仅是为了一笔钱吗?感叹一下,欧美的IP可以持续百年,而国内有几个风风火火几十年呢?好不容易熬出了一个IP出来,被快速的消耗掉,这真的是初衷吗?

粉丝也许没有那么容易打动。粉丝之所以称之为粉丝,很重要的在于粉丝对作品寄托了情感。而如何打动这些粉丝,实际上是对被授权方的一个限制和考验。一款不能打动粉丝的作品,对于被授权方的意义何在?如果没有IP,你的产品同样被用户接受了,额外购买IP又有何意义?对于IP方来说,一款无法打动粉丝的产品,是否会让粉丝投票呢?好的产品才是核心,打动粉丝需要双方努力,而不是一卖了之。

一个好的被授权方会从IP本身的价值去规划产品,会为IP加分。而一个粗暴的被授权方,则是以洗IP的用户为目的,如果碰到制作能力有限的被授权方则可能带来IP的毁灭性打击。用户是冲着你的IP来的,不大会考虑产品的制作方是谁,无论喜欢或者愤怒都会直接转嫁给IP持有者。

《花千骨》和《琅琊榜》在电视剧播出之前,有多少朋友看过网络小说或者是实体书?而当电视剧播出后,不仅仅网络小说再度火起来,就连实体书也重新开始上架销售,更不要说同期推出的游戏。这就是IP的循环中,其中的一个点突破了,带动了所有IP增值的例子。

我曾经碰到一个知名的芒果台电视剧的版权方,告诉我他们一年售出7个游戏产品,并且都在紧急的制作中,类型包括卡牌、COC、三消、跑酷等等类型。类似的事情在这1-2年之中比比皆是,一个IP的价值就这样快速地被消耗掉,不仅仅是源于授权产品的数量,也在于授权产品的类型和不合适的制作公司。

独代还是分授权,授权仅仅是授权金吗?利益永远是主导商业模式的核心。眼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其中的利弊的确很难衡量。

独代IP方因为利益独享,在推广投入方面顾虑少一些;而分授权的方式,被授权方无法肯定最终的推广的收益方是谁?在投入方面肯定顾虑重重。其中的增减,也许无法一目了然。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蓝港互动是一家良心企业,《十冷》不是自己的IP,胜似自己的IP,虽然在影游互动上没有互相借到势,不过蓝港抱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在广告上的巨大投入,还是为《十冷》增值良多!

影响IP价值的不可忽略的隐藏因素

IP不仅仅是简单的买和卖的关系,更多的隐藏的风险也需是整个购买关系冰山藏在水面下面的部分。

监修是IP持有方对于IP的保护的最后的防守线,因此也是被授权方心中永远的痛。早期很多引进日本IP的朋友遇到最尴尬的处境就是反复监修,这不仅仅是费用问题,更多的是无法确认上线档期导致的项目混乱。也得益于近年来中国市场比高速发展,处于利益的考虑,日方做出了相对较多的让步。在监修领域,没有严格,只有更严格,如果想挑战一下极限,建议去引进《哈利波特》系列,据说J.K.梅林在监修环节从未做过让步。因此,在拿任何授权的时候,我都会先问一下监修流程如何,并尽可能地将监修的尺度谈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蹭IP也算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什么热蹭什么,也是导致IP价值缩水的重要因素。当你经过艰(huang)苦(jin)卓(wan)绝(liang)地谈(cai)判(gou),并投入资金和人力的产品即将上线时,突然发现几款蹭IP的产品把IP粉丝洗得就剩裤衩时,是否有欲哭无泪的感觉。不过,也有靠维权发财的例子,比如在2016 ChinaJoy上表示2017年我们必须改名字的游戏公司,法务部门居然是公司扛鼎的营收部门。这无疑是IP的另外一种胜利,不过需要你的法务部门够强力。

有一种收(gou)购(mai)叫竞(ya)争(xiang)性(di)收购,换一个通俗点说法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当年可乐就曾经豪言壮语:我把市面上所有XX宝都买了,倒进太平洋。在互联网行业,这简直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当然,作为版权方你也可以说:版权金留下,其它我不介意的!例子我就不用多举了,大家清点一下国内目前已经被授权的IP产品,然后再对比一下已经上线产品的数量,就一目了然了。

授权是否对我在资本市场有帮助?很多IP公司悲剧的地方就在于自身的变现能力较差,一直花钱而没有资金回笼。而资本市场对于这类企业基本持慎重态度,毕竟人家也是为挣钱来的,不是跟你一起搞文化事业的。因此,在恰当的时候,能够有一笔钱进账,也需就可以把一家企业的价值快速放大。创作2015最火动漫《画江湖》系列的若森科技应该是一个非常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例子,具体资料我就不再赘述了。

IP的权力是否清晰?当IP火了之后,很多机构都开始中介IP生意,大到网络这样的企业,小到某个人,只要有点关系都可以开启咨询模式,这种混乱给IP购买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即便是有明确的版权持有者,版权方和原作者的关系依然是一个无法估量的风暴谷。《盗墓笔记》、《鬼吹灯》一系列的改编权、署名权的官司在各大网站热炒,更多的作者跟影视剧公司的官司也经常见诸案头。为何?过于强势的平台方、没有说清楚的利益分割的协议,当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大家的利益斗争是无可避免的。

不可抗拒的二次元文化,看上去很美?二次元这个话题已经流行很多年了,特别是那个明年必须改名字的游戏公司以首开先河的方式发行《扩散性百万亚瑟王》的成功案例后,大家充分见识到二次元文化巨大的消费潜力。

看上去很美的二次元群体,现实也许很残酷:二次元文化本身就是一个个人倾向性很严重的文化群体——认可就是认可,不认可就是不认可。这种认可与不认可不仅仅在作品之间,也在于作品中的角色之间。

笔者所在的公司曾经代理了《超神学院》的联合运营权,《超神学院》中两位热度极高的女神形象——天使彦和蔷薇两个角色的粉丝根本无法在一个贴吧里面共存,最终无奈两批粉丝分别建立了独立的贴吧。更戏剧性的是:天使彦的贴吧也因为一些问题,最终分裂为2个不同阵营。不过这也丝毫不耽误《超神学院》成为视频网站会员收入最好的漫作品,也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因此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二次元的作品的粉丝到底“精分”到什么程度。

总结一下,大家不用立正,可以稍息一下

经营IP如同经营一家公司,需要从综合层面进行考虑。

IP虽然很热,但是行里的确缺少一个对IP进行量化的工具,因此我建议大家关注一下如下的数据:

1. 每个播放平台或者阅读平台都有相关的数据,不仅要看总数据,还要看近期的数据变化

2. 网络最然越来越不靠谱,但是网络的指数、贴吧这些数据依然具有非常强的参考意义

3. 当然以上的数据对于非互联网IP来说有较大的差距,因此仍需要一些传统渠道的数据补充,这就需要针对性的去调查。

Ⅶ 电影ip中,ip指的是什么意思

IP,全称即Intellectual Property,英文直译为知识产权,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可能是形象、故事、作品,甚至可能是一种文化。但更多情况下,其是指适合二次以及二次以上改编开发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游戏以及动漫作品等。
而IP剧则是指在拥有一定粉丝数量的国产原创网络小说、游戏、动漫等基础上创作改编而成的影视剧,例如《微微一笑很倾城》、《择天记》、《何以笙箫默》等等。这一类的影视剧一般会因为原著所带来的关注度而比一般的影视作品更有话题性和争议性,口碑也多呈现为两极状态。
如今,影视剧投资人对于IP存在过分依赖的心态。但成功的IP剧都是建立在编剧二次创作的基础上,而非单纯依靠原作水平。与此同时,并不是所有文学作品都适合改编成影视剧作品,包括一些如今已经卖掉的、拥有众多粉丝的超级IP。
一个IP改编成影视剧之后,是否会成为现象级作品,其实都是没有定数的。因为影视剧的成功与否还是要回归到内容本身。只有内容上乘,才是作品的最终保证。电影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即著作权、版权,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

但是也可以直接这样理解。IP理解为流量,电影ip就是电影流量,IP大,就是流量大,热度高。

Ⅷ 动画电影IP能占到百分之多少的票房收益

首先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国内还是国外,是多大的IP,两千万只是制作费还是含宣发等,这两千万是否能完成所有制作,除了钱,贵公司还能出哪些,动画预计什么时候完成、周期是多长、上映日期是什么时候,以上但不限于以上所有的细节都会影响你的最终票房占比。
这里放一个案例,国内非常成功的动画IP《十万个冷笑话1》,联合出品公司包括万达影视和有妖气,明显IP是有妖气的,投钱的是万达。最后产出了1.2亿总票房,其中片方分账票房占比37.18%(4446万),影院拿走52.27%(6250.8万),宣发等拿走10.55%(1261.9万),最后两家出品方是要分成那4446万的,具体如何分成很商业机密,我并不知道,知道也不能说。所以参照下《十冷》这个项目,如果前期投资2千万,票房卖到1亿左右才能回本,显然万达作为金主,肯定是靠之后的2、3回收的,如果贵公司不是如此计划,可能就要慎重考虑投资额度和回收占比了。
再就是要非常专业的评估下IP的质量和含金量,最终投放到市场能获得多大关注,能抢到多少份额,都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票房。所以IP的实际价值是影响最终票房占比的关键因素,还是具体谈的好,以上只做交流,不具备建议性。

Ⅸ 什么是IP电视剧,IP电影之类的

IP剧,是指在有一定粉丝数量的国产原创网络小说、游戏、动漫等基础上创作改编而成的影视剧。因为其站在IP背后成千上万的狂热粉丝和他们不容小觑的消费能力。

IP电影了: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了。

(9)影视ip价格扩展阅读:

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

近年来,以游戏、动漫及网络小说为题材改编而成的影视剧因其广大的粉丝数量而大火特火!除了大家非常熟悉的游戏改编剧《仙剑奇侠传1》、《仙剑奇侠传3》、《剑侠情缘》、《轩辕剑3外传天之痕》等。

还有以网络小说改编而成的《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花千骨》、《杉杉来了》、《美人心计》、《倾世皇妃》、《甄嬛传》、《宫》、《我是特种兵》、《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裸婚时代》、《鬼吹灯之九层妖塔》、《鬼吹灯之寻龙诀》、《琅琊榜》等等一系列大家耳熟能详的优秀剧作!

Ⅹ 电影大热ip一个题材能卖多少版权

IP就是Intellectualproperty,即知识财产,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ofthe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包括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版权,对于版权来讲,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了。近几年,根据热门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如《小时代》系列、《左耳》、《何以笙箫默》等片,都是根植于“IP”的项目开发,IP本身有很多,但是我们这儿讲的IP应该是品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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