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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大绑架案黄金

发布时间:2022-02-10 11:26:16

⑴ 世界上最大的把绑架案

在至今所知的绑架勒索大案中,张子强的勒索金额肯定是最高的,几名在香港知名的富商都被他勒索,勒索金额据报已达16亿元。除了勒索之外,张还涉嫌爆炸、抢劫等重案。
张子强另一个出名之处,是香港警方似乎对他无能为力。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后,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举着一个“V”字。
这回被内地公安逮着了,并且依照内地的法律审理宣判了死刑。
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有关张子强该不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无论是香港司法部门,还是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审判是有法可依的。
张子强被抓香港市民柏手称快,但香港刑法没有死刑,张子强被处决,内地司法机关可谓帮香港市民也是为中国人民除了一个大害!(人民网资料)

⑵ 为刘嘉玲摆平绑架案,香港大佬陈慧敏有多厉害

她真的特别的厉害,黑白两道通吃,有着很高的地位,而且还帮娱乐圈里很多人摆平了各种事情,黑帮的人都不敢招惹她,因为惹不起。

⑶ 初中学历的"悍匪"张子强,勒索李嘉诚10亿,却为何不敢动霍英东

24年前,发生在香港的特大绑架案件可是轰动全国,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大儿子李泽钜有着"悍匪贼王"的张子强挟持绑架,要高达20亿的赎金来赎他儿子。

因为张子强的心狠手辣,手法残忍,不敢轻举妄动的李嘉诚只能乖乖交钱,因为各种原因,公司能够提出来的钱只有10亿,而张子强也很聪明,没有再纠缠,拿着10亿跑路了。

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注重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带来的痛是一辈子都无法改变的,毕竟孩子一出生是一张白纸,好与坏都是看别人怎么教他。

⑷ 90年代,悍匪张子强到底抢到了多少钱呢

1996年,在香港曾经发生过一起特大绑架案,绑匪居然丧心病狂的索要20亿港币赎金,而最终结果居然是绑匪成功拿走10亿多港币并且逍遥法外。说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能猜出来这起著名绑架案,悍匪张子强绑架李嘉诚儿子李泽钜,并且成功拿到了赎金。张子强是上世纪90年代的香港著名悍匪,很多人称他是贼王,他的一生作恶多端,除了我们知道的敲诈李嘉诚案,他还作下多起大案!


最终张子强团伙还是拿到了6亿港币,张子强本人就分到了三个多亿。虽然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是这句话在张子强这里似乎并不适用,他拿着分到的3个多亿,转身又进了赌场,不过结局还是一样,输掉了很多。于是他又想故技重施,可是这次,香港、澳门各大富豪都警惕了起来,警察也加强了防护措施。张子强团伙多次试图绑架顶级富豪,都已失败告终!所以说贼终究是贼,就算头脑聪明一点,他的思维方式还是无法改变的!

⑸ 深圳绑架案是哪个香港媒体最先披露的

什么绑架案啊.我在深圳也没有听说过啊....一天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的.深圳不是以前了,越来越乱了

⑹ 河北大城特大团伙绑架案两主犯落网是怎么回事

中新网廊坊3月20日电,河北省大城县公安局20日透露,该县1·10特大团伙绑架案成功告破,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


随后专案民警通过细致摸排,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李志某的藏匿地点,经过精心部署,于3月8日在南赵扶镇将其抓获。经审讯,李志某对伙同他人绑架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文某、李志某已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审讯深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⑺ 张自强犯罪经过〈

张子强于1951年被枪毙。

世界贼王张子强事迹:
一伙外地流窜到广东省深圳市,专门跟踪绑架富豪并勒索钱财的绑匪,勒索得手赎金多达1279万元。7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团伙“1号人物”李强有期徒刑15年及50万元罚金,其余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6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3万至40万元不等的罚金。

该团伙在深圳制造了多起令人震惊的特大绑架勒索案。2000年12月7日晚9时许,该团伙在深圳福田区绑架了美籍华人陈某,向其家属勒索600万美元。

2002年1月21日,李强指使其团伙成员假冒公安人员持枪绑架单某,索要赎金1300万元港币。2003年春节期间,他们再次策划绑架单某的女朋友程某,勒索赎金180万港元。单某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最终将以李强为首的特大系列绑架案团伙成员一网打尽。

绑架团伙“1号人物”李强现年31岁,吉林人,曾在长春武警部队当过特警;绑架团伙“2号人物”刘勇曾当过侦察兵,多次参加过散打比赛,获得过冠军。

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子强等5人死刑。

号称“大富豪”的张子强犯罪集团几年里横行于香港和内地,绑架抢劫,走私武器,运输爆炸物,令香港一班豪极人物对其亦规避再三。1998年1月10日京穗港三地警方秘密开会,1月26日在汕尾拿下张子强及同伙。8月26日,香港警方突袭张子强在港住处和亲属住所,逮捕了15名涉嫌为张子强洗钱的张的亲属,冻结了1.6亿港元的物品。11月12日张子强等5名主犯被判死刑。在审判张子强集团的日子,在广州中院周围军警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其间,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示,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犯罪集团人员的审判,无损香港的司法管辖权,人们不应对香港的司法独立产生疑虑。显示出的独立性在于,在广州,张子强的6.6亿元人民币黑财悉数充公;在香港,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撤销了律政司对张子强集团成员13名亲属的财产冻结令,认为现阶段证据不足以冻结这1.6亿多港元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物业住宅、珠宝、游艇、古玩、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内地传媒对张子强案的报道相当有限,但黑社会这个名词将会愈来愈多地挂在人们嘴边。

1998年,张子强的名字无人不知。

在至今所知的绑架勒索大案中,张子强的勒索金额肯定是最高的,几名在香港知名的富商都被他勒索,勒索金额据报已达16亿元。除了勒索之外,张还涉嫌爆炸、抢劫等重案。
张子强另一个出名之处,是香港警方似乎对他无能为力。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后,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举着一个“V”字。
这回被内地公安逮着了,并且依照内地的法律审理宣判了死刑。
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有关张子强该不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无论是香港司法部门,还是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审判是有法可依的。
张子强被抓香港市民柏手称快,但香港刑法没有死刑,张子强被处决,内地司法机关可谓帮香港市民也是为中国人民除了一个大害!(人民网资料)

http://www.ssreader.com/today_t.asp?id=2262有图片

张子强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
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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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子强,男,4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123744(7)。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智浩,男,36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H103512(8)。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尚忠,男,33岁,河北省秦皇岛市人,住湖北省老河口市。1997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广东省坪石监狱服刑。1998年6月23日被押回广州市受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辉,男,32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住老河口市。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汉寿,男,42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598063(2)。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1998年10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和李运、朱玉成、蔡智杰、余汉俊、刘鼎勋、黄华生、柯贤庭、胡济舒、叶心瑜、钱汉业、罗志平、甘永强、邓礼显、张焕群、陈立新、黄英德、何志昌、黄文雄、刘国华、余船、江荣长、张志烽、陈树汉、黄毅、韩法、江才古、罗月英、陈辉光、叶继聪、叶继钰、刘锦荣等36名被告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窝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本刊限于篇幅,对李运等31名被告人的判决部分予以省略)。其中,对被告人张子强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亿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井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1亿元。对被告人陈智浩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4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亿元;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64亿元。对被告人马尚忠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原判盗窃罪余刑九年五个月零五日,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梁辉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6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75万元。对被告人钱汉寿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张子强及其辩护人称:本案犯罪行为实施地在香港,侵犯的客体是香港居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应由香港法院管辖,一审法院管辖不当;张子强购买爆炸物只与钱汉寿联系,不应对全案负责;原判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量刑偏重;原判认定的绑架罪证据不足,申请二审调取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词及有关物证;走私武器弹药行为只是绑架罪的预备行为,不应单独定罪;张子强检举了他人偷越边境、抢劫香港金行、贩毒等多宗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上诉人陈智浩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
上诉人马尚忠及其辩护人称: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没有用封箱胶纸封被告人口、眼,不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在所参与的两次抢劫中均不是主犯,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梁辉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梁辉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恐吓、殴打被害人,并卡被害人脖于不符合事实,认定被害人死亡无直接证据;梁辉在该案中是从犯,被抓后坦白交代并供出同案人犯罪事实,应属自首和立功,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钱汉寿及其辩护人称: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受他人指使运输了爆炸物,情节较轻,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被抓后能坦白认罪,并揭发了同案人的多宗犯罪事实,应认定为立功;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间,上诉人张子强向上诉人钱汉寿提出购买炸药,并指派刘鼎勋与钱汉寿联系具体事宜,还通过刘鼎勋向钱汉寿先后支付了购买炸药款港币15万元。同年11月,钱汉寿回原籍广东省汕尾市非法购买炸药818.483公斤、雷管2000支、导火索750米,分装在40个泡沫箱内伪装成海鲜,并于1998年1月7日指使他人运到香港交给刘鼎勋。次日晨,张子强、刘鼎勋伙同他人一起将爆炸物搬运进流水响大窝村95号。中午,又转移至马草垄村94号。同月17日,该批爆炸物被查获。1994年底至1995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找到叶继欢,共同参与蔡智杰等人的密谋,准备劫持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驻深圳办事处经理李晨曦,以取得其在深圳的一批钢材提货单后提取钢材。1995年1月14日晚10时许,上诉人马尚忠、梁辉和黄毅受叶继欢指使,驾驶一辆吉普车到深圳与陈智浩会合,在深圳市南方国际大酒店附近将李晨曦劫持往广州。途中,黄毅开车,陈智浩、马尚忠、粱辉恐吓、殴打被害人。梁辉卡被害人脖子并用手铐反铐其双手,马尚忠则用封箱胶纸封住被害人口、眼,后马、梁又用棉被、衣物捂住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搜去其携带的办公室钥匙。马尚忠、梁辉、黄毅开车到城郊抛尸灭迹,陈智浩则将钥匙交给余汉俊等人。同月16日,蔡智杰等人用从被害人办公室搜得的提货单提走直径8毫米的盘元钢277.39吨(价值人民币721214元),予以销赃。1991年初,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和朱玉成、李运、黄华生、叶继欢、林铁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到香港抢劫金行。马尚忠、陈立新到云南省砚山县平远街购得AK47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各2支、手榴弹3枚。陈智浩则到湖南省衡阳市购得子弹350发、手榴弹3枚及部分手枪配件。同年6月,陈智浩安排马尚忠、朱玉成和叶继欢、林铁携带AK47自动步枪2支、手枪6支、手榴弹3枚、子弹350发及手枪配件从深圳偷渡到香港,与先期抵港的陈智浩、李运、黄华生会合。同月9日下午,陈智浩、马尚忠等7人持枪和携带面具、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抢劫被害人余某的轻型货车前往香港物华街,叶继欢、马尚忠持枪在街上把守接应,其他人分别冲入“周生生”、“周大福”、“东盛”等5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共价值港币5739892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叶继欢、马尚忠开枪掩护,7人共同乘车逃离现场。途中,又另劫被害人曾某的汽车换车继续逃跑。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42万元,马尚忠分得赃款人民币10万元。1992年初,上诉人陈智浩与朱玉成、李运、叶继欢、林铁等人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再次到香港抢劫。同年3月10日下午,陈智浩等人在香港分别抢得被害人陈某某的出租车、钟某某的轻型货车后,朱玉成驾车,其他人携带枪支、丝袜、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到香港大埔道,叶继欢持枪在街上把守,朱玉成在车上等候接应,其他人冲入“周生生”、“谢瑞鳞”两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价值港币1682138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共同乘车逃离现场。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12万元。1995年底至1996年初,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和柯贤庭、朱玉成、李运、叶继欢、郭志华等人先后在深圳名都酒店、日新宾馆等地,多次密谋绑架勒索香港人李某某,为此又纠合上诉人梁辉和罗志平、张焕群等3人共同作案。张子强出资港币140万元用于购买枪支弹药、车辆等作案工具及租赁关押人质的房屋;陈智浩、朱玉成负责购买车辆、假车牌及对讲机,朱玉成还负责租下关押人质的一农场房屋;柯贤庭负责观察李某某的行踪。叶继欢为此从内地购得AK47自动步枪二支、微型冲锋枪1支、手枪5支、炸药9包(重1.887公斤)及子弹一批,在张子强、陈智浩等人的安排和接应下,于1996年5月12日与上诉人梁辉等人将上述枪支弹药偷运到香港。5月23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到柯贤庭的电话后得知李某某的行踪,即与陈智浩等人携带枪支、铁锤等作案工具,在香港深水湾道80号附近绑架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司机林某某。张子强、陈智浩到李家收取勒索的赎金港币10.38亿元后,释放被害人。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62亿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2.95亿元。1997年初,上诉人张子强图谋绑架香港人郭某某,指使张志烽观察郭的行踪。张志烽又将绑架图谋转告胡济舒、陈树汉等人。此后,张子强与上述同案人先后在广州市胜利宾馆、东芜市华侨酒店、深圳市广东银行大厦的喷泉酒楼等地密谋并作具体分工。期间,张子强、胡济舒分别出资港币200余万元、20万元为实施犯罪作准备,胡济舒还纠合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参与绑架。同年9月29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张志烽电话后得知郭某某的行踪,即与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在香港海滩道公路桥底附近,将郭某某绑架至香港马鞍岗200号。张子强向郭家收取了勒索的赎金港币6亿元后,释放被害人。作案后,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亿元。1995年5至8月问,上诉人陈智浩将非法取得的爆炸物一批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的租屋内。后陈智浩指使韩法、陈辉光、罗月英将爆炸物分两次交他人运至香港。陈智浩收到这些爆炸物后,藏匿于香港薄扶林山上。破案后,在薄扶林缴获其藏匿的炸药25.4公斤。1995年,上诉人陈智浩将手枪子弹13发、猎枪子弹4发、雷管10支等物装人一茶叶罐内,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恰景花园荷萍阁A2房内,后被查获。1997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指使韩法在深圳购得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16发,韩将该枪、弹交陈辉光藏匿。同年8至9月间,陈智浩又指使罗志平购得雷鸣登猎枪1支及猎枪子弹26发,罗志平将该枪、弹带到深圳交罗月英藏匿。后陈智浩指使陈辉光从罗月英处取走猎枪及子弹藏匿于陈辉光住处。破案后,上述枪支弹药被查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指控的犯罪,有些犯罪行为虽然是在香港实施,但是组织、策划等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均发生在内地;实施犯罪所使用的枪支、爆炸物及主要的作案工具均是从内地非法购买后走私运到香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内地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上诉人张子强出资向上诉人钱汉寿购买爆炸物,指使刘鼎勋负责联络,还伙同他人装卸和转移购买的爆炸物。这些情节有张子强、钱汉寿、刘鼎勋等人的供述和缴获的爆炸物、犯罪工具等证据证实。张子强、钱汉寿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且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是非法购买爆炸物的货主和策划、指挥者,钱汉寿参与密谋并负责购买、运输,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认为张不应对全案负责,没有依据。钱汉寿及其辩护人认为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且情节较轻,与事实不符。上诉人陈智浩在抢劫李晨曦案中,纠合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作案,对李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在两次抢劫香港金行中,不仅策划、指挥,还直接实施抢劫。上诉人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采取暴力手段封李的口、眼,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在抢劫香港物华街金行案中,持枪威胁并开枪拒捕。上诉人梁辉在抢劫李晨曦案中,对李实施恐吓、殴打、卡颈等暴力手段,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这些情节均有本人和多名同案人的供述为证。陈智浩、马尚忠、梁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使用暴力及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陈智浩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马尚忠、梁辉及其辩护人上诉否认是抢劫案中的主犯,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诉人张子强、陈智浩、梁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己触犯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绑架罪,且勒索金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在两次绑架犯罪中均提起犯意,并出资购买作案工具,且分占巨额赎金。这些情节有本人和同案人的供述及指认密谋地点、绑架现场、作案工具、被害人开出的提款汇票及授权书等证据证实,足资认定,张子强、陈智浩在实施绑架的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认定绑架罪的证据不足,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枪支、弹药偷运出境,其行为触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张子强、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马尚忠、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走私武器、弹药是为了实施绑架犯罪,应当被绑架罪吸收,不能独立定罪的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陈智浩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与他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均一人犯数罪,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张子强的辩护人认为张子强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的犯罪线索,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一事,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证实,张于强的检举均无法查证,不构成立功。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量刑适当。该五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据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8年12月4日判决:
维持一审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判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同时核准了判处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请采纳。

⑻ 中国十大犯罪案件对应的电视剧

《插翅难逃》

很多影视作品都是通过真实事件改编的,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叶鸿伟执导《插翅难逃》电视剧,也正是这部电视剧让很多人知道了“张世豪”,电视剧里也讲述了张世豪的成长经历,如何一步步成为悍匪的。

而刘华强的原型是石家庄地区的黑老大张宝林,刘华强的弟弟刘华文他的原型是张宝林的弟弟张宝义,他在石家庄引起黑势力恶斗并引发命案被依法逮捕枪决。

⑼ 谁知道王德辉绑架案的经过

南方网讯香港史上最轰动绑架案,至今超过12年风波仍未平息;王德辉遗产案仍在法庭上闹得火红火热。而当年参与绑架,并直接用枪指吓王德辉的钟玉球,2001年已刑满悄然出狱。1990绑架过程,以及他和王德辉的最后对话,仍历历在目,他向世人亲述当年鲜为人知的内幕。

去年三月初,刚出狱不久的钟玉球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华懋的职员,表示龚如
心想约他见面谈一谈。

小甜甜约会杀夫仇人

当他一身潦倒地来到华懋大厦,警卫们就像触电般紧张,一个个手持对讲机,如临大敌般将他包围,然后六个人前后把他夹进电梯,带进龚如心的办公室,数名身穿西装的男子站立在旁,直到他与龚如心对话完毕为止。

“我出2000万酬金,倘若你能找到王德辉下落,你就可以独得这笔钱。”龚如心直接而又简单地提问,表示真的很想知道老公下落,并且想知道其它绑架王德辉的同党下落。

“我真的都不知,所有事情已经向警察和盘托出,我也想不出可以补充,在警察局的口供,恐怕有一个人高了。”钟玉球满脸歉意地回答。

说完后,他真诚地说了声:“对不住,王太!”然后转身离开写字楼。

“其实那次上去,我只的只想向她道歉,我怎么可能知道她老公的下落,这种钱我更加没本事赚。”

四面高墙中度过空白的12年

离开华懋后,钟玉球一个人慢慢在街上走着,他身上的衣服仍是80年代的打扮,旁边匆匆而过的行人,与他格格不入。现已40岁的他,由90年至今的12年黄金岁月,就只发生了一件事情,那便是绑架王德辉,然后接受惩罚。

钟玉球当年入狱时,妻子刚怀有三个月身孕,法庭上法官宣读结果后,妻子泪流满面地晕倒在地上。

绑架王德辉

钟玉球仍很清楚记得,12年前绑架王德辉时,他们有过的那段对话。

当时钟与四名同谋制服王德辉,拿着黑星手枪指吓他时,他向钟玉球哀求说:“我的钱都在我老婆那里,你们要钱就问我老婆,你们无非为钱�!”

“我们拿着斧头和枪架着他,不能让他大声喊,而且我是第一个冲入王德辉车里,叫他不要动,所以他都很害怕我。”

当时四人根据部署,脱下王德辉一双皮鞋,“因为听说他的鞋装有追踪器,然后开车去鸭脷洲码头交人。”钟玉球最后分得两万元。

1990年5月,“介绍人”致电劝他找个地方逃避,他怕连累家人选择自首,最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刑25年,最后经上诉减刑至16年。

钟玉球的工作是负责捉人。直到最后一刻,他才知道目标是王德辉。为此,他和其他四名互不认识的绑匪;在郊野公园演习绑架足足两星期,他们从来不问对方的私事,由始至终都不知道总策划是谁。

差点一枪毙了王德辉

直至1990年4月10日,王德辉亲自驾车出现在他们的监视路线,于是按计划成功掳走王德辉。

“我们怕他沿途喊救命,就用胶布粘住他的嘴,还用粗铁线绑紧手脚。我听见他在后车厢‘呜呜’叫。”钟玉球当时手执真枪,他指如果制服过程中遇到反抗,会向天开枪警吓,但一定不会枪击任何人。“王德辉当天开的是残疾人改装车,很难控制差点翻车”钟玉球将王德辉运上小艇后,便上岸坐一早准备的车辆离开。据钟玉球称,他们没有把王之白色平治推落海销毁证物

⑽ 《天网》栏目组采访报道“01.04”绑架案结局如何

1月16日至23日,中央电视台12套《天网》栏目导演组一行三人到贵港,利用7天时间对贵港市公安局近日侦破的“01.04”特大绑架案进行细致的挖掘和采访报道。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01.04”特大绑架案成功侦破后,市公安局即于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及时公布公安机关打击破案战果,多家媒体对“01.04”特大绑架案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和网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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