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可以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么
您好!
询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下面的第三种,你可以参考一下:
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操作实务
近几年因为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购买房屋时很难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银行贷款,这致使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绝大多数都存在抵押权。
这里所说的房屋抵押是指,购房者为向银行贷款购房,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贷款银行,当购房者不能向银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就是所谓的抵押权人。因此买卖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就必须先行偿还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再由银行、业主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后,该房屋才能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但是二手房买卖时应该由哪一方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呢?又如何能保证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权的房屋在进行交易时要涉及到贷款银行、购房者、出售者、房产中介公司甚至担保公司等多个主体,交易环节较多而且复杂,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现纠纷。在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购房者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屋时所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
本人近几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务时,发现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需要规避的风险颇多,但由于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详谈,在这里就经常接触到的几种交易方式,简单的为大家提供一个操作思路,仅供大家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时作为参考。
第一种 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该房屋名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购房者、出售方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付款、过户、交房等手续。
这种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法律风险性最小,购房者在与出售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出售方向贷款银行详细了解该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流程以及时间(有些银行需要提前一个月左右申请提前还款)。
2.详细约定房产交易的流程,该流程中应包括出售方申请提前还款的日
期、办理抵押权注销的日期、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及抵押权注销后办理
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3.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
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
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二种 由担保公司出资先行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买方或卖方寻找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先行垫资偿还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交易手续。使用这种方式时,担保公司要按照垫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目前一般都是由买方支付该笔服务费。
使用这种方式在交易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担保公司的选择还是要慎重,要从服务质量、公司口碑、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收费标准、垫资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担保公司。
2.目前,担保公司都会要求购房者将部分购房款先行存入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监管,所以购房者要认真了解担保公司的垫资流程,慎重签署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垫资协议,避免因垫资环节出现争议,使自己蒙受损失。
3.在房产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由哪一方委托担保公司、必要时可以约定共同选择的担保公司的名称、垫资服务费的支付方、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抵押权注销后办理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4.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三种 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后,出售方及时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权的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交易手续。
这种交易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性最大,但又是在实践交易中经常会碰到的情况,因此,谨慎的操作对购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垫资前,先至房产权属登记中心核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无瑕疵(主要核实,该房产除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权等。)。
2.不要提前将垫资款项打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
3. 通过自己的银行帐户直接将垫资款转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并要求出售方出具详细的收款收据,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
4.必要时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证,或物的担保。
5.亲自全程跟进办理提前还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及时收押《房屋所有权证》。
6.在抵押权注销后,按照权属登记中心所允许的最短期限及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受理手续。
7. 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8. 详细约定房产交易无法继续履行时,出售方返还购房者的垫资款的流程。
有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如何买卖
房价在回落,但在这几个月又掀起了反弹的小高潮,具体原因不敢深入讨论,一是掌握的事实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盘棋”有冲突。不过买涨不买跌,交易活跃也是事实。有朋友看到一套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想买,但发现该房有抵押贷款,于是打电话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我的感觉: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二手房不能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二、如何使需要买的二手房变成还清贷款的二手房
还清就有两种方式了,一种是一次性还清,一种是经济实力不够时的分多次还清。后一种情况,实际就是将原房屋所有人的贷款转移由新的购买人承担,即“转按揭”。卖方出售贷款没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这种方式对新购房人的资金需求压力较小,但问题是,目前在国内实践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仅可以转按揭,甚至卖“楼花”都可以,但国内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鲜有明确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服务。
那么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筹款把房款一次性还清,再进行交易。(如果买方实力不够,与此同时买家也要从银行获得贷款。实质上这是貌似转按揭贷款的提前还贷形式)。这种一次性把房款还清,就又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积蓄,或是向亲戚朋友们借钱,把银行贷款还清,这样才能从银行解除抵押,从而可以卖房。
第二种:就是在中介公司帮助下,把有贷款的房产挂牌,当找到买主后,与买主沟通。买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卖房者提前还贷。
第三种:卖房者自行无法筹到还贷款,而且也没有买主愿意垫付房款,这样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卖房者还贷。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选中的房源是具有银行贷款的,购买就要十分慎重了。因为按第二种方式,如果卖房者提出先垫付还贷款的话,买房者是具有相当风险的。由于在付出购房款后,房产权属还属于卖房者,一旦卖房者不承认或携款逃跑,买房者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种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机构大力鼓吹的办法。在目前萧条的市场条件下,中介机构可以做的生意越来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对买方有潜在风险,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正因为有贷款才这么便宜的”、“贷款的房子对买方没什么风险”,购房者千万要小心。如果该房真正可靠,那么就可以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种方式协助交易。
三、有房证才能交易
提到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抵押贷款房屋都拿不出房产证。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买的住房,经常在入住后一至两年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为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转让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同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时,新的买主也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还有更多的情况是房产证被抵押银行收走,这种在各地实践中要看各地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具体又分为几种,一种是贷款后有两本证,一个房产证一个他项权证,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会在他项权证上显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贷款时,房产证归房主个人保存,他项权证归银行保管,等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会拿到房管局注销。另一种是只有一个房产证,进行了抵押后,抵押银行一般会要求代管房产证。
那么,如果辨别到底是有房产证但被银行保管还是并无房产证的交易呢?其实很简单:以上无论是哪种情况,当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都会有登记,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因公凭有效证明可调阅全部有关档案,产权人凭身份证、产权证可查阅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而一般公众在房屋买卖、诉讼等正当理由下,凭有效证明,能查询房屋的简单信息。因此,购买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卖方(即产权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调查是否有此房产登记,该真实性要远远高于卖方所持的所谓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的好处是,除调查抵押外,还可以调查房屋产权证的内容与房屋登记机关的存档文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有,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等。
望采纳
㈡ 买二手房原业主有银行的贷款我们要帮他还吗
买二手房,原房东的产权在银行办理了贷款,那么不把贷款结清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办理银行有贷款的房子买卖流程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由谁来还清贷款,如果买卖双方都没钱还贷款的话可以要求中介方垫资后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原房东贷款注销后办理过户手续
先网签、然后核税、递件、缴税、取件就可以了
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㈢ 无证二手房买卖,还要替卖方人还贷款,如何规避
要知道有按揭的贷款房是不能直接做房本更名过户的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买家替房主还贷款后解除抵押然后再进行二手房过户交易了这其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买家垫资有几点需注意由于卖家的房产还在抵押当中需要还清尾款才能解押但是卖家手上资金不足不能还清贷款那么在出售此套房产时中介方就会采取让买家支付首付给卖家进行还贷解押的方式此种方式也是目前行业普遍做法进行解押后买家才能进行贷款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就可以进行过户手续其实这期间最主要的风险往往在买家帮卖家还清贷款后出现一是业主对价格反悔二是业主恶意诈骗若出现这两种不履约的行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也只能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这就需要在购房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责任才行这期间还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如支付首付款后进行还贷办理贷款办理网签最后过户等时间点都需要额外注意可能会遇到之后业主不配合办理剩余手续买方要申请银行贷款购房银行不同意贷等问题垫资进行还贷时需要注意最好买家陪同卖家进行还贷行为买家垫资款不会被业主转走必须提前让业主签好首期款收据(即垫资款)一旦发生卖家秘密转走买家垫资款的不法行为有关收据可作为法律诉讼的依据证明业主已收款项办理贷款时既然房产已经解押那么买方可以进行贷款了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不成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好责任同时督促中介方进行处理如果因为买家个人信用等问题导致贷款不成那么买家的首付款等就比较难处理了其实进行交易之前就需要提前了解自己的个人信用避免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贷不了款办理网签时一定要立即网签二手房网签的好处在于锁定交易房源业主不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形买家垫资解押后业主不配合办理过户也不能再出售最后过户时需要卖家交出房产证和身份证明等原件和买家一起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目前东营市多为两证分发的情况因而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后特别需要注意土地证也需要卖家配合办理其实还有一种方式对于此种交易方式也是十分有利的由买家付款还清贷款有关款项有可能存入业主的供楼扣款账户中介方可以让业主办理房产买卖的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中介代为办理此项事宜业主需提供其房屋的两证供楼存折贷款抵押合同身份证等原件此时业主就需要注意要看清开具给按揭中介的全权委托书是否清晰注明委托有关中介处理的具体事宜且不能包括代收楼款一项
㈣ 买二手房,业主也在按揭中,他要我帮他垫资还款先,如何规避风险
不是有中介吗?你跟中介签个协议,交上首付如果过不了户。要退款要有时间限制签上日期
㈤ 买房对方要求代还贷款有啥风险
你好你把情况说一下吧
㈥ 我要卖房子 买家需要银行贷款 请问贷款后的钱是进我的账户 还是进买家账户 谢谢
先贷给买家,进买家账户,然后买家再付款给你,这样你跟银行基本没关系。
【干货分享】五大贷款注意事项,你学会了吗?
1、手机号码需要重视!
手机号必须是实名制的。
手机号必须是使用半年以上。
以前不能出现欠三大运营商话费的情况。
手机号码的使用时间必须正常。
2、贷款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各类贷款机构要求的真实证件资料,如多数贷款机构都会要求的各类亲属联系方式等等,这些信息切忌弄虚作假,根据多数机构统计资料真实性存疑是贷款被拒的一大原因!
3、电话回访很重要!
有办理过信用卡的应该清楚,在你提交完申请资料后,银行会有个电话回访,主要目的是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其实申请贷款过程中也有电话回访这么个环节,不过很多人都给忽视了。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对电话回访不以为然,往往这么个小细节就是你贷款失败的真正原因!
贷款机构之所以进行电话回访,就是为了要确定借款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果银行通过电话回访了解的情况与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情况不符的话,那么银行肯定会质疑借款人的人品和情况,轻则让你的贷款之路走得异常艰苦,重则干脆就不给你批。
4、珍视个人信用!
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其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贷款机构都已经通过各类征信机构比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污点很难消除,请珍视个人信用。
5、工作相关的信息要求
有些高危行业申请是很困难的,只能想其他的办法哦。这些都属于高危行业:煤矿、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飞行人员等。
填写的工作最好是工作了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工作证明、名片、工牌都是工作相关的信息,能提交上的肯定是有帮助。
以上五点干货,掌握好了就能增加贷款成功率哦,你学会了吗?
另外,大家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
㈦ 找中介买二手房买家帮房东还贷款是要等买家银行贷款审批通过还还是先还
要先等买家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还,因为如果买方的贷款没有通过可能会完成双方交易失败,提前还的话可能造成经济纠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㈧ 卖房,买家要银行贷款有什么风险吗
您好
一般我们这边都是房主、购房人、银行、中介三方到场签订贷款协议的,也有因为特殊原因房主或者购房人没有时间,单独约银行签贷款协议的。
但是放贷的卡是银行办理贷款人员提前为房主办好的,过户当天中介公司会跟客户业主一起去放贷银行确认过户完毕,领取各自银行卡。业主领取的是银行放贷指定的一张新卡,贷款人则领取每月所需还月供的新卡,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会通知房主此贷款会在几号到账。申请贷款人还可以领取每月还款明细单,以方便还款。
至于房产证20天出来以后去银行,那是新房本需要放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也就是银行工作人员要拿着新房本去建委给房本盖上抵押章,这个您就不用跟去了。
现在国家对于个人贷款特别是房贷管理比以前严格了,以前过户以后3个工作日基本就能放款,业主可以拿到钱,但是现在估计要个把月甚至更长时间,这就要业主做好心理准备。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