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正确处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关系
建议按以下模式处理:
一、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体化,即一个机构负责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党政、人事管理直接隶属市(县)人民政府,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接受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不动产登记业务接受国土部门的指导监管,按时完成住建(房产管理)和国土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者,房屋交易隶属住建(房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隶属国土部门。两个机构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做到“一站式”服务。即群众一次性申请,两个机构所需资料一次性收齐,一次录入(扫描)信息共享,然后分别审核,资料内部转递(分拣、建档),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发放不动产权证,房屋交易申请资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分别归档。
三、只有做到房屋交易登记信息适时共享,才能降低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分设所带来的风险
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已经分设且没有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的,为方便群众办事,防范交易登记风险,一定要做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信息适时共享。
如果不能适时查阅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楼盘表,不能随时查阅登记机构的登记簿,就不能确定房屋的权属、抵押、限制状况。
就有可能出现房屋重复买卖、重复抵押,将已抵押、查封的房产进行转让,不能上市交易或购买的房产被上市交易或购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法律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机构分设者,房屋面积管理和土地面积管理仍由房产、国土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房屋面积管理仍由房产部门负责的理由如下:
1、中编办文件规定房屋产权管理仍由住建部门负责,房屋面积是房屋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土资发 〔2015〕90号两部委文件已对该问题有明确界定;
2、房产部门有《房产测量规范》和政策法规,有专业的房产测绘队伍;
3、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房屋合同面积与实得面积纠纷,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算并记载楼盘表;
4、在房屋交易登记的前期工作环节确定房屋面积,且谁测绘谁负责,可有效防止因交易面积和登记面积差异引起的矛盾;
5、国土部门有土地测绘的政策法规和专业队伍,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暂时还不能兼容;
6、还没有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县,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仓促“停旧发新”。
四、特别是要推行交易登记机构分设模式的地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1、要划清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责任界限;
2、要理清房屋转让、房屋抵押和不动产登记的流程、要件、档案管理和衔接办法;
3、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发的办公系统要能和房屋交易办公系统相适应,易于数据信息对接、共享共用;
4、最好由政府出资对原房屋交易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两个部门在一个办公系统上办公,如果做不到,应搭建交易登记信息共享平台,两个机构适时向共享平台传输交易登记信息,工作人员可适时到共享平台查阅所需信息;
5、先局部试点,总结经验教训,掌握规律,做好人员培训和政策措施储备后,再全面推开;
6、房屋交易和登记机构要通过协商沟通,共同研判研究疑难问题解决办法,慎重选择“停旧发新”的时间节点,防止二手房交易和抵押大面积滞压现象的发生。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使不动产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互通共享,建立信息依法查询系统,是规范不动产市场的治本之策。
长期以来,由于不动产信息资料过于分散,政府有关部门基于部门利益考虑,缺乏房地产信息共享的动力,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地方政府受制于土地财政而消极应对。
致使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迟迟没有进展,楼市调控政策因信息封闭,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而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之后,即可顺利打破信息藩篱,摸清全国居民住房基本状况,从而有利于辨识炒房者与刚需者,以区别对待并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
目前,包括土地在内,不同城市间的不动产信息查询并非完全通畅,这也致使一些监管政策在执行上不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楼市限购政策,监管部门可以掌握购房者在本区域的房屋信息。
但对其外地房屋拥有情况的信息可能不能详尽了解。这种不动产登记的分散管理,一方面造成交易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削弱行业监管力度。
㈡ 房产交易的数据记录是在房产管理局么
你好!
是的,房管局都有备案,但只针对私产房而言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㈢ 房地产交易数据统计在哪里查
一般在当地房产管理局或住房与建设局网站可以查询到。各地公布详细程度不同。
房地产买卖统计是房地产经营与市场管理的需要。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是满足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和消费。
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市场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其工作的重点也是满足需求和消费,及时掌握房产市场供求信息,满足市场对存量房的买卖需求。
准确翔实的统计资料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和策划的可靠保证。政府对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买卖市场的完善与管理也需要可靠的资料依据。
房地产买卖统计是政府税收、制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开发建设新的住宅与形式多样的房地产交易方式,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实现了房地产与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为国家提供可观的税收,也为国家制定房地产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由于房产买卖统计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所以能够反映企业提供服务和政府税收情况。
房地产买卖统计可为房地产研究服务。房地产市场提供的市场信息,为经济研究者探讨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与规律,预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提供资料。
㈣ 如何打造房产交易线上数据闭环,实现房产交易全面数字化升级
实行商品房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是推进房产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能显著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大大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1、数据共享,电子合同的应用,可以进一步打破现有“信息孤岛”的数据壁垒。通过共享电子文档房产交易中心可与多单位进行合同信息全面对接共享。2.使用电子合同,合同签署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在电脑系统上提交,便可在线上办理合同备案业务,无须再反复跑办事大厅办理,减少了企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同时,购房人随时可以在网上查询合同信息和备案进度,并可以下载打印合同,避免出现购房人丢失合同、因办事被要求反复查档等情况。3、实名认证杜绝假冒代签、合同造假等问题。签署电子合同,要经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输入手机验证码双重核验,保证签署人身份真实有效,可以有效规避冒签、代签引发的法律风险。
君子签作为易保全旗下国内专业的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模式,打造了集网上身份鉴定、电子签章、区块链存证、全证据链保全、司法服务等一站式区块链电子签约服务,可以广泛应用于整个房产业务流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建筑设计图纸在线签署、供应商框架合同、不动产登记(网签)、网上认购书、物业管理合同、车位买卖合同、劳动合同、人事类证明等应用场景,让房产交易业务全程电子签,助推行业数字化全面升级。
㈤ 房地产交易数据含义
网上代表所有房产类型,包括住宅和商业地产。
认购与签约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期房的管理办法,表示交易的意向,多数由开发商操控。
认购是交易流程,现房认购基本等于成交,期房认购撤销的可能性较大。
㈥ 住建部印发房屋网签备案数据标准 推动全国数据共享共用
近期,为实现全国各地房屋网签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房〔2020〕14号文),披露了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以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
《通知》指出,数据标准将涉及40项楼盘表基础数据、25项交易网签备案数据、11项应用扩展数据。其中,应用扩展数据指通过共享使用楼盘表数据方便群众获得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所涉及的必要数据,如楼盘表应用扩展涉及办理暂住证、入学凭证、有线电视过户单、自来水缴费单等相关文件的名称。
此外,数据字典对网签业务、交易者、房屋及付款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业务类别表101项、交易业务证明名称表10项、登记业务证明名称表4项;交易者类别表24项、交易者证件名称表9项、交易者性质表10项;房屋状态表2项、户型居室表6项、户型结构表5项、房屋朝向表8项、建筑结构表6项、房屋用途表32项、房屋性质表9项、房屋类型表7项;共有方式表4项、付款类型表2项、贷款方式表5项。
《通知》要求,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同时,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端房屋网签备案业务,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厅”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㈦ 房产数据关联是什么意思
就是把房产证信息和国土证信息集中在一个不动产证上面了。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就需要之前办理这两个证的两个部门吧它们的信息关联统一。
㈧ 住建部: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
为实现各地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推进房地产市场监测“一张网”建设,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标准》要求,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
同时,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端房屋网签备案业务,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厅”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数据标准的建立,使得后续各地房地产交易部门会加快系统建设,基于此类统一标准形成数据系统。包括楼盘基础数据、房屋买卖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数据将进入此类网签备案信息系统,这成为最基础的数据来源。通过住建系统大数据的建设,既吻合了中央新基建的发展导向,也为后续住建部掌握地方楼市交易、精准调控和规划等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㈨ 全国房管局是否联网即“房屋产权交易系统”是否全国联网
房屋产权交易系统有全国联网。
6月中旬,自然资源部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35个地市、2853个县区共设立3001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3.8万个窗口、8万多一线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高永介绍,将有序开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消息一经发出,外界就将其与房地产税,甚至“空置税”的开征挂钩,视其为征税的“技术前提”。7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这一表态更增加了外界对于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
(9)房屋交易数据关联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后的查询工作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是不是每位公民只要上网就可以查询任何一处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及交易信息?针对外界普遍关心的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功能,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孙宪忠曾指出;
从法理上讲,让不动产信息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是有缺陷的。“为了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和秩序,需要建立一个风险防范机制。只有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交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利去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从国外的一些经验看,不动产信息系统开放程度比较高,房子的户主是谁、位置在哪里、面积和建筑形态是怎样的,都可以查询到。”中国土地学会前秘书长黄小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2014年时,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曾表示,到2017年底前,可“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其实,2015年3月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规定了谁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具体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如何保证信息安全是外界关注的另一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另一个特点是构架在私有云,而非公有云上。
所谓私有云是指为一个客户单独使用而构建,因而提供对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最有效控制,相较而言公有云则是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一般可通过互联网使用,其核心属性是共享资源服务。
“‘国土资源云’构建在自然资源部内部的系统中,不是一般人都能进得去的,可以将其理解为一张规模很大的局域网。”万波告诉记者,在构架该云服务的过程中,中地数码的工作人员只能“搭架子”,而不能看到“架子上放了什么货”,“技术人员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主体要求是在保证开放性的同时也要保证私密性,也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不对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