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基金 > 风险警示线指标用法

风险警示线指标用法

发布时间:2022-03-28 09:51:09

『壹』 风险警示股票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
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两种,一种是因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风险,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即风险警示股票,通常被冠以ST公司;一种是被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出于退市整理尚未摘牌的股票,即退市整理股票。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自2013年1月起上交所对风险警示股票发布以下特殊规定:
1.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超过30%的,属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天14:55;
2.如果在当天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3.风险警示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不能使用市价委托;
4.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
5.投资者需签署《风险警示股交易风险揭示书》后方可买入上交所风险警示股股份,深交所对此暂无此要求。
拓展资料: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股票风险警示板是什么?
就是说这只股票有退出股票市场的可能。最好卖出。若是操作沪市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您可以登陆证券官网选择“网上营业厅”--“业务办理”--“股票业务”--“电子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操作。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贰』 怎样开通风险警示证券买入权限

在交易软件里面签署一个电子版的风险警示协议即可开通,要交易场所的人员帮助开通的,每个地方开通的流程都是不一样的。开通风险警示证券买入权限,一般是交易软件里面或者网上营业厅里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就可以开通了。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开通风险警示板交易权限有如下两种方式:

1、柜台申请开通。

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前往所在券商营业部柜台申请开通。

2、交易软件申请开通。

登陆所在券商的交易软件即可申请或撤销相关权限。

(2)风险警示线指标用法扩展阅读:

《实施细则》第四条: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本所对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叁』 风险警示板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风险,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设立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以下简称“风险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其相关衍生品种可以同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并报证监会批准。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第四条 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本所对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第六条 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第八条 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量÷当日实际流通量。
第九条 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或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本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会员发现客户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警示和劝阻,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十一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本所指数的计算,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客户提交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时,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其充分提示风险,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通过其营业场所、公司网站、交易系统等多种渠道,重点揭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对于退市整理股票,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前向客户提示相关股票的剩余交易日等信息。
第十五条 会员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者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什么是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伍』 什么是风险判别指标和风险可接受标准

风险判别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或判别准则的目标值,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性是否可以接受的尺度。无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若没有指标,评价者将无法判定系统的危险和危害性是高还是低,是否达到了可接受的程度,以及改善到什么程度的系统安全水平可以接受,定性、定量评价也就失去了意义。

常用的指标标有安全系数、可接受指标、安全指标(包括事故频率、财产损失率和死亡概率等)或失效概率等。

在判别指标中,特别值得说明的是风险的可接受指标。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事故风险达到了合理可行并尽可能低的程度。减少风险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减少危险发生概率还是采取防范措施使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都要投入资金、技术和劳务。通常的做法是将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可接受的水平上。因此,在安全评价中不是以危险性、危险性为零作为可接受的标准,而是以一个合理、可接受的指标作为可接受标准。指标不是随意规定的,而是根据具体的经济、技术情况,对危险、危害后果,危险、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概率、频率)和安全投资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和优化,依据统计数据,有时也依据相关标准,制定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威胁危害等级、指数,以此作为要实现的目标值,即可接受风险。

可接受风险是指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的最佳可接受风险程度。显然,可接受风险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人们对危险根源的深入了解,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面变化。另外需要指出,风险可接受并非说我们就放弃对这类风险的管理,因为低风险随时间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有可能升级为重大风险,所以应不断进行控制,是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随意与国际并轨的需要,在安全评价中经常采用一些国外的定量评价方法。其指标反映了评价方法制定国(或公司)的经济、技术和安全评价,一般是比较先进的。采用时必须考虑国外与国内定量评价方法之间的具体差异,进行必要的修正,否则会得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结果。

『陆』 什么是风险警示制度

您好,风险警示制度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柒』 风险指标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急急急。谢谢

风险指标是指代表某一风险领域变化情况并可定期监控的统计指标。

『捌』 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8)风险警示线指标用法扩展阅读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玖』 风险警示板是什么意思

风险警示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拟设立的,对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实行另板交易。为落实退市配套制度,平稳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于起正式施行。考虑到元旦休市因素,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实际于正式开始运行。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阅读全文

与风险警示线指标用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农行理财基金靠谱吗 浏览:209
金融外包公司的财务报表 浏览:654
三利集团股票代码 浏览:477
四川信托山东分公司 浏览:893
湖南股权交易所株洲分所 浏览:917
有信用卡能不能贷款 浏览:861
证券全息实战交易法 浏览:563
上海信托地产信托 浏览:512
信托成立的法律风险 浏览:380
哪家app贷款方便 浏览:110
恒指喊单佣金 浏览:339
白面大米股票 浏览:681
芴类衍生物上市公司 浏览:339
北京随汇亿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320
马云贷款公司地址 浏览:615
动力电池电芯上市公司 浏览:898
社保基金属于金融机构吗 浏览:649
前海理财公司 浏览:93
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服务 浏览:701
重庆证券营业部有哪些 浏览: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