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1)关联交易问题扩展阅读:
正是由于关联交易使关联者之间在定价过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影响者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因此,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便成为保障关联交易公平与公正的关键。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之具备相同于无关联交易的公开与公平性质,确保关联者没有获得在无关联状态下无法获得的不当利益,以确保该项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时为投资者对该项交易行使表决权提供信息基础,使投资者在了解关联交易真实内容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增强对证券市场透明度的信心。
2. 关联交易一般都怎么处理
关联交易有三点要注意:1、必要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采购马路货,就尽量不要采购关联企业的;2、规范性。即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要健全,决策程序要规范,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执行要到位;3、公允性。价格要公允,要能有活跃报价市场的价格最有说服力,或者有较多的类似交易的报价;最不济,也能有比较可靠的评估方法证明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只要能充分说明价格的公允,有关联交易也可以的。
3. 工程招投标的关联交易问题
不能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指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公司法第217条)。根据上述定义,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显然构成关联关系,他们之间进行的交易当然应当归类为关联交易。
4. 关联交易认定问题
您好,我国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行为。公司关联人之间的资产转让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公司购并行为和设备转让行为等,是一种典型的公司控制权交易行为。由于大股东在购并行为中的支配因素,使得交易价格的确定标准、交易程序中少数股东的参与程度、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方面都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2、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的行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相互之间提供或接受服务,支付服务费用,相互之间代理事务(如代销产品、代签合同等)的行为,都是关联交易行为。
3、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或提供担保的行为。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如企业从其关联方取得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公司为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已成为我国公司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类型,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也会损害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
4、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股东无偿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包括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无偿占用从属公司的资产或者拖欠从属公司的资金和贷款,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债务由从属公司的债权或资产进行充抵,控制公司或控股股东掠夺从属公司的利润。
5、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相互租赁对方的资产是比较常见的,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是相当主要的关联交易行为,甚至经常出现公司以较低价格将最优质的部分资产租赁给关联方,或者高价租赁关联方的不良资产的交易行为。
6、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通常指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的财产和日常经营。因此管理活动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7、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及许可使用。在关联方之间,有时一方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另一方的原因而放弃或转移给另一方,或者关联方之间达成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从而形成关联交易。
8、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企业付给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交易。
5. 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公司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关联交易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所谓关联方就有关联关系的各方。我国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界定:(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目前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合理充分地利用关联交易来为企业带来益处。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便成为了经济、便捷和有效等因素高度统一的重要手段。交易的积极意义:
1、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关联方相互了解、可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发生纠纷后也易协调解决。
2、通过集团内部关联方适当的安排,可以优化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效益,也有助于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3、通过转让价格等安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但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忍剑,从长期来看,关联交易产生的后果也会对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也蕴含很多法律风险。
首先,关联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有可能产生坏账的风险:如大股东提供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均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和大股东及关联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其次,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 。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都是关联方,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依赖较强,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若关联方自身难保,则公司就可能进入低谷了。
最后,大量关联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的影响,使潜在的客户减少。使潜在的客户不愿意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的商誉将受到很大伤害,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公司为避免风险,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一旦发现,企业就会面临处罚,公司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公司应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注重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公司只有坚持披露重于存在的原则,才能使公司更稳健的运行。。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平性。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的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关联交易往往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此问题处理不好,会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会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总之,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刃剑,所以公司从事关联交易一定要慎重,以免使公司陷入泥潭。
6. 关联交易有哪些风险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会存在定价不公允、利益输送等问题,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对于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而言,要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也应强化这方面的规范。
7. 关联交易的刑事责任问题
刑法修正案六有明确规定: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8. 关联交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关联交易(Related Transactions)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立法规范 当前,我国用于调整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层级偏低,约束性不强。下一步,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立法工作,规范交易行为,贯彻竞争原则,让一切交易都在市场竞争下进行。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有助于实现同国际接轨,更好地开展国际经济交往。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的法律,还可以达到防止国际税源流失效果。 (二)加强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的审核,完善关联交易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中列举了三种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即可比非受控法、转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我国可以借鉴相关经验,通过列举一些适用我国国情的定价方法,避免适用协议价格等含糊不清的词语,以此来提高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审核的可操作性。对于超出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有关部门应当裁定关联交易无效,从源头上制止非公允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 通过增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可降低关联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也有利于监管当局提高监管效果。针对目前财务报告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善、信息量小的问题,可通过制定规范,进一步增加相关信息披露量,细化关联交易披露要求,如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金额、相应比例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等。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调对上市公司财产的保护 可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引入少数股东,增强非关联方股东的力量和发言权。在生产经营中,要引进入全面竞争机制,关联方应与其他竞争者平等竞争,这样才能确保关联交易的有效和公允。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引入证券市场机构者,使他们成为监事会的主要部分,增强他们对大股东的制衡作用。针对独立董事不独立的现象,应从改变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扩大独立董事的来源等方面着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其独立性。 (五)强化社会监督,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确定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的记录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是否恰当。但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迎合上市公司的不合理要求,降低了审计质量,为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开了方便之门。因此,应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开展事务所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相关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9.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
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其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一切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法律行为。其特征是:交易双方中一方是公司,另一方是公司的关联人;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名义上平等,但交易实由关联人一方所决定;交易双方存在利益冲突,关联人可能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的利益。
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并不必然对公司不利,关联人并不当然滥用权力。对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具有提高交易效率、节省交易成本、扩展经营等重大价值,甚至有的公司的生存离不开关联交易。如关联人在关联交易中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的利益,会构成不公平关联交易为法律所不能容忍。
关联交易的法律性质
我国的情形有所不同,集中的公司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公平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控制股东自我交易领域,不公平的董事自我交易虽也有存在,但不是主要问题所在。我国公司控制股东自我交易的形式多样,存在于产品销售、担保、资产收购、资金占用等公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许多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将公司的巨额利益输送给自己及其关联人,成为上市公司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控制股东忠实义务的主要适用场合就是关联交易,法律加强对控制股东自我交易的规制,对控制股东忠实义务的最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