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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二套房贷款认定

发布时间:2022-03-21 00:57:12

⑴ 什么是二套房贷,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⑵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是如何认定的

一、只要贷款买过房的,即使贷款还清,房子卖了,名下无房,二套房二、如果查询名下有房的,二套房

⑶ 商业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如何界定

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申请首套房贷,什么样的情况只能申请二套房贷?小编把最常见的几种贷款情况都进行了分类,大家可以对号入座,了解一下。

可申请首套房贷:

1、名下无房产,想申请贷款买房。

2、全款买过一套房,想申请贷款再买房。

3、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再贷款买房。

6、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可按首套申请。

7、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买房。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

10、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可申请二套房贷:

1、贷款买过一套房,若贷款未结清,再想申请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未还清,想再申请贷款买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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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父母名下有房产,以未成年的子女名义再购房的;未成年的时候名下已有房产,成年后再次贷款购房的;个人名下已持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次贷款购房的;个人名下还有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结清出售之后再次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而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⑸ 二套房贷款政策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⑹ 商业贷款怎样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的

没有买过房的算首套,细谈

⑺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二套房按揭手续流程

第二套房按揭已经不是新名词了,对于想购买二套房但又苦于资金不够的人来说,二套房按揭手续非常重要。

二套房按揭手续流程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2、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4、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10、 借款人按月还款;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案例分析:

吴先生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贷款已还清,最近他打算再买一套150万元左右的教育地产,由于是二套房,首付需付六成,但他手头资金有些紧,有朋友建议他拿已还完贷款的首套房做抵押贷款,目前多数银行的抵押贷款已下调至基准利率,比二套房贷利率还低,如果首套房估价够高,甚至可做到零首付购房,且还能省下不少利息。二套房按揭手续“零首付”,专家提醒风险过大。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二套房按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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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商业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即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⑼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如果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对头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头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3、如果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2套房。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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