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要填写吗
必须要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
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企业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境内非关联交易。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
(1)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扩展阅读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在外债券的变动情况。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注释;该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Ⅱ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境外关联交易吗
不一定。要看企业与关联方是否存在供销,借贷,劳务,技术转让的交易,有则有。没有则不存在关联交易。
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技巧和大体思路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重组事项、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部分。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101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省内)”;
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并填写就地缴纳比例;
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
小贴士:不是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人选择“否”。
2.“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不包括建筑业。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行至第29行。
3.“103资产总额(万元)”:
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104从业人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6.“106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选择“是”,其余企业选择“否”。
7.“107存在境外关联交易”:
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选择“是”,不存在选择“否”。
8.“108上市公司”:
纳税人根据情况,在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选择“境外”;其他选择“否”。
9.“109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选择“是”,其余企业选择“否”。
10.“110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纳税人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选择。
11.“201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
企业根据情况,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2.“202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
企业根据情况,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3.“203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企业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4.“204发生企业重组事项”:
企业发生重组事项,根据情况选择税务处理方式,并填报204-1至204-4及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5.“204-1重组开始时间”:
填报企业本次重组交易开始时间。
16.“204-2重组完成时间”:
填报企业本次重组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
17.“204-3重组交易类型”:
企业根据重组交易类型,选择填报“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18.“204-4企业在重组业务中所属当事方类型”:
企业选择填报在重组业务中所属当事方类型。“交易类型”选择“债务重组”的,选择填报“债务人”或“债权人”;“交易类型”选择“股权收购”的,选择填报“收购方”“转让方”或“被收购企业”;“交易类型”选择“资产收购”的,选择填报“收购方”或“转让方”;“交易类型”选择“合并”的,选择填报“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交易类型”选择“分立”的,选择填报“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或“被分立企业股东”。
19.“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超过十位的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在“其余股东合计”行。
小贴士:企业主要股东为国外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写。
2018年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截止日期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自公历1月1日期至12月31日止。(其中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总监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即该年度的实际经营周期不满12个月,应当以实际经营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拓展资料: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Ⅳ 什么是关联申报,关联交易,有具体的例子吗
关联申报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的报表。
(一)A公司关联申报
1、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93年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8000万美元,经营期50年。主要从事冰淇淋的生产和销售,自2012年起,开始从事母公司B企业在华制造企业生产的家庭和个人护理类产品和食品类产品在中国北部的销售。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49.2亿元,制造业务和分销业务分别占A企业中国营业收入总额的33.14%和66.86%。2015年交易总额88.5亿元,关联交易总额25.4亿元,其中境内关联交易额22.4亿元,境外关联交易额3亿元。A企业在冰淇淋生产和销售业务上承担综合性生产厂商,在家庭和个人护理类产品和食品类产品的分销业务定位为销售商。
2、案例审核过程
在审核该企业关联资料时,我们发现该企业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劳务费和企业利润率方面存在疑点。一是关于企业产品品牌我们认为A企业的母公司除了提供品牌名称外,关于品牌的推广、营销、宣传等品牌贡献度主要由A企业负责,支付给母公司的商标使用费比例过高。二是企业支付给母公司的技术服务费、劳务费的计价依据、受益对象、服务方式等范围、标准和分配办法没有按照独立企业交易原则支付。三是A企业境外关联利润率0.91%,境内关联企业整体利润率2.23%,远远低于同行业平均利润率7.45%水平。
3、处理结果
我们和国际税收管理科共同约谈了纳税人,提出我们在审核中发现的疑点,讲明了税收政策。纳税人对我们提出的疑点给予了数字、文字方面的解释和说明,但整体上表示接受,同意进行纳税调整。本案例尚未结案,我们还将持续关注,预计补税和加收银行利息6000万元以上。
4、案例启示
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都是经常发生在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通过对外支付商标使用费、服务费、劳务费等方式达到避税的目的,也是关联交易侵蚀国家利益的主要方式。企业在可比公司筛选、功能和风险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这些司空见惯的事项往往使用障眼法,模糊我们的双眼,表面上是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货款、提供服务,实际上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造成税款的流失。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要切实提高关联交易的重视程度,降低涉税风险。
Ⅳ 所得税汇算清缴105资产总额怎么计算是每个月资产负债表里面资产的期末数相加然后除以十二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规定,6.“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部分。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纳税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常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
2.“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的,选择“总机构”,选择的纳税人需填报表A109000和A109010;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比例缴纳的总机构,选择“按比例缴纳总机构”;其他纳税人选择“否”。
3.“102注册资本”: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金额(单位:万元)。
4.“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66**的银行业,67**的证券和资本投资,68**的保险业,填报表A101020、A102020。
5.“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6.“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7.“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规定,境外中资控股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8.“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9.“108境外关联交易”: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选择“是”,不存在选择“否”。
10.“109上市公司”:纳税人根据情况,在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选择“境外”;其他选择“否”。
11.“201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纳税人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选择。
12.“202会计档案存放地”:填报会计档案的存放地。
13.“203会计核算软件”:填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如ERP。
14.“204记账本位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
15.“205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本年会计政策和估计与上年度发生变更的选择“是”,未发生的选择“否”。
16.“206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
17.“207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
18.“208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9.“209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0.“301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前5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经济性质(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报;个人投资的,填报自然人),投资比例,国籍(注册地址)。
国外非居民企业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写。
21.“302对外投资(前5位)”,填报本企业对境内投资金额前5位的投资情况。包括被投资者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济性质、投资比例、投资金额、注册地址。
Ⅵ 把这4句话翻译成日语。
1、特别な说明が无ければ、この报告に関わる货币単位はRMB(元)です
2、贵社の纳税申告及び财务の计算が全体として规范しているが、でも几つ潜んでいるリスクが见つかった。または一部の业务の税务リスクはA集団の整体计画に関われ恐れがあるので、本报告よりB市のA电子有限会社の角度から関わりそうな税务リスクを提示してあげる
3、贵社の国内外の関连贸易贩売品は担う机能のリスクが似ているけど、国际関连贩売の利益率と本国関连贩売の利益率の差异が大きい。2012-2014年度の平均値に基づく计算すると16.7%の差があり、国际関连贸易に移転価格调査のリスクが存在している。
4、贵社は国外企业に支払った一部の労务费用が贵社を担っている机能リスクと合わない、国家税务局公布した2015年16号规程に基づいて、企业所得税を差し引く前に労务费を支払うことがいけない、税関より、遡る调整の期限は10年间に定められている为、贵社は税金追加纳付と、税金利息を缓めるリスクが存在して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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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如何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企业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境内非关联交易。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
(7)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扩展阅读
报告年度内有关联业务往来发生的,原则上均需填报本表。
1、本表是基于企业年终决算报表采用一定标准将财务数据合理划分为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和境内非关联交易四部分。
2、企业应当据实具体说明财务数据的划分标准,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划分:营业收入按照具体的销售客户进行划分填报,营业成本按照实际账载成本进行划分填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费用功能法”原则(如果某项费用是因为从事境外关联业务而实际发生的就直接划分到境外关联费用),对无法按“功能”准确划分的按销售成本的比例进行划分。
Ⅷ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的表一《关联关系表》关联方名称应该如何填
填写1、是填合作的采购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
填写2、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填写3、企业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境内非关联交易。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
(8)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扩展阅读:
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二、“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三、“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四、“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Ⅸ 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ma
如果有销售业务往来就需要填写,如果没有就不用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及所得税释义的规定,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