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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4-04 00:20:05

❶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以下为国家宪法中公积金贷款条例,全国各省市均在其条件下实施的,芜湖也不例外,希望对你有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政策由各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因此,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都各不相同,因此,借款人在申请时最好先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或致电咨询。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❷ 芜湖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芜湖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0万。(1)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维持原最高贷款额度,即: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期限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2)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至2800元(含)以下,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3)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❸ 注意,芜湖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买不买这些都要知道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7月20日国家住建部房地产工作会商会、7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房地产工作会商会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控制房价为目标,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严格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芜发改审批〔2017〕366号),加强价格备案审查。成立价格备案协调小组,由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委、土储中心等参加,协调研究价格备案中重大问题。坚持调控房价目标不动摇,充分运用价格备案机制,确保商品住房价格稳定。
二、调整完善棚改安置形式
根据住建部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实际,调整市区棚改安置形式,现阶段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尊重棚改居民的选择权。
三、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
按照全年3500亩土地供应计划,对剩余的部分,按季按月排出出让计划和出让地块,加快供地。各区对列入出让的地块要加大征迁扫尾力度,提高净地交付率;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拟出让地块及时报批手续,确保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四、采取多样化的供地方式
一是采取限地价、竞限价安置房方式,具体比例结合棚改情况由市土储中心会各区、市征收办对每个出让地块具体测算确定。
二是采取限地价、竞市场调控房方式,对竞得的市场调控房不计入企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
三是采取限地价、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方式,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计入成本。
四是探索实行限地价、竞拍企业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的方式。上述方式可视情搭配使用。
五、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积极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调研学习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好的做法,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针对当前公租房房源稳定但布局不合理、社会租赁房源监管缺失等问题,一是搭建房屋租赁管理平台,用于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二是调研出台有关政策,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排查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和风险
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房地产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化解涉房矛盾纠纷。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捂盘惜售、价外加价、捆绑搭售、已售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将房地产中介机构编造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八、支持生态节能型商品房建设
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对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不欠缴各项税费,经市住建委审核确认后,上述费用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节缴纳。
1.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审批的项目;
2.总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项目;
3.住宅小区使用地(水)源热泵或太阳能技术的项目(整体使用);
4.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的项目。
九、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取消《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15〕8号)中“三、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五)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落实。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9月11日

❹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

条件一、
连续交满6个月,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条件二、
必须是首套房

大约可以贷到的额度:
1、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维持原最高贷款额度,即: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期限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2、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至2800元(含)以下,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3、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❺ 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哪些银行可以办理

需要跟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委托银行是哪个才可申请办理。
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❻ 现在芜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多少才可以贷款买房子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序运行,防范资金风险。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

2、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我市户籍,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执行本通知第1条规定。

3、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4、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办理购房首次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预留贷款额度的10%用于贷后还贷。

5、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用于还贷提取。

三、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房金委〔2016〕2号文件,不作调整。

四、本通知自2016年10月9日起执行,10月9日之前已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原政策,10月9日(含)之后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新政策。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❼ 芜湖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
芜湖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下同)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二手房,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已使用年限与可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❽ 在芜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实施意见》(房金委[2006]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2006年6月15日起,借款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1年之内(其中二手房在6个月之内),每个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12万元调整为20万元。现就申请每笔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制条件: (一)借款人夫妇双方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一方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妇双方没有按现行政策规定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照不高于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的8至10倍确定。 借款人信用状况应符合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计算的费用总额的70%(其中购买二手房的,不高于评估价的5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妇双方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之和×50%×12个月×贷款年限,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由于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缴存而后又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每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参考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限额条件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❾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芜湖买房吗

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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