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债券市场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债券市场的种类包含有:
一、根据发行地点,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
二、根据组织形式,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三、根据运行过程,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四、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❷ 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种类
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等
回购:质押回购,买断式回购
远期交易: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的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债券
❸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有哪些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有:
1、按发行主体分: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信债;
2、按付息方式划分:零息票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❹ 债券有哪些种类
国债
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
拓展资料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品种有:
1、国债:是财政部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国债是目前债券市场上流动性最佳、风险最低的债券。从债券形式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又可分为无记名(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通过银行发行,可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采用无纸化形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2000年5月,最后一期无记名国债到期兑付,标志着该类国债在中国国债市场上全面退出,此后国债发行全部采取凭证式和记账式。目前,记账式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均可流通。到2003年5月底,我国债券市场的记账式国债托管余额为177780亿元左右。
2、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目前,政策性金融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到2003年5月底,政策性金融债券托管余额为10003.27亿元。
3、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企业债券可分为普通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两类,其中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换成为公司股票的企业债券,一般为上市公司所发行。目前,普通企业债券均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行登记,发行后可申请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换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到2003年5月底,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企业债券余额为797.5亿元,其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260.89亿元;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为126.96亿元。(注:数据均按面值计算)
截至2003年5月底,我国债券市场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三大类债券未到期发行余额,占市场比例为:记帐式国债62%、政策性金融债35%、企业债券3%。
上述划分方法是最常见的按发行人类型划分的,而我国债券种类按其不同特性还有多种划分方法。如按付息方式不同可划分为零息债券和附息债券,按利率确定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按偿还期限不同可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等等。
❺ 中国的债券市场有哪些种类
债券市场的种类:根据债券发行地点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划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根据债券的发行过程和市场的基本功能,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其他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❻ 公开市场债券种类包括哪些
主要有三种: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
❼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有哪些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
❽ 债券交易二级市场有哪些概述及分类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市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市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目前,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债券交易市场从1981年国家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起步,历经20年的发展,经历了实物券柜台市场为代表的不成熟的场外债券市场主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场内债券市场主导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代表的成熟场外债券市场主导的三个阶段的发展过程。
中国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之后,经历了长达7年的有债无市的历史过程。而债券市场的起步,还要从1988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开始算起。这是银行柜台现券的场外交易,是中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正式开端。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在交易所开户后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形成了场内和场外交易并存的市场格局。但1994年前交易所的交易量一直很小。当时债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不记名的实物券没有统一的托管机构,而是发行后再分散托管在代保管机构,交易只能在代保管机构所在地进行,不能跨地区交易。
1994年以后,机构以代保管单的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库券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风险巨大。以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信托和证券公司为主的无记名实物券国债柜台转让市场,因滥发假国债代保管单而被关闭。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为代表的区域性国债回购市场,由于虚假的国债抵押,而市场回购资金又有相当部分投向房地产或股市,导致它们在1995年的最终关闭。
作为场外债券市场的实物券交易柜台失败了,尽管其原因很多,但关键在于没有记账式债券作为市场的基础。由于实物券难以搬运,必然导致托管的分散,其结果是托管的真实性很难监管。事实证明,不论债券交易采取何种形式,前提都需要记账式债券和统一的托管。
1994年财政部发行国债1028亿元,比上年增加近两倍,从而也促进了交易所债券交易的活跃。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年,交易所开辟了国债期货交易,在其配合之下,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现货交易开始明显放大。这种状况一直维系到1995年5月,之后因国债“327”事件,国债期货市场关闭,交易陡然萎缩。
当时,财政部和市场管理部门将实物券流通中所发生的问题,归因于场外市场的存在,并认为记账式债券是交易所才可能拥有的特性。随即,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了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了中国惟一合法的债券市场。
1995年财政部仅试点发行了117亿元的记账式国债,到了1996年,记账式国债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量发行。这一年,证券交易所发行了六期共1 116.7亿元的记账式国债,占当年国债发行量的52.5%。同时,二级市场成交量也迅速放大,199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成交量比1995年增长了近10倍,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占成交总量的95%以上。同时,随着债券回购交易的展开,初步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体系。
1997年,金融体制改革的需求和偶然外部事件的推动,使得中国的场外债券市场获得了历史契机,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形式出现,并得以快速发展。
从当时的情况看,全社会对建立场外债券市场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央银行要进行直接货币政策向间接货币政策的转轨,没有成熟的场外债券市场制约了间接调控体制的建立。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必须依托于规模大、流动性好的场外债券市场来进行,1996年人民银行开始进行债券的公开市场操作,由于没有中国场外债券市场的支持,1997年初就停滞了;二是国家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只有以机构为主的场外债券市场才能支持大规模的国债发行;三是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债券回购市场解决银行间的融资问题,同时需要增加债券资产比重以改善自身的资产结构,这些都必须有场外债券市场作为基础。
❾ 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哪几类交易品种
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固定利率债券、零息票债券、附息债券等。
1、国债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
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2、政策性金融债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又称政策性银行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3、固定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又称"普通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的对称,债券的一种传统形式,利率在发行时就被固定下来的债券。这种债券通常在票面上印制有固定利息息票和到期日,发行人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由持券人剪下息票,凭以从发行人或其指定的银行领取利息。
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变动不大时比较通行,但当市场利率不稳定甚至急剧变动时,其发行受到极大限制。
4、零息票债券
零息票债券是不支付利息的债券。通常在到期口按面值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投资者通过以债券面值的折扣价买入来获利。面值与零息票债券价格之差相当于投资者持有债券期间获得的利息。
5、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