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货贵金属操盘风控股线是什么
互相矛盾的观点,但大家无一例外的在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上取得难得的共识,均认为此两点是获得长期稳定利润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市场的运行特征
市场是一个由千千万万个竞争性个体所组成的复杂性系统,通常运行于有序与无序之间的一个中间状态(价格走势大部分时间运行于模棱两可的状态);在一定条件之下,可以从有序(单边趋势)变成混沌(盘整趋势),也可以从混沌变成有序,还可以从一种有序变为另一种有序而导致状态突变(反转);混沌是系统对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异常敏感产生的貌似无序的运动。
复杂性系统一般具有自组织性、自我调整、自我演化的特征。
自组织性:参与外汇市场的大量竞争性个体是相互独立的,也没有统一的指挥;每天影响汇市的消息和数据都是杂乱无章;但正是这看似随机的大量个体活动和历史事件形成了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外汇走势,乃至长期的上升或下跌趋势。
自我调整:外汇价格走势与投机个体之间是相互影响的;比如美元的上升吸引了投机者的买入,而投机者的买入加强了美元的上升趋势,这与索罗斯的反身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自我演化:举个简单例子:在十几年前突破跟进是很容易获利的投资策略,而现在随着假破的增多则不那么轻松;市场一直在演化。
二、市场的不确定性
对于未来,我想大家都会认为是不确定的,要不也就不会如此辛苦的趴在电脑前搞什么投机。反过来讲,如果未来是确定的,那人类也就失去了自由意志,因为一切早已注定。
明天的市场走势属于未来的范畴,显而易见是不确定的。
索罗斯认为人类对市场的理解是不完备的,我说即使是人类认知是完备和理性的,市场也一样是不确定的;当代混沌理论认为,简单的确定性系统(一大群理性人)可以产生看起来是随机的过程(变幻莫测的投机市场)。
三、实行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正是由于不确定性,也决定了我们不可避免的要犯错误。索罗斯将自己的投资思想归纳为简单的三句话:了解自己的错误,研究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发现和处理错误是我们要拿出一半以上的时间来做的事情。
许多新手都在追求百发百中的分析预测方法,而往往忽略掉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从而被一次“偶然”的错误导致全军覆灭。高致胜率的预测方法不是不该研究,而是要建立在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之上。
常常看到一些人将全部筹码押在多头或者空头,这些不理智的行动,往往是源于人类直觉对概率的错觉;人类往往不能很好的估算一件事件的概率,比如乘坐飞机的风险偏差。另外,人类通常会忽略掉小概率事件,但许多事情正是毁在小概率事件上,比如LTCM的垮掉,俄罗斯债券危机事件在彵们的系统中出现的概率是100年不到一次,但是LTCM成立5年就碰上了。
⑵ 六大银行相继暂停贵金属业务新户开立,意味着什么
这就意味着未来的贵金属的价格会出现非常大的波动,而且这些波动是普通人没有办法承受的,在波动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损失会让开户者认为银行没有很好地进行经营操作。所以目前很多银行已经关闭了这个业务,首先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其实也是为了能够在不确定性当中对抗风险,这其实也是为了整个市场着想的,我认为这几个银行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在目前的贵金属价格波动之下,我们普通人最好是不要去购买,不仅仅会没有收益,而且会对我们的本金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影响。
⑶ 产权交易所规定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什么意思这样的规定有什么作用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将先前以各类名目设立的交易所,推到了被清理整顿的风口浪尖。今后,“野蛮生长”的各类交易所或许将结束监管真空期,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也将进一步加强。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各类交易所面临的诸多法律困惑仍有待解决
交易所乱象丛生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非经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种交易场所达300多家,交易标的涉及稀贵金属、艺术品、股权、碳排放权,以及农副产品、医药产品等。如今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津文交所,以及噱头十足的华西村商品交易所、中国期酒交易所等等。这些交易所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日前,在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律协期货专业委员会、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交易所规范发展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指出了目前国内各类交易所存在的四大“乱象”:
一是交易场所组织者放弃管理,或交易规则设计不合理,或擅自频繁变更规则,运营模式混乱、交易信息不透明,致使投机分子出没,违规炒作、价格操纵等风险事件频发,行情波动剧烈,完全背离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初衷,沦为投机赌博者的舞台,组织者亦牟取暴利,给市场和投资者者带来了严重损失。
二是片面追求交易量,盲目扩大市场规模,通过各种手段吸引投资公众参与。一些未经正规合法注册的交易场所四处诱骗投资者开户交易;一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吸收自然人参加交易,直接埋下社会不稳定的隐患。某交易场所试营业一年内,客户数量已经超过了1万户;某交易所的投资者为达到金卡开户门槛,不惜举债办卡,日开户量曾一度达到300人,平均每天吸收资金1.5亿元。
三是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变相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将股权、文化艺术品等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和转让,采取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或采用期货方式交易大宗现货商品。如个别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将不能分割的品种,份额化后集中竞价交易。
四是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如2008年华夏交易所数亿元保证金被卷款潜逃,遗留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除此之外,光大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法学博士胡茂刚也指出了目前国内类期货交易所泛滥,带来的一些不规范运作,例如,自营商代理自然人客户入市,交易占比畸高;交易制度权威性不足,修改没有法定程序;客户资金未实现三方存管;保证金较低或者仓单质押融资超过50%等。
各类交易所“野蛮生长”、“乱象丛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在吴弘看来,“既有地方政府受强烈的金融热情驱动,热衷于发展本地交易市场,忽视市场建设规律和政府监管责任的现实;也有相关法制尚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
“当年"原始股"欺诈活动教训应该吸取”,吴弘谈道,“不法分子与非法中介机构就是借助了某些不规范的产权交易场所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权,被害的投资者数量巨大且具有不确定性,其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由于受让后没有合法流通渠道,其股东身份也难以获发行公司承认,投资者如同持有废纸一般;一些投资者用自己的血汗钱投入其中,结果钱款被卷走,肥了非法倒卖的中介公司;加上非法交易的行为人往往转移、挥霍部分或全部资金,查处和清退资金的工作也非常困难,以致酿成群体性矛盾,危及社会稳定。”
由此可见,不规范交易场所问题风险性大,社会影响大,如任其发展蔓延下去,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及时清理整顿。
上个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专家指出,我们应乘着国务院38号文的“东风”,认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对涉及社会公众参与、采用变相证券期货方式交易的场所坚决整顿。
监管真空期何时结束
各类交易所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监管的缺失,因此,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制度至关重要。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刘春彦一针见血地指出,“证券交易所受《证券法》以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调整的,受证监会监管;期货交易所受《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由证监会制定《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调整的,受证监会监管。与之相比,文交所等各类交易所是新生的事物,目前处于模糊地带,既无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其约束,也不受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文交所性质的难以定位,使得对其监管难以找到明确的归口。天津文交所目前发展形势类似于证券化交易市场,但其交易的又是文化类产品,证监会对其监管难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
“现在国内各文交所主要是由文化部门监管,或者根本就没有监管部门。某文交所受到质疑后在媒体上声称向监管部门汇报,未见其下文。目前,郑州文交所因涉嫌违法经营文物被文物局核实调查,虽然最终结果未成定论,但对监管法律的缺位敲响了警钟。”刘春彦补充道。
的确,加强有效监管,是交易所规范发展急需跨过的一道门槛。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分析道,“目前,从交易所自律管理和对违规行为处罚的权力来源来看,证券、期货交易所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其权力来源,一是证券法律、期货条例和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授权;二是会员大会或股东大会对相关规则表决通过的集体意志;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对此付诸阙如,可谓自设权力。与此同时,天津文交还自行免除义务。”
“二十年交易所潮起潮落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政府监管缺位、急功近利、放任资本逐利与投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此,贝政明律师建议,“建立统一的交易所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自国务院38号文发布以后,对各类交易所的监管,将提上日程。据了解,此前,对于文交所的监管单位,各方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文交所从工商局注册登记后就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规则频繁更改、市场大起大落等问题接连不断。但根据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之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业内人士猜测,可能会将判断文交所以及相关的艺术品交易是否合乎规定的权力交给地方政府。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批准建立文交所的,文交所进行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实际上就是证券化的交易模式,所谓的文交所操作的是股份,操作的模式和规则应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模式来进行,成立也必须通过证监委甚至国务院批准。如果有人将文交所的保证金卷走,地方政府是否有赔偿的义务?”
不过,“文交所如果让证监会来进行协调、监督、监管,也是存在问题的,证监会按照国家《证券法》规定,只对公募进行管理,而对于文交所涉及的私募,《证券法》并没有给予证监会管理职能。”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文交所的监管职能需进一步明晰外,贵金属交易所和大宗电子市场也需要清理整顿。业内人士指出,“这场监管风暴其实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体制上的问题。这一点在黄金上最明显,即中国分业监管的困惑。按照商品属性,黄金应归商务部,按货币属性则应归属央行,按照类似证券、期货的交易方式又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或许黄金可以作为混业监管的先例,应该成立一个综合监管部门。”
解决三大法律困惑
交易所要规范发展,一方面,需解决好监管难题,而另一方面,需直面三大法律困惑。刘春彦告诉记者,“一是各类交易所的规制法律体系建立;二是各类交易所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三是各类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效力。”
首先,需建立各类交易所的规制法律体系。
刘春彦表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2005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颁布的《证券法》和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构成。自《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以来,辅助以中国证监会发布或者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发布的各种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本上形成了覆盖证券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我国虽未颁布《期货交易法》,但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规章,从而强化了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地位。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各地文交所和艺术品权利份额发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份额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各地文交所的筹建和艺术品份额的公开发售和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许多交易所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根据一般金融监管的原则,金融类的交易所或者交易场所一定要通过国家强制的法律监管起来,否则会引起系统性风险,引起社会不稳定。”刘春彦分析道。
其次,各类交易所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待明确。
“我国目前没有对文交所等交易所进行规制的相关法律,现有二十四家交易所根据他们的官网载明信息,都是采用公司制的,这就决定交易所要受到《公司法》的调整。这产生两点问题,第一,我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4条也将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作为股东的第一项权利加以规定,体现了公司的营利性的特征。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多家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中规定其为非营利性的机构,其实际经营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这就造成了矛盾;第二,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都是采取的会员制,公司以会员的身份共同组成。根据会员制交易所的组织规则,只有取得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才可以参与证券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非会员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可参与交易。而文交所没有类似A股券商的中介机构,基于文交所内部的电子交易系统,向文交所上缴一定比例的佣金,投资者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买卖,事实上文交所还承担了"交易中介"的角色。由此看来,文交所其实是执行了交易所和券商的双重职能。这样就会造成各方责任不清、信息不透明等一系列的问题。现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和四家期货交易所从本质上属于场内交易,其他的交易所不都属于场内交易,场内交易的本质是交易所履行中央对手方职能,交易所也承担履约担保职能。这是其它交易所所不具备的。”刘春彦表示。
第三,如何体现各类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效力?
据了解,现有的交易所都是公司制的,交易所单方制定的交易规则的法律效力如果存在疑问,交易所是否有权单方更改规则?投资者参与交易是否默认规则的法律效力,这些规则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证券法》第118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现有的这些文化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未经有关机构批准,其法律效力存疑。
而此次国务院发布的38号文件,则对交易规则规定非常严厉。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高级合伙人曲峰分析道,“一方面,出台相关规定,控制现货和证券的交易广度,如禁止自行将权益均等化并连续集中竞价,且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另一方面,清理交易规则。如非经批准的电子交易场所,禁止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匿名交易、电子撮合等类期货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其中还规定同一投资者就一个产品的交易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难看出,监管层试图规避频繁操作和高杠杆风险。”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此前,各类交易所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制,存在巨大的风险。尤其是艺术品证券化之后带来的大幅涨跌,使得一些人在暴富的同时,也让部分在高位买进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
今年1月,画家白庚延的《黄河咆哮》以总价600万元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短短两个月后,其账面价值被推高到1亿元以上,但此后价格一路下挫,到了10月中旬,《黄河咆哮》的“股价”已从最高点时的18.7元下挫到2.59元,呈现出极端的价格走势,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专家指出,文交所发行艺术品份额进行交易,将多余资金疏导到文化产业这个蓄水池里,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和融资的功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增加了艺术品的流动性,同一件艺术品在“上市”以后,可以给出更高的估值,因此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具有一定的价值发现功能。但是,目前的文化产权交易所都没有统一稳定的定价机制,艺术品的估值缺乏客观依据,没有客观衡量标准的估值体现决定了其涨跌无度的情势,就像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艺术品股票一个月暴涨十几倍,更为严重的是,这为市场操纵和投机行为提供了温床,很容易被用来误导和诱惑大众进入陷阱,加大普通投资者的风险。
如今,在交易所整顿风暴的影响下,各地文交所的投资者特别关注自身权益的维护。例如,泰山文交所投资者强调,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如果是被直接清理,必须以保证所有投资人不受资金损失为底线,按投资人的买入成本价格回购份额。
而汉唐文交所投资者则表示,汉唐文交所无论整顿或关门,原先投资者与汉唐交易所签订的交易合同都将终止,投资者有权选择退出或者继续和汉唐交易,现在汉唐长时间停牌,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资金隐患和不确定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维护投资者权益。对此,汉唐文交所相关负责人回应,“无论采取怎样的解决方案,都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有律师建议,“应该详细研究相关材料后再提出具体的维权方案。不能仅仅根据主体是工商登记过的,就认为其行为合法,设立交易所需要以国务院等批准作为前置程序,故即使主体注册合法,也不影响其交易所本身的违规性。”
此外,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获得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这方面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投资者到底有哪些法律权利还不清楚,目前多数的文交所交易规则只规定了知情权和按份享有所有权,而对投资者的其他权利及其如何行使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刘春彦进一步指出,“如《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暂行规则》第15条规定,投资人享有对艺术品和份额交易信息的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的基本情况、发售上市过程中披露的重要信息、交易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第16条规定,投资人按本规则规定享有份额交易权,购买并持有份额即成为该份额标的物的共有人。与我国的证券投资者相比,对艺术品份额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艺术品退市的交割机制,艺术品份额发行期间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如何行使这些权利,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投资者的投资如果受到侵害是否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不清。而《证券法》则规定了投资者可以对因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受到侵害时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
“清理整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发展。”刘春彦告诉记者,“当然还有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如何发挥各类交易所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与加强国家监管之间的平衡,维护企业经营自由权。”
⑷ 贵金属投资攻略的贵金属投资技巧
一、注意盘口观察
实时盯盘的基本工作是观察买盘和卖盘,期市中的主力经常挂出巨量的买单或卖单,然后引导价格朝某一方向运动,并时常利用盘口挂单技巧,引诱投资人做出错误的买卖决定,因此注意盘口观察是实时盯盘的关键,可以发现主力的一举一动,实战技巧如下:1.从上压板、下托板看主力意图和期价方向。
大量的卖盘挂单俗称上压板;大量的买盘挂单俗称下托板。无论上压下托,其目的都是为了操纵期价,诱人跟风,且商品处于不同价区时,其作用是不同的。当期价处于刚启动不久的中低价区时,主动性买盘较多,盘中出现了下托板,往往预示着主力做多意图,可考虑介入跟风追势;若出现了下压板而期价却不跌反涨,则主力压盘吸货的可能性偏大,往往是大幅涨升的显蛔。当期价升幅已大且处于高价区时,盘中出现了下托板,但走势却是价滞量增,此时要留神主力诱多出货;若此时上压板较多,且上涨无量时,则往往预示顶部即将出现,期价将要下跌。
2.隐性买卖盘与买卖队列的关系。
在买卖成交中,有的价位并未在买卖队列中出现,却在成交一栏里出现了,这就是隐性买卖盘,其中经常蕴含主力的踪迹。一般来说,上有压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买盘(特别是大手笔),期价不跌,则是大幅上涨的显蛔。下有托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卖盘,则往往是主力出货的迹象。
3.对敲。
即主力利用多个账号同时买进或卖出,人为地将期价抬高或压低,以便从中获益。当成交栏中连续出现较大成交量,且买卖队列中没有此价位挂单或成交量远大于买卖队列中的挂单量时,则十有八九是主力刻意对敲所为,此时若期价在顶部多是为了掩护出货,若是在底部则多是为了激活人气。
4.大单。
即每笔成交中的大手笔单子。当买卖队列中出现大量买卖盘,且成交大单不断时,则往往预示着主力资金活跃。
5.扫盘。
在涨势中常有大单从天而降,将卖盘挂单悉数吞噬,即称扫盘。在期价刚刚形成多头排列且涨势初起之际,若发现有大单一下横扫了买卖队列中的多笔卖盘时,则预示主力正大举进场建仓,是投资人跟进的绝好时机。
二、重视盘面分析
1.看量价匹配情况。
通过观察成交量柱状线的变化与对应价格的变化,判断量价匹配是正匹配还是负匹配。具体是成交量柱状线由短逐步趋长,价格也同步走高,则表明推高动能不断加强,是正匹配,可跟进;反之,价格上涨,成交量柱状线却在萎缩,是负匹配。无量空涨,短线还会回调。同样,当成交量柱状线由短逐步趋长,价格不断下滑,表明有大户、机构在沽压,是危险信号,通常大势短期很难再坚挺;成交量柱状线不断萎缩,指数却飞速下滑,是买盘虚脱的恐慌性下跌,在弄清原因的情况下,短线介入,获利丰厚(注意期货价格的下跌往往不需要大量)。
另外,当成交量柱状线急剧放大,期价既未上攻又未下滑,则可能是主力在洗仓,此时投资者可观望;当期价处在高位,成交量柱状线放大,期价逐步下滑,说明主力在减磅;反之,当成交量柱状线放大后持续萎缩,期价却不断下滑,此时有可能是主力在震仓,此时投资者应抱紧自己的仓位.
2.看主力控盘情况。
开盘阶段一般要消化外盘走势和国内市场的最新消息,一般来说,这种信息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在5分钟之内会表现得淋漓尽致,之后会逐步淡化,在大约半小时后,形成一种平衡的格局。但由于趋势惯性的影响,中小资金仍会继续进场参与,并将这种热情保持一段时间。利用外盘走势的影响,并配合国内走势的特点,市场主力会打出一个合理的开盘价格,之后,随着主力行动的逐步淡化,市场转而进入自我消化阶段。续盘阶段的走势完全由市场主力操作风格和操作思路所决定。单边市中的成交量会比平时大很多(开盘即封停板除外),这是由于市场价格幅度的扩大引来短线资金的积极参与而造成的。振荡市是指在市场中没有哪一家能掌握盘面的主动,而价格在争夺下呈现区间振荡的格局。振荡市的成交量往往没有单边市大,而持仓量会呈明显上升的特点,显示出多空双方对抗拉锯局面的升级。
牛皮市是指在续盘阶段市场上主力资金没有活动,而成交几乎都是由中小资金的成交构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主力资金的参与,市场的成交量急剧萎缩,价格变动极为低迷,市场没有明确的行情走势。终盘阶段是指交易的最后30分钟,又可以分成两个各15分钟的走势。在第一个15分钟内,市场仍会受续盘阶段趋势的影响,可以算作续盘阶段的延续。如果续盘阶段有明显趋势,这一阶段的价格波动和成交量的变化会更加剧烈,并可能形成全天最活跃的交投区间。如果续盘阶段是无趋势,这段时间行情也会从低迷中苏醒过来,转为逐渐活跃。在最后的15分钟内,市场走势主要由平仓和对第二天的预期这两种动力所主导。由于短线平仓盘的原因,会造成价格振荡、持仓量下降的走势,这种变化对投资者的参考意义不大。而在预期的影响下,主力资金会发动一波短期行情,这会对第二天的开盘造成冲击。收盘阶段要特别留意对重要消息的整体消化情况,尤其注意对消息反应迟钝的情形。
3.看期价异动情况。
盘口分时图,有时突然会出现飙升或跳水走势,因事先没有征兆,所以称为异动走势。如果不查出原因所在,而是跟随分时图走势作投资决策,极易出昏招。一般情况,应该快速搜寻CBOT、LME等交易所的价格走势,浏览各类新闻,尽快查明原因。比如节假曰就会对交易行为和心理预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盘中走势。
由于中国市场的假期与国外并不相同,在中国市场放假期间国外市场仍处于交易状态,而这段真空期的外盘价格走势,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会使得节假曰附近的走势充满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出于风险规避的角度考虑,谨慎的投资者会选择空仓的决定,这是节假曰来临前市场普遍的心态。出于预期考虑,小资金会在假曰前对境外市场作出判断,而主力考虑的则是重大战略的部署问题,即在某种情况下采取何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即在节后影响因素明朗的情况下掌握更大的主动。其实,有时你费了很大的劲,也没有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行情异动,只找出一些看似牵强附会的解释。那我告诉你:这往往就预示着下一步行情发展的真正方向。
⑸ 贵金属的分析方法看哪里
贵金属当中所涵盖的分析方法内容相对丰富及具备一定专业度,建议尽可能通过大型平台进行系统的接触和学习后,才能一定程度地提高熟练度。
⑹ 我想问下金赐贵金属期货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因权利不行使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胜诉权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不同的诉讼时效有不同的期间。我国民法设立了两种诉讼时效,这就是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是民事普通法或者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①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一般说来,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时起算,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即不应起算。但是民法通则也在第137条中另外规定了对于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期货交易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期货市场情况瞬息万变,要求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投资者对各种情况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反应,尽可能快地确定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从而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和交易秩序的稳定。在期货市场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应当迅速地作出反应,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否则,如果在权利被侵害后的很长时间都不依法行使救济权,不但会使交易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还会使以后的诉讼面临难以取证,无法依法进行判决等困难。
⑺ 做期货投资的入市门槛是多少啊恒信贵金属好吗到底怎么样
LZ你好,不建议你去投资期货,
现货白银相比期货白银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交易时间不同
期货交易时间每天只有4小时,而现货白银是24小时交易,从周一早上8点至周六凌晨4点一直都可以交易。
二、交割时间期限的不同,现货交易风险远小于期货
期货是指有交割时间期限限制的标准和约,所以叫期货。期货交易之所以风险巨大,主要要素是期货交易有交割时间限制,由于期货交易到期日必须进行交割,所以对投机商(以价差为赢利目的的投机者)而言,如果手中持有期货合约的价格临近期货交割
三、做市商和交易所的不同。
期货交易一般都需要在期货交易所里进行集中撮合交易,而交易所必须是会员才能交易,一般客户必须通过会员代理才能做交易。期货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撮合成交原则。在期货市场中,成交的价格不确定是因为所有的下单都要透过集中的交易所来撮合,因此就限制了在同一个价位的交易人数。
国际白银市场上市场交易量和市场交易规模最大的伦敦白银交易市场并不存在集中撮合交易的交易所,而是由五大白银做市商(著名国际大银行)和下一级的大量金商组成的白银做市商网络提供现货白银延迟交收模式。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随时成交,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日时,尽管处于亏损(甚至是巨亏)状态,但投资人必须进行平仓的操作;而白银现货延迟交收业务没有交割时间期限的限制,投资者可以长期持有手中的仓单,而不至于被迫平仓。
四、保证金追加问题
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不同。如上海期货交易所,合约挂牌之日起的保证金比例是7%;交割月前第2月的第10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提高到8%;交割月前第1月的第1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0%;交割月前第1月的第10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5%;交割月份的第1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提高到20%。也就是说入市的时点决定保证金比例的高低,投资者在操作时如果不注意追加保证金,很容易被平仓。由于存在交割期的限制,除了保证金比例要不断增加之外,到期前还面临是否平仓的选择,如果不选择平仓,则到期时必须交割实物,这并不是一般的投资者愿意选择的。
⑻ 又有4家银行暂停"开户",贵金属市场究竟怎么了
受到国外疫情影响,很多外贸交易都做不了,银行这边无法接手,对于国内交易也会限制。
⑼ 现货白银和期货白银的区别是什么
这是我公司技术分析团队08年经济危机后,促使贵金属原油大牛市以来。分析研究版及投资现货期货市场的经验总权结。综合来看,现货的优势比较明显,操作性比较强。而期货的优势主要集中在手续费较为低廉。但是,操作灵活性不强。所以,选择现货的投资者明显高于期货的
⑽ 看到网上说建行金条能被吸铁石吸住,不知道真的假的啊,建行投资金条还能买
网上说建行金条能被吸铁石吸住是假的,建行投资金条还能买。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是建设银行自行设计并委托专业黄金精炼企业所加工的黄金产品。根据“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不同,建设银行为您办理“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购买、代保管、投资金条代保管回购和业务咨询等相关业务。
1.自主品牌
建设银行是国内首个拥有个人实物黄金业务自主品牌的商业银行,“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系列均蕴含建设银行良好的信誉。
2.种类多样
目前,建设银行有多类“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不同种类产品下设计有不同规格,能满足您投资、馈赠和收藏等多种需求。
3.投资保值
“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具备了黄金的一贯属性,能够较好的抵御通货膨胀,兼具保值、增值的作用。
4.收藏馈赠
中国历来就有“藏金于民”的风俗,“建行金”实物黄金产品设计精美,做工精湛,可以作为好礼赠送家人和朋友,也可以进行收藏。
5.服务多元
建设银行可以为您提供代保管服务,并提供黄金价格查询和服务咨询等服务。目前建设银行仅对投资金条开办代保管回购业务。
(10)贵金属交易状态不确定扩展阅读:
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是指建设银行依托本行业务处理系统,为客户提供的一种以账户贵金属为标的交易产品。客户在建设银行开立账户贵金属账户后,可按照建设银行提供的买卖双边报价,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对账户中的贵金属份额进行买卖。
客户的账户贵金属份额仅在账户中记录,不提取实物,且不同类别账户贵金属份额不得串用。
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特点:
1.产品丰富
建设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包含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等产品,类型丰富、各具特色,可满足投资者的不同投资偏好。
2.方便快捷
建设银行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也可为您办理业务,方便又快捷。
3.24小时交易
建设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时间为周一上午7:00—周六凌晨4:00(节假日期间交易时间安排以银行公告为准),紧随国际贵金属市场交易时间,为您提供全天候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专业化贵金属投资服务。
4.交易方式多样
建设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采用实时和委托两种方式进行交易。投资者可直接按建设银行的买卖报价实时成交,或指定价格进行委托挂单。委托挂单分为获利买入挂单、获利卖出挂单和止损卖出挂单。
5.系统高效快捷
依托建设银行的高效系统,采用先进结算模式,客户账户贵金属份额与交易资金可实时交易、实时清算,让客户享受迅速便捷服务。
6.服务多元
为客户提供行情发布、贵金属市场信息与咨询服务。客户可以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查询当日账户。
7.价格优惠
客户的单笔交易达到一定克数,即可享受建设银行为您提供的大额交易成交价格优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实物贵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