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机构交易终端和个人交易终端的区别
一个送钱的,一个拿钱的。
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业务与服务
组织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市场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为外汇市场调控部门,交易中心负责外汇市场组织运行。
会员构成: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成为外汇市场会员。
交易方式: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会员可选择DDN、F.R或拨号上网等方式实现远程联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种: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
汇价形成:外汇市场每场交易产生开盘价、收盘价和加权平均价,人民币兑美元的加权平均价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作为第二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价,银行据此公布人民币兑美元挂牌价。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实行会员管理,参与者包括外汇指定银行、具有交易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统一、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该系统提供集中竞价与双边询价两种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币对九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币对七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远期、掉期,人民币对五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的货币掉期和期权交易,以及九组外币对(欧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同时还包括交易分析、数据直通处理和即时通讯工具等辅助功能。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发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币种的做市商询价,将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
三、银行间本币市场
银行间本币市场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组成。通过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的证券种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币市场成员涵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交易中心负责为银行间本币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发的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开放、易用等特点,适用多种本币交易产品和交易工具,适合多层次机构投资者,包含成员端前台系统、成员端中后台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清算系统和场务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同时,交易中心还通过互联网站为金融机构提供拆借票据报价服务。
四、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来,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计算、发布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Shibor是根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的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每个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北京时间上午11:30对外发布。 清算原则:外汇市场实行集中、双向、差额、一级的清算原则,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为会员办理人民币、外汇资金收付净额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汇市场本、外币资金清算速度为T+1,交易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办理资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外汇资金清算通过境外清算系统办理。
清算备份:在北京备份中心建立实时清算备份系统。
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币、外币/外币即期竞价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务。为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提供净额清算业务。该业务以多边净额清算为基础,并通过清算限额和保证金等风险管理措施,严格防范风险,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为本币市场成员提供间接清算服务。本币交易系统具有清算跟踪提示功能,系统自动提示会员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资金和债券情况。交易中心还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管理账户,为债券远期交易、买断式回购、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保证金集中管理服务。 交易中心坚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建设安全、高效、可控的电子服务平台。经过多年努力,交易中心采用自主开发与项目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建设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本币交易系统、Shibor系统、统计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中国货币网等30余个电子系统。除交易终端和信息终端外,交易中心还提供报价、交易、实时行情发布、交易事后数据核对等接口,方便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直通处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双中心异地备份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为“两地三中心”的容灾系统,以上海张江为总中心,在北京建立异地灾备中心、在上海外滩建立同城灾备中心。为支持业务发展,保障信息系统满足市场需要,交易中心于2002年建立了数字认证中心,全面实施了网络系统的扩容改造,在重庆、大连、广州、青岛、汕头、深圳、天津和厦门八地设立网络中继站,所有成员会员除了可以通过上海总中心和北京备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网络外,还可以通过以上八地接入。经过网络扩容和本外币交易、信息、风险管理、监控等系统改造升级,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明显提高,为加速实现全国统一联网和交易主体增加、交易量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基础,交易中心正积极加快金融产品、工具创新,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推动外币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系统平台建设,倾力打造全新外汇交易系统,自主开发新一代本币交易风控系统,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机构简介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交易中心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币汇率、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致力于银行间本外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和机制创新。银行间本外币市场交易量屡创新高,交易机制不断创新,原生、衍生产品序列逐渐丰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易平台成功上线,人民币基准汇率和利率引人瞩目,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清算、信息、监管服务功能日益完善。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一个市场,涵盖外汇市场、货币、债券、衍生品市场。2008年本币市场交易总量超过110万亿人民币,2009年交易总量达138万亿人民币。
❹ 外汇交易机构终端的德励财经终端
德励财经终端原隶属于美国道。琼斯公司,现隶属于Money Line公司,是一家专门的财经资讯公司,它的专家系统,包括了全世界各大交易中心,数千家外汇银行,经纪商,证券公司,研究机构。该系统24小时为用户提供外汇,证券,期货,商品等方面的价格行情,还有市场评论,图标分析,走势预测等文字性的资料,信息内容广泛,多达6000多项。而且,德励财经公司专门租用了通讯卫星,以保证信息传送的速度和质量。
❺ NordFX诺德外汇移动交易终端
不是什么手机都能安装的,我就知道我的诺基亚E63好像是塞班系统的不能用,安卓系统貌似可以,具体在诺德论坛找找。
❻ 外汇交易中,如何看出机构做错的位置
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的,能构影响外汇市场价格形态的机构,都不是人工下单的。第二 机构不是一个整体,这个机构错了 另外的机构可能对了。因为有人亏 就自然有人赚 ,不存在 机构全亏 散户全赚这样的事情。
❼ 哪个外汇交易机构的产品类目比较齐全
我比较喜欢西城威尔士,产品真的非常齐全,主要货币对或者是很多交易量少的货币对都能买到
❽ 外汇交易机构终端的介绍
外汇交易机构终端通过个人电脑终端机或地区网络,可以提供有关外汇买卖价、投资组合、外汇数据、经济指标和公司活动等信息。
❾ 国内合法的外汇交易商机构有哪些
中国目前合法的外汇交易机构只有两种:一种是外汇指定银行(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门口会有“外汇业务”标识),另一种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在这两种机构之外买卖外汇的可能会涉嫌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